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實施方案(精選4篇)
結核病實施方案 篇1
20xx年3月24日是第22個“世界防治結核病日”,為全面提高廣大師生對結核病防治知識的知曉率,降低結核病疫情,保障學校師生健康,我校特開展以“社會共同努力,消除結核危害”為主題的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現制定如下:
一、活動主題
“社會共同努力,消除結核危害”。
二、活動目的
通過加強學校師生的結核病宣傳教育,提高在校師生的健康素養。
三、活動時間
20xx年3月24日
四、活動地點
馬川子鄉小學校
五、參與人員
馬川子鄉小學全體師生,馬川子鄉衛生院工作人員
六、活動內容
1、各班級制作與結核病防治知識相關主題的',
宣傳結核病防治知識;
2、邀請馬川子鄉衛生院的工作人員來校開展有關結核病防治知識的專題講座,并發放宣傳材料。
七、活動要求
各班要積極認真繪制黑板報,認真組織參加講座,不僅要了解結核病的危害和其防治知識,更要把這些知識宣傳出去,讓更多的人知道它、了解它、預防它。
結核病實施方案 篇2
結核病是嚴重危害人們健康的呼吸系統疾病之一,其發病率、死亡率均已位居各常見疾病前列,對人們日常工作、生活造成極大威脅。作為人群相對集中的場所,學校更是結核病的重災區,近年來,中小學生患病率呈上升態勢。毫無疑問,結核病已成為學校傳染病之首。為了有效控制結核病在校園的蔓延、確保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以及正常教學活動的有序進行,根據魯教體字[20__]2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經沂臨市教育局批準,擬在全校范圍開展結核病的篩查與防控工作。為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特擬定此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構建和諧校園為指導,堅決貫徹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充分認識到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緊迫性,構建“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長效管理與應急處置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依靠全體師生,群防群控,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確保師生安全,維護校園穩定。
二、組織機構
“沂臨一中結核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黨委書記副校長全面負責領導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
副組長:x副校長(校本部)全面負責校本部結核病防控工作x副校長(南校區)全面負責南校區結核病防控工作x副校長(北校區)全面負責北校區結核病防控工作
成員:
1.校本部
2.南校區
3.北校區
疫情管理員:校本部x
南校區x
北校區x
三、工作職責
接受衛生部門指導,將防控結核病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建立“一把手”負責制,分管校長具體部署,將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設立結核病疫情管理員;配合衛生部門對校醫進行專業培訓和指導;積極開展結核病防控宣傳教育;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疫情處置工作等。
四、預防控制措施
(一)日常防控
1、全面落實學校新生入學結核病的專項篩查。
嚴格執行《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范(20__版)》,在進行新生入學體檢、教職工結核病檢查、密切接觸者篩查時,組織被檢察人員到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或其他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中,通過癥狀篩查、結核菌素皮膚試驗、胸部x光片等方式進行檢查并對結果進行規范記錄。新生入學體檢結束5個工作日內,填寫《學校新生入學體檢結核病篩查匯總表》并上報市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
2、加強常態下的結核病防控宣傳教育。
主要通過健康教育課、主題班會、專題講座以及校園內傳統媒介或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向各校區師生廣泛宣傳防治結核病的核心知識,利用學校黨團和社團等組織、志愿者活動、社會實踐課程等,積極組織教職工、學生、學生家長參加相關宣傳和實踐活動,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相關知識知曉率,增強人群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同時減少對患有結核病學生的歧視。
