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縣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棚戶區是中國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典型現象,是實現新型城鎮化的必由之路,是破解城市內部二元結構的關鍵舉措,棚戶區改造的二元結構不消除,城鎮化的質量就無從談起。下面是第一范文網小編整理的一些關于20xx年縣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供您參閱。
20xx年縣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范文1
按照國家、省、市關于棚戶區改造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縣城市改造的實際,以及民風、民俗、文化內涵等實際情況,在20xx年、20xx年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基礎上,依據上級最近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惠民政策精神,按照縣政府提出的改造老城、擴建新城、全力打造濱江港城的要求,以改善民生,創建宜居宜業環境,提高城市品位,推進城市化進程,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為目的。以重民生,保增長,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為主題,著力加快城市棚戶區改造的步伐,為實現和諧秀美富裕文明新肇源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實施意見
(一)政策依據
本方案制定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建設部、發改委、財政部、國土部、人民銀行聯合下發的《關于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20xx〕295號)、財政部《關于切實落實相關財政政策積極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財綜〔20xx〕8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xx〕31號)、《大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慶市城市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慶政發〔20xx〕10號)等相關文件及國家、省、市召開的棚戶區改造工作會議精神。
(二)棚戶區界定及確定
城市棚戶區是城市建成區范圍內房屋拆遷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連片、平房密度相對較大、貧困人口居多、建設使用年限久、結構簡易、居住條件惡劣、基礎設施不齊全、道路狹窄、治安和消防隱患大以及環境衛生臟亂差的區域。
我縣棚戶區改造區塊的確定,由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上級文件要求選定,報縣政府審定。
(三)棚戶區改造的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原則。棚戶區改造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相結合,采取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推進住房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
2、堅持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原則。棚戶區改造要符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按照先行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統一征收,分步實施。
3、堅持依法運作,公開公正原則。嚴格執行依法征收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堅持公開透明,陽光操作,妥善解決好各方面問題,以保持社會穩定。自20xx年開始,縣政府不再審批零散的開發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必須以棚戶區改造的形式集中連片開發有序進行。
(四)建設標準
1、棚戶區改造新建住宅應以中小戶型為主。建筑面積原則上應在5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內,90平方米以下的戶型不少于建筑面積的70%。
2、新建的回遷房為毛坯房,由被征收房戶自主裝修。
(五)優惠政策
依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xx〕31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優惠政策:
1、對經批準的棚戶區改造項目,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土地出讓金除上解部分資金外,其它地方政府可支配資金全部用于該棚戶區改造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2、棚改項目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收取大修理基金30元、勞保基金24.9元,免收其他行政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3、棚戶區居民因征收而重新購買的普通住房價款未超出征收補償款的,免征契稅。
4、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項目回遷房屋價按棚改政策不同,分償還原征收面積、上套(靠)戶型面積、上調戶型面積、增加面積四種形式收取。納稅人按照政府確定的征收補償標準,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安置補償協議》,按注明的征收建筑面積補償被征收戶,填制《棚戶區改造回遷暫不征稅申請表》和《回遷安置房屋分戶明細表》經市(地)和縣(市)、區棚改辦、地稅局核準分別享受稅收政策。
(1)償還原征收面積部門,不征收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的,不納入核定范圍。
(2)納稅人以建安成本價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套(靠)戶型面積收入,只征收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3)納稅人以開發成本價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調戶型面積收入,只征收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5、被征收人依據國家有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標準取得的征收補償款,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
