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機關優質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精選3篇)
2024年機關優質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篇1
為鞏固精神文明建設創建成果,大力提升我市公共文明指數和整體文明程度,充分發揮市直機關各部門尤其是窗口部門在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服務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經研究決定,在市直各部門開展優質服務創建活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科學發展觀、提高市民幸福指數為指導,以提高城市公共文明指數為核心,以優質服務創建為重點,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健全服務體系,改進服務方式,拓展服務范圍,創新服務舉措,提升服務質量,大力推進陽光便民行動,逐步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工作格局,使機關服務窗口逐漸成為密切聯系群眾和為群眾辦實事的形象窗口、轉變政府職能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快速通道、反腐敗關口前移和作風整治的源頭陣地。
二、主要內容
1、改進作風,服務基層。要按照“爭創一流隊伍、培養一流作風、創造一流業績”的要求,堅定理想信念,培養良好的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積極發動機關干部職工深入基層,走進群眾,開展“面對面”、“心貼心”、“實打實”、“零距離”服務。
2、了解民情,服務群眾。牢固樹立宗旨意識,以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為宗旨,打響品牌,創新載體,彰顯特色。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心聲,切實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深入群眾訪貧問困,及時掌握民情,做好對困難群眾的幫扶工作。進一步完善服務制度、服務程序、服務標準,規范機關工作人員的服務行為,充分發揮“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效應。
3、圍繞中心,服務發展。要增強大局意識,著眼全市的大局謀劃各項工作,根據形勢的變化改進工作方法,服務企業發展、服務企業黨建、服務困難職工、服務和諧勞動關系,做到服務循環經濟發展有新途徑、服務縣域經濟發展有新舉措、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有新辦法。
4、創新載體,爭先創優。在所有窗口開展“比規范管理環境好、比文明優質服務號、比群眾滿意形象好”三評比活動,積極推行科學規范化管理,優化便民利民服務舉措,提升機關工作人員的服務技能,
三、具體措施
開展優質服務創建活動,要與發揮本部門的職能作用結合起來,與先進性建設、固本強基工程結合起來,與推動科學發展結合起來,辦實事,見實效。主要措施如下:
1、開展“關注基層、關注服務對象”調研活動。深入到服務對象、基層單位、結對對象,聽取干部群眾和服務對象的意見,認真查找本部門工作存在的差距,制定措施,抓好整改。
2、開展“為基層和群眾做好事辦實事”活動。抓住基層和群眾最需要解決的問題,積極開展一些有特色的活動,努力為基層和群眾辦幾件好事實事。突出抓好窗口服務、現場服務、有效服務,強化黨員干部的改革意識、創新意識、服務意識,提高機關黨員干部的工作水平、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3、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各部門要結合各自工作實際,認真制定本部門、本單位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真正把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與貫徹落實黨的xx大、市委十四屆五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結合起來;與解決影響和制約本部門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結合起來;與解放思想、改革創新、推動文明城建設結合起來。要按照“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要求,積極探索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有效形式和創新方法。
4、開展“創建和諧機關”活動。堅持以事業凝聚人心、以感情溫暖人心、以適當待遇穩定人心,及時了解干部職工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性文體活動,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根據自身的特點,提出創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體措施,開展富有成效的創建活動。
四、組織領導
搞好優質服務創建活動,對于提升機關公共文明指數、加強部門自身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市直各部門要圍繞“建設和諧機關、打造活力團隊”這一主題,加強機關形象建設,不斷增強機關干部職工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服務發展的本領。機關干部職工尤其是廣大黨員要積極參與,發揮好先鋒模范作用。市直機關工委將適時對此項工作進行檢查督促。
五、開展機關優質服務品牌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
為了將機關優質服務品牌創建活動抓緊抓好,落實到位,特成立局優質服務品牌創建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袁小安(市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傅正明(市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員:管其偉(市規劃局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
馮鵬鷹(市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舒成勇(市規劃局黨組成員、市測繪辦副主任、總規劃師)