結核病防控的相關核心知識主要包括:
(1)結核病是一種慢性呼吸道傳染病;
(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帶血絲,應當懷疑得了結核病;
(3)得了結核病,應當到縣級結防機構(設縣疾病控制中心)接受檢查和治療;
(4)在縣級防結機構檢查和治療肺結核,可享受國家免費政策;
(5)只要堅持正規治療,絕大多數肺結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6)咳嗽、打噴嚏掩口鼻;
(7)不隨地吐痰;
(8)出現肺結核可疑癥狀或被診斷為肺結核后,應當主動向學校報告,不隱瞞病情,不帶病上課;
(9)養成開窗通風習慣;
(10)保證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強體育鍛煉,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3、嚴格保障學校環境衛生。
按照《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等涉及學校衛生的相關規范和標準要求,保障學生學習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積。做好教室、寢室、圖書館、閱覽室、食堂、實驗室、多媒體教室、體育館等公共場所通風消毒工作,課余時間常通風,盡量減少空調的使用,將開窗情況作為日常衛生檢查的重要內容。根據《學校公共場所紫外線消毒方法及注意事項》對寢室進行紫外線消毒,并填寫《學校公共場所紫外線消毒記錄表》,指定專人進行管理,避免因方法不當對師生造成傷害。做好校園環境的清掃保潔,消除衛生死角。
4、建立并落實晨午檢和因病缺勤登記以及病因追蹤制度。
晨午檢。具體由班主任和班級衛生委員進行落實,重點了解學生是否有咳嗽、咳痰、發熱、盜汗等結核病可疑癥狀,填寫《學校對中小學晨午檢記錄表》,發現結核病可疑癥狀者,立即上報學校疫情管理員及校衛生室。
因病缺勤登記。班主任要及時了解因病缺勤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原因,填寫《學校對因病缺勤學生病因追蹤登記表》,做到每日上報、及時跟進。如疑為結核病,立即上報學校疫情管理員及校衛生室,并由疫情管理員追蹤了解學生的診斷或治療情況,嚴防患病學生及家長隱瞞病情。
5、建立并落實病例報告及疫情監測制度。
病例報告。對學校通過新生入學體檢、教職工體檢、晨午檢、因病缺勤學生登記及病因追蹤、主動就診等渠道發現的具有結核病可疑癥狀者或疑似(確診)病例的學生或教職工,由學校疫情管理員填寫《學校對結核病可疑癥狀者或疑似(確診)病例報告單》并于24小時內上報市疾控中心,同時督促具有結核病可疑癥狀者或疑似病例的學生或教職工及時到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并跟蹤了解診斷情況。學校疫情管理員每月填寫《學校對結核病可疑癥狀者或疑似(確診)病例報告/轉診信息一覽表》,并于次月5日前上報市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
疫情監測。在常態下配合市疾控中心開展學校結核病疫情的主動監測、輿情監測和匯總分析,對檢測發現的學生或教職工疑似病例報告信息,及時進行核查。輿情監測工作由學校疫情管理員具體實施,日常對校園網站、微信群等公共平臺,以及學生微信、微博等個人信息的實時監測與管理,及時發現和應對有關輿情。當校內發生結核病疫情時,疫情管理員要對疫情狀況、控制措施、處置進展等信息進行統一提供和對外發布,并及時對學生、必要時對家長進行疫情狀況、控制進展等的說明或通報,做好結核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患病學生及家長的心理疏導等工作,做到正確引導、正面宣傳、科學教育,避免引起學生及家長不必要的精神負擔和心里恐慌。
(二)校內結核病散發疫情的防控措施
校內結核病散發疫情是指在學校內發現結核病確診病例,但尚未構成結核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出現此狀況,在強化各項常規預防控制措施的同時,要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觸者篩查為主的防控措施,嚴防結核病在校園內蔓延。
1、科學進行密切接觸者篩查和管理。
學校一旦發現學生或教職工病例,即填寫《學校結核病疫情處置通知單》,并組織人員在結核病防控專業人員的指導下,根據《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范(20__版)》要求,科學確定密切接觸者的篩查范圍,并開展病例篩查工作。同時,密切關注與確診病例同班級、同宿舍學生及授課教師的健康狀況,并要求學生進行自我觀察,一旦出現咳嗽、咳痰等結核病癥狀時,應及時就診。對審查發現的胸部x光片未見異常,但結核菌素皮膚試驗強陽性的密切接觸者,在其知情、自愿的.基礎上可對其進行預防性服藥干預,并填寫《學校對單純結核菌素皮膚試驗強陽性者預防性用藥記錄表》;拒絕接受預防性服藥干預者應在首次篩查后3月末、6月末、12月末到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各進行一次胸部x光片檢查,并填寫《學校對未預防用藥者醫學觀察/胸部檢查記錄表》。對在校治療和復學后繼續治療的學生,要填寫《學校對在校結核病患者治療服藥記錄表》。疫情管理員、校醫、班主任應根據結核病防空機構的技術要求,督促其按時服藥、定期到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隨訪復查,并做好相應記錄的全程管理工作。
