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報(精選8篇)
案件通報 篇1
今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借助“大數據”科技手段,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干部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持續釋放動真碰硬、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現將部分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沙市區xx街辦民政辦公室原主任趙貪污城市低保資金案。
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趙利用職務便利,由本人或安排他人冒領轄區8名城市低保戶低保資金282388.92元,其中182391元被據為己有,其他用于單位等開支。20xx年10月,沙市區紀委給予趙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荊州區八嶺山鎮福利院黨支部副書記、院長劉違規套取農村五保資金案。
20xx年至20xx年,劉利用職務便利,虛報五保老人供養人數,套取農村五保供養資金543185元,用于福利院日常運轉開支。20xx年8月,八嶺山鎮紀委給予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監利縣紅城鄉城建管理所副所長黨違規領取廉租房補貼資金案。
20xx年至20xx年,黨作為國家公職人員,違規領取廉租房補貼資金4200元。20xx年8月,紅城鄉紀委給予黨黨內警告處分。
江陵縣普濟鎮熊溝村黨支部副書記熊套取糧食補貼資金案。
20xx年至20xx年,熊在擔任熊溝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用自己及妻子的名義虛報糧食補貼面積、套取糧食補貼資金6346元,用于家庭日常開支。20xx年4月,普濟鎮紀委給予熊黨內警告處分。
公安縣章莊鋪鎮榮農村黨支部副書記王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案。
20xx年,王利用職務便利,以貧困戶的名義為自己申報危房改造計劃,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7500元。20xx年9月,章莊鋪鎮紀委給予王黨內警告處分。
案件通報 篇2
女子透支信用卡20余萬拒不還款 涉嫌詐騙被刑拘
7月7日,邯鄲市成安縣警方抓獲了一名網上逃犯。犯罪嫌疑人趙某英因透支銀行信用卡20余萬元長時間逾期不還,被警方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趙某英今年37歲,是成安縣北鄉義鄉河東村人。20xx年,她在中國銀行成安支行辦理了一張白金信用卡,惡意透支本金人民幣219150元,隨后并未對銀行卡進行還款,逾期超過三個月以上。其間銀行工作人員多次催繳,但是趙某英拒絕還款。鑒于此,中國銀行向公安機關報警。成安縣北鄉義鄉派出所對其進行立案偵查,并于20xx年5月24日將趙某英上網追逃。
7月7日上午,三名銀行工作人員再次去趙某英家中催款,發現趙某英家中無人,但是在附近看到了趙某英。于是銀行工作人員一路跟蹤并將該情況反映給警方,稱在成安縣南街口附近發現一個惡意透支信用卡的網上逃犯。恰巧在附近執勤的巡特警隊員馬上趕到現場,經排查詢問確認該女子正是網上逃犯。經訊問,趙某英對自己惡意透支信用卡及違法套現,涉嫌信用卡詐騙的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該女子已經被移交到成安縣北鄉義鄉派出所,公安機關依法對其刑事拘留。
民警表示,惡意透支屬于信用卡詐騙的一種行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款后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其行為就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將會追究其刑事責任。時提醒廣大市民申領信用卡必須要評估自己的消費能力和償還能力,樹立誠信意識,量入為出,及時還款。
案件通報 篇3
以銀行卡被盜刷名義詐騙銀行資金
客戶陳某于20xx年2月17日在工商銀行G支行申領了牡丹靈通卡(借記卡),20xx年12月5日,辦理該卡掛失并換卡,20xx年12月7日,以銀行卡被盜刷為由到派出所報警,20xx年1月16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發卡行承擔被盜刷328萬元的損失。20xx年3月xx日,發行卡接到法院應訴通知書后通過分析,認為客戶極有可能是故意虛構案情,以達到一般克隆卡索賠案件的起訴條件,從而獲得法院判決銀行賠償損失的非法目的,于是以陳某詐騙銀行資金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20xx年4月1日,公安機關同意立案偵查。20xx年4月8日,陳某突然向法院申請撤訴并獲批準。
案件通報 篇4
今年來,全省各級工商部門根據總局的工作部署,繼續深入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執法行動,結合當地實際與群眾反映強烈重點行業的熱點問題,依法查處房地產、汽車駕校等強勢地位企業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集中查辦一批大要案,有效遏制了利用不平等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蔓延。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在執法實踐中涌現出等地查處房地產,長汀查處駕校,清流查處客運,羅源查處手機,廈門查處美容、速遞等行業“格式條款侵權”的典型案例。為及時推廣各地先進經驗,促進專項整治行動扎實開展,現將有關單位的典型案例予以通報,供各地學習借鑒。
案例:泉州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條款侵犯消費者權益案
一、違法行為基本情況
