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警告的處分通報(精選3篇)
黨內警告的處分通報 篇1
各辦事處、區直各部門:
何,男,1975年8月出生,漢族,xx街道辦事處xx村人,中專文化,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xx年9月6日,何d以孩子上學的名義,在飯店請客7桌70余人,收受禮金21000元。何修濤作為一名黨員,在當前各級各部門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糾正“四風”的高壓態勢下,頂風而上舉辦升學宴,并收受禮金,造成不良影響。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82條、第21條之規定,經區紀工委研究,決定給予何修濤黨內警告處分,并責成沙河街道紀工委對負有主體責任的村支部書記何修波進行誡勉談話。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關乎人心向背,檢驗著黨員干部對黨的忠誠,必須一把尺子執紀到底、一寸不讓。全區廣大黨員干部要進一步增強紀律意識,認真學習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各級黨組織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擔當起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率先垂范,帶頭講規矩、講紀律,自上率下,抵制不良風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責任,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發生頂風違紀問題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絕不姑息。要嚴格“一案雙查”,不僅追究直接責任,還要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切實維護紀律的嚴肅性。
經濟開發區紀工委
經濟開發區監察局
年9月30日
黨內警告的處分通報 篇2
徐,男,漢族,1953年5月15日出生,本鎮耕讀村人,初中文化,197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經查實,20xx年2月14日中午,徐在戰友家吃飯,飲酒后駕駛一輛浙HS4518普通二輪摩托車回家,途中經過長坑自然村時被正在執勤的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查獲。經現場酒精測試,酒精含量為41mg/100ml已超出國家規定的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酒精含量臨界值。20xx年2月7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給予徐罰款20xx元人民幣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徐身為中共黨員,本應以身作則,帶頭遵紀守法,而他卻飲酒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徐黨內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5月3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賀村鎮委員會提出申訴。
中共xx鎮委員會
年5月30日
黨內警告的處分通報 篇3
各校(園):
20xx年3月13日,一行到xx小學檢查工作,發現三年級、四年級無人上課。現將以上違紀行為調查和處理情況通報如下。20xx年3月13日下午,到xx小學查看教師上課情況。正值第二節上課,發現三年級、四年級教室內沒有教師上課。經查課表,三年級第一、二節任課教師為,四年級第二節任課教師為。中心學校于3月8日曾就x小學、xx小學教師曠課的違紀處理情況進行通報,、二位教師沒有從中汲取教訓,再次上演隨意缺課的渙散行為。、二位教師無視中心學校的教學常規管理規定,嚴重擾亂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對學校工作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身為學校負責人,不但不以身作則,反而帶頭違反工作紀律,對該校教學秩序混亂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鑒于以上事實,中心學校3月13日研究決定:1、對記曠課1天,寫出書面檢查于3月15日前交中心學校政教處,并全鎮通報批評。2、對記曠課1天,寫出書面檢查于3月15日前交中心學校政教處,并全鎮通報批評。3、責令xx小學立即進行整改,3月22日于前將整改情況書面報中心學校政教處。4、中心學校將進一步加強對全鎮各學校(園)各項工作的督查,今后若再發現教師曠課,除加大考勤懲處外,并立即逆向調動。中心學校再次強調:全鎮各校(園)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中心學校的規定,加強學校常規管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師管理、安全衛生管理、營養餐管理等規章制度,并強化監督,狠抓落實,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穩步推進。全鎮教職員工必須引以為戒,從中吸取深刻教訓,服從學校管理,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中心學校
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