2、建立綠色診療通道。
建立并加強學校有關部門之間、學校與家長之間、學校與市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及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之間的聯系,并在校園網站、微信平臺和醒目公共場所公布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部門、聯系人、聯系電話,方便師生咨詢和就診。疫情管理員要與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有效對接結核病防控工作,實施學生結核病的就診、登記、報告以及診斷證明等專項管理,加強對患病學生信息的溝通和交流,對不需休學的學生,安排好其在校期間的生活和學習。
3、嚴把休、復學關。
休學。根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要求,符合下列條件的,由機構開具休學診斷證明,學校對其采取休學管理。
(1)菌陽肺結核患者(包括涂片陽性和/或培養陽性患者);
(2)胸部x光片顯示肺部病灶范圍廣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因肺結核患者;
(3)具有明顯的肺結核癥狀;
(4)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建議休學的其他情況。
復學。患者經過規范治療,病情好轉,符合下列條件的,結核病定點醫療可開具復學診斷證明,建議復學,并注明后續治療管理措施和要求,學校對其采取復學管理并督促學生落實后續治療管理措施。
(1)菌陽肺結核患者以及重癥菌因肺結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狀壞死病灶/粟粒性肺結核等)經過規范治療完成全療程,初治、復治、耐多藥患者分別達到其治愈或治療成功的標準;
(2)菌因肺結核患者經過2個月的規范治療后,癥狀減輕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顯吸收,后續2次痰涂片檢查均陰性,并且至少一次痰涂片檢查為陰性(每次痰涂片檢查的間隔時間至少滿1個月);
(三)校內結核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措施
同一學期內發生10例及以上結核病病例或出現結核病死亡病例時,上報市衛生計生局,由其根據現場調查和公共衛生風險評估結果,判定是否構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政府領導下,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相關預案的要求,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疫情的危害和影響,在此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1、協助市疾控中心和市衛生計生局及時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篩查工作,根據疫情情況合理確定篩查范圍。對密切接觸者中初次篩查結核菌素皮膚試驗非強陽性者,應當在2-3個月后再次進行結核菌素皮膚試驗篩查,以便早期發現初次篩查時仍處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2、在衛生部門協助下,強化開展全校師生及學生家長結核病防治知識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導工作,及時消除其心里恐慌。
3、在常規工作下著重加強公共場所通風,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并在衛生部門指導下做好相關場所的消毒工作。
4、落實衛生部門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
五、強化監督,嚴肅管理
學校接受上級行政、衛生部門以及監督執法機構的督導檢查,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范等要求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同時,對于工作落實不到位的相關人員,學校將深入分析研究,責任到人,追究到人。
結核病實施方案 篇3
