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庭實習報告(精選6篇)
法院行政庭實習報告 篇1
(一)對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深入的了解。
實習之前,對法院及法官的認識僅限于書本知識和一些影視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較模糊而且帶有明顯的模式性。真正接觸之后才發現實際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關系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在刑庭實習,接觸到的都是一些惡性刑事案件,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關系到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個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觀的心態對待,確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實保障,被告人得到應有懲罰,正義得到伸張。
2.法院工作的復雜性和嚴謹性。在實習過程中,接觸到的案件跟書本上學的案例相差懸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經過反復推敲篩選、確定沒有爭議之后才被選入的。但是實踐中的案例很少具有這樣的典型性,案件事實具有諸多模糊之處,而且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慮,每個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費大量的心血反復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過數次合議仍不能達成統一意見。在這種情況下,并不是簡單的以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允許保留少數人意見,并隨合議筆錄一共提交審判委員會定奪。
3.法官工作的艱辛。真實的法官工作遠沒有電視上寫的那樣輕松愜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實屬不易。不僅要面對案件雙方的雙重壓力,還還要抵御來自不同方面的拉攏誘惑。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盡心調解,以求被害人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補償,被告人能夠得到一定的寬恕;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反復斟酌,以求客觀公正;每次二審開庭,法官們都是周密安排、緊湊高效。但是法官們的努力卻常常得不到理解。實習期間,經常遇到群眾上訪、靜坐,甚至沖擊法院,法官的工作環境需要更加切實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雖然我們的普法工作始終未間斷,但是現實情況卻極不樂觀。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宣傳,顯然還有許多需要改進、加強之處。我們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有相當比例。犯罪年齡的低齡化、犯罪手段的殘忍、對生命的漠視以及對法律的無所畏懼,讓具有多年審判經驗的法官們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后甚至90后的孩子,他們在作案的時候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計后果,圖一時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給自己、家人以及整個社會造成巨大的傷害。看著他們在庭審時的懺悔,父母在旁聽席上默默地流淚,以及被害人親屬的悲痛欲絕,我的心里十分難過,每個案件背后都是兩個甚至更多家庭的災難。對于未成年犯罪社會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我們更要做好法制宣傳與教育工作,從娃娃抓起,避免他們染上社會的不良風氣,走上不歸路。
(三)要時刻注意加強學習。
首先,向周圍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人學習,學習別人優秀的能力,優良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技巧。法官們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他們學識淵博、執法如山,合議案件時能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點進行剖析,庭審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他們的言傳身教讓我獲益良多。通過與他們的接觸和交流讓我對法官這個神圣的職業更加的向往。對于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而言,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周圍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博采眾家之長,以人之長補己之短。
