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作弊通報批評(通用3篇)
大學作弊通報批評 篇1
唐(學號:20xx5402),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級(化工應20xx-01班)學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 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xx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為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后做出。
特此通報
xx科技學院
教務處
年3月28日
大學作弊通報批評 篇2
唐林(學號:20xx5),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級(化工應20xx-01班)學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 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重慶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為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后做出。
特此通報
xx科技學院
教務處
年3月28日
大學作弊通報批評 篇3
各市管學校(幼兒園)、中心學校、巢城教辦:
x3年度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務評審結果公示期間,有網友舉報槐林中學肖所提供的職評材料弄虛作假。經查,肖所提供的任期內教學計劃、進度、課表、教案等均不真實,沒按程序將材料在校內公示。肖作為學校校長,不按要求如實提供職評材料,弄虛作假,為保證職評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經x3年12月25日局黨工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肖三通報批評,并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
請各校從肖錯誤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杜絕職評工作的弄虛作假行為,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序開展。
xx市教育局
x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