為規范我省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試行)》、《衛生部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衛生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衛生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全省范圍內的各級各類學校及幼兒園。
二、結核病疫情的界定
(一)散發病例:指某一學校的教職員工或學生中發生一例及以上活動性肺結核病人或結核性胸膜炎。
(二)暴發疫情:是指同一學校在短期內(1個月內)發現3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學關聯的肺結核患者,或者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與對照人群相比結核菌素試驗的陽性反應率異常升高。
三、結核病疫情的監測
(一)各級結核病防治機構要指定專人每日瀏覽《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的肺結核報告情況。凡發現由醫療機構報告的學生肺結核患者或疑似肺結核患者,應按照《中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實施工作指南》的要求開展追蹤工作。對在醫療機構住院的病人應與醫院聯系核實診斷。
(二)各級結核病防治機構每周和每月對轄區學生肺結核疫情進行一次分析,一旦發現學校結核病報告數異常增高或疑似暴發疫情,應立即向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書面報告。
四、結核病疫情的處置
(一)散發病例
1、書面通知學校:各級結防機構發現并確診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活動性肺結核病人和結核性胸膜炎后,要書面通知所在學校;
2、開展密切接觸者篩查:由校醫負責立即對其密切接觸者(同班、同辦公室和同寢室)進行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篩查,特別要注意不明原因缺課(未上班)者的篩查,確定其中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咯血等肺結核可疑癥狀者。三天內將核實無誤的信息向結核病防治機構報告,并負責組織所有可疑癥狀者在一周內到當地結防機構接受檢查。
3、檢查方法:同《指南》“接診和診斷程序”。
4、檢查結果處理:檢查結束后未再發現新的肺結核病人或發現新肺結核病人但病人總數不足3例或即使總數達到3例及以上但無流行病學關聯的按指南要求落實治療管理措施,對已經構成暴發疫情的,應按暴發疫情處理。
(二)暴發疫情
1、報告:各級結核病防治機構發現學校暴發或疑似暴發結核病疫情后,要立即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地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同時通知所在學校。
2、核實:結核病防治機構要立即派人深入學校,調查了解肺結核患者之間是否存在流行病學關聯,即相互之間有無明確的密切接觸史等,填寫《學校暴發疫情預警信息及現場調查核實結果》,見附件2。如果患者之間不存在流行病學關聯,則按散發病例處理,如果存在流行病學關聯,則執行下述程序。
3、核實后的初步報告
結核病防治機構的調查小組在核實確定結核病暴發疫情后,應在24小時內根據初步的調查結果書寫初次報告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并向上一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初次報告的內容應包括疫情發生時間、地點、患病人數、報告患者的詳細信息等,初步現場核實過程及結果,下一步處理工作建議等,具體內容請參見附件1。建議啟動結核病暴發疫情的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應對處理程序。
4、現場調查和處理措施
在暴發疫情的調查處置過程中時應遵循邊調查、邊處理、邊完善的原則。
(1)現場調查前的準備
1)組建現場處置小組:成員包括流行病學醫生、臨床醫生、檢驗、健康促進和管理人員等,并明確參與現場調查的人員分工,可分為現場調查組、現場處置組和衛生宣教組等。
2)準備現場調查材料
疫情現場處置小組應準備好現場調查所必需的記錄本、個案調查表、密切接觸者調查表、PPD皮試用品、個人防護用品、宣傳材料等。
(2)現場衛生宣教
結核病防治機構和學校要密切配合,在現場調查前,共同做好疫情發生學校的健康教育和衛生宣傳工作。通過宣傳結核病防治的基本知識,消除疫情發生地有關人員的恐慌心理,安撫人心,維持學校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宣傳形式上可采取結核病知識專題講座、展版和發放衛生宣傳材料等。健康教育材料內容參見附件3。
(3)現場流行病學調查
1)現場基本情況調查
調查疫情發生地的學校名稱、詳細地址、在校學生數、教職員工數、年級(班級)組成及人數、學生來源、教室和宿舍容量、學校校醫的配置等。并通過現場走訪,實地查看結核病患者所在班級、宿舍等場所的環境衛生條件。
