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職稱晉升聘任方案
按照上級有關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文件精神和《xx縣教育科技體育局教師專業技術聘任工作指導意見》,根據中學教師崗位職責要求,為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極大地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為貫徹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確保擇優聘任,特制訂本聘任評審細則。
一、評審對象:已取得初級、中級、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
二、聘任方法:按評審項目量化計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再按上級下達的指標數確定聘任對象。
三、評審項目和權重值:
1、工作業績分:高級取近四年,中學一級取近三年,初級取近二年的年度考核分的平均分。
2、年度考核分:年度考核每個“優秀”加5分,“稱職”計2分,按“稱職”高級取近四年,中級取近三年,初級取近兩年,“優”取任現值期內累計計分。
3、工齡分:按工作的時間計算,每年加0.4分。工齡計算起點以93年工改審定的起點為依據。
4、教齡分:按參加教育工作時間計算,每年加0.6分,計算實年數。
5、職稱分:以現已聘任職務的實際年數計算,每年加0.2分。
6、資格分:以公辦教師取得現聘任資格實際年數計算,每年加0.5分。
7、學歷分:本科7分、?5分、中;蚋咧3分。
8、職務分:以現任最高職位計分。(1)校長、黨支部書記加5分。 (2)副校長、黨支部副書記、工會主席加等副級領導加4分。 (3)處室主任、團委書記、工會副主席加3分。 (4)處室副主任、團委副書記加2分、主任助理加1.9分。 (5)教研組長每學期加0.23分(以學校工作按記錄為準)。 以上職務加分不重復加分。
9、班主任工作分:每學期加0.5分,所在學,F任職期內累計計分(以學校工作安排記錄 為準)。
10、三優(本年度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給以加分,其它證書不予加分。)
等級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鎮級校級積分97532111、中考業績分:按本人在當年中考排名得分,標準如下: 排名123456得分0.60.50.40.30.20.1
高級取近四年,中學一級取近三年,初級取近二年累計加算。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年度不予聘任。
1、違反計劃生育者(在影響期內)不能聘任;
2、任職期間一年內請事假三個月以上者或者請病假六個月以上者;
3、一年無故曠工七天以上者;
4、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者不予聘任(以行政會研究裁定為準);
5、違反教師“八不準”者,當年不能聘任。
五、本細則解釋權屬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委員會
xx縣xx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委員會
xx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