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違紀處理通報(精選8篇)
員工違紀處理通報 篇1
關于對駕校部分員工違規、違紀的處理通報
各區域、部(辦)、子公司:
近期股份公司法務部及內審部聯合對駕校進行了違規、違紀稽查及客戶滿意度調查,在調查中發現有部分駕校工作人員存在各種違規、違紀行為,不僅嚴重影響了學員滿意度,更是極大的損害了駕校形象,給股份公司形象也造成惡劣影響,現對調查和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1、教練員孫明在培訓學員期間,多次收受學員禮品及現金,其中包含香煙數條以及收取多名學員現金共計2500元,且在稽查過程中拒不配合,態度惡劣,其行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
2、教練員鄭抗旱、姚團、李國勝、汪從喜、馮其琢在培訓學員期間,多次收受學員禮品,包含香煙、茶葉及購物卡等,其行為嚴重違反公司嚴禁“吃、拿、卡、要”的規定,坑害客戶利益,嚴重影響學員滿意度;
3、駕校科目3路訓隊王云貴(隊長)、鄭鴻、姚國民、徐林海、夏金文、夏國喜、魏德敏、王化、邱愛文、胡德明、龔順保等11名教練員在培訓學員期間,假借公司之名,多次以提高考試通過率違法收取學員現金,其行為已構成職務犯罪,嚴重坑害客戶利益、損害公司形象;
4、駕校教練隊長童林在擔任教練隊負責人期間,未能加強教練隊伍的素質教育工作,致使教練隊教練員屢屢出現“吃、拿、卡、要”行為,甚至出現違法收取學員現金等行為,但其在思想上仍未能引起高度重視,在相關制度建設和執行方面也較為不力,對一些教練員的違規、違紀行為不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的處理;
5、駕校考試辦主任王健在擔任考試辦負責人期間,未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致使駕校與主管部門之間協調、溝通出現問題,嚴重影響駕校內、外部滿意度;另學員資料管理較為混亂,給駕校日常管理帶來不便;
6、駕校招生辦主任謝家軍在擔任招生辦負責人期間,招生任務完成情況一直較差,且未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辦法,致使多月無法完成公司規定的招生任務,給公司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
7、駕校校長張冬有作為駕校管理第一責任人,本應帶領駕校干部、職工愛崗敬業,但卻疏于安全管理和全體人員的職業素質、職業道德的培訓教育,對部分發生的問題,如:教練員“吃、拿、卡、要”及科目三路訓隊教練員違法收取學員費用等,未能引起高度重視,處理不及時、不到位,未能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給駕校及股份公司對外形象造成了惡劣影響;
根據調查結果及原因分析,經股份公司研究決定,對相關人員處理決定如下:
1、給予教練員孫明全股份公司通報處理,退賠其收受學員香煙及現金2500元,同時針對其違規、違紀行為減持績效20xx元,并予以除名處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考慮到教練員鄭抗旱、姚團、李國勝、汪從喜、馮其琢在調查過程中能積極配合調查,且能認識到自身錯誤,退賠收受學員的禮品及購物卡等,此次予以從輕處理,對以上5人予以通報處理,同時分別予以減持績效1000元,留職查看3個月。
3、考慮到駕校科目3路訓隊王云貴(隊長)、鄭鴻、姚國民、徐林海、夏金文、夏國喜、魏德敏、王化、邱愛文、胡德明、龔順保等11名教練員在調查過程中能認識到自身錯誤,積極退賠違法收受學員的現金,此次予以從輕處理,對以上11人予以通報處理,留職查看3個月,同時免去王云貴科目3路訓隊隊長職務,減持績效3000元;另分別予以減持鄭鴻、姚國民等10名科目3路訓隊教練員績效20xx元。
4、給予教練隊隊長童林全股份公司通報處理,追究其對教練隊管理不力的責任,予以免除其駕校總隊長職務,工作另行安排,同時予以減持績效20xx元。
5、給予考試班主任王健全股份公司通報處理,追究其對外協調失當及工作不力的管理責任,予以免除其考試辦主任職務,工作另行安排,同時予以減持績效20xx元。
6、給予招生辦主任謝家軍全股份公司通報處理,追究其對駕校招生工作管理、執行不力的責任,予以免除其招生辦主任職務,工作另行安排,同時予以減持績效20xx元。
7、給予駕校校長張冬有全股份公司通報處理,同時追究其對駕校管理不力的責任,予以免除其駕校校長職務,工作另行安排,同時予以減持績效5000元。
8、宣黃區域經理肖美榮對駕校工作管理不嚴,致使駕校出現上述各種違規、違紀行為發生承擔領導管理責任,給予20xx元的績效減持。
20xx年集團公司提出了“依法治企戰略”,旨在教育、查處、打擊各種利用職務之便侵害公司與客戶利益的行為,剎住歪風邪氣,加強企業管理,防范風險、堵塞漏洞、挖取蛀蟲、純潔隊伍,希望全體干部職工引以為戒,認真履行各自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勤政廉政,樹立企業正氣。同時要求各區域綜合辦、總經辦企管科、各職能部門嚴格按照股份公司精細化要求加強日常檢查與考核,對各種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堅決查處,決不姑息。為全面實現股份公司20xx年各項指標任務而努力奮斗。
特此通報!
