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偵監科實習報告(通用3篇)
檢察院偵監科實習報告 篇1
我按照學校的要求,與20xx年9月23日—20xx年11月20日,我在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檢察院實習。實習期間,將理論與實際結合,把課堂上學到的知識用到具體案件中,從而對課本上的東西理解得更深刻,也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同時,在現實生活中我也了解了國家司法機關的相關職能,對社會基層人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一、實習概況
我在瓊山區人民檢察院實習了兩個月,實習的過程中,在科長及幾位叔叔的熱心幫助下,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用于現實生活中的具體案件。在這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雖順利完成了每一項任務,收獲頗豐,但也發現了許多問題。
在檢察院,我被分配到了控告申訴科,這是檢察院最基層的部門,可是說是窗口,大多數案子都是從這里開始的。這個部門的工作職責就是負責并受理公民的舉報、控告和申訴;受理公民的報案、舉報、控告申訴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對舉報線索進行分流或初查,對分流到本院各業務部門及基層檢察院的舉報線索和控告、申訴進行催辦、督辦;依法復查由本院管轄的申訴案件并負責抗訴和出庭工作,承辦由本院管轄的刑事賠償案件;負責實施保護、獎勵舉報人等等。期間,我們接待了很多來舉報、申訴的群眾。對于屬于檢察院管理的案件進行了登記、分流;對于沒有管轄權的案件,根據所學知識給予一定的解釋和回答,再告知其應該找的有關部門。例如:一個老人敲開了控申科的門,說要申訴。他的兩個兒子占了他的房子,致使老人有家不能回,有病無人管,現在住在女兒家中。老二媳婦還扣下了老人的一些生活用品,并揚言要養老也可以,但要老人跟老大斷絕父子關系(老大和老二之間有過節),這讓老人忍無可忍。以前曾因贍養糾紛訴至法院過,判決兩兒子輪流贍養老人,可至今未能實現。老人很可憐,但此事不屬于控申科的管轄范圍,所以我們不能對此加以干涉,安慰了老人之后,我們建議老人到法院的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
舉報控申科的工作繁雜又是規范化的,不能憑個人任意發揮。在這過程中我學會了登錄檢察院個人系統處理文件,雖然操作程序開始時有一定難度,煩而雜,但慢慢熟悉之后我也懂得如何快速處理了,這是一個嘗試的結果。待領導把文件批示下來后,就需要我進行分類處理,包括舉報和控申的材料,打印登記表并分類整理儲存,在系統上建立一張又一張的登記表和移送函然后填寫相關信息,分流到本院的還需要打印移送函加上蓋章然后移送,交到基層院的需要更多的操作:區分寄信的信封樣式和大小,信封太多,寄信的信封有一定的要求,不能隨意,區分之后要在信封上打印寄信的地址;區分寄信地址然后分別整理要寄出的信件,里邊要附上檢察院的小信件,小信件也要區分舉報和控申的以及附上蓋章;待整理好之后要登記寄出的信件編號以待日后存查;如果有人大的紅頭文件的話還要復印與登記表一起儲存,不得遺失。在月末,需要對本月的登記情況做一個匯總即做報表。雖然不需要像專業會計那樣一步一步地計算,但也需要一絲不茍,填寫登記卡,有舉報和控申的,然后再按照已有程序操作,完成報表的制作,移交領導簽字移交辦公室審核。這才算完成工作了。
這次在人民檢察院的實習生活,我受益匪淺。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提高了自己在法律方面的認知能力。
二、思想及業務收獲
每個星期的實習,我都會有一點出奇的收獲。不知道其他同學有沒有同感。我所在的控告申訴科是人民檢察院的窗口,又是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來信來訪者舉報和申訴的第一站,是群眾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部門,同時與本院其他部門以及基層檢察院保持密切聯系,以配合檢察院各項工作的開展與完成。所以,舉報控申科在檢察院擔任重要角色,不可或缺。控申科做到了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維護了司法公正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樹立了檢察機關的良好形象,贏得了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處理集體訪、告急訪是政法機關的頭等大事,也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在控申工作崗位上,科長他們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維護社會穩定和保護好人民群眾的利益作出了積極貢獻。控申工作是扇窗,使檢察機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連得更緊了。
在接訪室,我們看到前來為維護公平正義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群眾,他們對法律懷著崇高的敬意,希望法律能為他們排憂解難、能給他們最滿意的答復。我們不能為他們解決問題,因為我們只是實習生,沒有實際操作能力,但在與他們交談的過程中我們發現老百姓對法律是信任的,他們只希望法律是公正的,但就有一些法律工作者對法律的運用不當造成老百姓的權益得不到維護、犯罪分子得不到應有的懲罰,社會秩序還是如此混亂,和諧社會更是遙遙無期,他們氣憤、失望地來到檢察院,寄希望于檢察院,希望法律的運用能還他們公道。法律是理性的,是以人為本的,但法律又是死的,只是文字表示而已,能不能很好地貫徹,讓法律變成活的,關鍵在于運用法律的人。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
檢察院偵監科實習報告 篇2
不知不覺,還有10多天我的實習工作即將結束。在大學的最后一個寒假,我有幸來到嘉峪關市檢察院偵監處實習。在此,首先感謝各位檢察長及領導能提供這次機會和政治部工作人員的熱情接待,再次最重要的是感謝偵監處李處長、郭檢察官、李檢察官及各位前輩的教導,最后當然也離不開所有部門同志和全院每一位工作人員的關心!
