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事故故通報范文(通用3篇)
火災事故故通報范文 篇1
20xx年2月25日8時22分,我市消防指揮中心接到報警,位于紅谷灘新區紅谷中大道348號海航白金匯1樓唱天下KTV發生火災,接警后,市消防支隊共出動8個中隊,20輛消防車、160余名消防官兵趕赴現場救援,火災于12時08分被撲滅;市醫療救護中心共出動8輛醫療救護車輛及時趕赴現場搶救火災受傷人員,并組織省市醫療專家全力開展救治工作。
此次火災過火面積約為1500平方米,共疏散群眾260余人,轉運醫院救治16人,3人經搶救無效死亡。12:30左右,清理火場過程中,在二樓火場發現7具尸體,致此次火災累計共死亡10人,另有13名受傷人員在醫院接受治療,其中3人病情較重,正在搶救中,其他人員生命體征平穩。
火災原因初步認定為工人違規焊割,現24名相關責任人員已被公安部門控制,善后處理工作正在積極有序進行中。事故發生后,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省委書記鹿心社、省政府省長劉奇,省政府副省長李貽煌,省政府副省長、公安廳廳長鄭為文等領導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省有關部門先后組織人員一線指導,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先后趕赴現場,組織調度撲火救援工作。該起事故也得到了新華社、中央電臺、中央電視臺、新華網、人民網等各級媒體的密切關注,并為我市發出了客觀準確的新聞報道,避免了不實信息的誤導傳播。
x年xx月xx日
火災事故故通報范文 篇2
5月31日,裕景中心11#住宅樓發生火災,造成該樓東南側外部豎向空調機井道內安裝的空調及外部鋁扣板不同程度被燒毀,過火面積380平方米左右,無人員傷亡。
經調查,起火原因疑是二層的外掛空調機出現電氣故障,目前空調機已送沈陽消防科研所做技術鑒定。初步統計,本次火災財產損失15.1萬元。待火災原因認定后,依據《消防法》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處理。 6月2日,皇姑區塔灣海鮮農貿市場一樓東1區起火,造成9個檔口燒損,過火面積約120平方米,另有18個檔口被煙熏,無人員傷亡。 經調查,火災原因初步認定為配電箱內的電氣線路故障,引燃周圍可燃物起火。
根據《消防法》規定,對市場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保安隊長處15日拘留,并處500元罰款;消防控制室值班員發生火災時脫離工作崗位,處15日拘留,并處500元罰款。
x年xx月xx日
火災事故故通報范文 篇3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運管局,鄭州市修管處,局機關各處室:
20xx年第一季度,全省道路運輸行業共發生安全事故9起,造成25人死亡、23人受傷。尤其“春運”和全國“兩會”期間,事故接連發生,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極大損失,省廳領導高度重視,要求采取強硬措施,堅決遏制事故的再次發生。省、市運管機構按照廳領導要求,對事故發生企業進行調查,對事故相關的責任單位、責任人作出了嚴肅處理。現將事故發生與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2月1日,河南萬里運輸集團項城市萬達運輸有限公司豫PZ8593客運包車由浙江平湖返回項城,行至寧洛高速滁州段,因當晚下雪路面結冰,車輛發生側翻,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此事故為單方一般責任事故。
2月15日,鶴壁市浩通運輸有限公司豫F15550貨車行駛至107國道湖北孝昌縣陡山鄉路段,與對面越線駛來的鄂K8V958小型轎車迎面相撞,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交警認定負次要責任。
2月17日,鶴壁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豫F08871公交車,行駛至陳家灣小學門口附近,與同向而行突然左拐的電動車發生相撞,造成騎電動車男子1人死亡。交警認定雙方共負同等責任。
2月23日,信陽市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第二客運公司豫SA5059客車行駛至信陽市312國道工業城陽光醫院門前時,與對面越過中心線的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小轎車上3人死亡、1人受傷。交警認定無責。
3月1日,鶴壁市遠通運輸公司豫F10235客車,由鶴壁市淇濱區沿大白線向北行駛至扒廠加油站附近,與豫FWD998小轎車發生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交警認定負有全部責任。
3月11日,濮陽運昌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豫J73983重型創柵式貨車,由北向南行駛到106國道480公里附近,為躲避車輛跨過道路中心線,與由南向北行駛的京AM6197大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大客車上乘客5人死亡、16人受傷。當地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正在組織調查。
3月12日,許昌個體業戶(徐書婉)豫K57915貨車行駛至南洛高速(蚌埠市境內)下行線180公里附近,與同向行駛的豫AN2H90面包車相撞,造成9人死亡。安徽省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正在開展調查。