2)疫情基本情況調查
詳細了解首發病例和后續結核病患者發病、就診、診斷和治療處理的過程,目前的健康狀況;結核病患者的時間分布、班級及宿舍分布情況和相互間的聯系;已采取的處理措施,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3)確診患者的個案流調
對所有確診的肺結核患者開展詳細的個案流行病學調查,個案調查內容參見附4,調查內容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發病和診療經過,發病后的活動和密切接觸者,目前的治療轉歸結果等。
通過調查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出現癥狀后的學習(工作)、生活經歷,確定與其發生接觸的人員名單,并詳細記錄接觸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與患者的關系、接觸時間、接觸場所、接觸的密切程度、現詳細住址、聯系電話等。
疫情現場處置小組對確診的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必須留取其痰標本,開展涂片、培養、藥敏檢查,對培養獲得的結核分支桿菌分離株送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DNA指紋同源性分析,以判斷患者之間是否存在分子流行病學上的關聯。
4)密切接觸者調查
根據與活動性肺結核患者接觸發生的場所和持續時間,確定密切接觸者,并將確定的密切接觸者調查信息填寫在個案調查表中的表2。
5)密切接觸者檢查
根據密切接觸者調查確定所有的人員信息,積極追訪查找密切接觸者,對查找到的密切接觸者采取下述檢查處理措施。
A開展衛生宣教工作
對接觸者檢查前,應開展衛生宣教工作。主要是宣傳接觸者檢查的重要性,以消除其顧慮。
B結核菌素檢查:所有的密切接觸者均開展結核菌素(PPD)檢查。
C胸部x光片檢查:PPD強陽性者或有肺結核可疑癥狀者需拍攝胸部x線片檢查。
D痰抗酸桿菌涂片檢查:PPD強陽性者或有肺結核可疑癥狀者需進行3次痰涂片檢查。
5、現場控制措施
(1)對確診患者采取的措施
對確診的肺結核患者要按照指南的要求登記、建立病案記錄,確定化療方案,落實規范化治療管理。對確診的傳染性肺結核病人要實行休學,在家隔離治療(符合住院治療的病人應到結核病專科醫院住院治療),由家庭所在地結核病防治機構負責制定病人的治療方案,居住地的社區衛生機構和鄉村級醫生負責實施全程督導管理,傳染性消失后,憑結核病防治機構的診斷證明方可復學;非傳染性肺結核病人在治療期間可以繼續上學,其治療由當地結核病防治機構負責,或在當地結核病防治機構指導下,由校醫負責,執行督導化療,確保規則用藥。
(2)單純PPD試驗強陽性的密切接觸者:PPD
試驗結果強陽性、胸片正常者,在征求其知情同意后可以在當地結防機構或校醫的.指導下予以抗結核預防性服藥,并安排專人負責預防服藥的督導管理和服藥過程中副反應的處理。預防性服藥推薦方案:若采用異煙肼和利福平聯合服藥,則為3個月方案;異煙肼和利福噴丁,每周服藥兩次,共服3個月(預防性治療知情同意書參見附件5)。
(3)其它密切接觸者要建議定期進行隨訪復查,或一旦出現肺結核的可疑癥狀,應立即到結核病防治機構就診檢查。
(4)對患者所處環境處理措施
對患者的痰液嚴格進行消毒(可用1000mg/L~20__mg/L有效氯消毒液,作用30~60分鐘);對患者學習、生活或居住的環境,如教室、宿舍等定期進行消毒(可用0.5%~1.0%
過氧乙酸溶液薰蒸或過氧化氫復方空氣消毒劑噴霧;也可用紫外線照射消毒),并要加強開窗通風換氣,保持空氣流通。對患者使用的被褥等物品要進行晾曬。
6、形成調查報告
暴發疫情現場調查處置結束后1周內,疫情現場處置小組應寫出詳細、全面的調查報告,及時上報衛生、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通報同級衛生監督機構。調查報告的具體內容包括疫情發生地的基本情況,疫情概況,疫情發生、發展情況和處理措施,現場調查和處理過程,結論和建議等。對暴發疫情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系統地總結,分析發生的具體原因,提出今后應對類似暴發疫情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五、各部門職責
(一)衛生行政部門
1、負責制定本地區學校和幼兒園結核病疫情處置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
2、配合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展對學校和幼兒園結核病疫情報告工作及結核病防治措施落實的督促與檢查;
3、與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共同組織開展學校和幼兒園結核病防治工作相關知識的培訓;
4、負責及時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本地區學校和幼兒園結核病疫情相關信息。
(二)教育行政部門