20xx年3月25日,安溪縣工商局執法人員根據消費者投訴,發現當事人泉州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向購房戶強制收取水電開戶費的行為涉嫌違法,遂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在安溪縣鳳城鎮龍津公園北側開發樓盤,共有商品房1100多套,于20xx年開始對外銷售商品房,并與每個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合同補充協議》。在當事人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合同補充協議》中以格式條款的形式約定“該商品房的總價款不包括以下費用,以下費用由買受人支付:買受人申請按揭貸款銀行要求繳納的相關費用,買受人辦理分戶產權證應繳納的契稅、工本費、查檔費、登記費、印花稅等費用,水、電、電視、電信、燃氣等開戶費,專項維修資金及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應由買受人繳納的其他相關費用。”從20xx年8月份開始,泉州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條款規定,在辦理交房手續時以通知的形式要求要求購房者和拆遷安置戶必須交清水、電開戶費才能拿到房屋鑰匙。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從20xx年8月份開始,當事人向已交房的390戶購房者和拆遷安置戶收取了水、電開戶費,其中自來水開戶費每戶收取1000元,共收取390000元;電開戶費每戶收取300元,共收取117000元。至案發時,當事人已向購房者違規收取水、電開戶費共計50.7萬元。
二、查處依據與結果
“水表立表費、供電入網費”屬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收取的費用,當事人在銷售商品房時就應將供電、供水的建設費用列入商品房銷售價格,不得向購房者另行收取。但當事人通過《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格式條款,向購房者另行收取水、電開戶費,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和負擔。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十二)項的規定。應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六十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安溪縣工商局認定,以上證據,相互印證,鑒于當事人在案發后能夠積極配合案件調查,并及時改正違法行為,主動退還消費者水電開戶費。根據《福建省房屋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九項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六十條的規定,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改正違法行為;2、處罰款人民幣76.05萬元。
三、案例分析
1.開發商是否構成格式條款侵權行為。
當事人與購房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合同補充協議》,其中約定的“該商品房的總價款不包括以下費用,以下費用由買受人支付:買受人申請按揭貸款銀行要求繳納的相關費用,買受人辦理分戶產權證應繳納的契稅、工本費、查檔費、登記費、印花稅等費用,水、電、電視、電信、燃氣等開戶費,專項維修資金及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應由買受人繳納的其他相關費用。”這些條款,是由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購房戶協商,購房戶只能或是同意條款的內容與當事人訂立合同,或是拒絕接受條款的內容而不與當事人訂立合同,而不可能與當事人協商修改條款的內容,因而該條款屬于格式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條“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和第七條“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第二十四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的規定、《福建省房屋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八條第四款“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告示或者其他方式對房屋消費者作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作減輕、免除其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的規定,當事人的這一行為屬于《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十二)項“……(十二)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所使用的格式條款,不得有下列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或者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的規定: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規定所指行為。
2.開發商能否收取水、電開戶費。
首先,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的規定:按國家有關規定應承擔的開發小區內基礎設施建設費和公共設施配套建設費應計入商品房銷售價格,不得向購買人另行收取。其中規定商品房相關的部分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設費用包括供電、供水、供氣、通訊等屬房屋配套性質的建設費用;其次,關于在商品房銷售中不得另行收取供水供電配套設施費用問題,國家及有關部門已有明確:1、《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取消部分建設項目收費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收費管理的通知》(計價費〔1996〕2922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計價格〔20xx〕585號)已明確規定,經國務院批準取消的涉及住房建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包括“用電入戶、立戶費、自來水表立戶費、水表立表費、供電入網費”等各項費用。
3.開發商通過合同及補充協議能否免除其責任與義務。
綜上所述,“水電開戶費或者水電立戶、入網、安裝費”屬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收取的費用。當事人在銷售商品房時就應將供電、供水的建設費用列入商品房銷售價格,不得向購房者另行收取。事實上,當事人并無證據證明自來水公司及供電公司委托其“代收水表開戶費和電表開戶費”,供水、供電公司也沒有就“水表開戶費和電表開戶費”單獨與每個購房者及拆遷戶發生對應關系。但當事人利用單方面自行制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格式條款——補充協議與購房者約定,在交房時以不公平、不合理的通知的形式借“水表開戶費、電表安裝費”的名義向購房者另行收費的行為,實際上是免除了當事人應當依照國家及有關部門的規定和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第八條約定為購房者免費水電到戶的義務,將本應由當事人承擔的商品房供水供電配套性質的費用轉嫁給購房者承擔。
