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習問責條例感想怎么寫(精選3篇)
關于學習問責條例感想怎么寫 篇1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以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之后的又一次黨內制度創新,是深入推進從嚴管黨治黨的有力舉措,是確保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堅強保障。可以說,《問責條例》是對黨內法規制度的補充和完善,是一次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讓管黨治黨的責任更嚴更實。
突出主體責任。《紀律處分條例》所適用的對象是全體黨員,而《問責條例》條例則側重于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問責處罰,“落實責任”是《問責條例》的關鍵。各級黨組織肩負著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而黨員領導干部則是推進管黨治黨的“關鍵少數”,抓嚴抓實主體責任和“關鍵少數”,等于就切中了管黨治黨責任的“大動脈”,唯有二者相配合、齊使勁,才能真正管好黨治好黨。《問責條例》無疑是把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紀律規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底線”。同時,把責任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一舉打破“單兵作戰”的陳舊思維,有利于形成管黨治黨的強大合力。
突出擔當精神。“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干凈擔當是黨對領導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黨治黨責任擔當起來”,是《問責條例》的核心。構建權力與責任相適應的問責機制,是制度治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內在要求。要喚醒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就必找準責任邊界,形成管黨治黨的“負面清單”,讓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清楚知道“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須做”,最終形成責任倒逼機制。
突出問題導向。“嚴肅問責”是《問責條例》的重要內容。《問責條例》對于問責的范圍作出了明確劃定,主要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開展問責,對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和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要追求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責任。首次從黨的制度層面規定,嚴肅追究三方責任。對于強化“兩個責任”機制來說,無疑是一次制度上的鞏固和完善,對于領導而言,更是責任的倒逼和擔當精神的落實。
突出凝心聚力。“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是《問責條例》的導向。只要各級領導干部牢記使命、忠誠擔當,就沒有過不去的坎。強化廣大黨員領導干部和黨員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必須較真碰硬、傳導壓力。領導干部要履職盡責,黨員要身體力行,只有心往一處想,才能勁往一處使,只有“步調一致”,才能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不斷鞏固和加強黨的團結統一。
關于學習問責條例感想怎么寫 篇2
問題導向重點突出注重實效的制度安排
條例注重簡明實用,共13條,包括目的和依據,指導思想,問責原則,問責主體和對象,問責情形,問責方式,問責執行等。
條例明確了問責主體和對象。黨的問責工作是由黨組織按照職責權限,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政治責任,包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問責對象是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成員,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重點是主要負責人。
條例明確了問責內容和情形。條例規定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等6個方面失職失責行為,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進行嚴肅問責。
條例明確了問責方式方法。現有各類問責規定中,共有14種問責方式。條例將這些問責方式規范為對黨組織的檢查、通報、改組3種方式,對黨的領導干部的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4種方式。這些方式均在黨內法規中有明確規定、在實踐中經常使用。
條例把責任落實到各級黨委及黨的工作部門。條例對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及黨的工作部門在問責中的職責作出明確規定,使責任不僅落實到黨委(黨組),也分解到組織、宣傳等工作部門,體現了細化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的要求。
條例堅持依規治黨,實現紀法分開。突出黨規特色,概括提煉,明確責任;采用黨言黨語、紀言紀語,不套用法言法語;對行政問責事項不作規定,對引咎辭職、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等已有明確規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復規定;不套用問責啟動、問責調查等法律性流程,努力做到要義明確、便于執行。
條例注重與其他黨內法規的協調銜接。條例是對黨章規定的細化延伸,是對黨內其他問責規定的歸納提煉。將制定條例與正在修訂的黨內監督條例、已經施行的黨紀處分條例統籌考慮,與現行黨內法規中有關問責規定相互銜接。黨內法規中對有關處置措施已有明確規定的,如申訴方式、問責影響期等,條例不再重復。
關于學習問責條例感想怎么寫 篇3
“舉一綱而萬目張,解一卷而眾篇明。”相信隨著問責條例的制定實施,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將更加密實,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倒逼機制將更加嚴厲。問責如同一把殺手锏,給那些不把紀律規矩當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馬由韁、信口雌黃、我行我素的黨員干部的作風套上了籠頭,不敢再肆意妄為,讓紀律規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觸帶電的高壓線。
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一次次扯開了大嗓子,卻看不見甩開的膀子,那么久而久之,黨員干部就會麻木不仁,難免產生“只要無過,無功也罷”的政治錯覺。找到問題卻不能解決問題或及時解決問題,只會讓群眾更反感。“真抓”還是“假抓”、“實抓”還是“虛抓”、“常抓不懈”還是“偶爾抓抓”,都體現了轉作風是否嚴實。所以,深入地轉變工作作風,積極地以“嚴”和“實”的態度進行整改,對于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贏得人民群眾信任和擁護,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黨員干部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加快實現“兩個百年”偉大實踐中,難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必須始終堅持凡是對黨和人民事業不利的,就當機立斷、立馬橫刀,堅決改、徹底改、一刻不耽誤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徹底越好,切忌拖泥帶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堅持不懈,把作風建設變成常態、推向深入,關鍵要看在解決問題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發現反彈能不能嚴肅處理,解決深層次問題能不能啃下硬骨頭。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一次會中強調:“把抓改革作為一項重大政治責任,增強推進改革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既當改革促進派、又當改革實干家,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扭住關鍵、精準發力,敢于啃硬骨頭,盯著抓、反復抓,直到抓出成效。”轉作風不能有“陌上花開緩緩歸”的閑情逸志,知道錯了的東西,要及時改正,決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時,還要聚焦改作風轉作風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出臺一個就執行落實好一個,對違反制度規定踩“紅線”、“闖雷區”的要零容忍,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松;滴水穿石,一滴不可棄滯。問責條例的制定為廣大干部嚴實的工作作風樹起了標準:工作要做細,不能“做戲”。轉作風一定要實實在在,切不可虛張聲勢,立場不堅,則“四風”之疾永遠不能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