3月19日,鶴壁市個體業戶(李浩杰)豫F56178貨車行駛至孟州市蟒河橋東段,與其前方豫H9B959面包車、 豫H-C3975大貨車連環相撞,造成1人死亡。事故正在調查中。
3月12日23時30分,許昌市萬里運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豫K95582貨車(掛車車牌:豫K8049掛),由南向北行駛至G234線方城縣境內獨樹段招扶崗公路橋時,由于車輛超限嚴重,壓塌招扶崗公路橋一塊梁板,車輛發生側翻,造成招扶崗公路橋損壞,未造成人員死亡。這起事故為單方責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發生后,省局及時責成相關地市運管部門進入事故企業開展隱患排查,啟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上述9起事故從車輛類別看:客車事故3起,公交車事故1起,貨車事故5起;從區域看:鶴壁4起、許昌2起、濮陽1起、信陽1起和項城1起。從事故責任看:負同等以上責任事故4起,由政府組織調查的2起,次責、無責或未劃分責任的事故3起。
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違反安全規定,超速、超載行車,思想麻痹大意,緊急情況采取措施不力,處置不當。暴露出的問題,一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重效益輕安全”在部分企業領導腦海里根深蒂固,安全生產會議、安全例會成為形式,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成為擺設,教育培訓、車輛和駕駛員管理成為表面文章,安全生產措施處處棚架;二是管理部門安全監管不到位,“重許可輕監管,重靜態輕動態”的傳統監管模式沒有根本轉變,只善于運輸市場進口把關,缺乏事中事后有效監管,監督檢查缺乏“嚴”,隱患治理缺乏“狠”,執行力層層衰減。三是缺少責任倒查,缺失問責懲治,不敢硬起手腕下猛藥、治頑疾,沒有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三、事故的處理情況
根據事故調查原因分析和事故企業存在問題,省、市運管部門對相關事故單位和人員做了如下處理:
(一)項城“2·1”等四起責任事故的處理情況
1、項城“2·1”事故。這起事故為單方一般責任事故,該企業負全部責任。企業存在主要問題:一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人員管理松散,安全組織不健全,安全生產會議、例會不落實;二是沒有按要求選聘駕駛員,駕駛員素質低,安全意識淡薄;三是在路面結冰的情況下駕駛人員未安裝防滑鏈,沒有采取應急措施,導致事故發生;四是企業安全教育培訓不落實,流于形式;五是企業動態監控制度不落實,對車輛無提醒無警告;六是行業部門對包車安全監管不力,企業包車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實。
處理結果如下:一是企業對事故車輛承包人劉偉罰款5000元;二是企業對客車駕駛員劉連生予以解聘,運管局將其納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在項城市所屬企業從業;三是企業對安全副經理王松林處罰20xx元,并降職處理;四是企業對動態監控值班員郭立博罰款20xx元,予以解聘;五是運管局包車審核負責人李斌、公司負責人任新民向運管局寫出深刻檢查。
2、鶴壁“2·17”事故。這起事故為雙方共負同等責任。企業存在主要問題:一是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管理人員思想麻痹大意,疏于管理,安全教育只講形式不重效果;二是企業安全防范工作不落實,對重點和危險行車路段缺少應急處置措施,無安全提醒;三是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思想麻痹大意,通過復雜路況安全警惕性不高,采取應急措施不及時。
處理結果如下:一是對當事駕駛員停崗,接受培訓教育;二是企業對全體駕駛員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三是企業增加安全資金投入,加大技術裝備購置,對所有運營公交車加裝行車監控系統。
3、鶴壁“3·1”事故。這起事故該企業負全部責任。企業存在主要問題:一是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對駕駛員管理不嚴格,駕駛人員所持駕駛證與準駕車型不符,違法駕駛;二是企業對營運車輛管理不嚴格,車輛派譴制度不落實;三是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違反操作規程駕駛,未按通行規則行駛,對應急情況處置不當,造成事故發生。
處理結果如下:一是暫停豫F10235車輛的線路經營;二是企業安全生產整頓三個月,整改期間停止班線和車輛新增業務;三是企業對所有駕駛員駕駛證準駕車型、有效期、交通違章處理等情況進行排查,開展駕駛員安全培訓和教育,完善駕駛員管理檔案;四是企業加強車輛管理,嚴格落實車輛動態監控制度,車輛非營運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得私自外出;五是運管部門對企業經理、安全經理進行了約談。
4、許昌“3·12”事故。這起事故為單方責任事故,該企業負全部責任。企業存在主要問題:一是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不到位,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不重視,重效益輕安全;二是企業車輛動態監控管理制度不落實,放松管理,發現糾正問題不及時,事故車輛自20xx年8月動態監控終端線撥掉,監控信號一直處于中斷狀態,動態監控長期未運行;三是事故車輛違反治超條例,嚴重超載運輸,企業違規經營,駕駛員安全意識差;四是行業部門安全監管不力,督導檢查不到位。
