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事務所實習報告集合(精選3篇)
關于在事務所實習報告集合 篇1
一.實習目的與計劃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通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4、通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鑒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二.實習內容分析
(一)實習單位簡介
(二)主要工作
1.通過整理卷宗熟悉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頓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后與當事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托書;然后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接下來是組織調查材料以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后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并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并在其中受到啟迪。
2.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并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本來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但實習期間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所以上手也較快。例如委托書、答辯狀等。但后來發現,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是需要專業知識和經驗技巧做支撐的,例如我幫一位律師寫一份銀行的法律意見書,其中涉及到的是銀行業務知識、合同法、擔保法及法律風險等專業實務知識,這要求我應先掌握其相關知識。我想空洞的頭腦和簡單的思維斷然寫不好甚至寫不出。又如我在修改合同書和寫刑事控告書的時候,我在法言法語和文書內容安排方面的生疏就被律師指出。這時我才充分體會到知識的運用也需要良好的表達和實踐經驗,同時也需要嚴謹的法律思維。法律文書關系到法官對事實認定和證據采信,措辭必須嚴謹,馬虎不得。我所寫過的法律文書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反復修改,因為我知道那影響很大,高興的是律師對我工作的肯定。
3.通過協助律師咨詢和律師開庭獲得實務技巧法律知識方面的欠缺,由于這兩年來的鍛煉,我能在較短時間內掌握,所以我覺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實務技巧,因為律師需要的是信手拈來,應付自如。而這方面獲得的捷徑就是跟隨律師辦案。雖然這次實習中跟隨律師辦案的機會不多,但我還是盡量把握。通過旁聽律師咨詢過程學習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式和分析問題的思維特點;通過旁聽庭審了解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律師在其中的辯論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證據和記錄要點,有問題也隨時請教。
4.通過各項實習工作及時記錄實習心得,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的,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辨證的。面對案件,律師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著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我觀察律師的臨場發揮,通過討論獲取知識、更新知識。
“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為了提高動筆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習慣將所見所聞所思記下來,有時也展開分析,這是為了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比如實習期間我寫了《律師在和諧惠州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權法與和諧社區建設》兩篇論文,又比如對證據規定、審判委員會、法院開庭等問題的思考,我都寫下了不短的分析。我發覺法律的掌握和運用確實很有趣。
三.專題內容分析
第一部分為實踐經驗,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為訴訟技巧,主要論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規范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實踐經驗
1 以事實為依據事實勝于雄辯,律師實務不同于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并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
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并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主要工作在于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系,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于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于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習慣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
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沖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后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并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于“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并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規范性法律文件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
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確具有規范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范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范性文件的數量大于法律文件。
4 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采用了以下方式計算:1 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后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2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于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于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3 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 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于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么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于重復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凈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