四、啟示
1.敢于亮劍,層層深挖,揭露真面目。本案涉及備受關注、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房地產市場,是當前熱點、難點問題。該案是一起較為復雜的房地產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件。因為該案事發牽扯的消費者眾多,同時還牽扯到相關的水電部門。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案件的調查取證難度很大,安溪縣工商局執法人員不畏困難,層層抽繭剝絲,透過現象看本質,終于認定了房地產商違法的事實,并用格式合同違法行為進行處理,最終以76.05萬元的處罰結案。
2.精于突破,相互印證,形成鐵案。本案是一起典型利用格式合同條款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該局辦案人員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認真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對案件進行全面分析,是值得借鑒和學習的。在具體執法實踐中,執法人員務必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講究工作方式,注意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形成“證據鏈”,相互印證,不能將“怕麻煩”等個人情緒帶到辦案之中去,要學會看到案件的本質,要將案件的客觀因素與主觀因素都考慮到,對于涉案金額巨大,召開縣局案審會集體討論決定,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監管責任風險的發生。
3.違法手段特殊、典型,具有較強隱蔽性,查處難度大。在日常生活中,房地產公司侵犯消費者權利這一現象較為普遍,通常這類案件僅僅只是房地產商單獨侵犯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比較明顯,但在這個案件中,房地產商在侵犯了消費者權益后,卻將違法行為轉嫁到水電部門,同時在處理上因為多收費用屬于《價格法》所調整,不屬于工商部門管轄,種種原因造成了取證困難并且難以突破,該案能夠順利辦結實屬不易,是工商系統歷年來查辦的房地產公司侵犯消費者權利案件中較典型的案件。
201x年x月x日
案件通報 篇5
當前,隨著科技手段的提高,銀行卡、電子銀行業務面臨著偽卡、電話詐騙、撬盜自動柜員機、加裝側錄儀器等風險案件的高發態勢,對各行社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如何在安防設施投入和建設基本到位的基礎上,提升管理質效,確保卡受理渠道安全穩定,是各行社在新環境下重點探討的問題。現對近期銀行卡案情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案情通報加裝新型非法裝置,截取客戶銀行卡信息,盜取客戶資金。20xx年3月24日,一名客戶向農業銀行H支行反映了其在自助設備取款時,被不法分子調包銀行卡并被盜取5200元的情況,事件發生后,農業銀行總行安保部派出工作組,對作案情節進行深入研究、挖掘,采取措施進行布控,針對特定機型采取固定畫面、重點監控的特殊措施。20xx年5月10日,農業銀行H支行視頻監控中心值班員在巡視電視墻時,突然發現所轄內一臺自助設備的讀卡器卡喉處有異常,密碼罩有明顯的亮光,于是迅速將該臺設備所有視頻切換到屏幕上予以重點關注,在不法分子取回所安裝的非法裝置時將其現場抓獲。
案件通報 篇6
自今年7月省委巡視第三組進駐開展巡視回訪以來,高度重視群眾反映的問題,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巡視組的精心指導和領導下,堅持把查辦案件工作放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突出位置,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對腐敗現象和行為“零容忍”,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嚴肅查辦了一批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規案件。現將查辦的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1.xx市詩墻管理處主任黃飛華違規更改年齡和利用職務之便、隱瞞事實為妻子謀取人事方面利益案。經查,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初,黃飛華采取買賣、使用偽造的單位印章等手段變更自己的戶籍年齡和干部檔案年齡,從1957年5月4日變更為1961年5月4日;20xx年8月,黃飛華又利用職務之便,隱瞞夫妻事實,未按規定向組織部門報批,違規將妻子徐香華調入xx市詩墻博物館。經市紀委會、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并報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給予黃飛華撤銷xx市詩墻管理處黨總支副書記職務、撤銷xx市詩墻管理處主任職務處分,按副科級確定職級待遇。責成xx市園林局依法依規對其妻子徐香華予以解聘,對其黨員身份不予承認。給予相關責任人河洑派出所戶籍民警楊湘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河洑派出所所長謝南平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鼎城區公安局原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長周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對武陵區公安分局原城西派出所所長薛云、原人口大隊戶政專干尹卉、xx市公安局原人口支隊支隊長劉維忠誡勉談話,并分別寫出深刻檢查;對市委組織部原干部監督科科長李厚元、原舉報中心主任徐飛誡勉談話,并分別寫出深刻檢查。對xx市財經學校副校長王承欣(時任校第四黨支部書記)違規發展徐香華為中共黨員,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xx市詩墻管理處人事科科長郭躍華誡勉談話,并寫出深刻檢查。
