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黨問責條例的感想范文(精選3篇)
學習黨問責條例的感想范文 篇1
目前,此次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具體內容尚未公布,但是通過政治局會議的相關表述,已經可以透視出中共這部黨內問責條例的諸多側重點。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對記者分析,此次會議強調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這就頗具針對性。
馬懷德說,此前中國共產黨內也有諸多問責制度,但是,就執行效果來看,問責存在不平衡、不主動的現象,影響問責的嚴肅性和有效性,一些領導干部不作為、亂作為、不擔當的現象突出。
“比如,被動問責的多,主動問責的少。一個問題出現了,有領導批示、有上級督辦這樣的問題就問責的多、問責的快,其他問題就少問責、不問責。再比如,一些問題,直接責任追究的多,領導責任就追究的少,主體責任沒有落實。問責不力,官員的責任意識就無法形成,從而出現了官員只想要權力,不想擔責任的現象。”馬懷德說。
此外,針對會議強調要把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等黨的工作部門的相關表述,馬懷德說,這個要求就是將黨內問責更細化、更具體、更明確。
馬懷德分析,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需要黨的每個組織和每個黨員干部共擔,以前總在強調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但是對于黨內的不同系統來說,落實從嚴治黨和權力問責,責權需要分的更細致。
“既然是全黨的問責條例,就要細致說明責任‘誰來問、問什么、怎么問’的問題,有必要明確到具體的系統和部門,組織系統的責任誰來問、問什么、怎么問,宣傳系統、統戰系統、政法系統等,這些都需要明確。”馬懷德說。
學習黨問責條例的感想范文 篇2
“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對黨忠誠是最重要的政治品格。這個忠誠,必須是唯一的、徹底的、無條件的、不摻雜虛假、沒有任何水分的忠誠,決不能容忍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堅守對黨忠誠,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照辦,黨中央禁止的堅決杜絕。個人干凈是最起碼的為官底線。這個干凈,核心要義是清正廉潔,要把好權力關、金錢關、美色關,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實實干事、坦坦蕩蕩為官。保持個人干凈,必須從廉潔自律開始,做到始終敬畏權力、管好權力、慎用權力,戒貪戒欲,慮于微,防于小,從小事、小節做起,時刻凜然警覺、防微杜漸,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蝕、永不沾的政治本色。敢于擔當是最基本的從政準則。這個擔當,要求面對大是大非敢于亮劍,面對矛盾敢于迎難而上,面對危機敢于挺身而出,面對失誤敢于承擔責任,面對歪風邪氣敢于堅決斗爭。做到敢于擔當,必須在其位、謀其政、盡其責,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勇于作為,在矛盾面前迎難而上,在危機困難關頭挺身而出,堅決拒絕做“老好人”“太平官”“推諉官”“圓滑官”。
堅持黨的領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都是有責任的!實踐證明,哪個地區、部門有一個敢于擔當、勇于負責的黨組織,黨的領導、黨的建設、管黨治黨就會堅強有力,就能聯系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真正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黨的干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干。當前,黨的干部隊伍主流是好的,素質不斷提高、結構明顯改善,但受成長經歷、社會環境、政治生態等多方面因素影響,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為官不為”現象,在矛盾面前不敢上、風險面前不敢闖、失誤面前不擔責、歪風面前不敢斗。“為官避事平生恥。”黨的干部是人民公仆,按照的要求,必須始終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要意氣風發、滿腔熱情干好,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干事但不干凈的要處理,干凈但不干事的也要問責。《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就是要把權力與責任、義務與擔當對應起來,用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激發干部擔當精神,用擔當的行動詮釋對黨的忠誠,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常思奮不顧身,而殉國家之急。”問責條例的制定,為黨的干部的失責行為設置了高壓線。全省廣大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有以問責條例為戒律的自覺,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銳意進取促改革,凝神聚力謀發展,真心誠意為人民,確保廣東改革發展繼續走在全國前列。
學習黨問責條例的感想范文 篇3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干凈擔當是黨對領導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堪稱是問責制度的頂層設計。其重要性與必要性不必贅述,對問責條例的施行,公眾充滿期待。“問責”是在責任認定的基礎上的糾偏與處罰,我們一再強調黨員干部與公職人員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而問責是最有力的保障與最有效的促進。不追究責任,責任就是空的,相關制度規范就會淪為“稻草人”。問責機制日趨完善,必須嚴格執行不走樣,方能成為“殺手锏”。
問責條例來源于實踐的提煉,“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再在執行與踐行中不斷完善……這是制度創新與實踐的循序漸進。問責條例,既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體現,又是“嚴是愛、松是害”的反映。問責條例的鞭策動力與衍生力量在于,從嚴厲問責、規范問責入手,消除黨員干部“亂作為”“不愿為”或“不敢為”的思想藩籬,朝著“有作為”“必有為”“大作為”的方向邁進。
問責是手段,問效是目的;蛘咧v,強化問責貴在助力問效。“問效”不僅是進一步的監管行為,更是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核心。“監管的重點,要放在辦事效率和辦事結果上。”這才是關鍵所在。包括問責制在內的黨內制度建設,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保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同時,也是確保“權為民所用”,不僅對權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讓權力對權利產生敬畏,增強權力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能力。
問效也是檢驗問責的重要標準。具體來講,問效,首先要追問機關效率與效能。目前,機關的“庸懶散奢”行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對此,必須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實招,在優化效能上動腦筋,無疑及時到位的問責可以起到推動作用。其次是追問辦事效果。“把人民群眾滿意作為工作最高標準”,不能局限于“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改觀,更要讓群眾少跑腿辦成事,及時有效的問責拉近官民之間身體與心靈距離的“一線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