其次,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隨著社會環境的巨大變化以及我國法治的逐漸完善,每年有許多部法律法規出臺。如果滿足于現狀,你會發現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很快就會過時。作為一名法律人,必須有足夠強的學習能力,時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動向。在實習時我發現,每名審判人員的書架上都有著數量眾多的法律專著及經典案例匯編,在審判工作之余,他們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識的更新。總而言之,作為一名法律人,學習無處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夠真正的了解,通過其他途徑得到的難免會有偏差。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通過實習,我開闊了視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時還培養了自己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獨立工作能力。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朋友,我們相互交流,相互促進,直到現在還保持著密切的聯系。從他們身上我不僅學到了法律知識,還學到為人處事的方法,這些都是我將來走上工作崗位的寶貴財富。
在此我由衷地向為我提供幫助和指導的老師們表示感謝,感謝你們給予我們寶貴的實習機會,在我們的人生經歷中留下珍貴的一筆。
法院行政庭實習報告 篇2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按照學校的教學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一個月的實習。20xx年2月27日到4月6日,我在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作為一名見習法官,跟隨著我的指導老師——費秀蘭法官開始了為期三十天的畢業實習。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位于唐山市中心,毗鄰市政府、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國家機關。它的職能機構主要有執行局、立案庭、審監庭、行政廳、民庭、審監庭等。中院的審監庭主要受理以下案件:本院審委會決定再審的案件;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裁判已發生法律效力檢察機關抗訴的案件;減刑、假釋案件。作為一名見習法官,在這三十天我所從事的工作主要有:裝訂減刑、假釋案件的卷宗;填寫減刑、假釋申請中的相關材料;旁聽庭審,作為臨時書記員為庭審做記錄;參加審委會會議并作記錄等。
二、實習過程概述
作為一名見習法官,我在中院的實習是從最基礎的裝訂已審結的減刑、假釋卷宗開始的。雖然裝訂卷宗并不需要多高的技術性,但卻讓我了解到審理一宗減刑、假釋案件所要走的程序,缺少任何一環都會影響罪犯在押的時間,因此需要極大的耐心和細心。
在基本了解了再審案件的審判程序后,費法官便開始帶領著我出庭,在真正的庭審過程中直面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如何從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及紛繁復雜的證據中尋找到突破口,從而還原案件原來的面貌,這是作為一個法官必須具有的職業能力。通過參加五次庭審,對于案件分析我也有了基本了解。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還有幸參加了一次審委會的討論,在見證法官真正魅力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了自己理論知識的匱乏和分析能力的薄弱。
在庭審和審委會討論的過程中,我始終擔任臨時書記員的角色,為庭審和審委會作記錄。這幾次記錄工作很好地鍛煉了我的打字速度和整合信息、概括信息的能力。
三、實習主要情況及體會
此次實習是學校專門針對大四畢業生安排的畢業實習,主要目的是讓我們在真正的法律機構中,通過觀察和從事法律職業活動,學以致用,將自己的理論知識同業務實踐相結合,從而提高自身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日后走上工作崗位奠定堅實的基礎。雖然此次實習僅有三十天,但我受益匪淺。
進入審監庭最初的工作是整理減刑、假釋卷宗。整理卷宗主要是按照一定順序將原本雜亂無章的案卷材料整理成卷宗并裝訂成冊。整理卷宗看起來是一個簡單而不用動腦筋的活兒,其實不然。在整理卷宗時,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將這些案卷材料整理成公正有序的卷宗。在學
習整理的過程中,我向費法官請教了許多整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例如:送達回證缺失怎么辦?多余的證據怎么整理?只有一份終審裁定書怎么整理?經過費法官的指導和自我的學習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
