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同志通報批評(通用3篇)
關于對同志通報批評 篇1
中共XX鄉黨委關于對進行通報批評的決定
,男,土家族,重慶市酉陽縣人,X年X月出生,文化,X年X月加入中國共產黨,X年X月參加工作,現任XX鄉黨政辦主任。經查,20xx年X月XX日上午時左右,在鄉財政所辦公電腦上玩游戲時被縣紀委工作人員暗訪發現。根據《酉陽縣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效能問責實施辦法》(酉陽委辦發〔20xx〕66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二章第九條第三款“上班時間在辦公場所或者外出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致使貽誤工作或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之規定,上班時間在辦公電腦上玩游戲,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屬于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經鄉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通報批評處理。本決定自20xx年X月X日起生效。效能問責決定書效責〔20xx〕號根據《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取消20xx年度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如對本問責決定不服,在收到《效能問責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本委提出書面申訴。
中共XX鄉黨委
20xx年X月X日
關于對同志通報批評 篇2
關于張三同志失職行為的通報
各院、部、處、室:
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高校開展資金往來清查工作的視頻會議精神和科教黨委、市教委的工作部署,我校于去年年底至今年x月,開展了對學校資金往來的清查工作。在清查過程中,清查工作組發現,基建處張三同志有重復支付建筑總公司16.8萬元工程款的問題。
經查,張三于20xx年x月x日從財務處預支資金16.8萬元,用于預付建造新校區學科帶頭人工作室及停車場部分工程款。20xx年x月x日,審計處出具了該工程的決算審價報告,審定工程造價為35.228847萬元。20xx年x月x日,經辦人張三在未將先支付的16.8萬元扣除的情況下,將一張金額為35.228847萬元的支票付給建筑總公司,造成了重復支付16.8萬元工程款的后果。兩次支付憑證的簽字人分別為:經辦人張三,基建處負責人,財務處負責人。后經清查工作組及時追討,建筑總公司將重復支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合計18.48萬元返還我校。需要指出的是,從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四年中,張三從未發現資金重復支付的問題。事發后,張三亦承認了重復付款的事實,對重復付款的失職行為認識比較深刻,能積極配合清查工作小組挽回損失。
為確保學校資產安全,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教育本人,經黨委會第11次會議討論,決定對張三同志的失職行為予以通報批評。
張三同志失職行為的發生,其根本原因在于責任意識淡薄,對大額資金的往來缺乏足夠的重視。權力與責任是對等的,有一份權力就要負一份責任。從學校財務清查反饋的情
況來看,有必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糾正那種“只要不把公款裝入個人腰包就不會有大問題”的錯誤思想,增強責任意識,正確履行職責,嚴格工作程序,遵守財經紀律,做到有規必依,有章必循。對于工作中已經發生的問題,要早報告、早處理,及時采取措施挽回損失。
同時,這一事件的發生也反映了個別領導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監管不力、責任不到位的現象。此類問題應引起重視,以免給學校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各級領導干部要以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從這一事件中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恪盡職守,規范管理,切實加強對資金使用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監管工作,確保學校資產安全。
年x月二十三日
關于對同志通報批評 篇3
x年10月13日,有同學通過圖書館管理聯合會微信公眾平臺舉報圖書館號研究生學習間存在私自轉租行為。經圖書館辦公室老師查證,情況屬實。該同學將學校為學生提供的免費學習資源私下轉租,嚴重違反圖書館規章制度。
經圖書館研究決定,對該同學處理意見如下:
1.對該同學提出通報批評。
2.取消該同學在校期間使用圖書館存包柜及研究生學習間資格。
希望其他同學以此為戒,遵守圖書館相關規章制度,充份利用圖書館提供的學習資源。
特此通報。
中醫藥大學圖書館
x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