6、對在建工程完成投資30%以上的項目,允許進行在建工程抵押貸款。
7、對在建工程完成到主體兩層以上或工程造價25%以上,由縣建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預售許可,開發企業方可進行預售,預售資金應繳銀行建設專戶,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嚴格監管。
(六)補償辦法
對于縣城內棚戶區改造的征收補償,采取房屋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方式進行。
1、房屋產權調換補償辦法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及《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xx〕31號)的有關規定,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原則上實行“征一還一”。我縣為了使廣大人民群眾受益更多,特制定下列補償辦法。
(1)私有產權的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按原面積(指房屋所有權證注明的建筑面積)“征一還一”,無產權證的主房,到房產部門辦理產權;無產權證磚瓦結構以上的門房、倉房,開發商可以按建筑面積不高于1比0.5的比例還建;其他占地面積(含附屬設施)按不高于1比0.3的比例還建。回遷時選擇多層樓房底層和頂層的(一層為車庫的,以二層為底層;頂層建閣樓的,以下一層為頂層),原面積部分不結算樓層差價款;選擇其他樓層的,回遷戶向開發企業補交樓層差價款,每平方米100元。征收房屋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下的,如回遷時需要擴大面積的,可享受5平方米的成本價格(成本價格按每平方米1450元確定)。
(2)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被征收房屋產權證照標明商服用途和建筑面積,實行“征一還一”,但不找結構差價。無產權證的,到房產部門辦理產權。面積減少部分實行貨幣補償,即按原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被征收人自愿增加面積的,增加面積部分按市場銷售價格購買。調換的商服房屋跨度18米的,開間不低于3.6米;跨度15米的開間的,不低于3.3米;跨度12米以內的,開間不低于3米。
(3)對房屋所有權證標明使用性質為住宅,實際位于主次干道兩側(臨街且有獨立產權)的房屋,回遷時基本按原位置回遷,按規劃要求,建商服還商服、建住宅還住宅,但僅限臨主次干道的第一戶,其余不享受此規定。
(4)被征收人回遷面積小于原征收面積,剩余房屋面積按市場價格予以貨幣補償。
(5)對于棚戶區改造涉及的特困戶、低保戶,在民政部門確認并出具相關手續后,有產權證照的房屋,按原面積“征一還一”達不到50平方米的,由開發企業補到50平方米。并且不因居住樓房取消特困戶、低保戶待遇。
2、貨幣補償辦法
(1)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必須出具房屋產權證照,其征收補償金額一律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2)對于房屋所有權證注明使用性質為住宅,實際用于商服的房屋,且位于主次干道兩側(臨街并有獨立產權)具備營業執照、納稅證明和正在營業且一年以上三個基本條件,可按商服的評估價格予以補償。
(3)對于有土地使用證和規劃許可證,但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房屋,到房產部門辦理產權,按評估價予以補償。
(4)被征收人土地使用面積內的棚廈等附房設施按評估價予以補償。
(5)被征收人在接到評估報告后,對估價結果有異議時,自接到評估報告之日起7日內,可直接申請房地產估價技術鑒定委員會對估價結果進行鑒定,估價結果以鑒定結論為準,房地產估價鑒定費用由鑒定申請人承擔。
(七)征收、搬遷方式
由縣政府確定棚戶區改造地塊并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或規劃設計條件,面向具有開發資質的企業公開招標。由中標企業編制修詳規劃,經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公開招標后,由縣政府授權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征收。
(八)相關規定
1、參與棚戶區改造的開發企業,開發前需將項目資本金總額的20%(包括3%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存儲到指定銀行賬戶,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監督。
2、對實行回遷安置的,按回遷面積,以成本價格為基數,由開發企業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交納其總額10%的保證金,如違反房屋征收有關規定或不能按期開發建設的酌情予以扣減。未出現問題的,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全額予以返還。
3、對實行貨幣補償的,確定評估價格后,由開發企業將補償資金足額存儲到征收部門指定的銀行賬戶。
4、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分期建設的,須由縣政府審定批準。未經批準擅自分期建設的,先期建設部分正常繳納稅費。
5、開發企業應當向房屋買受人(包括以產權調換方式回遷安置戶)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6、棚戶區改造項目竣工后,開發應按有關規定組織相關單位對工程項目進行綜合驗收。對燃氣沒有入戶和沒有安裝熱計量表的住宅小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竣工驗收備案手續。開發企業在驗收合格后90天內,完善辦理產權證所需的全部手續。
7、實行棚戶區改造的小區,應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標準進行開發建設,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或變更的,須經縣政府批準。
8、由開發企業原因致使不能按時回遷的,自逾期之日起,由開發企業發給被征收人每月每戶600元的搬遷臨時安置費。
9、征收非住宅房屋,其設備、原輔材料等由被征收人自行搬遷,停業損失按有關規定計算,由征收人一次性給付。對雖有營業執照,但征收時已停止營業活動、且不能出具納稅票據的,不予支付停業損失費。
本方案與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不一致時,執行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規定。
20xx年縣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范文2
