黨紀處分通報格式
黨紀即黨的紀律,是指政黨按照一定的原則,根據黨的性質、綱領、任務和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需要而確立的各種黨規、黨法的總稱,是黨的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共同遵守的黨內行為規范。下面第一范文網小編給大家帶來黨紀處分通報格式,供大家參考!
黨紀處分通報格式范文一
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院校:
王,男,1963年11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入黨,現任海關總署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1995年元月初和1996年年初在兩次辦理總署x700萬元資金存款中,嚴重失職,以致被詐騙500萬元人民幣。
王作為主管財務工作的部門領導,對巨額存款不嚴格審查、把關和跟蹤管理,發現問題后,不及時向領導報告和采取積極措施加以制止糾正,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為嚴肅紀律,教育本人,依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規定,署黨組決定,給予王撤銷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職務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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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紀處分通報格式范文二
各鄉鎮(街道)黨(工)委、紀(工)委,市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黨(工)委(黨組)、紀(工)委、紀檢組:
最近,市紀委、監察局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了原東山鎮經管站站長違紀案件。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和行政撤職處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女,1970年1月出生,199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年月參加工
作,自年至年任東山鎮經管站站長,現任西山鎮經管站副站長。
經查,王的違紀問題是:非法占有、貪污國家財物價值元。王任東山鎮經管站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
王身為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受黨教育多年,理應廉潔自律,克己奉公為黨工作,但卻以權謀私,在權利和金錢的考驗面前敗下陣來,最終受到黨紀政紀的嚴肅處理,前車之覆,后車之鑒,王案件再次給予黨員干部敲響了警鐘。
一是加強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近年來,在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揭露出的大量違紀事實一再表明,一個黨員干部蛻化變質,往往是從理想信念上的動搖和蛻變開始的。王參加工作20多年,在黨的培養下,從一名普通干部成長為基層部門負責人,曾經為黨的事業做出一定貢獻,但沒有經受住金錢和物質的誘惑,理想信念出現了偏差,致使走向犯錯誤的道路,受到了黨政紀的制裁。王的錯誤告誡我們,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環境中,必須發揚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必須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從根本上解決人生觀、價值觀問題,才能確保共產黨員的蓬勃朝氣、昂揚銳氣和浩然正氣。
二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絕不能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謀取私利。黨員干部的權力都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沒有任何謀取私利的特權。特別是發生在老百姓身邊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以權謀私行為,尤為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王在任期間卻把手中的權力看作是個人謀取私利的手段和資本,在短短的四年時間里,就非法占有、貪污國家財物余元,錯誤性質十分嚴重。這個反面典型再次警示我們,作為新時期的黨員干部,必須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真正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三是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切實搞好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失去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鄉鎮經管站既是農村統籌集資的具體辦理者,又是減輕農民負擔的管理部門。王作為一個基層站負責人,經管著一方人民群眾的財物,本應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辦事,但他卻利用手中的權力逃避監督,幾年來,75次在無其他經辦人的情況下,以單位名義個人從飯店訂餐用于招待親朋好友,嚴重侵犯了國家和集體利益。王長期以來,多次一個人簽字下賬,處理應有自己負擔的費用,嚴重違犯財務制度而不能夠得到有效制止,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監督制約不力。各級一定要從中接受教訓,重大事項必須集體討論研究決定,不能個人說了算,涉及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運作,對有管理人財物的實權單位,要實施全過程監督,既要加強事前事后監督,又要加強事中監督,確保監督制約工作到位。
四是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減輕農民負擔問題是一個老問題,也是一個大問題,是貫徹“三個代表”思想的具體體現,是紀檢監察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幾年來,各級各部門在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上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也有少數單位和個人利用手中的權力和方便條件,不顧中央和各級領導的三令五申,對減輕農民負擔的問題視而不見,我行我素,千方百計攫取農民利益,頂風違紀,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王自1998年至20xx年王任東山鎮經管站站長期間,利用掌管統籌費之機,鉆政策和財務制度的空子,擠占、坐支、挪用統籌費,受到了應有的黨政紀處分,就是典型的一例。據此,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從王案件中吸取教訓,抓住減輕農民負擔問題的關鍵環節和部位,強化措施,加強管理,主管部門也要加大監管力度,決不允許類似案件再次發生。今后不管什么人,什么單位,什么方式,凡是侵犯農民利益,增加農民負擔的,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除追究案件當事人的責任外,同時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決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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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紀處分通報格式范文三
礦屬各支部、各單位:
x,男,1968年5月出生,1988年11月參加工作,20xx年5月入黨,20xx年8月任礦保衛部部長,大專文化。
x自擔任保衛部部長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嚴重違犯組織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在職工群眾中造成很不好的影響。
經查,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存在保安人員管理混亂,私設“小金庫”,擅自挪用資金問題。20xx年以來,在保安人員不足的情況下,不向礦領導說明,而是假造保安人員名單,冒領保安工資60000多元,擅自將其中的20xx0元挪作他用。
根據中紀委關于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有設立‘小金庫’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追究責任”,經礦紀委20xx年9月15日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撤銷其保衛部部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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