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躁爽日日躁狠狠躁视频,亚洲国产精品无码久久一线,丫鬟露出双乳让老爷玩弄,第一次3q大战的经过和结果

首頁 > 范文大全 > 條據書信 > 條例 > 山西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山西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發布時間:2020-04-07

山西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市政公用事業包括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及公共交通事業,是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載體,直接關系到社會公共利益,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關系到城市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下文是山西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歡迎閱讀!

山西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最新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促進市政公用事業健康發展,提高市政公用事業產品和服務質量,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指政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特許經營者,在特定范圍和期限內經營市政公用事業某項產品或者提供某項服務。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及其管理的,適用本條例。

  第四條 實施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應當遵循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優先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 實施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應當合理布局、有效配置資源,鼓勵跨行政區域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實行共享。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需要增加對市政公用事業的投入。

  特許經營者因承擔政府指令任務造成經濟損失的,政府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的建設、市政公用、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

  發展和改革、監察、財政、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監、價格、環保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相應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八條 特許經營者應當公平競爭,誠實守信,向用戶提供安全、優質、穩定的產品與服務,確保公共利益不受損害。

  特許經營者通過合法經營取得合理回報,并承擔相應的投資和經營風險。

  第九條 社會公眾享有對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及其管理活動的知情權和提出意見的權利;有權對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侵害自身利益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社會公眾監督機制,加強公眾對特許經營活動的監督,及時研究解決公眾提出的意見和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保護公眾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采取聽取專項報告,組織代表視察、調查等形式,加強對同級人民政府實施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情況的監督。

  第二章 特許經營許可

  第十一條 下列市政公用事業項目,條件成熟的,可以依法實施特許經營:

  (一)供水、供氣、供熱;

  (二)公共交通;

  (三)生活垃圾清掃、清運,路面保潔;

  (四)城市道路、橋涵、路燈、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設施的養護;

  (五)污水、垃圾處理;

  (六)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市政公用事業項目。

  第十二條 第十一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市政公用事業項目是否實施特許經營及其實施時間,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實施方案,并進行可行性論證后決定。

  供氣、供熱、公共交通是否實施特許經營及其實施時間,由城市人民政府決定后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供水項目是否實施特許經營及其實施時間,由城市人民政府決定后,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

  按照第一款規定進行可行性論證時,應當有專家、企業代表、社會公眾代表等參加,其中社會公眾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第十三條 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實施特許經營的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項目名稱;

  (二)項目基本經濟技術指標和服務標準;

  (三)選址和其他規劃條件;

  (四)特許經營期限;

  (五)凈資產收益、投資收益、成本收益、價格和收費標準測算及調整;

  (六)特許經營者的選擇方式;

  (七)政府承諾的范圍;

  (八)保障措施;

  (九)城市人民政府認為應當明確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以申請從事市政公用事業項目的特許經營:

  (一)銀行資信、財務狀況良好;

  (二)有滿足該項目經營必需的資金、設備和設施;

  (三)有相應數量和從業資格的技術、管理、財務人員;

  (四)有相應的經營方案和保證提供持續、穩定、方便、及時、安全、優質、價格合理的產品和服務的能力;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 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根據城市人民政府的授權,可以采取招標、有償轉讓、委托的方式選擇特許經營者,與特許經營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新建市政公用事業項目,應當依法采取招標方式選擇特許經營者。通過招標方式未能確定特許經營者的,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可以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選擇特許經營者。

  現有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可以采取資產有償轉讓或者委托的方式選擇特許經營者;有償轉讓所得資金應當用于同類市政公用事業項目的建設和改造。

  第十六條 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根據城市人民政府的授權,可以將特許經營項目的投資建設權、經營權一并賦予特許經營者,也可以將經營權單獨賦予特許經營者。

  將特許經營項目的投資建設權、經營權一并賦予特許經營者的,應當結合收回投資所需期限、行業特點、規模、經營方式確定特許經營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30年。

