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通報批評模板(精選4篇)
安全生產通報批評模板 篇1
各建筑業企業、建設(房地產)單位、監理公司、區質監站(安監站)、區建管處、有關單位:
20xx年1月20日寧波龍湖滟瀾海岸工地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經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這是一起責任事故。近日,區政府已批復了事故調查報告,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20xx年1月20日下午約14時45分,由江蘇順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寧波龍湖滟瀾海岸二期2號地塊I標段50號樓19層進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業時,木工班一小工將鋼管搬運至19層的卸料平臺時,由于卸料平臺防護不嚴,操作不當,造成一根鋼管從卸料平臺孔洞墜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腳手片的勤雜工,造成頭部受傷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臺底板松動,形成孔洞,造成隱患,木工在搬運鋼管至卸料平臺時,堆放不當,導致鋼管從卸料平臺的孔洞處墜落,砸中受害者頭部,受傷致死。
事故的間接原因是江蘇順通建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到位,對模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混亂,管理規章制度執行不力,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術措施缺乏,無針對性,拆除、吊裝作業過程中未設置警戒線,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現場安全管理不落實,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隱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和排查存在的隱患。監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消除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
三、事故處理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區外建筑業企業承接業務登記備案管理的通知》(侖建〔20xx〕64號)和《關于加強區外監理企業進區承接業務登記備案管理的通知》(侖建〔20xx〕5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的處理建議,對本起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現將有關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1.收回江蘇順通建設有限公司《建筑業企業進區承接業務登記備案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登記。并建議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
2.江蘇順通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經理趙鴻雁,建議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吊銷《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收回浙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監理企業進區承接業務登記備案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登記。
年月日
安全生產通報批評模板 篇2
公司各單位、機關各部室:
20xx年3月19日上午9時和4月9日上午10:30,分公司部分20xxx年退出崗位休息員工(分別有88人和120余人)聚集分公司新辦公大樓院內廣場上訪,提出三點訴求:
一是要求按照出臺的20xxx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文件標準增加生活費人均122.50元;
二是要求按照20xx年內退待遇標準把績效工資的50%納入退休工資內;
三是如上述兩條不解決,要求重新返崗上班。
20xx年部分退出崗位休息員工兩次群體性聚集上訪事件的發生,雖然在公司黨政領導采取有力措施積極勸導和化解下得以基本平息,但卻給公司形象帶領了很不好的影響,是較為嚴重的企業內部員工隊伍群體性事件。為了嚴肅紀律,消除不良影響,根據《分公司中層干部績效考核辦法》(中鋁股份桂字[20xx]78號)的有關規定和中國鋁業公司《信訪維穩情況通報》第3期的有關要求,經公司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對此次事件負有直接或間接責任的下列中層干部給予如下處罰:
徐,分公司總經理助理、鋁業公司經理、鋁管理部黨委書記。該同志作為負責鋁退休職工(含退出崗位休息員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在接到x自治區有關調整20xx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后沒有向公司領導匯報,在給xx公司起草并上報《鋁業公司有關增加內退職工生活費的請示》時,也沒有向分公司黨政領導班子匯報;在總部人力資源部對他們的請示做出口頭答復后還是沒有向公司領導匯報,最后在做出發放20xx年內退職工生活費增加部分時依然沒有匯報,“四個不匯報”是這次導致20xx年退出崗位休息員工認為公司不給他們增加生活費,釀成群體性聚集上訪事件發生的直接原因。