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學教師超編分流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我校xx年秋學生人數,我校部分科目的教師超編,必須分流這些科目的部分教師到其他學校任教。經中心校初步測算,我校大約需要分流18—20名教師到本鎮它校任教,具體各科分流人數將按我校各科余缺情況而定。經浸潭一中行政領導、教代會成員的討論,并與中心校領導共同論證,制定本方案。按此方案算出各教師的得分后,對照各科余缺情況,由低分至高分的順序,確定本學科分流人員。不同科組的教師分數不橫向對比。
【一】分流對象:在編的超編學科教師(說明:學校行政領導由上級定編定崗聘任,故不列入本次分流范圍;)。
【二】分流原則:按學科余缺情況,公平公正分流。
【三】分流辦法:采用計分辦法,分學科計算分值,滿足學科需要后,按學科教師考核分的排位由低往高依次確定分流人員。
【四】分流考核細則:
說明:1、總分100分,各部分的所占比例如下:分流考核小組評價占10%、出勤量化占20%、常規資料占20%、教學成績占50%。
2、扣分不枝連其它大項目,直至該大項(一、二、三、四)分數扣完為止。
一、分流教師考核小組評價(占總體10%)
此項由分流教師考核小組從德、能、勤、績幾方面對分流對象進行綜合評價打分,去最高最低后,取全體考核成員的平均分。
二、出勤量化(占總體20%)
1、病假每累計5天扣10分,事假每累計2天扣10分,每曠工1天扣20分;
2、遲到或早退累計每4次扣5分;
3、缺簽到或缺簽退每次扣1分,若有特殊情況未能簽退可不作扣分,如放學后與學生或家長談話導致錯過簽退時間、外出家訪未能趕回簽退等(以查看當時知照政教處領導的記錄為準);
4、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
5、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清新區中小學校人事工作管理若干意見》執行。執行上級有關規定的學歷進修、業務培訓、教研活動、學術交流、上級短時間抽(借)調等,憑相關佐證材料,不扣分;
6、考核依據為學校的考勤記錄。
三、常規資料(占總體20%)
常規資料進行學期量化,每學期每位教師的基礎分為100,各項資料分值分配如下:
項目 分值 100
備課 20
作業 20
測試
測試 分析 10
培優 輔智 10
教學 反思 10
聽課 10
計劃 5
總結或論文 5 說明:1、各項檢查次數及質量參照期初公布的標準;
2、備課、作業、測試、測試分析、培優輔智、教學反思、聽課每缺一次扣4分,直到該項分數扣完為止。
四、教學成績(占總體50%)
以近三年(—、—、—)6個學期的成績計算(每學期100分,共600分,三年總業績的分值折回100分制)。
1、以每個學期的期末考試成績為準,以教師個人所任班級的教學平均分項100分制來計算(以期末、期初人數各計算一次,各占50%),每個人所任科目平均分超級平均分1分就加2分,低1分就減2分。
2、如果同學期有跨科的,成績好的科目占60%,另一科占40%。
3、如果是學期接手的教師,以個人平均分與級的平均分的分差進步來給予加分,進步1分加2分。(例如接手前個人的平均分是50分,級的平均分是55分,低了5分。接手后平均分是45分,但級的平均分是46分,低了1分。說明比以前進步了4分。)
4、音樂、美術、信息老師的得分由分流教師考核小組成員打分,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取其余打分人員的平均分。
五、加分項目(注:所有項目的加分總分最高為10分):
。ㄒ唬┙听g:以每年0.2分計算,該項加分最高上限為5分。
。ǘ⿲W歷:初級中學教師以本科為達標學歷,學歷達標加1分,每向上一級學歷進修并取得學歷的加1分,該項加分最高上限為2分。
。ㄈs譽:近三年所取得的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與教育教學相關的榮譽,獲國家、省、市、縣(區)的分別相應加2分、1.5分、1分、0.5分。本項目所有獲獎級別、類別只計算最高一項得分,不累加。(以證書為證)
(四) 論文:近三年來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主管下的教研機構、教研學會)組織的論文評選,獲省級(含省級)以上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5、1、0.5分;市一、二等獎分別加1、0.5分;縣(區)一等獎加0.5分。所有論文獲獎級別、等次只計算最高一項得分,不累加。(以證書為準)
。ㄎ澹┹o導學生:近三年來學科競賽獲獎,獲省級(含省級)以上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5、1、0.5分;市一、二等獎分別加1、0.5分;縣(區)一等獎加0.5分。所有獲獎級別等次只計算最高一項得分,不累加。(以教育局各股室組織下發通知及證書為準,如遇相關部門無下發輔導教師證書的,可到教導處出具證明,部門主管領導核實簽名、蓋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