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6日
員工違紀處理通報 篇2
公司各單位:
供電所職工李因酒失控,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給單位造成了極壞影響。現將其違紀情況及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一、事情經過
20xx年6月10日,供電所職工李與朋友一起吃晚飯時喝了酒,晚上12時許醉酒后回到居住處時,突然想起了過去在工作中與所長之間的一些誤會和不愉快的事,一時想不通便上樓找理論,在敲門無人應答的情況下,李錯誤認為是在有意躲避,由于醉酒,情緒較為激動,頭腦一時沖動,隨即用腳踹開家的房門,當走進房間后發現屋內確實無人時,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神智逐漸清醒,感到非常的后悔和害怕,便快速轉身離開家返回了自己家中。
第二天,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報了警,警方經過調查后隨即找到了李,李向警方承認并講明了事情經過。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李已觸犯了法律,本因受到法律的嚴懲。但公司領導在得知此事后,從挽救職工角度考慮,迅速與公安機關聯系交涉,經過努力,并征得同意后,公安機關取消了對李刑事處理,轉交公司處理。
二、處理決定
李嚴重違紀違法行為不僅給及家人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和心理傷害,同時也給單位造成了及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為了消除不良影響,打擊不法行為,達到懲處惡習,治病救人之目的,依據本公司《管理制度匯編》中的相關規定,經公司黨委會議研究,決定對李嚴重違法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處以罰金5000元、賠償經濟損失1000元的處理,并責令其做出深刻檢查,向受害人進行誠摯道歉。
三、相關要求
該事件的發生,充分暴露出站所管理存在疏漏,矛盾和糾紛不能及時排解,不能團結協調的開展工作。部分職工法律意識淡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紀律性較差,不能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使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受到了不應有的損害。為了杜絕類似問題的再發生,各單位一是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開展討論,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二是要認真反思和查找本單位、本站所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利于團結,容易引發矛盾和糾紛的問題,做到“小事不出站”“大事不出公司”,及時解決矛盾糾紛,加強團結協作,促進各項工作順利進行。三是要進一步加強職工思想教育,認真組織職工學習法律知識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力維護公司利益和良好形象。
二〇xx年八月十日
員工違紀處理通報 篇3
唐(學號:20xx5402,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級(化工應20xx-01班)學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 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xx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為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后做出。
特此通報
科技學院
年3月28日
員工違紀處理通報 篇4
關于處理違紀的通報
事業部xx廠工(于x年xx月xx日起)至今未到崗上班,也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現連續曠工六天以上,嚴重影響正常生產。
對此依據《員工獎懲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如下:
1、解除勞動關系,每人考核500元。
2、其所做行為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擔。
x公司
x年xx月xx日
員工違紀處理通報 篇5
考試違紀通報
初一年級179班李劍、初二年級163班汪益艷,在20xx年1月6日下午考歷史時,無視考場紀律,公然作弊,被監考教師抓獲。其弄虛作假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造成了不良影響。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179班李劍、163班汪益艷全校通報批評、該科成績以0分論處的處理。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平時努力學習,培養誠實守信的優良品質。
蓮城初級中學
20xx年x月x日
員工違紀處理通報 篇6
關于打架員工的處罰通告
各部門、各車間:
關于x年x月x日晚x點左右公司、在宿舍發生爭執、打架事件以及車間員工崔強強私自帶外來人員入廠的調查和處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調查
x年x月x日中午,員工未經保安同意私自將外面朋友帶進公司宿舍,此員工的朋友由于是酒后入廠,態度惡劣,非要爬墻出廠,與保安發生口角,最終在多方調解下安全送出廠區。當天晚上下班以后借由此事在宿舍與、邊喝酒邊進行批評教育,就在去保安室拿水杯的時間,在宿舍喝了點酒的、約21點左右雙方因今天的事情言語產生糾紛,動起手來,后來經勸架拉開。
二、處理結果
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處理如下:
1.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私自帶外人進廠、挑釁鬧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 給予立即開除出廠處理。
2.、在宿舍喝酒鬧事動手打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二人開除出廠處理。
3.由于管理下屬不利,負有連帶責任,給予通報批評。
希望全廠人員以此為戒,切實遵守公司相關規定,特此通報!
