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鎮村(居)黨支部分類定級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縣委組織部關于全縣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工作有關通知的精神,切實做好我鎮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凝聚黨心民心為核心,以服務群眾為重點,以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和基層黨員的黨員意識為抓手,在創先爭優中推進“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對基層黨組織進行分類定級、晉位升級,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切實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為落實“科學跨越、富民強鎮”工作主題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目標要求
通過對村(居)黨支部定級,切實提升全鎮村(居)黨支部建設整體水平,使村(居)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素質明顯提高,經濟社會事業協調發展。4月12日以前,完成全鎮首次村(居)黨支部分類定級,今后每年3月底前,村(居)黨支部完成新一輪分類定級。
三、分類定級范圍
全鎮十三個行政村、社區黨支部(去年集中組建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組織不列入本次分類定級范圍)。
四、定級指標
按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的標準和“一個好的支部,必須要有一個好的帶頭人、一個好的發展思路、一個好的工作制度、一個好的活動陣地、一個好的保障機制”的要求,綜合考慮基層黨組織的功能定位、職責任務,確定“黨組織帶頭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動陣地、保障機制、工作業績、群眾評價”等七項分類定級指標。具體實施時,參照《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參考標準》(附件1)進行。
五、級別等次
分類定級結果分為“好”、 “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按百分制評分的方式進行,明確七項指標分值,總分為100分,90分以上為“好”, 80—89分為“較好”,60—79分為“一般”,60分以下為“較差”。根據縣委組織部要求,評為“好”的不能超過20%,評為“較差”的不低于10%。
六、方法步驟
我鎮村(居)黨支部分類定級工作采取黨支部自評、黨員群眾測評、鎮黨委評定、縣委組織部審核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1、黨支部自評。各村(居)黨支部對照《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參考標準》逐項自查,進行自我評價,填寫好《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自評表》(附件2)。
2、黨員群眾測評。各村(居)辦點干部采取適當方式組織黨員群眾對黨支部進行滿意度測評,參加測評的對象可以是老干部、黨小組長、村民組長及有威信的群眾代表,具體人員和形式由辦點干部與各支部研究確定。要及時填好《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黨員群眾滿意度測評表《(測評表見附件3)并作好統計。
3、匯總上報。各村(居)黨支部要在4月12日前將《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自評表》(附件2)、《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黨員群眾滿意度測評表》(測評表見附件3)及《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黨員群眾滿意度測評匯總表》上報鎮黨委。
4、鎮黨委評分定級。鎮黨委根據各村(居)黨支部的自評情況、黨員群眾的測評結果和平時掌握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依據《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參考標準》對基層黨組織逐個進行評分,并按照“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級別評定各基層黨組織等級,填寫好《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上級黨組織評分定級表》(附件4)并上報縣組織部。
七、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黨支部書記要切實履行基層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組織分類定級的各項工作,所有規定程序要到位,所有的相關表格在4月12日前一定要上交鎮黨委,具體聯系人為組織干事陳華。
2、抓好整改提高。對照群眾評議和自評情況,各村(居)黨支部針對差距制訂整改提高方案,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尤其是被定為較差的支部要確保明年實現晉位升級。
3、強化表彰激勵。鎮黨委將把村(居)黨支部晉位升級情況與基層黨組織書記績效報酬、表彰獎勵掛鉤,對晉位升級不落實、不達標的支部書記,鎮黨委將專題研究處理意見。
附:1、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參考標準。
2、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自評表。
3、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黨員群眾滿意度測評表。
4、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黨員群眾滿意度測評表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