事件發生后,調處工作又不力,造成事件接連發生,給公司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因此,徐國慶同志對此次聚集上訪事件的發生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決定扣減績效工資5000元,當月兌現,并在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肖,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在20xx年公司實施內部退出崗位休息政策的過程中,人力資源部沒有擬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有關待遇的規定說明,是造成此次群體性上訪事件的重要原因,肖克成同志對此應負有一定的責任。在此次20xx年退出崗位休息員工群體性聚集上訪事件發生的前后,在明知道已經下發有關增加企業退休人員生活費的文件,以及鋁業公司已經向中鋁公司總部起草有關增加退休人員生活費的請示并得到總部口頭答復,準備執行自治區文件發放生活費增加部分的情況下,始終都沒有向公司領導匯報,這也是導致此次群體性聚集事件發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在公司主要領導向他了解有關內退工作的情況時,又不如實反映匯報當時情況,說假話,甚至推卸責任,使公司黨政領導的工作陷入極大的被動。肖克成同志作為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工作不力,對此次群體性聚集事件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決定給予扣減績效工資5000元,當月兌現,并在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劉,鋁業公司副經理、鋁管理部黨委副書記。作為鋁離退休員工管理的負責人之一,在此次部分20xx年退出崗位休息員工群體性聚集上訪事件處理過程中處臵不當,方法欠妥,工作不得力,導致聚集事件連續發生,負有一定的責任。決定給予扣減績效工資20xx元,當月兌現,并在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楊,公司黨建工作部部長、分公司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對此次群體性聚集上訪事件的發生,負有間接的管理責任,決定給予扣減績效工資1000元,當月兌現。
x年xx月xx日
安全生產通報批評模板 篇3
公司品質管理部 在近半年來的考勤多次出現遲到現象,經總經辦勸誡屢教不改,該員工的行為在公司管理層與基層員工中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該員工觸犯第5.8.4條:違反考勤制度,屢教不改者,給予記大過處分。經公司研究決定給予通報批評并經濟處罰300元。
各部門:
X年X月X日X時X分左右,本公司倉庫發生了特大火災事故。經查,此次事故是人為造成,給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X萬元,事故影響惡劣,公司損失慘重。為整頓公司管理工作作風問題,進一步加強公司各部門安全防范意識,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現將X月X日公司倉庫特大火災事故情況通報如下:
一、公司倉庫保管員夏明,在X年X月X日晚于倉庫值班之時,違反管理規定,在庫房內吸煙并將煙頭扔在地上,并于X時左右擅自離開崗位,外出購買食品,導致公司倉庫發生火災。此后夏明回到倉庫沒有及時打電話報火警,直到值班的總負責人張三發現才緊急報警。此次事故主要責任人是夏明,當晚值班總負責人張三監管不到位是事故次要原因。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X公司管理規定”,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夏明予以開除,張三予以降職并進行嚴重警告處分。公司經濟損失由夏明負主要賠償責任,張三負次要賠償責任。
三、安全管理工作是一切生產和公司正常運作的基礎,而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對員工的工作作風管理與培訓,是加強員工安全防范意識、營造嚴謹作風
的重要保證。各部門要吸取深刻的教訓,引以為戒,加強員工培訓工作和作風管理,杜絕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X年X月X日
各管理處/服務中心及職能部門員工應引以為戒,端正工作態度,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規定。
特此通報!
有限公司
201年月日
安全生產通報批評模板 篇4
各部門:
X年X月X日X時X分左右,本公司倉庫發生了特大火災事故。經查,此次事故是人為造成,給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X萬元,事故影響惡劣,公司損失慘重。為整頓公司管理工作作風問題,進一步加強公司各部門安全防范意識,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現將X月X日公司倉庫特大火災事故情況通報如下:
一、公司倉庫保管員夏明,在X年X月X日晚于倉庫值班之時,違反管理規定,在庫房內吸煙并將煙頭扔在地上,并于X時左右擅自離開崗位,外出購買食品,導致公司倉庫發生火災。此后夏明回到倉庫沒有及時打電話報火警,直到值班的總負責人張三發現才緊急報警。此次事故主要責任人是夏明,當晚值班總負責人張三監管不到位是事故次要原因。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X公司管理規定”,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夏明予以開除,張三予以降職并進行嚴重警告處分。公司經濟損失由夏明負主要賠償責任,張三負次要賠償責任。
三、安全管理工作是一切生產和公司正常運作的基礎,而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對員工的工作作風管理與培訓,是加強員工安全防范意識、營造嚴謹作風
的重要保證。各部門要吸取深刻的教訓,引以為戒,加強員工培訓工作和作風管理,杜絕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X年X月X日
各管理處/服務中心及職能部門員工應引以為戒,端正工作態度,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規定。
特此通報!
有限公司
20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