人事部
20xx年x月x日
員工違紀處理通報 篇7
關于違規員工處罰的通報
一、20xx年6月1日早,二蒸餾車間員工在給44#原料罐加溫時,沒有根據液位進行準確判斷,造成油溫過高,廠區內部產生氣味。
二、20xx年6月14日早,二蒸餾車間員工在將濟南的一車重油卸至2#罐時未檢查卸油流程,忘記關閉1#罐的2#泵進口閥,導致一部分油卸進1#罐,造成1#罐冒油。
經調查,以上兩起事故均為由于員工不按操作規程操作而導致的一般安全、環保事故,根據《員工手冊》相關處罰規定,分別給予事故直接責任人初輝、楊國尉記過處罰;由于管理不善,給予初輝所在班組班長姜傳杰通報批評處罰。
行政部
20xx年x月x日
員工違紀處理通報 篇8
xx月16日,xx市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10起典型違紀案件,xx名鄉村干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xx縣固隆鄉一副鄉長被撤職。
16日通報的10起典型違紀案件,主要是發生在農村土地征用出租、民主決策不規范不到位以及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
xx市紀委重申:農村基層干部一定要認真學習《黨章》、國家法律法規和《農村干部廉潔履職若干規定》,引以為戒,吸取教訓,牢固樹立為群眾服務的理念,嚴格遵守《黨章》規定,切實廉潔履職。要以“廉潔鄉村、制度鄉村”建設為契機,從嚴要求自己,真正成為讓人民群眾放心滿意,引領人民群眾走向富裕的帶頭人。
查處的10起典型違紀案件為:
1、xx縣固隆鄉副鄉長張某挪用公款案。
經查,張某在20xx年至20xx年任西交鄉副鄉長、河北鎮副鎮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截留挪用6個村世行項目資金計4xx00元,存入個人工資卡,將利息占為己有,構成挪用公款行為;擅自將世行專項資金68160元借給他人和自己使用,構成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本人長期借用某貧困村1000元集體資金未還,構成借用資金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xx6條、第94條、第xx6條和第25條之規定,以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23條、第24條之規定,經xx縣紀委會議、縣監察局局務會議研究,并報xx縣縣委會議20xx年10月xx日同意,決定給予張某留黨察看二年處分,依法撤銷其固隆鄉副鄉長職務。
2、澤州縣南村鎮裴圪塔村黨支部書記賈某、村委主任裴某挪用集體資金、失職瀆職案。
經查,該二人任職期間,對某企業及32戶村民建房違法占地共計21.66畝,分別負有重要和主要領導責任,構成失職瀆職行為。另外,賈某20xx年3月私自做主將100000元公款借給他人還貸款使用,構成挪用集體資金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xx7條、第99條之規定,經澤州縣紀委20xx年10月18日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裴圪塔村黨支部書記賈某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給予裴圪塔村村委主任裴某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3、xx縣李寨鄉馮溝村黨支部書記樊某違反組織紀律案。
經查,該村黨支部在確定陳某為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及發展為預備黨員過程中,未按組織程序召開相關會議,而是由其當村會計的父親陳某某采取弄虛作假的手段,補寫了推薦為優秀村民、列為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的會議記錄。樊某作為黨支部書記構成違反組織紀律行為,應負主要領導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66條規定,經李寨鄉黨委20xx年9月5日會議研究,決定取消陳某中共預備黨員資格,給予馮溝村黨支部書記樊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該村會計陳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xx市河西鎮宰李村原村委主任孫某貪污供應煤款案。
經查,20xx年冬,孫在協助河西鎮政府供應村民取暖煤過程中,將1016噸供應煤以每噸380元的價格變賣,得款386xx0元,除支付供煤款、上交村委及用于公務支出外,將余款30326元占為己有,構成貪污行為。經中共高平市紀委20xx年10月xx日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宰李村原村委主任孫某開除黨籍處分。
