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睡崗的處理通報(精選3篇)
關于睡崗的處理通報 篇1
各煤礦:
20xx年7月30日夜班,xx煤礦四采探煤巷25千瓦絞車代替絞車司機在吊著鏵頭時摘掉安全帽睡崗;三采區第三部40千瓦提升絞車司機無證上崗且在班中睡崗。違犯公司《“三違”界定標準》(明礦政字【20xx】24號)第一項第11條之規定,在公司對多起睡崗事件進行嚴肅處理的情況下,個別職工依然出現在井下睡崗的現象,充分說明xx煤礦個別職工不接受事故教訓,安全意識淡薄,思想麻木不仁。
xx煤礦在20xx年多次出現職工在井下睡崗現象的發生,5月14日曾在四采回風下山整修處出現睡崗現象,證明xx煤礦在安全管理上的松懈,對職工的教育培訓不到位,未把兄弟單位的教訓當作自己的來分析,因此造成了這起事件的出現,影響極壞,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公司決定對這兩起睡崗的違紀現象進行通報處理。
年月日
關于睡崗的處理通報 篇2
安徽通報3起違反八項規定案件 局長公車私用受處罰
1月6日,省紀委監察廳在其網站上公布了20xx年第一批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這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別是:
1.淮北市杜集區科技局局長張義存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公車私用的費用予以追繳。
2.蚌埠市蚌山區燕山鄉中心小學黨支部書記張西、校長虞磊園違規組織公款旅游,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公款旅游的費用個人承擔。
3.金寨縣槐樹灣鄉衛生院院長李宏國違規大辦兒子升學宴、收受禮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予以收繳。
關于睡崗的處理通報 篇3
20xx年12月23日16時53分,濟陽縣境內省道248線垛石鎮玉皇廟路口發生一起較大交通事故,經市縣兩級交警部門的細致工作,現已查明:
12月23日,山東瑞誠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主管張某洋(男,26歲,山東省平原縣人)指使員工閆某國(男,28歲,山東省平原縣人)到商河調配車輛開回濟南公司。閆某國駕駛調配的白色奇瑞轎車(未注冊登記、未購買保險),返回濟南途中,當行至省道248線90公里+300米處時,與孫某東(男,51歲,濟陽縣人)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駕駛人孫某東當場死亡,乘坐人宋某倩(女,26歲,濟陽縣人)、孫某博(男,6歲,濟陽縣人)、孫某棋(女,2歲,濟陽縣人)受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轎車駕駛人閆某國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12月23日被刑事拘留。山東瑞誠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主管張某洋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12月24日被刑事拘留。
目前,事故車輛司法鑒定及責任認定等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