在基本了解了再審案件的審判程序后,費法官便給我提供了出庭的機會,讓我在真正的庭審過程中去了解什么是真正的訟爭。五次參加庭審,讓我切切實實地體會到了法院工作的神圣,法官責任的重大。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的發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肩上所負責任的重大。面對一起案件要做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需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和法律的規定。法院的責任在于對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進行確定,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無論是被害人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必須承擔,不需要承擔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當事人祈求這個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責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加神圣和莊嚴。當法官在判決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著一種神圣的責任,因為他所代表的是國家的審判權,體現的是公正。在數次的庭審過程中我擔任臨時書記員,承擔庭審記錄的工作。猶記得第一次擔任書記員時,心中既十分期待又十分緊張,庭審持續的三個多小時中,雖然我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但仍然手忙腳亂。進行到法庭辯論階段,我幾乎忙不過來,只好總結了簡單幾句記下來。庭審結束后當我將一份九頁的審理筆錄交給雙方當事人和他們各自的律師簽字時,心中忐忑不安,唯恐錯誤太多。之后的幾次庭審我掌握了記錄技巧,主要將精力集中于當事人的陳述,甄別出哪些表述是重點是需要記錄的,并將冗長的語言縮減。庭審結束后,我將審理筆錄交給當事人和他們的代理人核對,看著并沒有實質性錯誤的審理筆錄時,終于可以如釋重負了。作為臨時書記員的經歷讓我體會到了書記員工作的繁重,也明白了任何工作都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有在自己的崗位上精益求情,做到最好才是最重要的。而這也讓我深刻明白了那句古話的涵義“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在實習過程中,我還旁聽了審委會對于案件的討論并作了記錄。此次旁聽讓我見識到了法官真正的魅力。他們以事實為依托,擺證據,引法條,旁征博引,各抒己見,每一個案件細節都能引發法官們的熱烈討論。在激烈的辯論中,案件的真相越來越清晰,對它的決定也能達成一致意見。在會議結束時,看著法官們放松舒心的笑容,我明白了為什么人們在遇到糾紛時會越來越多的選擇用法律手段來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在這個地方,公理日伸!在這次審委會會議的記錄過程中,我深刻的認識到了實踐的重要性。會議記錄并不是機械的記下每一位法官所發表的意見那么簡單,而是一項對人的理解力、總結力和邏輯思維水平以及語言能力的綜合測試。記錄首先要準確理解每一位法官發言的確切含義,如果只是一字不落的記下每個字,不僅費時費力,而且難以概括發言者的想法。因此快速理解發言者所要表達的意思還不夠,必須迅速將其總結成簡潔明確、符合邏輯并且沒有語病的語言,這樣才是真正地做好記錄。
此外,費法官還帶我去過一次遷安公安局調查問題,本來我認為這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然而事實的情況卻遠非如此。當我們在遷安公安局頗費了一番周折才拿到公安局出具的證明后,引發了我許多思考。首先是法院與公安機關之間的關系。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三者之間是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關系。如果這三個系統之間配合不默契,必然會影響正常司法活動的進行。見微知著,今天的經歷至少表明在某些方面三個機關之間欠缺有效配合。其次,是我國國家機關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辦事難、效率低、層層請示、事事批準。國家機關之間公務協助尚且如此困難,普通百姓辦事的困難程度可見一斑。
四、自我評價
在法院實習的一個半月中,每一次實踐都讓我學到了知識。我學會了如何整理卷宗并裝訂歸檔,學會了如何在庭審中快速而又準確地記錄下各方發表的言論,學會了如何去真正的分析一個案件,學會了如何為合議庭和審委會做記錄,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此次實習可謂收獲頗豐。
實習在給了我啟發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法律基礎知識還不夠扎實,對于法律程序的理解不夠全面,對于辦案的某些細節容易忽略,正如審監庭楊友順庭長所說的,作為法律人應當具備如下三個要素:法律知識、法律思維、解決糾紛的能力。所以,在以后的學習和工作中,必須要勤于學習,不斷改正自己的缺點和不足,磨練自己的意志品德,使自己成為一個真真正正的法律人。
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的法官及我的指導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院行政庭實習報告 篇3
法院是中國司法活動的核心機構,它有著嚴謹的運作體系和程序,是掌握司法裁判的神圣所在。大三暑假利用放假的時間,我去了法院進行專業實習,這次很認真的踏踏實實在法院實習,一來是為了豐富自己的人生經驗,多一些閱歷;二來是為了將在學校學習的知識應用于實踐,看看理論在將來我們步入社會之后到底能有多大用處;三來也是為了更加深入了解法院,因為我們專業將來必定跟法院打交道;最后也是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際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對社會的認知能力。我們通過法律實踐,了解社會,接觸實際,鞏固專業理論知識和提高實際操作技能,達到教育與實踐相結合的目的,通過實踐的檢驗和錘煉,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
