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傳達室工作人員工作條例(精選3篇)
小學傳達室工作人員工作條例 篇1
l、做好門衛工作。按規定開關學校大門,校內物資出門要查證后才能放行。
2、及時開關電燈,節約用電。
3、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發信號,不出差錯。
4、收發學校信件報紙。
5、做好校內綠化管理工作,保護校園內的花草樹木。
6、提高警惕,堅守崗位,加強巡查。
小學傳達室工作人員工作條例 篇2
一、堅守崗位,做好門房、校舍保衛工作,防止壞人混入校內進行犯罪活動,及時開關校門。
二、做好家長接待工作,并及時進行傳達,對來訪者必須問清情況,履行登記手續,自行車進入校門必須下車。
三、做好門衛周圍包干地區的.清潔衛生工作。及時打掃階梯教室、校長室、接待室的衛生。
四、做好報刊雜志、文件收發工作,做好工作日內的科室開水供應工作。
五、各類物資出校門要問清事由,攜帶大件物品、大包出校門的必須嚴格檢查。
六、做好領導分配的其他有關工作。
小學傳達室工作人員工作條例 篇3
為了貫徹《教育法》中關于加強教育科研的精神,增強教育科研意識和能力,搞好教育科研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使學校教育科研更加制度化、規范化,以適應教育現代化,創一流教育,培養跨世紀人才,特依據《江蘇省教育科學機構暫行工作條例》、《常熟市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條例》和上級有關精神,特制訂本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開展教育科研,是深化學校改革,辦出學校特色,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的保證。要重視教育科研,并在科研工作中提高師生的諸種素質。
第二條 要把教育科研列入教師的考評內容。
第三條 教科研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在先進的教育思想和理論的指導下,對學校改革和發展中一些帶普遍性、實踐性的問題進行研究和實踐,運用科學方法,探索教育規律,指導教育實踐,推動教育改革,提高各類教育活動的質量和效率,并對完善和發展先進的教育思想和理論作出貢獻。
第四條 開展教育科研要堅持三性:(1)群眾性參與;(2)應用性研究;(3)多樣性提煉。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教科室與教導處、總務處并列,教科室為學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學校各部門和全體教師的教科研工作,行政上接受校長領導,業務上接受市教科室指導。
第六條 學校教科室的職責是:(1)宣傳教育科學、普及教科研的理論和方法;(2)聘任兼職教科員,制訂兼職教科員條例,抓好教研組,課題組的研究工作,形成教科研工作網絡;(3)指導教科研活動;(4)組織教師學習和運用教科研理論;(5)撰寫學校教科研計劃、總結,編印校刊等;(6)管理好教科研、教改檔案資料;(7)合理使用教科研經費等。
第三章課題申報、立項、審批
第七條 學校立項課題負責人必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應為課題負責人,在課題研究中擔負實質性的工作。
第八條 課題申報與批準
(1)由個人或小組,向教科室提出申報立項要求,并送《課題研究方案(計劃)》。
(2)學校向市教科室申報,并進行論證,然后由申報者填寫申請書,并附《課題實驗方案》一式三份,市教科室、學校教科室、個人各持一份。
(3)由教改科組織力量進行評審,評審通過的由學校轉發,市教科批文。
第九條 鼓勵有志教師積極參與教科研課題研究。
第四章課題的過程管理
第十條 學校對教師的課題進行分類統計,教師的子課題一般從屬于學校的主課題。
第十一條 加強實踐研究,按“四個一”的流程進行操作,每人每學期撰寫研究論文。
第十二條 學校教科室會同課題組成員定期進行研究分析,總結經驗,找出薄弱,針對情況,加以解決。
第十三條 課題一經立項,實施過程中不應隨意更改研究計劃或推遲研究進程(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章科研成果的鑒定、驗收、評獎、推行
第十四條 學校的各立項課題都必須在完成后對成果組織鑒定。立項課題成果的鑒定,一般有學校教科室邀請市教科室領導進行,鑒定會主要采取專家評議方式。課題組負責人應做好有關材料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