處理結果如下:一是運管部門對許昌萬里運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貨運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警示約談;二是許昌萬里運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整頓、所屬144分公司停業整頓;三是給予144分公司經理李建紅記過處分,并寫出深刻檢查;四是解聘事故車輛駕駛員常錦偉。
(二)政府正在調查的2起事故處理情況
1、濮陽“3·11”事故。政府調查組已對事故駕駛員齊志寬、公司安全經理采取刑拘措施。濮陽市華龍區運管局對事故的處理如下:一是企業停業整頓,整頓期間停辦道路運輸經營業務,并納入重點監管對象,監管期限為三年。二是吊銷駕駛員齊志寬從業資格證,且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參加從業資格考試。
2、許昌“3·12”事故。安徽省政府事故調查組已對豫K57915貨運車輛進行查扣,兩名駕駛員采取刑拘措施。
(三)省局采取的處理措施
1、對許昌萬里集團公司和河南萬里集團公司下達了“責令安全生產整頓的通知”,提出以下處理措施:一是責令兩個集團公司及所屬道路運輸企業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整頓,整頓期一年;整頓期限內,暫停企業先進、榮譽的申報,暫停行業優惠、扶持政策執行,暫停項目資金撥付,暫停新增運力。二是責令兩個集團公司成立整頓領導組織、統一動員部署、同步進行整頓,建立整頓臺賬和清單,逐項落實整改。三是責令全省各級運管機構將兩個集團公司及所屬道路運輸企業納入為期三年的重點監管對象,監督企業在整頓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提升、規范整頓成效。
2、對河南萬里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的處理措施。一是省運管局聯合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省安全監管局召開安全生產約談會,對相關地市運管局及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二是責成鄭州市運管局對該公司進行調查,根據調查情況,依法作出相應處理,整治不到位不銷案。
3、對鄭州、許昌、濮陽、鶴壁市運管局分別下發了“責令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的通知”:一是責令該市運管局成立工作組進駐事故企業,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企業存在問題,督促落實整改,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據有關規定,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或相應的經營范圍。二是責令運管機構啟動內部監管責任倒查機制,對事故企業負有監管職責的相關部門和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三是責令運管部門將事故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對象,重點監管期三年;重點監管期內,加大監督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認真反思事故教訓,抓好安全生產。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級運管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省廳領導關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陳潤兒省長關于安全“一個杜絕,三個持續下降”的要求,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確保全省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二)各級運管部門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以全省開展的“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百日集中整治”行動和“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為契機,全力以赴做好本轄區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徹底排查隱患問題,狠抓整改落實,提升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和水平。
(三)各級運管機構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事故調查和事故責任倒查,追究相關責任,對本轄區發生事故的企業調查了解情況,并組織人員對企業開展全面安全生產排查,發現問題和隱患,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對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吊銷經營許可或相應經營范圍,對相關責任人員從嚴從重處理。
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