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學生基礎素養評價實施方案
萊城區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實施基礎素養評價的指導思想是: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合作交流與探索實踐、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進課程改革和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在評價中要堅持如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評價的標準、內容、方法、制度等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發現和發展潛能;有利于教師轉變觀念,優化教育教學行為;有利于學校改進管理,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二)發展性原則。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更要發現其潛在的發展可能性;既要重視結果,更要重視發展和變化的過程。
(三)可行性原則。制定的評價方案、實施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四)客觀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保證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二、組織機構
(一)為搞好初中學生基礎素養評價工作,區教育局成立萊城區初中學生基礎素養評價委員會,由教育行政人員、教研人員、校長等方面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萊蕪市初中學生基礎素養評價方案》,制定《萊城區初中學生基礎素養評價實施方案》;
2.審核各鄉鎮、學校基礎素養評價的實施方案以及規章制度,指導、監督各學校的基礎素養評價工作;
3.組織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4.接受各界人士的咨詢。
(二)各鄉鎮成立初中學生基礎素養評價委員會,由教育行政人員、教研人員、校長等方面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本鄉鎮的實施方案;
2.組織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3.審核學校實施細則以及評價的規章制度;
4.指導、監督初中學校基礎素養評價工作;
5.接受和處理各界人士的咨詢、申訴,糾正評價中的錯誤,查處違規行為,裁定初中學生基礎素養評價結果。
(三)各學校成立學生基礎素養評價委員會,由校長、教師和家長代表組成,負責本校的評價工作。各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名單,要提前向全校公示,分別報鄉鎮、區評價委員會備案。其主要職責是:
1.落實鄉鎮、區實施方案,制定學校評價的實施細則,明確評價程序;
2.認定班級評價小組成員;
3、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對評價結果進行確認,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四)班級成立評價小組,具體負責班級的基礎素養評價工作。班級評價小組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名成立,成員由班主任、科任教師代表組成。評價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名單要提前向評價班級的學生公布。小組成員為學生授課時間不能少于1個學期,且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對于多數學生有異議的小組成員,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做出相應的調整。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對學生的評價工作,完成對評價結果的合成;
2.為學生做出綜合評語;
3.填寫《萊蕪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4.接受學生和家長的咨詢。
三、評價內容與方法
(一)評價內容
包括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合作交流與探索實踐、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5個方面的內容。評價以《初中學生基礎素養評價表》為依據。
(二)評價方法
1.學生自評。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依據基礎素養評價各維度的要求,寫出自評報告,整理并提供相關實證材料,確定自評等級。
2.學生互評。學生以班級為單位根據被評價學生平時表現、學生本人的陳述以及所提供的實證材料,依據基礎素養評價各維度的要求,確定互評等級。
3.班級評價小組評價。在學生自評與互評基礎上,班級評價小組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等方法,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