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精選3篇)
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 篇1
一、落實部門、鄉(鎮)和村、社責任制
1、 部門職責
(1)市國土資源局。負責項目的實施管理、工程招標、資金管理、竣工驗收和成果管理。
(2)市推進辦。負責制定農民集中方案,對項目實施提出工作建議,竣工后對項目整體效益進行綜合評估。
(3)市規劃局。負責制定項目區新農村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和監督規劃設計方案的實施。
(4)市建設局。負責基礎設施配套、農戶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
(5)市農發局。負責項目區土地平整規劃和技術指導,負責土壤養分檢測、耕地質量和基本農田保護建設;負責制定農村產業發展規劃、農業結構調整方案和新增耕地流轉方案,負責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整和發證工作。
(6)市水務局。負責項目區農田水利建設的規劃設計、技術指導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
(7)市交通局。負責項目區農村村道和客運點的規劃設計、技術指導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8)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工程招投標方案的審定和監督工作。
(9)市林業局。負責項目區生態建設和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工作。
(10)市財政局。負責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管工作。
(11)市審計局。負責項目區工程資金使用和工程量完成情況的審計工作。
(12)市環保局。負責項目區生態環境保護、制定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實施環境保護監察。
(13)市政法委。負責維護社會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2、 鄉鎮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召開各種會議,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2)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本鄉鎮損毀耕地整理復墾項目實施工作。
(3)及時處理損毀耕地整理復墾工作當中涉及到村、社的各種矛盾糾紛,保證工程順利實施。
(4)制定和組織實施土地調整方案,會同村、社落實土地承包經營權。
(5)負責損毀土地整理復墾涉及的青苗附作物的清點、補償、清除工作。
(6)負責項目驗收合格后排灌和道路等設施的管理工作。
3、 村社工作職責
(1)村工作職責
A、做好所在村范圍內的宣傳動員工作。
B、負責本村涉及工程建設占地的土地調整,土地承包落實和協調化解相關矛盾。
C、確定本村損毀土地整理復墾后的土地利用及產業發展方向;制定集體經濟發展方案,交由群眾討論同意后進行實施。
(2)社工作職責
A、認真貫徹上級損毀土地整理復墾方針政策,負責做到家喻戶曉。
B、做好各項工程建設到各村民的協調工作,積極配合損毀耕地整理復墾工作的開展,保證施工隊正常施工。
C、做好該社的損毀土地整理復墾工程建設占地的土地調整工作,落實好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戶不愿耕種土地的轉包工作,發展現代農村經濟。
二、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1、項目法人制度。國土資源局作為項目實施的法人單位,履行實施、竣工驗收、資金使用全過程的管理職能,向市國土資源局負責。
2、公告制度。凡是與項目區群眾利益有關的事項,必須定期公告,包括項目建設范圍、內容、規劃設計,各項補償等均應在當地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以上,群眾無異才予以實施,全面接受群眾監督,進一步得到群眾的支持和參與。
3、招投標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省國土資源廳、省監察廳《關于“金土地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及比選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做好招標比選等工作,依法、公開、公正確定規劃設計、施工監理、勘測、施工單位。
4、施工監理制度。在項目實施中,由項目法人單位委托監理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進出場材料、工程質量、施工變更等方面進行全程監控,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規劃設計要求、確保項目投資控制在預算之內。
5、合同制度。施工建設項目必須由施工單位與項目法人單位簽訂承包合同,以合同內容來體現甲、乙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確保各項工程順利實施。
6、審批制度。一是市級各部門、鄉鎮、村社和施工單位必須按已批準的規劃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和調整,若需調整,須逐級上報,經省市國土部門批準后才能按調整方案實施,擅自調整和修改規劃設計的,甲方和監理部門不予支付工程費用,所產生的費用開支由更改和調整的單位負責。二是招標清單以外增加的附屬工程,必須經監理部門確認,報經項目法人單位批準后才予以實施。三是嚴格資金審批,每月工程完成情況經現場代表和有關部門、監理單位現場確認和驗收合格,報項目法人單位批準后,才能申請資金的撥付。