此次實習崗位是偵監處,第一天,李處長就對偵監處的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偵查監督職能向我做了詳細的解釋。我主要用到的實踐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接觸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審查批捕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檢察官的整個辦案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法律文書的寫作。多次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收獲很多。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這一個月里,我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及黨和國家的政策,鞏固法律、法規等知識。并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利用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單位紀律與辦案規定,不遲到、不早退、不泄密,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參與協助批捕案件10余起,在復雜、重大的案件中,自愿跟隨辦案檢察官加班加點完成工作,在得到了大家的肯定的同時,我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沮喪。走出學校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我感覺到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距離,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發展需要理論的指導,更需要實踐來完成。
首先我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嘉峪關是一個重要的工業旅游城市,市委市政府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眾所周知,近年來在酒鋼的發展及各個新興產業的帶動下,嘉峪關城市經濟保持高速增長,與此同時,各類型的犯罪行為卻屢見不鮮,其中盜竊案件最為突出。隨著流動人口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增加,他們在對城市發展做出貢獻的同時,有部分人已經成為犯罪的隱患。這些人往往沒有穩定的住所和工作,個別人由于自幼輟學,文化知識的匱乏和法律意識的淡薄,使得其不勞而獲、損人利己的心理突出,誘發了其偷竊的動機。
在我實習期間接觸的所有案件中,盜竊案占絕大多數,其中很大部分是在嘉打工人員、鄰近地區少數民族人員及無業人員所為。盜竊大多以酒鋼廠區財產和居民電動車為目標。在酒鋼保衛更加嚴格、居民防盜意識和手段越發提高的今天,為什么這類案件屢見不鮮?這不得不值得我們深思。在嘉峪關生活的這幾年中,我知道各個社區的工作人員普法工作做的很好,但是他們僅限于讓人們知道法律條文,但不對其進行解讀,如何適用也不是很詳細的說明,以至于大多數接受法制宣傳教育的人還是一知半解。普法的宣傳要從小區、街道延伸到城市的死角,面向那些生活在城市最底層的人。
每個法學學生和法律工作者都應該知道,矛盾是犯罪的主要誘因,我們每個人雖然不可能消除矛盾,但是都有讓矛盾盡量減小的能力,所以政府和有關部門應更大限度的解決社會就業,關注失業人群,深入小巷、棚戶區開展法制工作和疏導,避免讓有勞動力的人找不到工作而四處游散和應該在校讀書的孩子因家庭輟學落入社會。
檢察院偵監科實習報告 篇3
從20xx年7月19日至9月21日,我在A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簡稱“偵監科”)度過了為期兩個多月的實習生活。雖然這段時間并不長,但卻讓我學到了很多課堂上與書本上無法學到的知識。所以在此我首先要感謝我的兩位實習指導老師——A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的副科長熊科長與檢察員雷姐,是他們的精心與耐心讓我在短短兩個多月的時間內學到了許多非常實用的知識。另外我還要感謝偵監科的科長馮科長和科員胡和王,是他們的親切與關懷為我的實習生活添了幾許溫馨與快樂。
記得第一天到達市檢的時候,緊張忐忑的心情讓我無心欣賞市檢氣派十足的大門,高高聳立的辦公樓,綠翠可人的松柏。在政治部華科長與我們一番交流之后,我們一起來到這里實習的八個人被分成了六組,而我被分到了偵查監督科。后來在兩位指導老師的指點下,我漸漸明白我所在的偵監科的基本職能。
A市人民檢察院的偵查監督科主要有兩個職能:一是對A市各縣(區)的人民檢察院的偵查與審查逮捕工作進行指導監督;一是對A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和反瀆職局移交過來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進行審查并作出批準逮捕、不予批準逮捕或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而我在這兩個多月的時間內,主要學到了如何對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反瀆職局的移交過來提請批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并作出相應決定(這整個過程可稱為“審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案件”)。現將經驗總結如下。