1、協助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本地區學校和幼兒園結核病疫情處置方案,并配合組織實施;
2、負責對學校和幼兒園結核病疫情報告和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督促與檢查;
3、負責與衛生行政部門共同組織開展學校和幼兒園有關人員結核病防治工作相關知識的培訓;
4、加強與衛生行政部門的溝通,及時了解本地區學校和幼兒園結核病疫情的相關信息。
(三)結核病防治機構
1、負責轄區學校和幼兒園日常結核病疫情監測工作、并對學校和幼兒園開展結核病防控、報告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定期到學校進行經常性的技術指導;
2、負責對學校或幼兒園發生的結核病暴發疫情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并提出防控措施與建議;
3、協助學校和幼兒園機構對其全體師生進行結核病防控、疫情監測與報告相關知識的宣傳與培訓;
4、負責及時將涉及本地區學校和幼兒園結核病疫情信息告知學校和幼兒園,并指導學校和幼兒園具體落實防控措施。
(四)學校和幼兒園
1、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結核病疫情的發現、收集、匯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
2、負責指定專人或兼職教師負責本單位內結核病可疑癥狀者的發現、推薦和結核病疫情等健康信息的收集、匯總與報告工作;
3、按照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協助結核病防治機構對本單位發生的結核病疫情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門與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結核病疫情的督促、檢查;
4、負責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全體人員結核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六、相關概念
(一)活動性肺結核密切接觸者:是指與活動性肺結核患者長時間(1個月以上)在同一房間學習(工作)、居住、生活的接觸者,包括患者的家庭成員、同學(或同事)、室友、教師等以及根據實際情況判斷的其他密切接觸者。
(二)流行病學關聯:是指肺結核患者之間有明確的接觸史。
結核病實施方案 篇4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結核病防治工作,提高結核病防治工作質量,有效控制結核病疫情,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我鎮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樂陵市結核病防治工作實施方案》、《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規范》及德州市衛計委、財政局《關于做好20xx年全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和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總目標:
20xx年國家和省要求將新增加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指導下,認真做好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務。積極做好結核病疑似患者的網絡直報、篩查及推介轉診等工作,加強轄區內結核病患者的登記和系統管理,按要求開展患者訪視、健康教育、監督服藥等工作。認真執行《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規范》以降低我鎮結核病及耐多藥肺結核的感染、發病與死亡,提高全鎮人民的健康水平。
二、服務范圍和內容
(一)服務對象
轄區內確診的肺結核患者。
(二)服務內容
1、肺結核病人免費診斷、治療
在全鎮范圍內,對本地常住居民、暫住人口及特殊人群中的肺結核可疑病人提供免費結核病診斷檢查,所發現的肺結核病人,經確診后,市疾控中心結核門診免費提供新型抗結核藥品及治療過程中的痰涂片復查,免費診斷檢查包括提供兩次胸部x光片和痰涂片檢查。
2、病例轉診
(1)轉診對象:不需要住院治療的肺結核患者或疑似肺結核患者,以及出院后仍需要治療的肺結核患者均為轉診對象。
(2)轉診程序:填寫轉診單→對患者開展健康教育→轉診→寄(送)轉診單到市疾控中心。
(3)轉診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門診一律不得收治療肺結核患者(急重癥患者及肺外結核除外),對于發現的不需要住院治療的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要及時開具轉診單,將患者轉診到市疾控中心結核門診進行確診、登記、和治療管理,轉診同時不得開具抗結核藥品。不得在病人離開后開具轉診單。嚴禁口頭轉診。
