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事故通報(精選3篇)
產品質量事故通報 篇1
一、事故概況
20xx年8月7日經經營部反饋,我公司送往聯創公司的紙塑袋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質量問題,隨即公司組織人員前往進行處理。經過調查,發現問題如下:
221號托盤: 7條袋存在中縫處粘連,導致客戶在使用時無法把袋打開。
二、事故原因分析
根據生產工藝與員工實際操作情況進行分析,造成此起事故的原因如下:
1、工段長與操作工質量意識淡薄,未盡到職責。
2、在控制過程中操作工馬虎大意、工作不精心,質檢員未能有效的進行監督檢查。
三、預防措施
1、制袋工段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會組織員工深入學習公司質量方針、產品質量控制規程及標準,大力提升員工質量意識。
2、在過程控制中,要嚴格落實“三檢”制度,對可能出現質量問題的產品要精心挑揀,不讓一條不合格產品流入下道工序。
3、質量檢驗員要加強監督檢查力度,增加檢驗頻次,數量,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下道工序。
四、處理決定
為嚴格貫徹執行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從而使廣大員工提高認識,在實際工作中樹立牢固的質量意識。經研究決定,對此起事故的相關責任人作如下處理:
1、 對工段長閆新聞罰款 40 元;
2、 對質量檢驗員狄小燕罰款 20 元;
3、 對制袋機組當班人員罰款 150 元;
xx公司
年8月8日
產品質量事故通報 篇2
關于近期兩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報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安全生產委員會,各地、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xx年2月23日16時30分,塔城地區興塔集團立強運輸公司一輛新G-04432號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車(核載33人,實載31人),由和布克賽爾縣前往塔城市,在行駛至省道318線207公里+800米處,車輛自翻,造成車上4人死亡,16人受傷。20xx年2月25日8時25分,一輛新M-AL288號桑塔納轎車行駛至國道314線1312公里處(伽師縣境內)與一輛新B-27006號貨車正面相撞,造成桑塔納轎車駕駛員及3名乘車人員當場死亡,新B-27006號貨車車頭起火,新M-AL288號桑塔納轎車燒毀。自治區領導對連續發生的兩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度重視,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以上兩起事故也暴露出部分地區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駕駛人員安全意識不強,不能按規定行駛,相關監管和管理部門交通安全監管存在薄弱環節和漏洞等問題。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領導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切實做好全國“兩會”、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確保人民群眾出行安全各地、各有關部門、公路運輸企業要認真落實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強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新安字[20xx]8號)要求,提高認識,強化責任,針對當前人流、車流、物流大幅茺回升和冰雪路面、大雪、大霧天氣多等特點,有針對性的加強公路運輸企業監管檢查力度,加強重點路段、路面和管控和巡查,加強對本企業行駛車輛的安全管理,交警部門要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路面特別是事故多發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加強對客貨運輸車輛的檢查,對超速、超載、酒后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力度,切實增強司乘人員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意識各地、各有關部門、公路運輸企業、客運站要針對我區冬季道路交通特點,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開展多種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運輸企業要落實行車前安全教育制度,用典型安全教育司乘人員,切實增強司乘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法規意識。三、加大事故查處力度,嚴格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追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倒查制度,對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嚴格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二Oxx年三月一日
產品質量事故通報 篇3
火災:
11月12日12時21分,哈爾濱南崗區ABC外語學校發生火災。在接到報警后,5個消防支隊及150名指戰員和31輛消防車迅速趕至現場。消防隊員強行進入室內,破窗通風排煙,并逐個房間搜救被困兒童,營救出受困兒童106名、教師2名,同時利用52米登高車從東大直街一側將困在陽臺內的4人救出。當時,有的兒童已經被濃煙熏2 嗆的神智模糊,陸續有13名兒童到醫院高壓氧艙進行救治。火災中無人員死亡。初步認定火災原因是ABC外國語學校一樓接待大廳電氣線路超負荷引起火災。11月30日3時許,位于黑龍江哈爾濱市東大直街323號的大世界商城起火。經消防部門連夜撲救,火勢在5點30分得到控制,8點30分徹底撲滅,火災中無人員傷亡。目前,起火原因和損失情況正在調查中。初步懷疑有人為縱火可能。11月24日晚,某中學發生火災,學校及時疏散正在上課的學生。據消防部門講,起火原因是亂扔煙頭所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