5 多種方式分析問題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并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 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系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于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系。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于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于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2 靈活運用證據規則律師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則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則》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3 爭議問題后置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沖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為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如果將爭議問題作為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論述也會加深了審判法官對我方主張的懷疑。因此在訴訟中應該盡量回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盡量將爭議問題后置,將其作為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持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
4 分散爭議問題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徹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采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為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里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
5 有效利用拒絕調節程序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由于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判民事案件中傾向于調節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也是作為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激勵促成調節,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拒絕調節,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原本拒絕調節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請求時,法院也會違背程序法規定聯系調節。因此在訴訟中調節的機會有很多。并不僅僅是開庭審判過程的那次調節。所以我們可以靈活的運用調節來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一般來說,很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驗:如果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是一種心虛的體現。從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張調節放的請求,支持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回避調節。法官由于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如果在庭審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調節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請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當事人。由此可見,調節程序對訴訟請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書
1 代理詞的寫作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請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余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清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了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多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了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于如何了解法官對案件的了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機會。如在開庭前閱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了解。如果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了解,那么就可以通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請求中
2 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后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于自然債務,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制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并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部分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于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則在證據規則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盡量模糊,措辭上應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匯。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具體,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
3 申訴材料決定案件判決的機構不僅僅是法院,在我國現有的司法體系中,人大,政協的決定對案件的判決有直接關系。因此當案件審判結束后,向人大,政協提出的申訴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檢察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審。對于向人大以及政協提交的申訴材料,應注意特定對象的工作職業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對方并不是專業法律部門,因此申訴材料不必使用過多的專業屬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語言也有助于對方理解我方主張,同時也不必拘泥與法定格式與法定程序。對于一些沒有有效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在這個階段也可以大膽提出。同時也應該注意提交申訴材料的國家宏觀政策,時代背景。總之,在這個過程中,成文法的作用僅僅是對方參考的一個要素而不是全部。應靈活運用這一特殊階段所具有的特殊優勢。
四.實習收獲
(一)理論知識是基礎,實踐經驗是關鍵