3、病例追蹤
(1)追蹤目的:為了進一步規范結核病項目管理,加大結核病人發現和提高結核病人治愈率、減少病人耐藥的產生,開展結核病人網絡追蹤。并對網絡追蹤到位的病人一律實行免費x線檢查、免費痰涂片檢查。
(2)追蹤對象:現住址在我鎮,報告24小時未到結防機構就診的病人;或在醫療衛生機構住院治療的肺結核患者、出院后2天未到市疾控中心結核門診就診的。
(3)追蹤方式:利用傳染病網絡直報系統,了解未在市疾控中心結核門診登記的肺結核病可疑者情況,通過電話、防癆網絡和現場追蹤等方式追蹤,對其丟失、中斷治療的病人進行追蹤登記和線索調查。
4、病例督導管理
嚴格按規劃指南要求對所轄鄉(鎮)實施常規督導,通過現場查看病人和電話訪視的方式對鄉、村級進行督導,縣級對鄉鎮督導每2月1次,并對每鄉(鎮)抽查1-2個行政村,鄉(鎮)對村級每1-2月督導1次,覆蓋轄區所有自然村。督導工作按國家結核病防治規劃指南進行,督導要有重點,圍繞著提高知曉率及病人發現、治愈措施的落實。
5、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
采用統一的標準化治療方案,嚴格按照《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規范》的要求對患者實施有效的規范化治療管理。
(1)管理對象: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均為治療管理對象,其中涂陽肺結核患者是重點管理對象。
(2)管理內容:一是督導并確保患者全療程規律服藥。二是觀察患者用藥后反應,及時采取措施保證患者完成規定的療程。三是督促患者定期復查并做好記錄。四是多形式對患者及家屬進行結核病防治知識健康教育,提高患者治療依從性,增強家屬督促服藥責任心。
(3)肺結核病報病管理:對推薦和報告活動性肺結核病人的鄉村醫務人員由市疾控中心按項目要求為其發放報病補助費,激勵醫療系統及鄉村醫生參與肺結核病的報告、轉診等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4)肺結核病治療管理:按《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規范》的`要求對活動性肺結核病人(包括涂陽和涂陰病人)進行規范性治療管理,對實施化療管理的醫生按項目規定標準發放治療管理補助費。發放依據是根據轄區內肺結核患者管理率及肺結核患者規則服藥率。
三、工作要求
(一)市直醫療機構:建立健全肺結核病轉診制度和轉診流程并規范轉診,轉診單填寫不能漏項,特別是患者的詳細住址和聯系電話,將患者轉診到市疾控中心結核病門診進行確診、登記、和治療管理,轉診同時不得開具抗結核藥品。
所有肺結核患者均應在確診后24小時內進行網絡報告,不得漏報、瞞報,遲報。住院病人出院時轉診到疾控中心結核門診繼續治療,不得有出院帶藥的現象。
(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嚴格按照《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規范》要求對轄區內的居民做好以下內容:
1、篩查及推介轉診
對轄區內前來就診的居民或患者,如發現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發熱、盜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結核可疑癥狀者,在鑒別診斷的基礎上,填寫“雙向轉診單”。推薦其到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核病檢查。1周內進行電話隨訪,看是否前去就診,督促其及時就醫。
2、第一次入戶隨訪
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接到上級專業機構管理肺結核患者的通知單后,要在72小時內訪視患者,具體內容如下:
(1)確定督導人員,督導人員優先為醫務人員,也可為患者家屬。若選擇家屬,則必須對家屬進行培訓。同時與患者確定服藥地點和服藥時間。按照化療方案,告知督導人員患者的“肺結核患者治療記錄卡”或“耐多藥肺結核患者服藥卡”的填寫方法、取藥的時間和地點,提醒患者按時取藥和復診。
(2)對患者的居住環境進行評估,告訴患者及家屬做好防護工作,防止傳染。
(3)對患者及家屬進行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4)告訴患者出現病情加重、嚴重不良反應、并發癥等異常情況時,要及時就診。
若72小時內2次訪視均未見到患者,則將訪視結果向上級專業機構報告。
3、督導服藥和隨訪管理
(1)督導服藥
①醫務人員督導:患者服藥日,醫務人員對患者進行直接面視下督導服藥。
②家庭成員督導:患者每次服藥要在家屬的面視下進行。
(2)隨訪評估
對于由醫務人員督導的患者,醫務人員至少每月記錄1次對患者的隨訪評估結果;對于由家庭成員督導的患者,鄉醫要在患者的強化期或注射期內每10天隨訪1次,繼續期或非注射期內每1個月隨訪1次。
1.評估是否存在危急情況,如有則緊急轉診,2周內主動隨訪轉診情況。
2.對無需緊急轉診的,了解患者服藥情況(包括服藥是否規律,是否有不良反應),詢問上次隨訪至此次隨訪期間的癥狀。詢問其他疾病狀況、用藥史和生活方式。