5、高平市陳區鎮姬興莊村黨支部書記姬某侵占集體資金案。
經查,姬某在任職期間,采取少支多報、重復報銷等手段侵占集體資金8160元,構成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95條規定,經高平市陳區鎮黨委20xx年9月26日會議研究并報高平市紀委批準,決定給予姬興莊村黨支部書記姬某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6、xx縣東冶鎮高石村村委主任王某失職案。
經查,20xx年在實施街巷道路硬化工程中,王作為村委主任、工程總負責人,不顧氣溫下降、上級通知停工的要求而繼續施工,不負責任致使工程毀損,造成49445元經濟損失,應負直接責任,構成失職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xx9條規定,經東冶鎮紀委20xx年10月24日會議研究并報請鎮黨委批準,決定給予高石村村委主任王某黨內警告處分。
7、xx縣秦家莊鄉楊家河村村委主任馮某侵占失職案。
經查,馮某在20xx年對村集體違規亂收費亂攤派、街巷硬化工程未進行招投標及虛造資料套取上級財政資金3萬元等問題上,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構成失職行為;利用職務之便侵占集體水泥、石粉等材料計370元,構成職務侵占行為;在20xx年無證且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30條、第xx5條、第xx4條、第xx6條、第98條、第25條之規定,經陵川縣紀委20xx年10月18日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楊家河村村委主任馮某開除黨籍處分。
8、陵川縣崇文鎮寨則村原黨支部書記宋某違反財經紀律并違法醉駕案。
經查,宋某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8月期間,收取4戶農戶建房占地費共計2.9萬元,坐收坐支,構成違反財經紀律行為;宋某20xx年9月,無證且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30條、第xx6條和第25條之規定,經陵川縣紀委20xx年xx月1日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寨則村原黨支部書記宋某開除黨籍處分。
9、xx縣端氏鎮金峰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主任閆某違反廉潔履職行為案。
經查,閆某20xx年將本村的移民并村墊土方工程590000元,承包給自己開辦的公司,構成違反廉潔履職行為;20xx年4月,閆某將收取某公司購土款180000元匯入個人公司賬內,除將xx20xx元用于支付村集體開支外,剩余38000元未入集體賬,構成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82條、第xx6條之規定和《農村干部廉潔履職若干規定》(試行)第5條規定,經沁水縣紀委20xx年xx月7日會研究,決定給予金峰村黨支部書記閆某留黨察看二年處分,責令其辭去村委主任職務,收繳違紀所得。
10、xx縣柿莊鎮下泊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主任張某、村委副主任豆某、村財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王某違反財經紀律案。
經查,該村支部書記張某20xx年至20xx年向村施工的煤層氣企業收取井場協調費324000元,除上交村委和支付村民馮某協調工資305000元外,將剩余19000元由其長期保管;村委副主任豆某20xx年9月至20xx年xx月向在村施工的井隊收取協調費xx6000元由其長期保管;村財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王某20xx年收取兩單位占地賠償款和施工協調費xx9423元,除支付村民外,將剩余xx850元長期保管,其三人均構成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xx6條之規定,經沁水縣紀委20xx年xx月7日會研究,決定給予下泊村黨支部書記張某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村委副主任豆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村財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王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