三、建立項目實施監督機構
1、建立項目實施現場指揮部。由市有關部門派駐人員、鄉鎮人民政府抽調人員、村委會組成項目實施現場指揮部。指揮部設指揮長一人,副指揮長兩人。指揮部下設辦公室、青苗及附著物清查組、補償資金兌付組、工程質量監管組、矛盾協調組。
2、成立村民代表監督小組。在項目區內由三分之二村民代表選舉產生監督小組人員7~9人,組成村民監督小組。其主要職責和任務是:負責收集和反映村民對項目實施的各種意見的建議;負責代表村民監督工程實施質量;負責宣傳和貫徹損毀耕地整理復墾的方針政策;負責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
四、項目實施補償政策和標準
施工過程中損壞糧食作物一次性補償300元/畝。
五、加強項目資金管理
(一)、管理原則
1、專款專用的原則。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或擠占。
2、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由市財政建立專戶,由市國土資源局建立專帳,單獨核算,集中管理,統一支付。
3、民主公開的原則。資金使用須經集體研究、民主決策、嚴格審計管理,確保公開透明。
(二)、經費開支范圍
項目資金的使用范圍為組織、實施、管理項目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工程施工費、竣工驗收費、業主管理費與不可預見費等。
1、前期工作經費。是指項目在工程施工前所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項目立項審查及報批,項目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和預算編制、審查、土地清查勘測費、項目招標費、工程監理費等。前期工作經費按施工費5%核定。
2、工程施工費。是指在整理區內實施的土地平整等各項工程發生的支出,包括:直接人工費、材料費及其它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各種稅金。
3、竣工驗收費。是指工程完工后,因項目竣工驗收、決算等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項目工程驗收費、項目決算的編制及決算的審計費,整理后土地的評估與登記費、基本農田重劃及標志設定費等該項費用按工程施工費預算的3%核定。
4、業主管理費。是指項目承擔單位為項目的組織、管理所發生的各項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項目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福利補助以及公務費、工程監理費和其它費用。該項費用按前期工作費、工程施工費、竣工驗收費三項預算費用之和的2%核定。
5、不可預見費。是指項目施工過程中因自然災害、設計變更等增加的費用。不可預見費按前期工作費、工程施工費、竣工驗收費三項預算費用之和的3%核定。
(三)資金的撥付
1、青苗及附作物補償費。青苗及附作物補償費分階段撥付給項目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兌付和監督管理,具體操作程序是:現場測量、清點(經辦人簽字)━━公示(7天)━━核定(核定人員簽字)━━指揮部領導審核簽字━━兌現到農戶(農戶領款簽字)━━返回市國土資源局審核、審批。撥下一階段資金、必須將上階段已支付的帳目交清,發現有截留、挪用的現象,立即停止支付下階段經費,并報請有關部門追究政府主要領導及經辦人員的行政責任。
根據兌現到農戶的實際金額進行結算,未用完資金必須全額退回市國土資源局,禁止留作他用。
2、工程施工費。由市國土資源局按每月施工進度和完成的工程量審批支付。具體操作程序是:施工單位申報月進度表━━現場代表(含市有關部門)、監理現場測量、核定━━市國土資源局有關科室審核━━局領導審批━━財務科撥款、做帳。
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 篇2
一、項目慨況
1、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區位于崇仁縣西北部、河上鎮政府東南部,距崇仁縣城8公里,距河上鎮政府駐地5公里,涉及河上鎮元家村和甘坊村。項目東至崇仁——東來公路、西至石牛甘坊村、南靠左港水(河流)、北至井坑村,經緯度坐標為東經116°02′03″-116°05′21″,北緯29°49′34″-27°52′09″。項目區總面積248.96公頃,其中元家村192.17公頃,甘坊村56.79公頃(5063.25畝)。項目總投資307萬元。
2、項目效益
2-1功能和經濟效益
(1)項目區248.96公頃土地通過綜合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積29.22公頃,預計每年可增加產值39.45萬元。
(2)原有耕地通過土地整理后,使沒公頃農田糧食生產成本減少200元左右,生產投工減少10歌工左右,每公頃農田糧食生產總成本減少500元左右,原有耕地可降低生產成本約9.32萬元。
(3)項目區通過土地整理后,原有耕地的農田基礎設施條件得到了很好改善,一季稻可改雙季稻,還可種植冬作,預計原有耕地每公頃可增產值0.225萬元,每年可增產值41.93萬元。
2-2社會效益
(1)可以強化土地用途管制,使土地權利人獲得長期的社會效益。
(2)通過土地整理,充分利用了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率由原來的91.40%提高到96.92%。
(3)通過整理耕地面積由原來的186.35公頃增加至215.57公頃,新增耕地面積29.22公頃,占項目土地總面積的11.37%.
