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學習問責條例個人感悟(通用3篇)
最新學習問責條例個人感悟 篇1
多次指出黨員干部要“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和“為了黨和人民事業,黨員干部要敢想、敢做、敢當,做我們時代的勁草、真金”。
《問責條例》進一步明確規定了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把對黨員干部履職盡責的“成績單”同日常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常態化的制度約束機制,對陽奉陰違、弄虛作假、飽食終日、不作為或亂作為的黨員干部,戴上“問責緊箍咒”。
心中明責,才能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內生動力。不論是黨員干部身處何種要職、地位,都必須清楚肩負的責任。履職盡責、一言一行都飽含著黨組織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只有明確職責,才能滿腔熱忱地去創事業,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書寫共產黨人的風采。像“太行新愚公”李保國同志那樣心系使命,自覺把“責任”扛在肩上。他扎根太行深山30多年來,踏遍了太行山區的每一道溝溝坎坎,始終筑牢對黨忠誠的政治品格,保持純正質樸的百姓情懷,自覺把百姓當親人,與百姓心心相印,心里裝著百姓,凡事想著百姓,一切為了人民群眾的擔當精神,造福一方百姓。
心中有責,《問責條例》就是從嚴治黨的利器。黨員干部失責瀆職就必須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時刻牢記使命,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始終對“八項規定”、“六項禁令”、《準則》、《條例》等黨紀條規,時刻保持敬畏之心。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及“兩學一做”教育中,認真查擺自己的思想、行為,帶著問題學,真正把自己擺進去,真正做到入腦入心,身體力行去踐行。
但是長期以來,黨員干部履職盡責的“成績單”沒有具體的“量化指標”,致使“四風”問題、消極腐敗現象等頑疾,依然是“我行我素”。曾經說過: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黨中央對大案要案等腐敗分子的查處和嚴懲,更加表明了從嚴治黨的決心,懲前毖后,刮骨療毒,進一步使黨風、政風好轉,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在工作中多一點擔當少一點推諉、多一點責任少一點扯皮,率先垂范,不能濫用手中的權力。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臺,再一次明確告訴黨員干部:“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劍指不作為或亂作為的黨員干部,把對黨員干部履職盡責的“成績單”同日常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同時也糾正了當前一些黨員干部的“多干多錯,不干沒錯”的錯誤思想認識,以及無利不起早的功利思想,同時還告誡一些“太平官”既要“權、利”,又不愿擔責的熬混思想,讓“問責”制度越來越規范化、常態化、法制化,“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
治“頑疾”必需“問責”。為此,對《問責條例》的學習要同當前“兩學一做”教育實踐緊密結合起來,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牢記誓言,初心不改,理清擺正權力與責任的關系,真正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切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與使命,自覺將權力置于制度的籠子里。清白做人,干凈擔當,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百姓。
最新學習問責條例個人感悟 篇2
立足全面從嚴治黨現實需要的頂層設計
“要強化和落實各級黨委(黨組)抓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制定明細的責任清單和問責規定。”
“要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法規制度執行強大推動力。”
“要堅決把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壓下去,加大問責力度,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
……
黨的以來,多次就規范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作出重要論述。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問責工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之一,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力度的不斷加大,問責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要求也越發迫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臺正是立足黨的事業發展和全面從嚴治黨現實需要的又一次頂層設計。
——實現黨的歷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是黨肩負的歷史使命和對人民的莊嚴承諾。黨長期執政、領導一切,責任重于泰山,督促黨組織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督促黨的領導干部踐行忠誠干凈擔當,要通過制定條例,實施強有力的問責,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切實擔負起責任,把黨的戰斗力煥發出來,確保實現黨的歷史使命。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要求。
黨的以來,黨中央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問責作為管黨治黨利器,先后對山西塌方式腐敗、湖南衡陽和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等嚴肅問責。當前,全面從嚴治黨正處在從治標為主走向標本兼治的重要節點,必須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將實踐創新成果固化為制度,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解決管黨治黨突出問題的現實需要。
全面從嚴治黨已取得重要進展,但在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問題仍然突出,一個重要原因是部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奉行好人主義,缺乏責任擔當,不敢較真碰硬。在現有500余部黨內法規制度中,與問責相關的共有119部,這些法規制度對事件、事故等行政問責規定多,沒有突出堅持黨的領導、緊扣全面從嚴治黨,沒有準確界定責任概念,沒有體現權責對等,問責主體不明確、事項過于原則、方式不統一。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規范問責制度,形成一部基礎性黨內法規。
在黨建專家學者們看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可謂應運而生,它的出臺無疑對保障實現黨的歷史使命、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促進解決管黨治黨突出問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將發揮重要的規范、引領、督導作用。
最新學習問責條例個人感悟 篇3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一貫要求和根本方針。全面從嚴治黨,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今年1月召開的xx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的工作報告中,明確今年要制定黨內問責條例,將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制定問責條例,是繼20xx年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后,中央就全面從嚴治黨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利器,為防止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權力脫韁”加上了一把鎖。
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就要靠嚴明的紀律和規矩。指出,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紀律執行的主體是全體黨員,問責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就是要倒逼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始終將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讓領導干部在用權時多一份敬畏和擔當,不能再拿紀律和規矩不當回事,也不能再游離于管黨治黨責任之外了,切實做到發現苗頭及時提醒,違反紀律立即處理,嚴格以紀律為標尺管住全體黨員特別是80多萬名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真正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
將制度執行抓嚴抓實。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問責條例作為管黨治黨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見效。如果僅僅停留在有了制度規范,而不去狠抓重抓執行,管黨治黨的責任依然難以真正歸位到位。要狠抓制度執行,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為硬約束而不是“軟皮筋”。各級各地黨組織,特別是組織、紀檢、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要克服“老好人”思想,以擔當精神抓好問責條例的貫徹落實,要嚴字當頭、實字打底,抓嚴管嚴、抓實抓好,堅持“一碗水端平”,杜絕特殊化和“破窗效應”,尤其是對于那些在執行制度方面失職失責的,要敢于碰硬、敢于亮劍,堅決做到執紀必嚴、失責必究,讓黨紀黨規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讓有責必問成為常態。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無數事實證明,只有通過層層筑牢防線、層層壓實責任,將監督管理的網織得越來越密,讓管黨治黨真正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黨員干部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避免違規違紀違法的各類悲劇反復上演。各級黨組織要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層層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失責就必須被問責。少數地方單位的領導干部缺乏擔當精神,對于班子成員和下屬職工的監督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失之于松,滿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實際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問責條例的審議通過,將從根本上打破這一“僵局”,這也是倒逼解決“為官不為”、“為官亂為”以及腐敗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對于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從而倒逼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領導干部要擔當責任,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黨內問責由規定升格為條例,層級更高,覆蓋更廣,權威性也更強,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器,必將為全面從嚴治黨再加制度砝碼。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只有讓問責條例的各項要求落地生根,才能真正發揮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劍作用。這就要求各級黨組織以及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以擔當精神抓好落實,讓問責條例真正發揮治黨、管權、治吏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