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所實習總結
(二)表現形式:
1、因用人單位拖欠、克扣、截留勞動者工資,壓低計件工價引發勞動爭議。一些用人單位未依法按月以貨幣的形式發放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每月只預借生活費甚至只發給餐菜票代生活費;有的用人單位接到生產訂單后未公布計價單價就立即安排生產,在完成訂單生產任務后也不公布計價單價,而在年終結算工資時壓低計件工資;有的用人單位在春節期間截留一個月工資待春節過后勞動者回來工作才發放,以維持企業的正常生產;部分建筑企業因工程款不到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或勞動用工不規范,工程勞務層層轉包分包,導致班組長侵吞工人工資后
攜款外逃,引發勞動者集體上訪,造成惡劣影響;有的用人單位生產經營不景氣,虧損嚴重,時常拖欠職工工資,個別企業主則采取攜款逃匿的做法逃避支付職工工資。2、因履行勞動合同而引發大量的勞動爭議。《勞動法》頒布實施后建立了以簽訂勞動合同為主的新型勞動用工制度。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無故辭退職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擅自“跳槽”不支付違約金等情況屢有發生。
我認為,處理好這個問題,要做好以下幾點:
1、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企業經營者和勞動者遵規守法意識。
2、關口前移,健全完善協調機制。
3、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4、切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
5、加強對企業的勞動保障監察。
6、加強民主協商,充分發揮三方機制的作用。
7、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懲處用工者的違法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8、建立高效的勞資糾紛處理機制。
9、完善《勞動法》體系,使勞動關系協調和處理有法可依。
其次,鄰里糾紛也很突出。鄰里糾紛也是相鄰權糾紛。相鄰權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所享有的權利。具體來說,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相鄰權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應當以不損害其他相鄰人的合法權益為原則。如果因權利的行使,給相鄰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危害的,相鄰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險和賠償損失。在處理相鄰關系時,相鄰各方應該本著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這次的實習,感觸頗多。作為自己接觸社會的第一站,我覺得這是個好的開始。我知道工作是一項熱情的事業,并且要持之以恒的品質精神和吃苦耐勞的品質。我覺得重要的是在這段實習期間里,我第一次真正的融入了社會,在實踐中了解社會掌握了一些與人交往的技能,并且在次期間,我注意觀察了前輩是怎樣與上級交往,怎樣處理之間的關系。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也打開了視野,增長了見識,為我們以后進一步走向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
實習期間,我從末出現無故缺勤。我勤奮好學. 謙虛謹慎,認真聽取老同志的指導,對于別人提出的工作建議虛心聽取。并能夠仔細觀察、切身體驗、獨立思考、綜合分析,并努力學到把學樣學到的知道應用到實際工作中,盡力做到理論和實際相結合的最佳狀態,培養了我執著的敬業精神和勤奮踏實的工作作風。也培養了我的耐心和素質。能夠做到服從指揮,與同事友好相處,尊重領導,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能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并始終堅持一條原則: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