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支教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河北省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實施方案》和承德市教育局《關于報送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受援計劃崗位的通知》的精神,和局會議要求,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二小外派“支教”教師實施方案》。xx年7月5日經校委會討論通過。
一、支教時間:從xx年起至2020年,每年選派一定數量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三區”縣級以下(含縣)學校支教一年。
二、支教學科和人員:xx年我校支教學科是語、數、英三科,每科一人;其它年份支教學科,根據上級要求外派。
三、支教教師的選拔范圍和方法:
1、根據上級精神,我校外派人員將從中職人員(包括已聘人員和已評待聘人員)中選派。
2、按所派學科,統計我校中職人員(包括已聘人員和已評待聘人員)名單,一年一統計,統計人員包括每年新評中職人員和調入、外調我校人員中的中職人員。按年齡排隊,先派出年齡最小的,依此類推。
四、支教教師的待遇:
1、支教教師的工資由原單位發放。工作考核由受援單位考核。
2、支教教師工作經費由中央、省財政按一定標準核發。
3、受援縣負責支教教師的住宿生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我校根據情況進行一定數額的生活補助。
5、在同等條件下,教師評獎、評優、評職、晉級支教教師優先。
五、幾點說明:
1、以前支教過的教師,在其它人員都已經支教后,再安排去支教。
2、同等條件下,男同志優先派出。
3、應該外派的教師,可以和其它應該在以后外派的教師協商,自愿互換外派的時間。
4、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歸二小校委會、教體局。
xx縣第二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