在短短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以前在學校以為自己的學習能力不錯,但如今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還很膚淺。實踐經驗也很重要,我有時發現有些知識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著手,甚至束手無策,這就是實踐經驗重要性的體現,經驗往往能提高效率。我想到嚴重的一點就是既沒知識又沒經驗,因為大學本科的法學教育往往重理論、輕實際,重知識、輕技巧。有時也許覺得實習無事可做,其中有一點可能就是你自身的原因。
(二)良好素質和社會關系的重要性
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公平正義的法律工作者。為此,作為有志于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系,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
(三)非訴訟業務在法律行業中的重大前景
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有訴訟和非訴訟兩種類型,而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和多元化的發展,非訴訟業務已成為越來越多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部分和市場發展方向。卓凡律師事務所與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企業集團建立了長效的合作機制,為其提供合同起草與審查、土地轉讓、國有資產管理、股票證券、銀行業務、企業破產、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服務。這些項目的標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訴訟業務市場之大。
(四)專業化在行業競爭中的重要性
卓凡律師事務所雖然是綜合性的律師事務所,但其每一位律師都是某一特定領域的能手,可根據需要隨時組成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工作團隊,為客戶提供特定領域的專業化法律服務。這提醒學法學專業的我,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擇要盡早明確,因為只有明確目標,通過努力學習過硬的專業水平,才能在未來的競爭和業務工作中取得優勢。
關于在事務所實習報告集合 篇2
一、實習目的
1、陜西作為西北五省之一,對西部經濟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而稅收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無疑在其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因此為了加深對稅收政策的領悟,了解稅務機關——稅務代理機構——企業三者之間的關系,我來到了成都錦瑞稅務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三個月(3月——6月)的掛職實習。
2、通過專業實習,使自己深入社會實踐,接觸實際工作,了解企業現實狀況,加深對改革開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認識,把握現代企業管理,特別是現代企業財稅管理的發展趨勢;通過專業實習,將學校所學同實際所用結合起來,理論聯系實際,以鞏固并加深所學基礎理論與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習,基本掌稅務代理管理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基本方法,綜合運用所學知識進行調查斫究,分析判斷,以培養觀察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撰寫實習報告,培養自己的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二、實習單位簡介
陜西大公稅務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是經陜西省國家稅務局和陜西省地方稅務局注冊稅務師事務管理中心批準成立,為企業提供稅務代理,稅務咨詢和稅務籌劃等方面服務的稅務中介服務機構。公司主要分為兩個部門:綜合部與代理部,此次實習我主要在代理部工作。
三、實習內容
1、了解稅務師事物所機構組成,人員職責,基本業務。
2、分別熟悉事物所各種稅務業務的操作流程,行業規范,協助工作人員完成各類業務。
3、配合工作人員完成各種辦公室日常工作。
代理部主要業務是為企業做稅務代理,其中主要包括:1、稅務登記(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停業、復業登記,注銷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2、稅款計算和納稅審核;3、申報和繳納稅款并依法退稅;4、申請減、免稅;5、代理企業稅收復議,提供涉稅訴訟稅法依據;6、制作涉稅文書。
一個月的實習期間我獲取了不少新知識也鞏固了許多老知識。
20xx年3月1日,我正式以一個新人的面孔朝氣蓬勃的來到大公稅務師事務所,開始了我的實習生涯。在前一天面試中我表現得很好,表達流利自如,一一陳述了我的學校,所學專業,實習目的以及在校期間取得過的一些成績,所以當我與人事部經理面對面進行交流時,我一點也沒有緊張,相反,我相信我的謙虛與誠懇的態度一定能給人事經理留下不錯的印象。他對我說:“在我們公司,你一定能夠學到不少東西,好好干!”簡短的一句話,給了原本對實際的工作還有些茫然的我很大鼓勵。
1、“干一行愛一行”
高中時我體會到的是“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因為,高中那會我對學習數學很感興趣,以至于我高中數學學的很好。而此次的實習又讓我體會到了“干一行愛一行”的道理。從一開始我就養成了一個習慣,每天早上見到同事們都要微笑的說聲:“早上好”,那是我真誠的問候。我覺得,經常有一些細微的東西容易被我們忽略,比如輕輕的一聲問候,但它卻表達了對同事對朋友的尊重關心,也讓他人感覺到被重視與被關心。我經常走出會議室,向他們請教一些自己不懂得問題,并問他們有什么工作我是可以幫忙的。僅僅幾天的時間,我就和事務所里的員工打成一片,很好的跟他們交流溝通學習,我想,應該是我的真誠,換得了他們的信任。他們把我當朋友也愿意指導我,愿意分配給我任務。其中一個同事還給我細細講述了她的工作經歷,她在大學四年一直學習的是計算機專業,但畢業之后由于種種原因而被迫從事了財稅這一行,聽她說才入這一行時,她感到很難很沒趣,整天漫不經心的就像人們常說的“坐一天的和尚撞一天的鐘——得過且過”,但突然有一天老板的一席話讓她走出了那片“蘆葦叢”她現在對自己的工作認真負責且整天都顯的很有激情,以至于我之前常稱她為“財稅行業的鐵娘子”。
2、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剛進公司的幾天我就體會到了公司制度的嚴明,還有從事稅務工作的同事的敬業與熱情,他們具備專業素質,不懼日曬雨淋,對客戶體貼備至,只要客戶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們也馬上行動,最大限度為客戶著想,例如:有一次我和同事到長纓賓館拿報表,結果客戶的稅控專用發票快用完了,需要馬上補充,并且由于稅控收款機的限制,必須當天下午之前買到,同事對這額外的工作并沒不悅,并承諾17點前一定送到。事后,那個客戶還特意打電話向我們道謝,說我們公司人員的素質高、業務勝任能力強、時間觀念也超乎尋常。
一流的服務意識將引導公司更好的走下去。
3、知識的更新
在這日新月異的知識競爭發展時代,我們稅務方面的知識政策更是如小河里的流水一樣需要時時更新交替。納稅的申報期決定了代理部業務期的特點。每月的1號到10號是企業納稅申報期,但20xx年新修訂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申報期限延長至15天。因此這段時間的代理部的業務也是最繁忙的,此后的一段時期,時間就相對寬松些,同事們就可以利用這段時間來為自己“充電”。
關于在事務所實習報告集合 篇3
孝感的經濟歷來在湖北省算是比較強的,在這里,我看到了縣域經濟的一角。這家公司本是國有企業,由于各種原因負債累累。當漢川市(隸屬孝感市)的一家公司上市時,領導就協調各方關系,上市公司將其兼并進去,于是這家公司就成為上市公司一個甩不掉的包袱:不僅沒有主營收入(已經停產,廠房和設備租給工人自己對外加工,僅靠賣地給房產開發商取得收入),還要負擔大量的開支(依照協議,管理人員、退養職工等依然有支出)。上市公司管理層的意思是不要將孝感公司列入到合并會計報表中,孝感公司更是將折舊、攤銷這類事項“放心地”交給我們:“這些我們都還沒動呢,就等著你們來確定,我們年底的帳都沒有結。”值得敬佩的是,幾位cpa認真負責地了解到所需的數字,審定了會計報表。具體的數字我不知道,只知道孝感公司的負責人是咬牙切齒送我們走的,我想他一定不滿意我們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