  將特許經營項目的經營權單獨賦予特許經營者的,特許經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8年。

  第十七條 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應當將招標投標情況和擬確定的特許經營者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20日。

  公示期滿,對擬確定的特許經營者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大的,經城市人民政府批準,賦予特許經營權。

  第十八條 特許經營合同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特許經營項目名稱、特許經營許可主體、特許經營者;

  (二)特許經營的方式、區域和有效期限;

  (三)產品、服務的質量標準,以及保證持續提供產品、服務的措施;

  (四)產品、服務的價格及其調整程序;

  (五)技術改造,設施、設備的權屬、處置、移交、養護、維修與更新;

  (六)特許經營者的收益方式、利潤率及政府補貼、補償的方式和數額;

  (七)市政公用設施使用費的收取或者減免;

  (八)安全管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及責任;

  (九)履約擔保和違約責任;

  (十)特許經營權的變更和終止;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特許經營合同內容發生變更的,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因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需要變更合同的,應當保證特許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特許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 特許經營者依法取得的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受法律保護,有關人民政府及其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不得擅自撤回或者改變。

  第二十一條 特許經營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自主經營;

  (二)依法獲取收益;

  (三)請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制止和排除侵害特許經營權的行為;

  (四)建議對發展規劃和價格等進行調整;

  (五)享受有關的優惠政策和補貼、補償;

  (六)拒絕和抵制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收費、集資、攤派行為;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和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 特許經營者新建、更新、改造、維護市政公用設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符合城市規劃和專業規劃;

  (二)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

  (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

  (四)因緊急情況需要搶修時,應當先搶修,并報告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

  (五)新建、更新、改造完成后,按照國家規定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六)法律、法規的其他有關規定。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方案,應當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并經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三條 新增用戶連接、使用特許經營的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設備的,應當依法經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與特許經營者簽訂連接、使用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給予特許經營者補貼、補償:

  (一)因政府確定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因素造成虧損的;

  (二)因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需要,依法征用市政公用設施的;

  (三)特許經營者承擔政府的指令任務增加支出的。

  補貼、補償的具體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十五條 特許經營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根據特許經營合同,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和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備案;

  (二)按照特許經營合同,根據政府確定的價格,提供數量充足和質量合格的市政公用事業產品、服務,并向社會公示產品、服務的質量和數量標準;

  (三)按照城市規劃和特許經營合同的約定,建設、更新、改造和維護相關市政公用設施;

  (四)接受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對產品、服務的數量、質量、價格以及安全狀況等的監督檢查;

  (五)經營期滿或者解除特許經營合同后,向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的單位完整移交市政公用設施、設備、圖紙和養護、維修、更新改造記錄以及用戶檔案等資料;

  (六)特許經營者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達不到規定標準或者合同約定標準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相關費用,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和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六條 特許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轉讓或者以承包經營、掛靠等方式變相轉讓特許經營權;

  (二)以特許經營權設定擔保或者轉讓、出租、抵押特許經營的設施、設備;

  (三)超出特許經營合同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四)降低所提供的市政公用產品、服務的質量,減少應當提供的市政公用產品、服務數量,延誤提供市政公用產品、服務的時間,擅自提高市政公用產品、服務的價格;

  (五)違反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用戶收取費用;

  (六)擅自停業、歇業;

  (七)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法制定行業發展的政策、規劃、建設計劃和產品、服務質量標準;

  (二)建立特許經營檢測和評估制度,加強對特許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及時向社會公示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檢測、評估結果和整改情況;

  (三)監督特許經營者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和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義務;

  (四)監督特許經營者制定并執行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五)監督特許經營者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建立安全預警和應急救援工作機制;

  (六)受理公眾的投訴;

  (七)依法查處特許經營者的違法行為;

  (八)向城市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提交對特許經營者的年度監督檢查報告;

  (九)制定應急預案,并在出現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下,采取強制措施或者臨時接管特許經營項目;