(4)通過整理,水利工程網絡覆蓋186.35公頃,從而改善了灌溉條件,提高了耕地質量,使原有耕地的投入降低了成本。
2-3生態效益
(1)整理前零亂破碎無序的地塊改變為整形合一的標準化田塊,提高了機械化作業和土地集約化利用的水平
(2)建立農田防護林網,改變以前少林或五無防護林的狀況,提高了林木覆蓋率,有效地增強防風固沙和減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3)改變了零亂的坑塘和無序的灌溉溝渠,建成了排灌分開、統一有序的農田排灌系統,提高了水資源的利用率和灌溉、排洪能力。
(4)改變了高低不平、彎彎曲曲的農村道路狀況,建成了便利機械化耕作和人行管理的道路網絡,提高了道路的網絡水平。
3、資金
全部資金307.2萬元由國家撥款
4、項目的目的、意義
4-1充分發揮土地資源潛力,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的原則,保護生態環境,使農田基本達到同一層面平整,建立高標準、高效率農田。
4-2改善農業基礎設施條件,完善道路與溝渠體系,使原來形狀、大小不一的田塊變為標準化田塊,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和土地集約規模利用效應,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4-3改良土壤水、肥條件,提高農田質量,調整農業和農作物結構,實施集約規模經營和管理,提高耕地的產出率。
4-4通過路邊、溝邊等農田防護林帶的種植,提高區內林木覆蓋率,增強防風固沙作用,改善區內生態環境,減少水土流失,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二、項目建設總體目標
1、通過對溝、田、水、林、路的綜合整理,實施248.96公頃土地整理的施工,使原來形狀、大小不一的.田塊成為"田成方、溪成網、樹成行、路相通"的標準化生態農業園區。
2、改善項目區內的道路網絡,完成干道1950米、田間道5610米、支道2580米、生產道14970米、機耕橋12座、人工橋6座的工程施工任務,達到機械化作業標準,提高農用物資和農產品的運輸能力,方便農用機械化生產;
3、新建和完善農田水利設施,修建溝渠總長35760米、過水涵1070座、控制閘1座,確保農田旱澇保收;
4、完成11750株農田防護林的栽種工作,按3米1株的標準栽種,達到防風固沙、改善生態環境、減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5、積極做好土地權屬調整和分配使用的工作,達到整理一片利用一片的目的。
三、項目的實施步驟、資金分配、時間安排
1、項目的實施步驟、時間安排
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結合當地的氣候、資金情況,先著手投資少,見效快的工程,并盡量避開雨委,充分利用閑期,減少農作物的損害。
(1)測繪項目區地形圖: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2)編制項目詳細規劃設計施工圖件和方案: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3)核實項目區土地權屬現狀并制定調整方案: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4)項目工程招投標: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5)完成工程前期準備工作: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6)項目開工施工放樣: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7)填土造田、土地平整: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完成格田、梯田的土方量,符合耕作要求。
(8)農田水利、田間道路、其他工程: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修筑各類道路及橋涵、灌溉渠道和排水溝、建生態防護林、配套電力工程、蓄水與提灌站工程。
(9)竣工驗收:4月
2、資金分配
(1)該項目國家總投資萬元,其中:
(2)工程施工費:萬元占總投資比例%
(3)設備購置費:萬元占總投資比例%
(4)前期工作費:萬元占總投資比例%
(5)竣工驗收費:萬元占總投資比例%(6)業主管理費:萬元占總投資比例%
(7)不可預見費:萬元占總投資比例%
3、項目建設所采取的措施
3-1、管理制度實施措施
3-1-1、公告制度實施措施
(1)項目基本情況公告。在項目實施前14—28天將土地整理項目名稱、總規模與項目范圍、新增耕地面積、建設工期、土地權屬情況、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施工單位、項目工程監理單位、項目設計單位等內容向社會公告。
(2)項目招投標公告。為了提高項目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由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對工程內容逐一分解,在新聞媒體上進行招標公告,然后根據《招標投標法》分標段向社會公開招投標,公開、公正、公平選用全省范圍內三級以上資質(含三級)的施工企業進行招標。競投方按照工程質量和施工要求,擬定工期、報價和質量標準等方案,最終由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領導小組根據以下程序擇優選定中標單位:公告—報名—初步資格審查—工圖答題—施工單位投標—公開投標—標文評議—確定中標施工單位。
項目招投標公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得招標文件的辦法和招投標方式、招投標結果等。
(3)權屬管理公告。在實施前將項目區內土地權屬基本情況、土地權屬調整方案在項目區內鄉(鎮)、村進行為期15天的公告。
3-1-2、項目法人責任制實施措施
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作為法人單位,對項目周期的各個過程實施全程管理和全面負責。