這次實習要求我們熟悉立案受理前的工作,掌握庭審前的準備工作,旁聽民事訴訟的審理,并在法院相關人員的安排指導下,參與庭審的準備、組織、庭審筆錄的制作等方面的工作;熟悉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評議、宣判等程序階段中的具體工作;熟悉執行程序中的具體工作,實際體會“執行難”,思考“執行難”的癥結;看看法院實際工作中所使用的各類法律文書的寫作格式、要求和寫作技巧。
本次實習的場所是同學幫我找的xx區法院民一廳,從7月15日到8月11日,我們進行了為期一個月整二十個工作日的專業實習。幫了書記員的忙,完成了學院交給的任務,同時自己也從中學到了很多。
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屬基層人民法院,現位于中關村科技園區園欣苑一號。目前,在院工作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約352人,每年審理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執行案件約三萬余件。為公正而高效的開展審判和執行工作,切實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法院一直從法院隊伍建設、法院文化建設以及法院辦公環境建設等方面不懈努力。20__年底,充分體現著“法治化、人性化、智能化、社會化”的新審判辦公大樓的落成并交付使用,標志著:在經歷了五十年不懈奮斗,并取得了輝煌成就后,法院又將從一個堅實的基礎上起步,為下一個五十年的輝煌而努力奮斗。
我們實習的所在法庭是民一廳42法庭書記員辦公室,42法庭有兩個書記員兩個法官。書記員主要在法官的指導、指揮下,負責完成審判和執行中的輔助性工作,具體工作如下:
1、負責到立案庭領取新立案件,在本庭立結案臺帳上進行登記;
2、負責案件開庭記錄、詢問調查記錄、合議庭合議記錄、宣判記錄、執行記錄等各種記錄工作;
3、負責打印、校對法律文書;
4、負責送達各種法律文書;
5、在訴訟保全、先予執行和執行中協助法官開展工作;
6、對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應扣除審限的案件,及時報送立案庭登記;
7、負責整理、裝訂案卷;
8、負責案件報結,報結前應填寫好“案件流程信息表”和“報結案件移交表”,制作結案文書軟盤,將預收訴訟費用轉實收或提交立案庭辦理減免緩審批手續;
9、負責審判庭衛生清理;
10、完成調研信息宣傳任務;
11、庭長、法官交辦的其它工作;
指導我們的書記員教給了我們很多法院有關的工作,例如卷宗的整理、送達法律文書、協助法院工作人員進行卷宗的歸檔工作,對民事訴訟程序作了較深入及系統的了解。 同時指導我們的書記員也對我們提出了一些要求:制作筆錄應格式規范、內容完整、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段落分明、核對準確無誤; 整理、裝訂案卷應材料齊全、順序規范、裝訂牢固、干凈整齊; 保持審判庭環境清潔,做到無灰塵、紙屑、煙蒂及其它雜物; 庭審前閱讀案卷,了解案情,布置好法庭,宣布法庭紀律,核對當事人并向審判長報告; 辦理的其他有關事項符合要求等等。
我們實習學的第一項工作就是卷宗的整理。對這個從來沒有接觸過的工作一開始充滿好奇,但是開始做起來的時候發現很麻煩很瑣碎。原來書記員的工作看起來不起眼,但是卻很是重要,并且工作量很大,需要細心和耐心。整卷也有其應該注意的事項,這些是書記員跟我們特別強調的。
首先,是否超期(三個月)歸檔應核對以下信息來確定,一審結案的以送達日期、撤訴筆錄日期等為準,如判決書日期是09年1月1日,送達回證日期時2月1日,歸檔日是4月30日,即應認定為在三個月內歸檔,蓋合格歸檔章。有二審的需看二審退卷函,以函上日期為準。切勿不核對日期就在備考表上蓋合格章或寫“廳內檢查,超期歸檔”;
其次,因一方缺席而辦理公告的判決須在判判決公告期的三個月后才能歸檔,也就是說從辦理公告后,共有六個月時間歸檔;
第三,所有的在筆錄上的人都要在最后一頁簽字(法官、陪審員、書記員、到庭當事人及代理人),例:合議庭開庭筆錄上應有該合議庭所有三名法官或陪審員的簽名。
第四,卷皮書寫規范,一審結果空白處應寫明是以何種方式結案,判決(非判決書)、調解還是撤訴(僅此三種)。二審結果空白處應寫明是改判(維持一審判決中的部分,撤銷或改變部分)、維持(駁回起訴維持原判)、撤訴或是調解(四種)。如是撤訴結案的,應在填寫卷宗目錄時寫明是撤訴詢問筆錄而非僅僅寫詢問筆錄。
第五,卷底頁封存證物光盤之封條上應寫漢字大寫日期。
第六,裝光盤的證物袋上應注明來源,原告/被告提供;
第七,簽宣判筆錄時注意要求當事人將筆錄上要求的到庭當事人信息填完整,整卷時要補齊;
第八,卷宗目錄上空格處應用斜線劃滿,以示結束。
第九,頁碼編的不夠清楚,修改不徹底。有些數字寫錯了,只能用膠帶改錯,切記不是所有的數字寫錯了都可以在原數碼上重寫來遮蓋。
第十,選擇適合的卷皮,卷皮上的鉛筆字跡應擦干凈。60頁到80頁用中卷皮。往往選的過大。二審文書中縫處的釘需要取下來。
十一、卷宗目錄右下方的附證物袋處填寫規范,沒有證物用橫杠劃掉,如有證物光盤則須在內用大寫標出數量。
十二、如遇到證物中有公證書附光盤(即光盤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的情況,須在附證物袋處填寫清楚該光盤在第頁,例:本卷宗連面帶底共計(100)頁,附證物(壹)袋,在第35頁。
這些要求看著僅僅是些條條框框,照做就可以了,但在我們真正做的時候曾需要千萬般小心。法院對歸檔工作要求很嚴,有時候一點錯誤就必須重新寫重新做。這個整卷工作折磨了我們大多數時間,不過到最后終于功夫不負有心人徹底的掌握了,在其中走了很多彎路,只有自己才知道。
書記員教我們的第二項是熟悉處理一個案件的整個工作流程。工作內容分為四大塊:收發案件材料、開庭、寫判決核判決、整卷移上訴移鑒定及整卷歸檔。
