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個人的通報批評(精選3篇)
對個人的通報批評 篇1
各市管學校(幼兒園)、中心學校、巢城教辦:
x3年度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務評審結果公示期間,有網友舉報槐林中學肖所提供的職評材料弄虛作假。經查,肖所提供的任期內教學計劃、進度、課表、教案等均不真實,沒按程序將材料在校內公示。肖作為學校校長,不按要求如實提供職評材料,弄虛作假,為保證職評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經x3年12月25日局黨工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肖三通報批評,并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
請各校從肖錯誤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杜絕職評工作的弄虛作假行為,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序開展。
xx市教育局
x3年12月26日
對個人的通報批評 篇2
20xx年12月5日,省市縣舉行高速公路在本縣通車儀式,縣主要領導擅自決定,讓本縣部分中、小學校停課參加通車儀式,近千名中小學生在風雪天等候長達二小時,致使部分中小學生生病,學生家長和群眾極為憤慨,致信中央要求堅決制止此類現象。
中小學校依照國家規定建立有嚴格的教育教學秩序,這是教育教學質量的保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隨意破壞,F在一些地方的個別領導利用自己的權力,動輒調用中小學生為各種會議、考察、參觀、訪問甚至商業性典禮搞迎送或禮儀活動,有些地方還因此發生了嚴重的安全事故,造成極惡劣的社會影響?h發生的問題,已不只是一般的形式主義,而是官僚主義,嚴重脫離群眾,此類不良風氣必須堅決予以制止。各地區、各部門以及各級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這一問題并從中吸取深刻的教訓,切實增強群眾觀念,杜絕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中小學生是祖國的未來,他們的學習和活動安排,要有利他們的學習和身心健康。今后各地區、各部門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不得擅自停課或隨意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各種迎送或“禮儀”活動,如確有必要組織的,須報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年月日
對個人的通報批評 篇3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經查明:20xx年2月15日上午,姜工作時間內網上打牌。
姜身為市農村能源技術推廣站聘用工作人員,本應自覺遵守單位工作紀律,而他卻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事項,根據《xx市農業局違反作風效能建設有關規定處理辦法(試行)》第十條之規定,經市農業局班子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姜通報批評,并扣發300元考核獎。
本決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農業局提出書面申辯。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