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層干選拔實施方案
招聘工作堅持黨管干部,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民主集中制和依法辦事的原則。通過競爭上崗,選拔愛崗敬業、開拓進取、勇于創新的干部,以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
二、職位待遇
學校正處級。
三、任職條件
竟聘者須是學校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職稱、副處級(含副處級)以上干部,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開拓創新精神和良好的個人素質,對學科建設有應有的了解和較深的認識,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四、方法程序
1、公布職位。黃淮學院學科建設處處長(1名)。
2、公開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自愿報名,報名結束,向全校公布報名情況。
3、資格審查。由組織部、紀委、人事處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4、答辯。由評審委員會組織對具備資格的竟聘人員以抽簽形式決定演講答辯順序,并封閉進行,時間15分鐘。評委當場打分,最后根據評分情況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5、民主測評與組織考察。民主測評在考察人選所在黨總支(黨支部)或工作部門全體人員中進行,參加民主測評的人數必須達到應參加人數的80%以上。由組織部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結果報校黨委,集體研究擬任人選。
6、公示。校黨委提出擬任人選,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后,未發現影響其任職問題的,由校黨委適時下文。
7、任期與解聘。任期三年。對任期內工作被動,長期打不開局面,不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或年度考核不稱職,或嚴重違犯黨紀國法和學校規章制度造成較大影響,或以權謀私,不廉潔自律的,學校可隨時解聘。
五、時間安排
年月——日,到校黨委組織部報名;
年月——日,資格審查;
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六、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校黨委領導下進行,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成立評審委員會:
主 任委 員:
副主任委員:
委 員:
七、紀律要求
1、嚴格遵守有關干部工作紀律。不準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不準泄露考察、醞釀、討論干部的情況和其他需要保密的內容。
2、評委要客觀公正,不準打人情分。
3、參加考察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準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
4、對在《方案》實施中弄虛作假,搞不正之風,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造成用人失察、失誤或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