劉曉華(市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譚杰(市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團城山規劃分局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黃標軍同志兼任,辦公室在市規劃局“創建優質服務品牌”活動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督促檢查。
機關服務品牌創建是推進機關作風建設的一個載體,機關各科室(部門)、全體機關黨員干部都要非常注意維護xx市規劃局的優質服務品牌形象,在工作中依照品牌創建的標準和要求,嚴格約束自己,并把品牌的各項要求落腳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想方設法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優質的服務,以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和肯定。
2024年機關優質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篇2
為貫徹落實省公安廳《關于傳發<全省公安機關“亮戶籍窗口、創優質服務”專項活動方案>的通知》(閩公傳發〔20xx〕235號)精神,扎實開展我市“亮戶籍窗口、創優質服務”活動,切實改進和提升全市戶籍窗口的服務質量和水平,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依據省廳方案部署和市局領導要求,特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全市“亮戶籍窗口、創優質服務”專項活動領導小組,由肖文波副局長任組長,治安支隊戴碧銘支隊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治安支隊,由治安支隊鄧光龍副支隊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推進、督導檢查。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按照省廳部署和市局要求認真抓好落實,精心組織開展專項活動。各地治安部門、公安派出所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責任心,立即行動起來,從本單位做起,從問題處改起,從細節處抓起,扎實開展工作,并做好隨時接受上級機關明察暗訪的準備。
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11月底前)
全市治安部門要把“亮戶籍窗口、創優質服務”專項活動作為今年底至明年初的一項重點任務,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分管局領導要親自召開動員會議,組織全體窗口民警及其領導認真學習省廳《福建省公安機關“九個嚴禁”》、《關于傳發<全省公安機關“亮戶籍窗口、創優質服務”專項活動方案>的通知》(閩公傳發〔20xx〕235號)、公安部三局《關于河北省公安廳迅速核查嚴肅處理內丘縣公安局少數民警對群眾申請更正戶籍登記明顯差錯久拖不決問題的通報》(公治明發〔20xx〕546號)、公安部三局《關于廣西藤縣公安局象棋鎮派出所錯誤登記戶籍信息有關情況的通報》(公治明發〔20xx〕491號)文件精神,切實提高戶籍窗口民警開展專項活動重要性的認識。
(二)自查糾改階段(12月1日至2月10日)
全市各公安派出所和各治安大隊戶籍窗口要立即開展自查,著力檢查窗口服務態度、服務行為,著力檢查服務承諾是否兌現,著力檢查群眾反映和省廳通報的問題是否解決。對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立整立改,接待群眾辦理業務時,材料齊全的,應當場辦理;需要補充材料的,應一次性告知;對群眾訴求和意見,依照現行法律政策無法解決的,要耐心解釋;對已有明確規定的,要嚴格依法依規辦理,不得自行加碼索要任何材料,堅決杜絕出現“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四難”現象,防止造成負面影響。各地要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整風肅紀活動,重點查擺剖析以下內容:
1.是否存在對待群眾態度差、不解答、不耐心的問題;2.是否存在特權思想,公權私用,“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問題;3.是否違背服務承諾,不認真履行職責,隨意附加辦理條件,引發群眾不滿;4.是否對群眾訴求嫌麻煩、怕棘手,相互推卸“踢皮球”;5.是否存在能當場辦理卻拖拖拉拉等辦事效率不高問題;6.是否存在故意不解釋清楚,人為設置條件為難群眾問題;7.是否存在辦理戶籍、身份證業務隱瞞或拒絕群眾使用評價器問題;8.是否存在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問題;9.是否存在各種規章制度、收費標準、監督舉報電話不公開問題;10.是否存在不具有執法資格的文職人員、協勤人員直接辦理戶政業務問題。
(三)督導檢查階段(2月11日至2月28日)
市局將采取明察暗訪形式,對戶籍窗口服務情況進行檢查。各縣(市、區)治安部門要定期、不定期地對戶籍窗口服務質量和戶籍管理工作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民警違法違規辦理戶口和居民身份證問題,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辦事公開透明。所有辦事程序、辦事條件都應當公開透明,接受監督。要嚴格落實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民警對手續齊全的申請,當場受理;對手續不全的,指導申請人完備手續,向申請人出具“補充材料告知單”;對依法不能辦理的,向申請人解釋有關法律依據。“一次性告知單”要做到縣(市、區)內統一。
(二)做到有諾必踐。要認真執行省廳“九個嚴禁”,切實兌現戶政業務辦理服務和時限承諾,嚴禁私自增設條件,刁難群眾。嚴禁在辦事指南之外再向群眾索要任何材料,再增加任何辦事環節,切實做到一個窗口對外。要將戶政窗口評價器固定在柜臺指定位置,每項業務辦理完畢后,主動提醒群眾使用窗口評價器對服務態度進行評價。
(三)規范遇難求助。對群眾的咨詢,要熱情接待,做好相關業務答復解釋;對群眾訴求和意見,如涉及多個部門或有關規定不明確等情況的,要及時幫助咨詢了解或請示報告,并將結果告知申請人,如依照現行法律政策暫無法解決的,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對窗口實際工作中遇到的群眾提出、但按現有規范不知如何辦理的事項,不許一推了之,而要報告所長,所長解決不了的請示縣局,縣局解決不了的咨詢市局。對無法當場答復的,要留下對方的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系。