  (十)每年初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報告上一年度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實施情況;

  (十一)向經營出現異常的特許經營者派駐市政公用事業監管員;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八條 市政公用事業產品和服務的價格應當保持相對穩定。

  特許經營者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價格,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制定。

  第二十九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行業特點設立利潤調節金,專項用于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者利潤的調控。

  特許經營者凈資產利潤率超出國家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部分,存入其利潤調節金專戶。

  利潤調節金的提取、監管、使用的具體辦法, 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條 實施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城市人民政府,應當設立市政公用事業公眾監督委員會,代表公眾對特許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委員會成員中非政府部門的專家和公眾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公眾監督委員會應當定期召開會議,對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中關系公共利益的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充分聽取公眾監督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解決公眾監督委員會提出的問題。

  第三十一條 特許經營者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報經同級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應當終止特許經營合同,撤銷其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接管和強制措施:

  (一)轉讓、變相轉讓特許經營權或者以特許經營權設定擔保的;

  (二)轉讓、出租、抵押特許經營的設施、設備的;

  (三)因轉讓股權或者財產而出現不符合許可資格條件的;

  (四)達不到市政公用事業產品、服務的標準和要求,嚴重影響公共利益的;

  (五)經營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影響公共利益的;

  (六)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無法繼續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的;

  (七)擅自停業、歇業的;

  (八)未按照城市規劃建設市政公用設施,經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和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撤銷特許經營權的決定由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書面通知特許經營者。特許經營者可以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出書面申辯或者要求舉行聽證。

  特許經營者要求舉行聽證的,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聽證。特許經營者對撤銷特許經營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三條 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特許經營權被撤銷后,在新的特許經營者接管前,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應當啟動應急預案,臨時接管特許經營項目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證市政公用事業產品和服務的正常提供。

  第三十四條 特許經營者因不可抗力無法繼續經營的,可以申請終止特許經營合同。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應當臨時接管該項目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證該市政公共產品或者服務的正常提供,并于接管之日起3個月內,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確定新的特許經營者。

  第三十五條 特許經營期滿前6個月,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制定方案,組織對特許經營項目進行招標,選擇新的特許經營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有相應從業經歷和業績良好的企業。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得特許經營權的,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應當撤銷其特許經營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被撤銷特許經營權的企業,3年內不得申請從事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特許經營權,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

  (二)轉讓、變相轉讓特許經營權或者以特許經營權設定擔保的;

  (三)轉讓、出租、抵押特許經營的設施、設備的;

  (四)超出特許經營合同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

  (五)未按照城市規劃建設市政公用設施,經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六)經營期滿未按照約定移交特許經營的市政公用設施、設備、圖紙和養護、維修、更新改造記錄以及用戶檔案等資料的。

  第三十八條 特許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處以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因轉讓股權或者財產而出現不符合許可資格條件的;

  (二)達不到市政公用事業產品、服務的標準和要求,嚴重影響公眾利益的;

  (三)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質量、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影響公共利益的;

  (四)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無法繼續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的;

  (五)擅自停業、歇業的。

  第三十九條 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監督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同級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條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5月2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山西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市政公用事業的基本定義

  廣義的基礎設施可以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經濟基礎設施,即永久性工程構筑、設備、設施和它們所提供的為居民所用和用于經濟生產的服務,包括公用事業、公共工程以及其他交通部門。

  另一類是社會基礎設施,通常包括文教、醫療保健等。由此可見,市政公用事業是基礎設施是否完善的重要衡量標準;基礎設施建設也必須包含市政公用事業。

  市政公用事業包括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及公共交通事業,是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載體,直接關系到社會公共利益,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關系到城市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山西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相關內容:
  • 管理條例(通用21篇)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搭乘校車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

  • 部隊管理優秀心得體會范文(精選3篇)

    近年來,全軍部隊認真貫徹總部首長關于加強經常性管理工作的指示,連隊管理工作有了明顯加強。但新形勢下,連隊管理教育工作形勢依然嚴峻,一些事故和案件的發生,迫使我們不得不去思考連隊管理教育工作的現狀,去思考我們對待管理教育工...

