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中層干部副職競聘方案
為積極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學校干部隊伍建設力度,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立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激勵機制,激發管理人員的創造性和工作熱情,全面提高管理效率,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長沙市教育局黨委有關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要求及學校實際情況,經學校黨委研究決定,對部分中層副職實行競聘上崗,特制定本方案:
一、競聘原則
1、黨管干部、黨管人才;
2、德才兼備、任人唯賢;
3、注重實績、群眾公認;
4、公開、公平、公正;
5、民主集中制、依法辦事。
二、組織領導
1、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潘
副組長:吳
2、競聘工作監督小組:
組 長:粟
三、競聘崗位
教務處副主任1人、教育處副主任1人、團委副書記1人。
四、面向范圍
xx中學或實驗中學符合條件的在職在編人員。
五、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科學發展觀,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
2、具有履行職位職責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工作業績好,執行能力強。
3、具有較強的全局觀念和大局意識。服務師生,樂于奉獻,不計私利,有為學校發展竭盡全力的事業激情,有較強的群眾基礎和認可度。廉潔自律、原則性強,公道正派、恪守職業道德。
4、身心健康,有勝任崗位的身體素質。年齡不超過40歲(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的)。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以上。
六、級別待遇
因學校中層副職編制只空缺一名教育處副主任,此次競聘的三名中層副職只有一名享受副科級待遇。另外兩名是學校內聘,沒有行政級別,報名競聘前只報名,具體到崗位要在競聘后由學校黨委研究決定。
七、方法步驟
1、公布方案(7月8日)
通過召開行政會議、校園網等形式,宣傳競聘上崗的目的和意義,公布競聘職位,任職條件、方法步驟等。
2、公開報名(7月8日—10日)
采用個人自薦、群眾舉薦、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鼓勵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參與競爭,報名者需向校黨委提交書面申請書,并填寫報名表。
3、資格審查(7月10日)
按照競聘上崗的條件,由校黨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具備資格人員名單。
4、競聘演講與民主推薦。(7月11日)
5、組織考察(7月11—12日)
采取查閱干部檔案、個別談話等方式,進一步了解情況。
6、黨委研究(7月12日)
根據考察情況和民主推薦結果,確定擬任人選。
7、任前公示。(7月12—16日)
學校對擬任人選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群眾監督。
8、任職備案
公示期滿后,對群眾無異議者,學校黨委報市教育局黨委審批備案。
9、決定任免
審批備案后學校發文聘任。
八、紀律要求
在干部選撥任用工作過程中,參與者和組織實施者都必須講黨性、講原則,嚴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凡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取消選撥資格,并視情況給予紀律處分。
九、組織實施
1、干部選撥任用工作在學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并具體組織實施,紀檢部門負責監督。
2、未盡事宜由學校黨委根據相關規定另行研究。
附: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