(四)積極回應投訴。各治安大隊和派出所要建立解決戶籍管理舉報反映投訴臺賬,詳細記錄接受時間、渠道、內容,以及后續處理情況等。對投訴反映舉報屬本轄區范圍內的,要及時予以處理,努力將問題解決在本單位(本層級)范圍內;對涉及其它地區(單位)或一時把握不準的,要及時上報上級治安部門協調處理。所有投訴舉報問題,一律要立即回應,一律由領導親自督辦,一律要事后追究。投訴所里的問題,由縣局找所長;投訴縣局的問題,由市局找縣局治安大隊長或分管副局長。對已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投訴,根據戶籍管理政策規定應該予以解決的,要按照上級機關要求百分百及時糾正解決;對因工作不到位,引起當事人再向上級機關舉報反映投訴或被新聞媒體關注炒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和責任領導的責任。
(五)開展延伸服務。各地要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提出“馬上就辦、辦就辦好”的要求,嚴格落實如下制度:一是提前上班制度。戶籍窗口民警堅持在工作日提前10分鐘到崗,做好為群眾辦事準備。二是延時服務制度。對下班前到戶籍窗口辦事的群眾,戶籍民警延長服務時間,待辦理完業務再下班。延長窗口工作時間,戶籍窗口堅持每周六上午接待群眾辦事。三是預約服務制度。對外出務工、高考學生開展預約辦理二代證服務。四是上門服務制度。對老、弱、病、殘、孕等確實不便到派出所辦理業務的群眾,由社區民警開展上門服務。五是急事特辦制度。對參軍入伍、升學考試、乘車購票等急需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等事項的,開辟綠色通道,隨時辦理,為其提供身份證明。
(六)嚴格配套保證。要配齊配強戶籍窗口民警,將服務意識強、素質強的民警放在窗口,展示公安機關窗口形象。要實行專職戶籍民警制度,戶籍窗口民警不得兼任警務隊民警或社區民警等其它崗位。要建立AB崗制度,確保戶籍窗口民警上班時間在崗在位,嚴禁民警將PKI交由戶籍協管員或文職人員辦理戶口。戶籍協管員或文職人員一般只承擔引導群眾辦理申請、落實窗口便民措施、檔案整理裝訂等輔助性工作。要保持窗口民警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調動、借調、挪用,確需臨時調動、借調、挪用的,誰調用誰負責協調頂崗。實行首問責任制,開展“一站式”、“零距離”服務,引導群眾按序等候。對于工作量大的戶籍窗口,可設立臺前接待員,設立叫號制度,做好咨詢、分流工作。
(七)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于明顯登記錯誤的,無論是群眾假報、錯報,還是公安機關工作失誤造成的,派出所都要主動開展核查,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予以糾正。要將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上升為一把手工程,堅決摒棄“新官不理舊賬”的思想,本著“有錯必改,有錯必糾”的原則由派出所所長親自抓落實。特別是因公安機關原因造成錯誤的,一經當事人提出,公安機關必須全程代理,不得讓當事人按照“變更登記”的程序和要求去審批。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部署。各地要在“亮戶籍窗口、創優質服務”領導小組領導下做好各項工作的落實,成立工作專班,組織、推動、督促工作任務的完成。治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此項活動的組織領導,采取可行措施,確保本單位活動取得實效。
(二)落實自查整改。要根據本單位實際,結合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的紀律作風大檢查和整風肅紀活動,對戶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剖析,通過自查,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切實提升自身形象,確保通過此次活動使戶籍窗口整體形象大幅提升。明年初,市局將組織開展一次“文明戶籍窗口”和“優秀戶籍民警”評選工作,對活動中涌現的先進典型進行表彰。
(三)強化督導問責。各地要從嚴落實問責制度,加強檢查指導。要堅持內緊外松、內外有別,正確把握宣傳尺度,正確應對可能出現的負面影響,嚴防被惡意炒作。要嚴格責任紀律,凡是被舉報在辦理戶口業務過程中刁難群眾、經調查屬實的,一律停止執行職務、追究責任;凡是發現利用職務之便辦理虛假戶口的,一律予以開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四)按時上報情況。各地在活動過程中要重視情況報送,每月9日、19日、29日(遇節假日提前上報,下同)前填寫上報《群眾訴求未結事項登記表》(凡是未結的,都要上報);每月要對本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小結,并形成書面材料于次月3日前上報,市局將對各地各階段活動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在20xx年2月28日前上報工作總結。
2024年機關優質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篇3
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改善民生,切實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不斷提高區域經濟社會運行質量,深入開展扶貧幫困工作,現制定20xx年全區扶貧幫困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__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善民生,促進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重點,以實現城鄉貧困群眾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為目標,以統籌經濟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統籌城鄉一體化建設、統籌各項社會保障事業的協調和持續發展為途徑,不斷提升扶貧幫困整體工作水平,使全區人民共享振興發展成果,為推進沈陽大工業區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城鄉保障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救助標準