  • 管理條例(精選13篇)

    外墻滲漏或電梯出故障等可應急維修住宅維修資金使用也是業主與物業矛盾的焦點,由于各種原因,使用維修資金并不一定能達成業主法定多數意見,造成設施無法及時維修。...

  • 管理條例(精選13篇)

    我園老師在領導的帶領下,認真學習了了《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辦法是學校管理的法規性文件,是第一個以10部委部長令的形式發布的有關幼兒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長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幼兒的安全健康成長十分重視,全社會也給予了高度...

  • 管理條例(精選19篇)

    一、進一步明確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職責。業主大會是為實現對物業的自我管理,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合法權益,為了便于多個業主形成共同意志,保障物業管理活動的順利開展而組成的自治組織,是物業管...

  • 部隊管理優秀心得體會范文(精選8篇)

    近年來,全軍部隊認真貫徹總部首長關于加強經常性管理工作的指示,連隊管理工作有了明顯加強。但新形勢下,連隊管理教育工作形勢依然嚴峻,一些事故和案件的發生,迫使我們不得不去思考連隊管理教育工作的現狀,去思考我們對待管理教育工...

  • 幼兒園教育的管理條例

    幼兒園教育管理條例第一條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管理,促進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條例,幼兒園教育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招收三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對其進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兒園。...

  • 病區環境的管理條例

    良好的病區環境是保證醫療、護理工作順利運行,促進康復的重要條件,創造優美、舒適的休養環境是護士工作的責任,是醫院管理的組成部分。從管理角度看,病區既是一個具有特殊性質的人文環境,又是一個必須符合醫療、衛生原則,滿足病人身...

  • 2022年《廣南壩美旅游區管理條例》(全文)

    為了加強廣南壩美旅游區的保護管理,合理開發利用旅游區資源,制定了《廣南壩美旅游區管理條例》并將于10月1日實施,下面是詳細內容。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南壩美旅游區管理條例(20xx年3月16日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

  • 大學生微博管理條例

    一、 宣傳與培訓召開“各組織、班級團支部微博主要負責人培訓會”,主要內容:1、 強調生科院團委對微博建設的重視2、 向各班級明確院的微博管理制度,明確評比方法3、 生科院團委將根據各團支部微博管理情況評出“微博先進班級組織”,進...

  • 《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

    為了規范城市地下管線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制定了《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下面是詳細內容。《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20xx年10月31日昆明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xx年11月29日云南省...

  • QQ群管理條例細則

    本群管理公約四海之內皆朋友,相逢既是一份緣分!很高興大家因同校而緣聚于此。網絡本是虛擬,只要你有一顆真誠的心,亦可坦誠相待。有什么想了解的,可以大膽積極發言向學長學姐請教,大家共同交流。...

  • 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

    為了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生產經營行為,保證食品安全,制定了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并將于20xx年5月1日實施,下面是詳細內容。...

  • 《江蘇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全文)

    《江蘇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于20xx年12月2日經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將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面是條例詳細內容。...

  • 浙江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全文)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制定了水資源管理條例,那么,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浙江省水資源管理條例,歡迎閱讀。...

  • 條例
主站蜘蛛池模板: 沽源县| 余庆县| 宁城县| 尤溪县| 墨竹工卡县| 房产| 竹北市| 安庆市| 晴隆县| 四会市| 改则县| 忻城县| 安平县| 界首市| 新泰市| 肃宁县| 平舆县| 兴义市| 板桥市| 保定市| 慈溪市| 望都县| 绥阳县| 义乌市| 离岛区| 孟津县| 廉江市| 铜川市| 雅安市| 高密市| 彰化县| 藁城市| 昭平县| 怀来县| 思茅市| 东阿县| 齐河县| 环江| 兰西县| 包头市| 屯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