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方案
20、堅決查處發生在基層群眾身邊的違紀違法案件。切實加強基層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工作。重點查處基層干部貪污挪用、騙取套取、截留抵扣強農惠農資金和征地補償費的案件,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案件,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加重群眾負擔的惡性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在選舉中拉票、賄選等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
21、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要建立違紀違法案件剖析制度,通過深入剖析,認真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健全監管制度。要建立重大典型案件通報制度,并制作典型案件專題教育片,對基層干部進行警示教育,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綜合效應。
要圍繞提高及時揭露、發現和懲處腐敗的能力,建立廉政風險點排查分析,廉情預警和反腐倡廉信息共享機制,健全網絡舉報和受理機制,建立跨部門信訪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加強反腐倡廉輿情網絡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處置,完善案件查辦組織協調,協作配合和督辦機制。及時有力查處腐敗案件,切實發揮辦案的治本作用。
第四階段:總結評估懲防體系基本框架建設(XX年9月1日至XX年9月30日)
(一)堅持自查自評
梳理以反腐倡廉各項制度的完善和執行為核心內容的考核標準,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提出問題,限期整改。
(二)堅持考核導向
結合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區目標考核等一同推進懲防體系的考核評估工作,建立臺帳和清單,要善于及時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嚴格考核,形成持續改進和不斷完善的循環機制,確保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3、堅持總結提高
鎮黨委、紀委將對構建情況組織開展檢查考核,認真總結各部門、單位、村(居)構建工作,結合我鎮實際,不斷修訂完善,充實提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各部門、各單位、村(居)兩委、要嚴格落實責任制,切實做到“一把手”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形成齊抓共管懲防體系建設的良好局面。
(二)明確責任
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著重圍繞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群眾合法權益維護和社會各界參與反腐倡廉等方面,創造性推進制度建設,努力提高懲防體系建設成效。
(三)加強督查
各部門、各單位、村(居)兩委要落實工作情況,定期報告制度,鎮黨委、政府、鎮紀委將定期督促檢查,考核評估,考核結果作為先進單位評選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推進創新
要按照“善操作、會落實、能創新”的要求,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密切關注反腐倡廉建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創新的思路、舉措和方法不斷把懲防體系建設推向深入。
堅持因地制宜、不拘一格,切實在解決反腐倡廉建設熱點難點問題方面取得新進展、新突破,力爭形成反腐倡廉獨具特色的創新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