為切實改善我縣城鎮棚戶區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條件,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五部委《關于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和《中共雙鴨山市委雙鴨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棚戶區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意見》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xx大精神,堅持以人為本,以改善民生、建設和諧集賢和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為目的,著力改善棚戶區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條件。
二、棚戶區界定
城鎮棚戶區是城鎮建成區范圍內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連片、平房密度相對較大、貧困人口居多、建設使用年限久、結構簡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條件惡劣、基礎設施不齊全、道路狹窄、治安和消防隱患大以及環境衛生臟亂差的區域。
三、棚戶區基本情況
我縣棚戶區占地總面積332.5萬平方米,拆遷房屋面積103.75萬平方米,預計可開發房屋面積432.8萬平方米。
四、工作目標
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縣城鎮棚戶區改造建設任務,使居住在棚戶區中1.2萬余戶、4.8萬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五、改造原則
(一)堅持全縣統一領導、屬地化實施的原則。縣政府是棚戶區改造組織實施主體、責任主體,主要領導要全權負責城鎮棚戶區改造工作。
(二)堅持政府組織、市場化運作為主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與廉租房建設相結合,與房地產開發相結合,積極推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對有商業價值的棚戶區改造的開發項目,應實行市場化運作。
六、建設標準
(一)棚戶區改造新建住房應以中小戶型為主,戶型設計分別為:45、60、70、80平方米左右。
(二)新建回遷住房要達到基本入住條件,配套設施齊全﹙水、電、熱、通訊﹚,以滿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三)棚戶區改造新建小區應按照規劃要求,確保基礎設施配套齊全。建設物業用房、社區用房,保證供熱、供電、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綠化、亮化,做到物業管理規范,道路暢通,環境整潔。
(四)建筑節能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并由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物業管理。
七、資金籌措
(一)積極爭取國家對我縣棚戶區改造的資金支持。縣發改委、財政、建設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老工業基地振興、節能減排、資源型城市轉型等政策資金支持的有利契機積極向上爭取政策性資金。
(二)每年在新增財力中安排適當資金作為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
(三)要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拓寬棚戶區改造投融資渠道。吸引有實力的房地產企業及社會力量參與棚戶區改造工程。同時,積極向銀行推薦誠實守信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爭取金融機構的支持。
八、優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1、城鎮棚戶區改造項目中的廉租住房建設用地以行政劃撥的方式提供。
2、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其土地出讓金按評估地價的40﹪收取。并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全部用于棚戶區改造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二)稅費政策。
1、棚戶區改造項目一律免收屬縣級管理權限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2、棚戶區改造項目原拆遷面積部分免收防空地下室建設費。
3、符合城鎮建設規劃且棚戶區面積小于2萬平方米的,參照棚戶區優惠政策執行。
4、對重點區域其他開發建設項目,由縣政府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確定收費標準。
(三)拆遷安置政策。棚戶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采取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的方式,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原則上實行有照房屋“拆一還一”,其他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結合我縣實際,確定回遷最低保障戶型和上靠戶型面積標準(最低保障戶型面積不得小于45㎡,上靠戶型面積為60㎡),超出原面積部分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上靠戶型面積部分按市場價格購買。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成新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四)住房保障政策。實施廉租房建設工程。所謂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非農業常住戶口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此項工程要以棚戶區改造為切入點,促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棚戶區改造項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必須達到總規模的3%以上,由政府按成本價回購。
(五)城中村改造在符合城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編制規劃方案,報縣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審批后,享受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優惠政策,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建設符合農民特點的住房。
九、組織實施
(一)審批提速
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實施聯合辦公、實行“一站式”、“一條龍”、“一口式收費”集約化審批服務。相關部門要簡化辦事程序,縮短審批時限。
(二)調查摸底