(1)實施準備階段:負責組織工程施工、招投標,擇優選用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簽訂合同,編制實施方案和項目進度計劃,制定工程質量標準和有關制度。
(2)項目建設階段:公布公告接受當地群眾監督,履行法人義務,監督檢查項目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履行合同情況,協調其他問題,抓好組織、信息、統計、檔案管理。
(3)項目建設任務完成后,對項目工程驗收。
3-1-3、合同管理實施措施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組建有關組織,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作為項目實施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合同,明確三方的權責利。合同管理由專人負責,專設項目合同管理專用章。其他招投標合同、設備購置合同必須由法人蓋章簽發。合同糾紛調處按《合同法》規定程序處理。
3-1-4、招投標制度實施方案
(1)招標的組織實施:由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會同縣建設工程招投中心提出具體的招投標方案,交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領導小組審定后實施。縣紀委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自始至終參加招標、施工、驗收的全過程監督工作。
(2)招標方式: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通過電子幕墻、電視臺、報紙等宣傳媒體發布招標公告、公開招請有資質的施工企業參加投標競爭,凡符合規定條件的施工企業都可自愿參加投標。
(3)土地整理項目施工招投標的基本程序為:招標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發布招標公告,發放招標文件,然后投標、開標、評標確定中標人,簽訂合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項目施工招投標活動。場測量、核定━━市國土資源局有關科室審核━━局領導審批━━財務科撥款、做帳。
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 篇3
一、建設任務目標
1、項目范圍
項目區位于舒城縣百神廟鎮的西北部,距六舒三公路僅2㎞,距縣城約
15km。地理坐標為東經117°01′20″~117°05′31″,北緯31°25′43″~31°28′12″。
2、項目建設規模和投資規模
本工程項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農田水利建設、田間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四個部分。項目區面積1717.42公頃,凈增耕地71.35公頃。
本項目預算總投資32917800元,其中:工程施工費26783809.59元,占總投資額的81.37%(其中土地平整占總投資額的28.65%,農田水利占總投資額的34.93%,田間道路占總投資額的17.01%,其它工程占總投資額的'0.77%);設備購置費1195657.11元,占總投資的3.63%;其它費用總計4291574.03元,占總投資額的13.04%[其中前期工作費(土地清查費、項目可研費、項目勘測費、項目設計與預算編制費、工程招標費)1124920.00元,占總投資額的3.42%,工程監理費267838.10元,占總投資額的0.81%,竣工驗收費803514.29元,占總投資額的2.44%,業主管理費579601.64元,占總投資額的1.76%,拆遷補償費1515700.00元,占總投資的4.60%];不可預見費645420.81元,占總投資額的1.96%。項目區土地總面積1717.42公頃,其中農用地1519.55公頃占項目區總面積的88.02%;建設用地183.48公頃,占10.68%;未利用土地14.39公頃,占0.84%。
3、項目工期
計劃工期為18個月:
20xx年8月至20xx年2月。
項目前期工作:
20xx年8月至20xx年11月。
計劃施工工期:
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
項目竣工驗收:
20xx年2月。
4、項目目標任務
通過對項目區的整理,可新增耕地71.35公頃,新增耕地率為4.15%,使項目區耕地面積達到1297.60公頃。通過整理,提高農田灌溉水平,實現旱能灌、澇能排,使灌溉保證率達到85%以上;提高防洪排澇標準,使防洪、排澇標準達到十年一遇,平整田塊,適應農業機械化作業;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項目完成后,項目建設區變成“田成方、林成網、路相通、渠相連”的現代農業生態園區。
二、組織實施機構
1、領導機構
2、項目管理機構
3、技術指導機構
三、管理制度實施方案
1、公告制度實施方案
(1)在新聞媒體發布公告,在項目區設立永久性標牌,公告項目批準機關、項目名稱、建設位置、建設總規模、新增耕地面積、項目總投資、建設工期、項目承擔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等內容;
(2)在項目所在鄉(鎮)、村公告項目區整理復墾前后土地權屬及權屬調整方案;
(3)發布項目工程招投標公告。
(4)項目竣工后,通過媒體公布驗收結果。
每次公告期為15天,15天內發生異議進行調解處理。
2、合同管理制度實施方案
(1)舒城縣土地整理中心與項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責、權、利,以及雙方的違約責任和仲裁等有關事項;
(2)本項目所簽定的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經項目實施管理辦公室審定后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