一、新收案件來之后,將案卷材料加上卷皮,卷皮上用鉛筆寫上案號與原被告姓名。同時電話通知被告攜帶證件(如被告是自然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院收取身份證復印件;如被告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單位,要求前來領取應訴材料的人攜帶并向法院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列明委托權限>及受托人身份證明<如受托人為律師代理人只需提交律師證復印件,如為公民代理人需提交公民的身份證復印件>)來院領取應訴材料(應訴材料包括起訴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并要求被告簽署送達回證及地址確認書。如電話通知不到,可先后采取郵寄、親自到當事人住所地或委托外地法院送達及公告的方式送達。
法院行政庭實習報告 篇4
我在法院呆了大概兩個月了,在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法官交辦的工作,得到各位法官人員和書記員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今后將努力加以改正。在實習報告正文之前,我要感謝煙臺市芝罘區區人民法院為我提供實習場所;并感謝行政庭里面的庭長和法官們在實習過程中給我的照顧,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實習中,我學了整理正、副卷宗,制作宣判筆錄、詢問筆錄,給當事人打長途電話,送達判決書,到6樓去蓋法院的印章,到檔案室調檔等。在一些案件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正、副案卷整理工作。這些也使我對人民法院的工作有了一個全面的,具體的,深刻的認識。通過這次專業實習我進一步學習了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的有關知識,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不一般。這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認識了一些法官老師,他們對于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很多做人與處世的禮節、道理。
以下就是我在實習過程經歷、體會和學到的一些知識總結報告,不過寫的有點雜,卻是自己實習中的真實體驗與想法,我想稱為實習報告還是可以的。
這是我第二次來到法院實習了,第一次只工作了不到一個月,學到的東西甚少。本以為這次還能到原來的庭實習,可是沒有安排到,雖然有點小失望,但這樣也好,就當是第一次實習,好好工作。
領導把我安排在行政二庭,讓我見了見庭長,讓我好好工作。我有點緊張,但因為有了一次經驗,所以很快就放松了下來。
來到庭里面第一件事情就是幫助法官打印文件,整理卷宗。我實習的第一項工作就是上電腦打字。幫助陳法官打印一份判決書。還好,雖然我不會五筆但是我還是把法官要求的文件給打出來了。
通過實習我想今后應該加強電腦技能方面知識的培訓了,五筆打字的速度快,所以一定要學會。雖然自己是學法學的,但是現代化的辦案是離不開電腦的。后來的一次開庭更是讓我堅定這一想法,原告的代理人當庭就使用了筆記本電腦,那laptop上還有幾行大字,不過我沒有看清楚,簡直就像CCTV-5直播時那些人用的laptop一樣。但是他的電腦里面存有很多法律條文,這在法庭是很方便的,以后工作中這個"作戰武器"是大有裨益的,高科技的工具我們學法的同樣要用,要與時俱進,同樣是做一件事情,但是辦事效率就是不一樣。
第二天,我們行政庭就有一個案子開庭審理。我的任務是學著做書記員,記錄開庭過程中的內容。這些對我來說已經是輕車熟路了。雖然打字速度還是有缺陷,但庭長和當事人的對話我基本上還是能記下來的。開完庭,庭長就表揚了我,說我做的真不錯,嘻嘻,小高興一個。
下午,李法官讓我把她自己打印好的一份判決書遞給我,讓我幫她修改。我心里又擔心了一下,我可以勝任這一工作?上一次就是這個任務讓我傷透腦筋啊。能夠做的令她滿意嗎?說實話,看審判書是真的很乏味的一下任務可是又不能不看,在兩難的情況下我還是仔細看了十多頁的判決書。不過也只找出了兩個錯誤,一個是""應為"",另一就是數字差額計算錯了,這可能是當事人引起的。得到法官一句:"你看的挺仔細的,這個錯也發覺了。"后來又有一次幫助她改判決書,我做得就更加好了些。
在庭里面的時候,還有些事情都是應該做的。比如說早早來到辦公室拖地、倒水、洗煙灰缸等等。沒有抱怨,因為自己是新手,面對的都是前輩,自己多多干活,是自己的福氣,而且還能讓別人知道,自己是個稱職的書記員呢。
那天下午,全部行政庭的人員都在9樓聽報告,是高院院長的電視報告講座是關于行政受案范圍的。重點是行政行為。法官說現在的行政受案范圍逐漸擴大了。行政行為就是行政法律行為的簡稱,是與行政行為相對應的一種法律行為,是行政權運行的外在表現形式。行政行為是指享有行政權能的組織(行政主體)運用行政權對行政相對人所作的法律行為。
(一)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一切與行政管理有關的行為。
(二)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的一切法律行為。
(三)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采取具體行政措施的行為。
(四)行政行為指國家行政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依法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實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行政行為的特征有
第一,行政行為的單方性。
第二,行政行為的強制性。
第三,行政行為的無償性.
