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事件通報(精選3篇)
打架事件通報 篇1
8月16日10時50分,興國縣將軍園北門發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引發的打架事件,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8月16日10時30分,黃某駕駛轎車在將軍園北門路段與一輛逆向行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輕微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車駕駛員呂某腿部輕微受傷,雙方車輛受損。
事故發生后,聞訊趕來的呂某的兒子姚某生、姚某斌兄弟二人與黃某發生口角并對其進行毆打。被在場交警及時制止后,黃某認為自己吃了虧,于是打電話糾集其六名親屬來到現場。黃某的親屬到達現場后,與姚某生、姚某斌二人廝打在一起。在廝打過程中,姚某斌竄至路邊的餐館里拿出一把菜刀,所幸被趕來增援的瀲江派出所民警和特巡警大隊巡邏隊員及時制止。被勸開后,涉案人員被依法傳喚至我局辦案中心接受詢問。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興國縣公安局
年8月17日
打架事件通報 篇2
各部門、車間:
關于20xx年x月X日晚11:40左右車間員工、趙方林、陳宗保、司志博與郭義剛在宿舍發生爭執、打架事件的調查和處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調查
20xx年X月X日晚,員工郭未經行政部同意私自將外面朋友帶進公司宿舍并喝酒,同樓層劉、薛等也在宿舍喝酒,約11:30分左右雙方因言語產生糾紛,在外來人員的挑釁下,劉、薛等人沖進郭義剛宿舍歐打外來人員,郭維護外來人員進行幫架,后經人勸架拉開。
二、處理結果
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對造事責任人處理如下如下:
1.郭嚴重違反公司規定:晚上私自帶外人進廠喝酒挑釁鬧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給予罰款1200元,立即開除出廠,外來私自進廠人員交由派出所處置;
2.劉、薛在宿舍喝酒鬧事帶頭動手打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每人罰款1000元,留廠查看一個月后再處理。
3.劉、司在宿舍喝酒后鬧事協助打架,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每人罰款800元,留廠查看一個月后再處理。
4.當班保安劉未盡到崗位職責,遇事不能及時匯報處置,罰款200元,后勤主管楊立志對宿舍管理監管不力,罰款200元。
5.即日起,公司內不準賣酒、員工不準帶酒進公司、宿舍內不允許任何人喝酒,一經發現給予罰款500元處罰。
6.即日起,凡私自帶人進廠者,查證屬實后給予當事人罰款1000元并開除出廠的處罰,同時將非廠人員以擾亂公司管理送派出所處置!
希望全廠人員以此為戒,切實遵守公司相關規定,特此通報!
行政部
年X月X日
打架事件通報 篇3
3月16日上午11時24分,數名營地住戶在3#樓食堂門外吸煙,將未熄滅的煙頭扔入垃圾桶內,將垃圾桶內易燃雜物引燃,幸虧我公司巡視人員及時發現,撲滅了起火點。通過調取營地內監控錄像,已經確定了違規吸煙者為居住在營地5#樓4層的某公司大修人員,并將此事件以及相關視頻錄像遞交該公司負責人,要求嚴肅處理。
在此,我公司再次提醒大家:春季氣候干燥多風,是火災事故的多發期,請廣大住戶注意安全防范,嚴格遵守營地內的安全規定。謝謝合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