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徐副市長的述職報告
(四)加大教育投入,不斷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要切實落實《義務教育法》關于義務教育經費由各級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規定,加大市對區、縣級市的轉移支付力度,優化教育投入結構,提高經費使用績效,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和裝備投入保障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標題是“……思路、措施”,但卻只有思路,沒有措施。“加強規劃研究”、“ 加強統籌與指導”,怎么加強?“實施引進、培養與提高相結合”,怎么引進、怎么培養、怎么提高?“加大教育投入”,怎么加大?加大到多少?錢從哪里來?
且不管這位副市長的工作成效實際上如何,就這篇報告而言,那是很不合格。當然,這不一定是副市長的手筆。不管是不是副市長的手筆,其秘書的責任都是不可推卸的。看來這位副市長沒有一個好秘書。
對干部的考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成效考核,一種是工作量化考核。成效考核就是不管你怎么干,以最終成效為考核依據,這種考核方式主要對于那些容易判定成效的崗位。工作量化考核就是把每一項工作內容規定得都很詳細、明確,考核你做了沒有、做了多少、做得怎樣,而不管最終總的成效,這種考核方式主要是針對那些最終成效難以判定的崗位。當然,有些崗位需要兩者結合來進行考核,以成效考核為主、工作量化考核為輔,當成效不大甚至很糟糕的情況下,工作量化考核可以看看他究竟有沒有盡職、幫助分析失敗的原因,因為有些事失敗的原因不一定在他。
對干部的考核會導致增加很多附加工作量,這些附加工作對完成本職工作沒有直接的幫助,甚至有一定阻礙,但如果沒有這些用于考核的附加工作,那么干部就沒有壓力,不會盡職盡責,而且說他還說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