第四,從效果上看,行政行為是一種能夠直接或間接引起行政法上法律效果的行為。國外有衡量的標準,蠻簡單的。是公法上的行為就是行政行為,是私法上的行為就不是行政行為。涉及電、水、煤氣、公交的都是。 1986年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國率先設立了行政審判庭,通過《人民日報》海外版向國外發表。中國還不是法治國家(專家說的)。衡量法治國家的標準是,
一,是不是實行憲政;
二,是不是司法中立;
三,是不是總統直選。"FLG"的行政案件不受理,雖然公安機關在作出的決定中交代了訴權。以上都是我當時記的記錄,記的很亂。后來他又講了可訴的行政行為有:行政處罰行為,行政許可行為,行政征收行為,行政給付行為,行政確認行為,行政強制行為(及時性和強制性),行政規劃行為,行政合同行為,行政指導行為等等。不可訴的行為有:
1 ,國家行為;
2 ,抽象行政行為(對象不特定的,抽象行為反復使用,具有普遍原則);
3 ,內部行為(法官講到這里時舉了魯迅先生的教育部免職案件)。不過法官最后說了中國的情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治國家。這次會議真是讓我汗流浹背呢,實在太緊張了。還好,還有一位姐姐和我一起記錄,這個任務我們最后完成的不錯。
通過這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和實際中的操作還有一定的差距,.在記錄發現自己的法學理論知識基礎還是薄弱了,很多都忘記了,平時學的也僅是為了應付考試而已,考試過去了,該忘記的還是忘記了,似乎沒有學到任何東西,看來實務中更能檢驗一個人的知識水平到底怎么樣,而且會促進他奮進學習,力改現狀。
記得有次法官在卷宗中漏了開庭公告,不得不重新編號。看來有經驗的人在工作中也有小錯誤。我要銘記這一點,今后做事情要小心、細心,不得馬虎。再熟練多做的事情也要認真。公告要有法院的印章。不過我后來還是犯了次錯誤,我幫助鄭法官整理正、副卷宗時,我把宣判筆錄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寫錯了,而且是在看了簽名的情況下寫錯的,我因而心里自責了,幸好他沒有指責我,而是耐心的教導我。對于自己的不足,以后是一定要改正的。
當我走的時候庭長給我寫評語的時候,庭長和幾位法官給我的評價都很好,說我很能做事,表現積極,說我人都機靈、靈活;還說我規規矩矩,上班按時按點,不像以前實習的,想來就來,想走想就走。在我的實習鑒定表上,法官這樣寫到:"該生在實習期間,勤奮好學,態度積極認真,踏實肯干,能夠很好地完成庭里布置的任務,是一名優秀的實習生。"當然這些好的評價與我早早的來辦公室拖地、倒水、洗煙灰缸是分不開的。
實習就這樣結束了,在這段日子里,我逐漸了解和掌握了行政審判庭的具體工作,真正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學到了許多書本以外的知識。我深刻的體會到,這次的社會實踐學習使我受益匪淺,使我對自己以后將要從事的法律工作充滿了信心。對于自己的這些不足之處,今后將努力加以改正。
在前言中的感謝話語我會心里永存,記住的!