1、提高“兩節”臨時救濟標準。20xx年新年、春節期間,對全區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特重災民和城市低保邊緣戶,每戶按800元的救濟標準發放款物(城市低保邊緣戶480元)。對其他特殊困難群眾由各街道(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救助。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2、將城市低保標準從月人均收入260元提高到300元,將農村低保標準從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1800元。進一步落實分類救助政策,將重度殘疾人、學生、重病特病人員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難低保對象的保障標準上浮20%。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負責。
3、建立完善城鄉低保邊緣戶救助制度。提高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標準,由月260—300調整到月300—340元。建立農村低保邊緣戶救助制度,救助標準為年人均收入1800—2200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負責。
4、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按照不低于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則,分散供養標準由年人均20xx元提高到2600元,集中供養標準由年人均4000元提高到5200元。要切實保障農村敬老院管理人員工資和公用經費,每個敬老院辦公經費每年由區財政撥付20000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和有關街道(鄉)負責。
5、提高90歲以上老人補助標準和百歲老人補助標準,由現在的月340元,提高到500元,為90歲以上老人提高補助標準,由現在的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負責。
6、對低收入重度殘疾人實施專項救助。對人均生活水平低于社會平均消費水平的一級智力、一級精神、一級癱瘓肢體殘疾人實施特殊救助,城市對象每月補助100元,農村對象50元。此項工作由區殘聯、財政局負責。
(二)落實配套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救助體系
1、對全區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每年進行一次免費體檢,標準為每人150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2、實現扶貧超市鄉街全覆蓋。各街道(鄉)要建立1個以上扶貧超市,區投資50萬元為14個鄉街扶貧超市提供物資,為困難群眾提供更便捷的救助服務。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3、深入開展助學活動。繼續落實“兩免一補”政策,對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城市貧困家庭學生免收雜費(含信息技術教育費)和課本費,并對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住宿學生每人每年給予300元的生活補助;對貧困家庭普通高中學生,按照統招公費生雜費標準減免;對考入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籍的在校一年、二年級低保家庭的學生,每人每年給予1500元資助;對當年考入大專全日制的低保戶家庭的學生,每人一次性給予4000元補助;對當年考入大學全日制的低保戶家庭的學生,每人一次性給予6000元補助。各級工會組織開展以困難職工子女就學為重點的“金秋助學”活動。各級共青團組織開展“走進青年,關愛成長”系列活動,對貧困家庭子女提供就學援助,對貧困地區婦女實施脫貧致富技能培訓。此項工作由區教育局、財政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殘聯負責。
4、進一步完善城鄉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對城市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參加城市居民醫療保險給予參保補助。市區財政列支160萬元,對參保后仍有困難的對象給予醫療救助,最高救助限額是4000元,特殊情況可以實行第二次救助。門診救助每人80元并通過銀行直接發到個人帳戶。建立農村大病救助基金80萬元,作為農村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專項基金,對農村低保、五保、優撫對象參合后給予大病救助,最高限額分別是20xx元、3000元和5000元,特殊情況可以實行第二次救助。門診救助費低保對象每人60元、五保對象每人120元、以及優撫對象每人300--500元分別通過銀行直接發到個人帳戶。進一步完善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銜接的農村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切實提高救助效果,進一步解決農村貧困居民醫療難問題。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5、依法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扎實推進新增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使之解除養老后顧之憂。
此項工作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
6、實施物價補貼。繼續對城市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實施每人每月25元物價補貼;對農村低保戶和五保戶在春節、元旦期間每人給予25元的一次性物價補貼。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7、提高城鄉低保和低保邊緣戶非集中供暖的補貼標準。對城市非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戶的供暖補貼標準由100--140元提高到500元,低保邊緣戶的供暖補貼標準300元。對農村低保戶的供暖補貼標準200元。此項工作由區房產局、民政局、財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8、做好救災救濟工作。根據我區受災情況,做好今冬明春期間災民的生活救濟工作,切實做到災民口糧、住房、燒柴、衣被和子女就學的“五個保障”。區和鄉(街道)兩級財政在20xx年財政預算中的救災科目中,設立救災應急儲備金100萬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9、建立健全臨時救濟的長效機制。區財政按不低于上年度財政一般預算收入0.5%的比例,建立臨時救濟基金60萬元,并列入20xx年度財政預算,滾動使用,重點解決貧困群眾因意外災害和其他特殊情況造成的臨時困難。此項工作由區財政局、民政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