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南省節約能源條例》相關術語解釋
節能標準
是指為實現節能目的而制定的標準。包括基礎共性標準、用能產品能效標準、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節能設計標準四個體系,涉及工業、農業、交通、建筑等領域。目前,我國制定頒布了國家節能標準270余項,其中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104項,強制性能效標準61項,這兩類標準是用能產品和設備及高耗能行業產品在節能領域的市場準入標準。海南根據本省產業結構和用能特點,制定頒布了煉油、紙漿、甲醇、天然橡膠、甘蔗制糖、賓館酒店、商場、超市、水產品加工等地方能耗限額標準12項。
能效標識
是指附在產品或產品最小包裝上的一種信息標簽。用于表示用能產品的能源效率等級等性能指標,為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導和幫助消費者選擇能源效率更高的產品。目前我國的能效標識分為五個等級,等級1表示產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最節電;等級2表示比較節電;等級3表示產品的能源效率為我國市場的平均水平;等級4表示產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場平均水平;等級5是市場準入指標,低于該等級要求的產品不允許生產和銷售。
蓄能型供冷
是指利用夜間電網低谷時段的富余電力制冰(或冷凍水)儲存冷能,在白天用電高峰時段將儲存的冷能通過供冷管網輸送給用戶。蓄能型供冷通過“蓄能”把電能暫時儲存起來并移到電力緊缺的時候使用,對平衡電力需求、保障電網安全、提高電力系統整體能源利用效率都具有重要意義,被列為國家重點推廣的節能減排技術之一。
作為國家節能示范工程的三亞亞龍灣冰蓄冷區域供冷站已于“”初建成投運,向亞龍灣區域內的華宇、天域、紅樹林、喜來登、萬豪等多家酒店供冷,供冷品質受到用戶好評。依托該冷站建設的國家推廣冰蓄冷技術宣傳示范基地也已建成投用。
合同能源管理
是指節能服務公司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對節能項目約定節能目標和商業運作模式,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投資經營方式。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它具有節能更專業、效率高、用能單位節能投資和風險大大降低等優點。
懲罰性電價
是指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適當提高電價。按照體現資源稀缺性和環境成本的原則,對那些能耗超過行業或產品限額標準的企業實行電價加價處理的措施,可以倒逼企業進行節能技術改造、裝備提升或產品轉型。
差別電價
是指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政策規定,對允許和鼓勵類企業用電執行正常電價水平,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用電適當提高電價,以限制和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
綠色建筑
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節能產品認證
是依據相關的標準和技術要求,經節能產品認證機構確認并通過頒布節能產品認證證書和節能標志,證明某一產品為節能產品的活動。節能產品認證采用自愿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