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某單位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市委組織部《關于印發<關于在創先爭優中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寧組字〔2012〕17號)文件精神,進一步鞏固擴大創先爭優活動成果,不斷開創基層組織建設新局面,整體提升黨建工作水平,以創先爭優、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現結合我局實際,就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要緊緊圍繞“強組織、增活力,創先爭優迎十八大”這一主題,以創先爭優為動力,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大、xx屆四中全會以及省市黨代會提出的基層黨建工作各項任務,著力解決基層黨組織建設中的突出問題,著力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著力完善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為實現全市“率先小康,生態文明,人民幸福”的目標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主要目標
通過實施基層組織建設年,主要實現以下目標:
1、基層黨組織戰斗力進一步提升。轉化一批后進黨組織,提升一批一般黨組織,鞏固擴大一批先進黨組織。創建一批各級黨建工作示范點,其中,本局示范點5個,市級示范點2個。
2、基層黨支部書記素質進一步提升。支部書記經驗交流活動平臺不斷拓寬,黨務干部教育培訓進一步加強,支部黨建服務于公安工作、服務于群眾的能力切實得到增強。
3、黨員隊伍生機活力進一步提升。發展黨員質量得到提高,黨員教育培訓和管理服務得到加強,黨員黨性觀念和黨員意識不斷增強,先鋒模范作用發揮更加突出。
4、基層基礎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黨務工作力量不斷壯大,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進一步保障,活動場所建設得到加強。90%以上黨組織活動室達到規范化標準。
5、基層黨建制度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建立黨建工作制度責任制,以促進黨支部黨建工作規范化、活動經常化、決策科學化。
三、方法步驟
(一)調查摸底,分類定級(2012年2月-3月)
1、深入調查摸底。各黨支部在XX年9月換屆后基礎上,重點調查組織設置是否合理、支委班子是否健全、組織制度是否完善、經費場所保障是否落實、作用發揮是否充分。
2、認真分類定級。按照“五個好”黨組織的標準,各黨支部開展自查自評,進行分類定級。
3、建立工作臺賬。各黨支部在認真自查分析的基礎上,于3月底將《基層黨組織情況調查表》書面上報市局政工室,由市局匯總并建立全局基層黨組織工作臺帳。
(二)健全組織,擴大覆蓋(2012年4月-5月)
按照有利于黨支部開展活動和發揮作用的要求,及時進行調整完善,明確管理主體,著力解決管理缺位、虛化、脫檔等問題,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的領導。
(三)整改提高,晉位升級(2012年6月-10月)
1、制定整改方案。在調查摸底和分類定級的基礎上,對一般和后進黨支部開展重點調研,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和整改責任人。
2、抓好整改落實。集中一段時間,認真落實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對具備整改條件的問題,要馬上整改;對通過努力能夠解決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對那些應該解決但由于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采取措施逐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