(3)分類干預
①對于能夠按時服藥,無不良反應的患者,則繼續督導服藥,并預約下一次隨訪時間。
②患者未按定點醫療機構的醫囑服藥,要查明原因。若是不良反應引起的,則轉診;若其他原因,則要對患者強化健康教育。若患者漏服藥次數超過1周及以上,要及時向上級專業機構進行報告。
③對出現藥物不良反應、并發癥或合并癥的患者,要立即轉診,2周內隨訪。
④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時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復診。
(4)結案評估
當患者停止抗結核治療后,要對其進行結案評估,包括:記錄患者停止治療的時間及原因;對其全程服藥管理情況進行評估;收集和上報患者的“肺結核患者治療記錄卡”或“耐多藥肺結核患者服藥卡”。同時將患者轉診至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治療轉歸評估,2周內進行電話隨訪,看是否前去就診及確診結果。
(三)鄉(鎮)衛生院:有轉診(推薦)制度并張貼到相關科室墻上,接到市疾控中心確診的肺結核患者診斷治療信息后,應在72小時內對患者進行第一次入戶隨訪工作,并填寫“肺結核患者第一次入戶隨訪記錄表”保存檔案,并落實患者的治療管理工作。同時要在“鄉鎮肺結核患者管理登記本”上進行登記。
鄉(鎮)衛生院對每位患者在全療程中至少訪視4次,強化期每月1次,繼續期每2月1次,并填寫“肺結核患者隨訪服務記錄表”存入檔案;鄉(鎮)每1-2個月對所有自然村進行1次督導,督促村醫和其他督導人員對患者實施直接面視下的短程化療,有圖片留底資料及督導總結。
及時反饋追蹤病人信息,一旦發現患者出現不良反應而中斷用藥、死亡、外出、診斷變更等情況及時報告市疾控中心結防科,需外出病人到市疾控中心辦理轉出手續。
嚴格做好涂陽病人密切接觸者篩查工作,加大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的發現力度,并及時推薦到市疾控中心結核門診確診。
(四)村衛生室:轉診(推薦)制度上墻,及時轉診、推薦肺結核或可疑肺結核病人,對轉診病人進行登記并開具轉診單保留存根。接到鄉(鎮)衛生院通知的肺結核病人,立即進行登記并訪視,每次督導患者服藥后,按要求填寫“肺結核患者治療記錄卡”;未按時服藥者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服藥中斷。患者出現不良反應或中斷用藥等情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醫師并采取相應措施。
督促患者定期復查,協助收集痰標本;患者療程結束后,督促患者將“肺結核患者治療記錄卡”送至市疾控中心結核門診,服藥卡填寫完整,督導員簽名,病人治療情況記錄規范;
積極開展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張貼宣傳畫、設置宣傳欄和永久性宣傳標語,本村村民知曉率達到70%以上。
(五)藥品管理:市疾控中心抗結核藥品要做到專庫、專柜存放、專人管理、帳物相符,無潮解、霉變。
(六)健康促進:在3月24日前,要開展“3.24世界防治結核病日”宣傳活動,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結核病及耐多藥結核病防治宣傳知識,特別是學校結核病健康教育,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知曉率,促進居民健康行為形成。
(七)學校結核病防控:認真開展每年新生入學結核病篩查工作,強化學校肺結核疫情監測,加大宣傳力度,教育系統把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學生健康教育課程計劃中,提高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結核病防治知識知曉率。
四、工作補助經費
(一)報病補助費:轉診的可疑患者到位確診活動性肺結核并收治,按50元/例標準發放,補助給轉診醫師(按收到的轉診單計)。
(二)網絡直報可疑患者追蹤補助費:嚴格按照《樂陵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規定,標準60元/例,按追蹤到位并治療的病人計發給追蹤者及管理者。
(三)治療管理病人補助費:按《中央補助地方結核病防治項目方案》規定執行,鄉(鎮)衛生院要及時將管理費發放給具體負責病人管理的人員。嚴格按照項目要求,認真落實督導訪視,發現1例管理1例,每例病人督導有圖片及記錄,記錄完善,服藥卡督導員必須簽名,療程結束病人的服藥卡收回交市疾控中心結核門診。
五、組織實施
(一)朱集鎮中心衛生院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結核病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具體實施。
(二)肺結核病人的督導管理嚴格按照《中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實施指南(20__年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