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調動中層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根據《xx市教育局直屬中學中層領導干部競聘上崗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經研究,決定對學校中層干部實行競聘上崗,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貫徹干部隊伍“四化”方針,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人才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真正把工作能力強、有實干精神、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干部崗位上來,激發學校干部隊伍活力,構建高素質干部隊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促進我校教育實現健康和諧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注重實績、擇優聘用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競聘采取民主推薦和面試考察相結合、個人意愿和組織安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競聘崗位設置情況
(一)要求參加競聘的崗位范圍:
根據《通知》規定,本次參加競聘的崗位范圍為:副校長(科級)、工會主席(科級)、教務主任(副科級)、德育主任(副科級)、團委書記(副科級)。其中xx年7月1日之后任職的學校中層領導干部,因三年聘期未到,可不參與本次競聘。無職級和學校內設崗位的競聘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
(二)學校符合競聘條件的崗位:
1、安全副校長1人(正科級)
2、教學副校長1人(正科級);
3、德育副校長1人(正科級);
4、工會主席1人(正科級);
5、德育處主任1人(副科級);
6、教務處主任1人(副科級);
7、團委書記1人(副科級)
四、報名范圍及條件
(一)報名范圍
學校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二)條件
1.敬業守法,政治堅定,甘于奉獻,群眾公認度高。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組織、管理、決策、協調能力;身心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首次競聘副科級領導職務的,年齡一般應當在40歲以下;首次競聘正科級領導職務的,年齡應當在45歲以下。特別優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適當放寬。
5. 競聘正科級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科級職務兩年以上;競聘副科級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教師四年以上。
6. 競聘正科級領導職務需具有中教一級以上任職資格,競聘教學副校長需具有中教高級任職資格,競聘德育副校長和德育主任必須是黨員。
7.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五、競聘程序
1、制定競聘方案,并報請市教育局審批;
2、教育局審批通過后在全校范圍內公布競聘方案;
3、確定候選人
(1)教職工自愿報名、也可以由組織推薦或群眾推薦;
(2)學校審核候選人資格,將符合條件的競聘候選人上報市教育局審核;
(3)市教育局對上報的候選人進行資質審核,確定參加競聘的候選人。
4、組織競聘
被確定為各崗位的競聘候選人,撰寫競聘報告,提出個人對該崗位工作的認識和競聘崗位的工作設想等,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競聘述職。
5、民主測評
對競聘候選人在全校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信任度測評達到70%以上者,可以作為崗位候選人上報市教育局;在民主測評中,學校校長和書記的測評票各占測評結果總數的10%。
6、組織考察
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組對候選人進行考察,書面征求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綜合分析考察情況,擇優提出擬任人選的初步方案。
7、市教育局黨組討論決定,確定崗位人選。
8、任前公示。
9、任命及任職
對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由市教育局及學校辦理任命及任職手續。
若報名候選人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之比低于2:1,形不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可以取消該崗位的競聘,改為組織選拔的方式進行選拔聘用,組織選拔的程序為:
1、民主推薦
組織選拔任用科級干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民主推薦率達到60%以上的,直接確定為考察對象,不再進行民主測評;推薦率達到50%以上但不足60%的,須再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信任度達到70%以上的,可以確定為考察對象;推薦率不足50%,但相對較高的,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進行二次推薦,若沒有超過60%的,終止考察工作。
2.組織考察
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組對候選人進行考察,書面征求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綜合分析考察情況,擇優提出擬任人選的初步方案。
3.市教育局黨組討論決定。
4.任前公示。
5.辦理任職手續。
六、競聘其他事項
1、為加強學校黨政工作的協調,完善學校黨總支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由黨總支書記兼任副校長,校長兼任黨總支副書記,學校1名副校長或工會主席兼任黨總支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