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政府實習日記(通用5篇)
鄉政府實習日記 篇1
今天是我實習的第一天,一大早我就搭乘班車來到了實習單位------x市x區財政局。漂亮熱情的a局長接待了我,并安排業務能力很強的b阿姨帶我實習。在做了簡單的自我介紹后,b阿姨向我詳盡講述了單位的基本狀況及業務范圍:財政局是負責地方財政工作、貫徹執行財務制度,并管好用活地方財政資金、促進工農業生產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機構。
由于x區是剛成立不久的新區,因此區財政局的業務不是很繁雜,主要就是總預算會計、行政會計、企業會計三大塊。因為是第一天實習,沒有什么工作要做,午飯后b阿姨找了幾份憑證給我看。雖然有些乏味,但我還是希望多了解一下單位的財務狀況和業務范圍,讓自己懂得多一些,才能更好地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這一天就這樣平靜地過去了。
鄉政府實習日記 篇2
通過昨天簡單翻閱憑證,我對單位的財務狀況及業務范圍有了一定的了解。雖然財政局的工作相對清閑,業務也比較簡單,但對于在學校里學習理論多于實踐的我來說,還是有些吃力。于是b阿姨找了一些預算類的書籍給我看,并針對單位憑證給我做了相關講解。
在b阿姨的耐心指導下,我對財政局的基本職責和業務范圍有了簡單的了解:財政局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地方經濟發展情況制定年度預算和編制年度決算,并管理好地方各部門的經費支出及預算外資金。由于我所在的區財政局屬于基層單位,平時業務不是很多,于是我利用空閑時間把b阿姨講解的內容結合書本和報表大致閱了一遍。時間過得真快,轉眼又到了下班時間。
鄉政府實習日記 篇3
今天幫忙b阿姨裝訂2月份的憑證,裝訂方法與在校練習手工實驗時的方法基本一致:首先把當日的原始憑證附在相應的憑證上,每張憑證側面都填有附件數,所附原始憑證必須與記賬憑證右側填寫的附件頁數相符;其次在整理憑證時需要注意:每張憑證兩邊對齊,若有較大的憑證則向里折疊至正常大小。
與在校練習時不同的是,這里使用的是電子裝訂機,只需把整理好的憑證放在相應的位置,按一下啟動鍵,憑證便自動裝訂完畢。這與線裝相比不僅簡便,還更有利于憑證的固定。裝訂完畢后,需要填寫憑證封面并裝盒,以便整理擺放。裝盒還需再次填寫封面,憑證盒正面內容的填寫與憑證封面一致,側面也需做簡要說明,便于平時抽取。裝訂憑證雖然算不上一項技術活,卻要有足夠的耐心與細心,臨近下班,看著柜子里一本本擺放整齊的憑證,甭提多有成就感了!
鄉政府實習日記 篇4
今天有個特別的感想,是關于社會的:犯人為了三萬二千元就殺人了,而且心態顯得很輕松,更可怕的是手段惡劣,殺人還要毀尸。這說明,貧窮是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案件的另一個犯罪嫌疑人的父親正在貴州坐牢,可見,家庭環境對一個人的成長也非常重要。
鄉政府實習日記 篇5
匆忙洗完衣服,想洗個緩解疲勞的熱水澡,于是借著燒水的空閑把今天的日志寫了。
我總覺得第七天不是個好日子,因為上帝在第七天創造了人。由于人的存在,這世界所有的美好都會帶有那么多的瑕眥和不完美。比如正義。
一條公路的彎道邊堆了一堆沙子,農夫高高興興的騎著摩托載著自已妻子和岳母回家,繞過沙子的時候與迎面駛來的一輛三輪車相撞,農夫截肢,農婦十級傷殘,岳母不幸死亡。這僅僅是一切不幸的開始……
傷者因醫療費,傷殘賠償等總損失達到30萬,雖說對于一死兩殘的受害方30萬元可能彌補不了什么,但是這三十萬對于同樣出生農民的三輪車司機來說同樣是個巨大數字,一審法院雖然認定原告負65%的責任,三輪司機負20%的責任,堆放沙子的老農負15%的責任,但都是在交強險之外的余額的比例分擔,所以,被告的賠償的數額仍然將近十三萬。堆沙子的老農也要負擔4萬塊錢的賠償。
一審法院判決后,被告提起上訴。今天上午審的就是這個案子,二審審了將近三個小時,最后法院依法進行調解,但當事人堅決一致的不同意調解。休庭之后,庭長私下又單獨一個一個的進行了調解,左邊放個棉花糖,右邊放個煙霧彈,左右各糊弄一翻,最后傷者一方好不容易答應少賠付4.7萬時,三輪司機和老農又不答應,堅持認為自已沒過錯,還倔著說就算告到最高法也要告。
調解不成了,我辛苦了三天的三個調解方案也泡湯了,但我心有感觸的不是這個,我之前一直挺反感庭長這樣糊弄人,有時還為了效率而違反程序。但是我現在越來越覺得,調解具有的魅力,在于它所具有的效率以及他解決糾紛的相對徹底性。我不管庭長做出什么帶有欺騙性質的勸解,只要能讓當事人心安理得的接受,只要能徹底解決糾紛,就無可厚非了。
而對于三方當事人,都是生活在最底層的農民,到了二審他們都已經沒錢請律師了,穿著個拖鞋,披著滿是汗漬黃斑的襯衣。從他們臉上的皺紋你就能感受到他們所經歷的滄桑以及無奈。所以,你也能體會到他們為什么都只能站在自已的立場考慮自已的利益。中國的農民都是簡樸的,這種簡樸往丑了講就是自私,可是你能怪他們嗎?你能怪一輛無證無照,逃避修檢,只為謀求最低生活標準的司機沒交強制保險費嗎?
這種自私就往往表現出一種接近極端的自我防衛,也往往是這種自我的固執會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損用,一個律師都請不起了,還想申訴?還想不惜代價告到最高法院?
其實這場案子無論怎么判下來都安慰不了任何人,而只有通過調解才能有所緩解,也就是一個人情的問題。
我覺得法治其實在很多涉及人情因素的糾紛上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我承認法治,但我也支持人治。
真的無法表達自已的心情,法律解決不了所有的問題,一個人可能有責任,但并不是一個人要承擔責任就說明他錯了,當我們不能從當事人的角度去得到正義時,我們只能回頭看看是不是社會錯了,是不是法律錯了……
接下來兩天又得做一個案子的調解方案,然后庭長又出乎意料的讓我去主持調解,不管怎樣,我都得感謝庭長讓我做了這么多事,學了這么多實用的東西,加油吧,只要自已努力了,就不要在乎自已能不能調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