社區辦、縣房產處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對每片棚戶區逐戶進行排查,摸清計劃改造棚戶區內居民的住房面積、戶型、人口、生活狀況、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況,一戶一檔,匯編成冊。
十、強化領導
縣建設局負責改造的總體規劃、綜合協調、推進實施、督辦考核工作;縣發改委、縣財政局負責協調籌集建設資金;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棚戶區改造項目土地供應工作,會同縣財政局協調落實騰空土地出讓收益歸集工作;縣民政局負責對棚戶區內低保戶核查認定工作;縣監察局、縣審計局負責改造資金使用的監督;縣財政、發改、國土、稅務、銀行、電力、物價、水務、公安、人防、消防、勞動、統計等有關部門負責相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20xx年縣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范文3
為全力推進我縣棚戶區改造工作,改善棚戶區居民的居住條件,確保我縣20xx年棚戶區改造目標順利完成,根據《大興安嶺地區行署、集團公司20xx年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和《大興安嶺地區20xx年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實施細則》,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城鎮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鎮環境為目標,統籌規劃,精心組織,配套建設,高標準完成棚戶區改造任務。
(二)工作目標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鎮城區棚戶區改造建設6萬平方米、1200戶的目標。
(三)主要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各責任單位作為政府主導的責任主體組織實施。棚戶區改造項目由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因地制宜、分工負責、強化配合的原則。
2、堅持政府推進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與房地產開發、經濟適用房建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結合。
3、堅持依法運作、保持社會穩定的原則。在棚戶區拆遷補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解決好特困群體的住房問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土地使用、資金管理、城市規劃、房屋拆遷、工程建設、物業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規定。
4、堅持科學規劃、配套建設的原則。依據塔河城鎮總體規劃,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各項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功能完善。依據園林化城市建設總體要求,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拆遷、統一配套、分期實施的原則。
5、堅持先易后難、逐步推進的原則。既要立足長遠,又要面對現實,突出重點,先易后難,綜合治理,穩步推進。
6、堅持促進棚戶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兼顧的原則。要正確處理推進棚戶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的關系,棚戶區改造既要逐步推進,又要充分考慮居民的心理和經濟承受能力。在棚戶區拆遷補償安置過程中,妥善解決好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在政策上給予合理的照顧。
二、建設標準
1、棚戶區改造的詳細規劃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容積率不超過1,日照間距系數不小于2.8,各項規劃指標不能降低,必須按批準的規劃方案完成改造區域內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2、棚戶區改造新建住房要設施齊全,達到節能型住宅要求。樓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區特色,層數為6層,層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內墻面刮大白、衛生間和廚房鋪地磚、安裝室內門、簡易燈具、衛生間安裝坐便器和洗手盆、廚房安裝水池、水龍頭,滿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區環境要進行硬化、綠化和建設必要的服務中心,做到道路暢通,環境整潔,辦事快捷。
3、棚戶區回遷居民的樓房戶型面積控制標準以40、48、58、68平方米四種戶型為主,其中40平方米戶型占25%,48平方米戶型占45%,58平方米戶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戶型占10%。具體戶型面積的選擇,在結合居民住房實際情況,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過入戶詳細調查了解棚戶區居民意愿的基礎上確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區實行標準化物業管理,保證居民生活環境有明顯改善,安居樂業,社區和諧健康發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藝、節能標準、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實施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施工企業,必須具有較高的資質、資信和良好的業績。
三、資金籌措與使用
(一)改造建設資金籌措
1、積極爭取國家和省財政補貼以及行署、集團公司配套資金。
2、縣(局)財政、財務匹配。
3、積極爭取各商業銀行貸款。
4、政府對棚戶區改造的政策扶持。
5、個人出資。
(二)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棚戶區改造資金要設立專戶,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
四、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戶區改造項目納入經濟適用住房計劃,所需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提供,其中開發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項目的建設用地,應依法實行有償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2、稅費減免政策。棚戶區改造項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項行政事業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經稅務部門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稅;棚戶區居民因拆遷而重新購買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稅;與棚戶區建設有關的經營性收費項目減半收取,其他按地區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執行。