法院行政庭實習報告 篇5
2月27日至5月12日,按照學院的安排,我們被分配到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這是我們在大學階段的最后一門課程了。我具體的實習部門是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在大約兩個月的實習時間里,在和中院的法官相處的過程中,使我對法官、法院有了一些粗淺的看法。現在寫出來,就作為我的實習報告吧!
一、有關法官
在中國歷史上,法官是沒有地位的。史書曾經有過這樣的記載,孔夫子一生以當法官為恥,據說,孔子曾當過幾十天的法官,但他從來不把這個作為他的一個正式經歷,因為在儒家的觀念里,法官的存在意味著這個社會有沖突、不和諧,不是一個理想的狀態。但在實行法治的今天的中國,法官已成為人民羨慕的一個職業。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魯國人。
美國法學家德沃金說,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而法官是法律帝國的國王。法官,是一項特殊的神圣職業,它以法律為職業,其職業特性同醫生一樣,法官的工作關系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包括生命。所以法官除了要求有高超的職業技能外,還要求有職業道德。法官要真正的把當事人的事情看作就像是自己的事情一樣,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權力,當好“法律的奴仆”。在昆明中院的大廳電子屏幕上,經常會閃現這樣一句話:“法律是科學,法律是藝術。”法官作為法律帝國的國王,那他(她)就應該努力成為一位法律藝術家。這是理想中的法官。但現實中的法官其素質何謂是良莠不齊。在實習期間,我有機會接觸到包括昆明中院的法官在內的許多法官撰寫的判決書。說實話,中級法院的法官所作的判決書質量要好一些,基層法院法官的判決書質量有些就不敢恭維了。有的判決書讓你看了真的會以為這不是法官寫的,而是沒有學過法律的法盲寫的。在這些判決書里,除了有最低級的筆誤以外,還有一些也是最不可饒恕的適用、解釋法律上的錯誤。在我看到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里,在判決結果里竟然出現了“準許原告撤回起訴”這樣低級的錯誤。這位法官竟然把本該用“裁定”進行裁判的事項用“判決”來裁判,還不知羞恥的列在了判決結果的第一項。我還看到過兩份判決書,案件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這兩個案件是相互有聯系的,用法官們的話講就是所謂“套案”),其中的審判員和書記員是交叉來做的,即第一個案件的審判員是第二個案件的書記員,而第二個案件的書記員則成了第一個案件的審判員。我真想不通:還有這樣做法官的?!他們視法律為兒戲,他們在玩弄神圣的法律。法官都是成這樣了,中國的法治還有未來嗎?我不清楚。
悲哀啊,中國法官!悲哀啊,中國法治!
美國著名的大法官霍姆斯說過,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而不在于邏輯。(The life of law has not been logic,but has been experience。)對于法官來講,經驗也許是最重要的了。有些法官就是一本讓你百讀不厭的法律教科書,他(她)們就夠我們這些后生讀好一陣子了。當然法官也是人,加上法律語言的概括性和模糊性,法官們對法律的理解也就會有錯誤的時候。在中院的時候曾旁聽了法官老師們的幾次合議庭合議。有一次是合議一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女性,已離婚)要求平等分配土地補償款的案件,法官老師們認為根據最高法院一個關于審理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個人就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用于分配的補償款的具體數額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我認為法官老師們這樣理解是不合理的。“用于分配的具體數額”是指用于分配的補償款的總額,而不是指已分到或擬分到個人手里的數額。老師們的理解我認為是不對的。全國已經有好多這樣的案例。法官重要的是經驗,但單憑法官的經驗并不能正確合理的解決一切問題,還需要立法機關立法技術的提高。
在中院實習期間,正值最高人民法院評選“全國法官十杰”。評選結果公布在《人民法院報》上,我看了一下,“十杰”中有“七杰”是女法官,再聯系到媒體宣傳的法官先進典型如宋魚水、金桂蘭等都是女性,昆明中院也有相當一部分法官是女性,我就非常納悶:為什么在這些先進中會有如此之多的女性?難道女性更適合當法官?當然我這不是性別歧視。在昆明中院實習一段時間后,我似乎找到了問題的答案。在我實習的辦公室都是女法官,我親身體會了她們接待當事人、主持當事人調解等與當事人打交道的各種過程。我發現他們有一種天生的親和力,會使當事人覺得原來法律、法官并不是冷冰冰的,法律也會是溫柔的。所以我得出結論:女性也許會更適合做法官。
任何社會對法官的資質和修養都有較高的要求,法官之于法治的意義,甚至遠遠超過了任何法律規范的本身。法官是法治的化身,法官的權力來自法律,法官的尊嚴就是一個國家法律的尊嚴。一個法官的形象敗壞,比其他許多人的形象敗壞為禍尤烈,因為其動搖了民眾對法律的信任與希望,將直接影響整個社會的道德平衡和人類對法治理念的建立。
