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檢查機關案件監督管理工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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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監督管理工作規則最新版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以下簡稱紀檢機關)案件監督管理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及相關黨內法規,結合案件監督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案件監督管理工作,是指紀檢機關承擔案件監督管理職責的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對本級紀檢機關和下級紀檢機關查辦案件工作及其相關事項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協調的活動。
第三條 縣級以上紀檢機關及其派駐(出)機構開展案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則。
紀檢機關沒有專門設立案件監督管理部門的,應當指定有關部門并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案件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案件監督管理工作堅持監督檢查與協調指導相結合、監督管理與服務保障相結合的原則,做到管理科學、監督有力、協調高效、服務到位、制度健全、運行規范。
第五條 紀檢機關應當定期研究、部署案件監督管理工作,討論、決定案件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應當列席紀檢機關研究案件的有關會議。
第六條 紀檢機關其他負有案件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履行職責。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七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重要案件線索進行集中管理;
(二)對查辦案件的相關工作進行組織協調;
(三)對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對上級交辦和領導批辦的案件及相關事項進行督促辦理;
(五)對查辦案件及其有關的專項工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六)其他應當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的事項。
第八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對本級紀檢機關派駐(出)機構以及下級紀檢機關案件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第三章 工作內容和程序
第一節 線索管理
第九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對下列案件線索進行集中管理:
(一)同級黨委管理干部的案件線索;
(二)領導批示或者交辦的案件線索;
(三)案件檢查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按照規定移交給案件監督管理部門的案件線索;
(四)其他需要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管理的案件線索。
第十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案件線索,協助領導組織承辦紀檢機關重要案件線索排查會議,協調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第十一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協調或者協助本級紀檢機關有關部門核對向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有關干部黨風廉政情況。
第十二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明確專人負責管理案件線索,逐件登記,建立臺賬,嚴格執行保密規定。
第二節 組織協調
第十三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承擔同級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與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進行溝通聯系;協助承辦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會議;督促落實會議決定事項;組織協調境外追逃追贓重要案件等工作。
第十四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對下列重要事項進行組織協調:
(一)查辦重大案件需要提請司法機關采取相關措施或者需要有關行政部門、機構協助的;
(二)跨地區、跨部門查辦案件需要有關紀檢機關和相關單位、部門協助的;
(三)需要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的;
(四)其他需要組織協調的重要事項。
第十五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辦理本級紀檢機關重要辦案措施使用的有關事項。
第十六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查辦案件組織協調機制,加強與本級紀檢機關其他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共同研究解決組織協調中的重要問題。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協調落實辦案力量調配、辦案裝備配備等事項。
第十七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與司法、審計、行政執法機關以及金融、電信等部門、機構的溝通聯系機制,加強協作配合。
第三節 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對辦案過程中的下列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一)遵守辦案程序、履行辦案手續、執行辦案紀律的情況;
(二)使用重要辦案措施的情況;
(三)辦案場所安全保障情況;
(四)涉案款物暫扣、移交、保管以及處理等情況;
(五)保障被調查人員合法權益情況;
(六)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事項。
第十九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查辦案件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的重點、方法、程序。
第二十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案件初核、立案、調查、審理等環節所形成的辦案文書以及重要辦案措施的審批文書進行備案。
第二十一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提出建議,督促改正。
第四節 督促辦理
第二十二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對下列事項進行督促辦理:
(一)紀檢機關領導批示交辦的與案件有關的事項;
(二)上級紀檢機關交辦的案件及其他有關事項;
(三)根據領導批示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轉交派駐(出)機構及下級紀檢機關辦理的案件;
(四)本級紀檢機關和下級紀檢機關超期案件;
(五)其他需要督辦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督辦材料規范管理,及時提出擬辦意見,擬定督辦工作方案,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承辦單位加強跟蹤督辦,掌握情況,督促承辦單位在規定時限內報告辦理結果,對督辦結果進行審核把關,寫出督辦情況報告。
第二十五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重要事項督辦結果集體審核把關制度。
第五節 統計分析
第二十六條 案件統計工作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歸口管理,統一負責,分級匯總,逐級報送。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和紀檢機關相關職能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報送案件統計資料,不得遲報、虛報、瞞報、漏報和偽造、篡改統計資料。
第二十七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紀檢機關查辦案件統計資料庫,對信訪舉報、初核、立案、審理、處分、申訴、司法處理以及與辦案有關的重要專項工作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撰寫研究報告報送紀檢機關有關領導。
第二十八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案件統計資料月報、年報、審核責任制度和統計工作考核制度。
第二十九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案件統計資料的管理,嚴格執行保密規定。向本單位及外單位相關部門提供與其工作有關的統計資料,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報批。
第三十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匯總辦案部門形成的案件調查報告、案件剖析報告,加強對案件特點、發案原因和發案趨勢等問題的分析研究,通過綜合分析、專題分析和典型案件剖析等方式,形成研究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第三十一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案件通報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對查辦案件總體情況及重大、典型案件進行通報。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二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在案件監督管理中發現本級紀檢機關和下級紀檢機關工作人員有違紀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向紀檢機關有關部門通報,由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泄露秘密的,按照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則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可以根據本規則,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六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案件監督管理工作條例(試行)試點工作啟動會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監督管理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案管條例》)在全國部分地區的試點工作啟動會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陜西省安康市召開。中央紀委副書記干以勝出席會議并講話。他強調,各級紀檢機關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xx屆四中全會和第xx屆中央紀委第四次全會精神,大力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扎實推進試點工作。
干以勝指出,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是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途徑,是以改革的精神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具體體現。各級紀檢機關要以黨的xx屆四中全會和第xx屆中央紀委第四次全會精神為指導,切實增強做好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把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貫穿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積極推進制度創新,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進一步充實和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制度體系。
干以勝指出,新形勢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的主要任務,一是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二是發展黨內民主,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內監督;三是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四是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廉潔從政和廉潔從業行為;五是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反腐敗斗爭的整體合力。對今后一個時期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工作,干以勝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突出重點,抓緊制定一批有影響力、實踐急需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二是統籌安排,循序漸進,開拓創新,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其他法規項目的起草工作。
干以勝強調,研究制定《案管條例》,規范新形勢下的案件監督管理工作,是中央紀委根據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發展狀況所確定的一項加強紀檢機關內部監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對于提高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保障依紀依法辦案、提高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質量和水平,進而促進黨的建設都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開展試點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xx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創新的具體體現;是通過實踐積極探索,進一步提高對案件監督管理工作規律性認識的必要措施。開展試點工作,不僅有助于促進制度建設,而且對于進一步推動案件監督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級紀檢機關要充分認識《案管條例》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開展試點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準確把握試點工作方案的總體要求,扎實推進試點工作。
最后,干以勝還對開展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和任務、方法步驟、具體措施提出了明確要求。
陜西省委、省紀委書記郭永平出席會議并致辭。試點單位所在的省紀委分管法規或案件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同志和案件監督管理室、法規室負責人,晉中、大連、松原、南京、福州、焦作、佛山、安康市紀委等8個中央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聯系點以及哈爾濱、青島、武漢、成都等4個市紀委分管法規或案件監督管理工作的負責同志和案件監督管理負責人,中央紀委法規室、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