2. xx市教育局副局長李旺國、xx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黃鎮才、xx職業技術學院附二醫院黨總支書記、院長彭志高、xx職業技術學院資產基建處處長楊亞群公款旅游案。經查,20xx年暑假,李旺國、黃鎮才、楊亞群以洽談合作辦學事宜為由,公款前往新疆伊犁、吐魯番、石河子等地旅游,人均花費7103元。20xx年暑假,李旺國、黃鎮才、彭志高以赴西藏申報招生計劃為由,公款前往西藏布達拉宮、林芝等地旅游,人均花費14675元。黃鎮才、楊亞群、彭志高作為黨員領導干部變相公款旅游,其行為已構成違紀,經市紀委會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李旺國作為xx市教育局分管職業教育工作的副局長,接受服務單位組織的公款旅游,其行為已構成違紀,經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同時責令相關人員退繳公款支付的旅游費用全額上交國庫。
3.xx市澧縣第一中學黨委書記張建華(副處級)、xx市澧縣人大會副主任魯明金違規提拔干部案。經查,1999年1月,澧縣道河鄉財政所職工馮鋒被澧縣縣委組織部和縣委研究提拔為澧縣道河鄉副鄉級秘書時,其在該崗位工作時間不足三年,非中共黨員,不符合副鄉級秘書任職資格,屬違規提拔。張建華、魯明金作為時任縣委組織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長和干部組組長,在提拔馮鋒為副鄉級秘書時對考察情況審核把關不嚴、工作失職,對違規提拔馮鋒為副鄉級秘書的問題分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經市紀委會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張建華、魯明金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澧縣縣委對馮鋒的任用予以糾正。
案件通報 篇7
xx年,伊犁州紀委嚴肅查處了一批縣處級干部違紀問題。現將其中1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霍爾果斯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原副市長李素梅嚴重違紀問題。李素梅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瞞報房產、股票投資和配偶、女兒從業情況等重大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套取、私分公款,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禮金。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福利、組織公款旅游。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未按規定對有些項目進行招投標,違規在下屬企業列支各類費用、提取大額現金。李素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伊河南岸新區黨工委原委員、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伊寧產業配套園區黨委原委員、伊寧市巴彥岱鎮黨委原書記李元虎嚴重違紀問題。李元虎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個人或通過其親屬收受財物;以其親屬名義入股私營公司參與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便利幫助親友無償占用農村宅基地。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未經集體研究,擅自決定挪用設施農業貸款,致使貸款無法償還;擅自決定將資金撥付給企業和個人,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擅自決定將應屬達達木圖鄉所有大棚征遷補償款支付給大棚承租戶,給達達木圖鄉造成重大損失;擅自決定出讓集體土地。李元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奎屯市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李元虎有期徒刑20xx年。
三、州南岸干渠灌區管理處原處長趙湘清嚴重違紀問題。趙湘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索取和收受財物、禮金;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報銷餐費、違規發放午餐補助、違規為職工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違規超支接待費。趙湘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原副縣長努爾江·阿不都許庫爾違反廉潔紀律問題。努爾江·阿不都許庫爾在擔任新源縣別斯托別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和新源鎮鎮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承包牧民草場,無償占用農村集體草場、耕地、林地、宅基地,以他人名義冒領災后重建房專項補助。努爾江·阿不都許庫爾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責令退賠草場耕地占用費、退出違規占用集體林地和宅基地。
五、州糧食局購銷處處長陳新寧違反廉潔紀律問題。20xx年8月,陳新寧違反廉潔紀律,在裝修個人住宅時接受伊犁國家糧食儲備庫原主任姚某安排該儲備庫工程的承建方幫忙裝修并墊付裝修款。陳新寧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案件通報 篇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為深入貫徹《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國土資源部對原國家土地管理局1996年統一制定的《土地權屬爭議案件文書格式》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經研究,現將修訂后的《土地權屬爭議案件文書格式》(見附件)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印發的《土地權屬爭議案件文書格式》不再使用。
附件:1、土地權屬爭議案件收件登記單
2、土地權屬爭議案件申請書
3、土地權屬爭議案件授權委托書
4、土地權屬爭議案件受理通知書
5、土地權屬爭議案件受理(或不予受理)建議書
6、土地權屬爭議案件不予受理決定書
7、答辯通知書
8、詢問筆錄
9、協助調查通知書
10、土地權屬爭議案件調解書
11、土地權屬爭議案件行政決定書
12、土地權屬爭議案件文書送達回證
13、延期調查處理通知書
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