二、有關法院
第一次認識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在大一的時候,法理學老師組織我們看了一部電視劇——《大法官》(該電視劇是在昆明中院拍的)。昆明中院以她具有法律文化的審判大樓而聞名。一些重要的司法改革也是從昆明中院開始的,如死刑執行方式的改革。在我們實習結束之時,法官助理的試點已開始在昆明中院進行。
正如托克維爾所言,在任何國家,法院都是為著解決糾紛而存在的。沒有糾紛就不會有法院。因此,解決糾紛的現實需要產生了法院這一特定的國家職能機關,也決定了法院必須以審判活動為中心。法院的產生也是人類進步的表現。從野蠻時代的“以牙還牙”式的糾紛解決方式到走進法院通過法官解決糾紛,這是人類發展史上的一大進步。
阿列克西·德·托克維爾(Alexisde Tocqueville,1805—1859),法國歷史學家、社會學家。主要代表作有《論美國的民主》第一卷(1835)、《論美國的民主》第二卷(1840年)、《舊制度與大革命》(1856年)。
出身貴族世家,經歷過五個“朝代”(法蘭西第一帝國、波旁復辟王朝、七月王朝、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法蘭西第二帝國)。前期熱心于政治,1838年出任眾議院議員,1848年二月革命后參與制訂第二共和國憲法,1849年一度出任外交部長。
1851年路易·波拿巴建立第二帝國,托克維爾對政治日益失望,從政治舞臺上逐漸淡出,并逐漸認識到自己“擅長思想勝于行動”。
作為一個解決糾紛的國家職能機構,法院的大門應該隨時向民眾敞開。昆明中院的大廳門口有一個“為所有追求公正的人而鋪設”的“法治的階梯”。這就是法院的職能,解決糾紛,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法院作為這樣的一個機構,她應該是威嚴而溫柔的。法院同法官一樣,是法治的化身,代表著法律的尊嚴,而法律是要被信仰的,所以法院就要有一種代表國家法律的威嚴性,這樣才能在民眾中樹立起法治的信仰。同時,法院也要是溫柔的。法律其實并不是無情的,因為人是有情的。有情的人會制定出無情的法律來嗎?人們常說的“法律是無情的”是從法律有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這個角度來說的。但另一方面,法律是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我們國家的法院的名稱叫“人民法院”,人民的法院,對待人民,法院不應該擺出一副冷冰冰的面孔來嚇人,法院也應該是溫柔的。只有既威嚴又溫柔的法院才是好法院。
寫在最后的話
實習結束了,意味著我們的大學生涯也要結束了。我們將離開學校這個象牙塔,走進更加廣闊的社會大舞臺,到社會這所更大的大學里去鍛煉自己。這兩個月的實習,雖然時間不長,但是我們從中學到了很多對我們以后會很有用是東西。實習是我們走進社會前的真實“排練”,也是一場預演。把我們學到的用到實際中去,是檢驗我們在大學里的表現的一個舞臺。
法院行政庭實習報告 篇6
一些疑難案件必須采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后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擔當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于法官們在討論案子時語速較快,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后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他們簽字。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煉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并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
寫審理報告。在實習的日子里,曾幫法官寫過五件案子的審理報告。第一個報告寫完之后,案件承辦人李老師肯定并吸收了我的看法和意見(后來的判決書也說明合議庭的老師們同意我的觀點),但也指出了不足之處(格式上的)。后來我就認真看了法律文書寫作的格式,后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征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跟隨法官們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還有兩次去了監獄審案。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簽字是件蠻可怕的事情,他們心里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像古代的按手印),有的當事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法官們給他耐心的解釋很久,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向法治社會邁進的艱難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跟著法官們出去辦案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