3、拆遷安置政策。棚戶區房屋拆遷安置,原則上實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遷樓房,對不愿回遷的住戶,實行貨幣拆遷,不做產權調換安置。被拆遷人選擇就地或就近回遷安置的,實行結構差價及按“部分面積”結算。
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實行拆一補一,原有私產房屋面積回遷部分交納每平方米300元結構差價,超出原面積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積內按1000元/平方米結算差價;超出上靠戶型面積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結算,交足購房款享受全部產權。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人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成新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合理享受面積部分系安置標準與原房屋面積差額部分;超出合理擴大面積部分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戶型面積超出正常安置標準部分。
4、回遷的低保戶家庭,私有產權的原面積部分拆一還一,不收結構差,合理擴大面積部分每平方米減收200元房款,如仍無能力出資購買合理擴大面積部分,則允許欠款入住,緩交房款時間定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夠欠款后,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到期后仍無能力交納欠款的,則按廉租房管理。
5、對達標的節能住宅,實行取暖費減免政策,按非節能住宅取暖費標準的70%比例收取。
五、組織實施
1、入戶調查摸底。由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入戶調查,摸清棚戶區居民住戶的房屋產權歸屬,建筑結構、面積及附屬情況,住戶身份、戶籍、人口組成、就業情況、經濟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戶一檔,匯編成冊,為棚戶區改造提供詳實資料。
2、宣傳發動。利用廣播、電視、聽證會、入戶調查、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宣傳棚戶區改造的政策和意義。通過宣傳使廣大棚戶區居民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達到推動和促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遷。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黑龍江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陽光拆遷,和諧拆遷”,統一標準,嚴格執行。要做到補償安置標準公開、回遷安置方案公開、拆遷和回遷房屋面積公開、評估標準公開、搬遷順序號公開,逐戶簽訂書面拆遷安置協議。
4、建設監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計劃,依法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招投標工作。
嚴格執行建設程序,確保棚戶區改造工程規范、優質、按期進行建設。施工圖及設計文件要經過審查;工程竣工后,經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為保障工程質量,降低建設成本,要選用符合國家與省技術標準要求或推薦的建筑材料與設備,大宗建筑材料實行政府統一采購。
6、物業管理。棚戶區改造新建回遷住宅小區實行“政府引導、屬地管理、業主自助、多方籌資、逐步走向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模式。
當業主入戶率達到50%以上時,要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在社區組織下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或成立小區管委會。可選聘專業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也可實行業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業局房產科進行物業管理。
實施業主自助管理的小區工勤服務人員原則上以本小區家庭困難、熱心公益事業、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低保人員作為首選。
棚戶區改造要為小區管委會或物業服務企業無償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業服務用房。
棚戶區改造新建樓房的專項維修資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戶一次性收取。
六、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縣委和縣政府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棚戶區改造工作。
(二)責任分工
成立棚戶區改造建設指揮部,主要負責城市棚戶區改造建設工作,組織房屋拆遷補償,工程建設。設材料綜合組、調查確權組、拆遷補償組、建設安置組、現場督辦組和宣傳報道組。
建設局負責棚戶區改造的規劃、推進、綜合和協調工作;經濟發展和改革局、計劃科負責項目的可研報批,向省和國家林業局爭取棚戶區改造政策和資金的支持;財政局、財務科協助籌集建設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國土資源局負責辦理棚戶區改造項目土地供應工作,協調落實騰空土地出讓收益歸集工作;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棚戶區內低保戶核查認定工作;監察局、審計局負責棚戶區改造資金使用的監督;宣傳部、廣播電視局負責棚戶區改造的宣傳工作;信訪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棚戶區改造居民的信訪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負責棚戶區改造拆遷過程中的強制執行工作;塔河鎮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入戶調查登記、拆遷有關事宜;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行業指導及本系統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