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黨員做出通報批評(精選3篇)
對黨員做出通報批評 篇1
各黨支部:
在我院12月29日下午舉行的黨總支部委員換屆選舉黨員大會中,各黨支部精心組織、通知到位,絕大部分黨員克服諸多困難,按時參加。在學院黨總支專門下發通知(附后)并先后召開3次黨支部書記會強調黨員出席大會紀律的情況下,劉、車、陳、溫四名正式黨員既不參加會議也不辦理請假手續,會后也未補辦請假手續。學院黨總支經研究決定給予劉昊、車鴻偉、陳高杰、溫超作黨內通報批評處分。
學院黨總支要求,被通報批評的黨員,要從思想上進行深刻的認識和反思,并作自我批評。要求劉、車、陳所在研一黨支部,溫所在研五黨支部召開民主生活會,會后向學院黨總支匯報并提交會議記錄,要求其他黨支部要傳達到每位黨員。
學院黨總支希望全體黨員引以為戒,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進一步增強黨性觀念,樹立黨員形象,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機電與信息工程學院黨總支
年1月13日
對黨員做出通報批評 篇2
(主送單位):
(通報違規違紀的事實和做法)。
經查,(調查結果)。
為了(目的),根據(依據),經研究,(對通報對象的結論和處理意見)。
(警示教育和杜絕措施)。
(印 章)
年月日
對黨員做出通報批評 篇3
各市管學校(幼兒園)、中心學校、巢城教辦:
x3年度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務評審結果公示期間,有網友舉報槐林中學肖所提供的職評材料弄虛作假。經查,肖所提供的任期內教學計劃、進度、課表、教案等均不真實,沒按程序將材料在校內公示。肖作為學校校長,不按要求如實提供職評材料,弄虛作假,為保證職評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經x3年12月25日局黨工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肖三通報批評,并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
請各校從肖錯誤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杜絕職評工作的弄虛作假行為,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序開展。
xx市教育局
x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