審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案件主要經過以下六個步驟:一是辦案人(承辦人)對公安局、反貪局、反瀆職局移送過來的案卷(即證據材料)進行審查并對案件形成一個較為理性的認識。二是就案件的相關情況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提審。三是在前兩個階段取得的證據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形成書面材料也即“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該意見書主要反映承辦人決定捕或不捕的決定與理由。四是承辦人將其承辦的案件向上級主管人(就我們科而言是指檢察院的胡副檢察長)匯報案件并與其它承辦人一起討論案件,然后一起作出捕或不捕的決定。五是承辦人將決定通知(書面通知)提請批捕方。六是承辦人將有關材料整理成卷宗。
這六個步驟看似簡單,但其中有很多細節是值得注意與深究的。
一、在對公安局、反貪局、反瀆職局移送過來的案卷(即證據材料)進行審查階段。
這一環節是一個非常關鍵的環節,可直接影響承辦人作出捕后不捕的決定。這一環節的關鍵在于承辦人要在案卷中找到有用的證據并得出一個初步結論,而由于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和反瀆職局承辦的案件都是一些案情較為復雜,標的較大的案件,所以收集的相關證據也較為多。這樣,承辦人往往需要在一大堆的證據材料中尋找有用的證據并形成一個證據鏈。就我在市檢學習到的知識告訴我:要想快速有效地找到有用的證據,可先看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與證人證言,再從口供與證言出發找到與之相對應的書證、物證和鑒定結論,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一個較為理性的初步決定。
二、在提審階段。
在提審階段首先要準備好提押證與訊問犯罪嫌疑人筆錄紙,如對提審這部分還不是很為熟練可先準備好一個訊問大綱。再次,要明確偵查監督部門派出檢察員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的主要目的不是在于收集證據,而是在于復核犯罪嫌疑人對公安機關所做的供述并對公安機關前期的審訊工作進行監督(如每次提審都會問犯罪嫌疑人這樣的問題:公安機關在訊問你時有無刑訊逼供行為)。
三、在形成書面材料階段。
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包括五部分。一是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包括犯罪嫌疑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涉嫌的罪名以及家庭的基本組成情況。二是發案、立案、破案經過。一般寫明公安機關或反貪局、反瀆職局是如何發現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并于何年何月何日提請批準逮捕。三是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及證據。這一部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偵查機關認定的案件事實,這一部分內容是直接截取偵查機關移交偵監部門的“提請批準逮捕書”中的案件事實部分。二經審查認定的案件事實及證據。
這一部分則是由承辦人在整理所有證據之后經過理性分析認定的案件事實,其中證據部分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與辯解、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和書證。在這里要注意的地方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翻供行為存在,那么在意見書的這一部分就要體現出翻供這一情形。
如在我參與辦理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案中,犯罪嫌疑人湯某就存在有翻供行為,在指導老師熊科長的指導下,我在書寫“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與辯解”的這一部分內容時,就將其分成五個段落進行書寫,即“20xx年7月28日向公安機關供述”、“20xx年7月31日向公安機關供述”、“20xx年8月3日向公安機關供述”、“20xx年8月13日向公安機關供述”和“20xx年8月14日向公安機關供述”五部分。四是需要說明的問題。這一部分內容主要寫明對公安機關的一些建議,如對案件部分問題應進行進一步補充偵查。另外,如果在案件中出現證人改變證詞、犯罪嫌疑人翻供情形時,承辦人應對此進行說明。
四、處理意見。
處理意見就是承辦人對整個案件作出的最后的建議捕或不捕的決定,為整篇意見書的結論部分。
五、在匯報案件階段。
這一階段要做的首先是由承辦人向與會人員(一般包括偵監科所有人員與上級主管人胡副檢察長)介紹案件的基本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然后由與會人員對案件和承辦人的意見發表見解;最后綜合所有與會人員的意見得出捕或不捕的最后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