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實施方案(通用6篇)
資助實施方案 篇1
為更好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精準扶貧”的重要指示精神,讓貧困家庭的應屆大學生不因學費而輟學、棄學,從20xx年起,XX省紅十字會在全省開展“愛心圓夢大學,資助貧困家庭大學生—紅十字在行動”,得到社會的廣泛好評和稱贊。今年,省紅十字會、省教育學會聯合繼續開展“愛心圓夢大學,資助貧困家庭大學生—紅十字在行動”活動,具體資助政策如下:
一、救助范圍
凡我省在20xx年度考入全國普通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城鄉低保家庭大學生,以及因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火災、重大疾病及腫瘤患者貧困家庭)造成生活特別困難家庭的大學生。
二、救助標準
每名大學生資助3000元,資助學生100名,額滿為止。
三、救助程序
城鄉低保家庭大學生即日起,持以下材料前往XX省紅十字會業務處申請辦理資助:
1.戶口簿;
2.低保證(有效期內);
3.身份證;
4.入學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
5.申請救助的大學生本人在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開具的銀行卡(并提供標準的開戶行名稱);
6.《XX省紅十字會圓夢大學人道救助金申請表》。
注:《XX省紅十字會圓夢大學人道救助金申請表》:可在XX省紅十字會官方網站或XX省教育學會官方網站下載;XX省紅十字會網址:、XX省教育學會網址);也可直接到XX省紅十字會業務處申領現場填寫。
經XX省紅十字會業務處審核通過后,救助資金直接以銀行轉賬形式撥付。
因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大學生需持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困難原因證明原件。
XX省紅十字會地址:。
四、工作要求
各地紅十字會、教育學會要根據本地實際,積極開展以救助貧困家庭學生為主題的助學活動。省紅十字會、省教育學會將共同在媒體及網站發布資助信息。同時,積極呼吁社會愛心企業愛心人士、社會組織等為貧困大學生募捐,共同為貧困家庭大學生解除后顧之憂,順利完成學業。
資助實施方案 篇2
一、強組織領導
1、成立資助貧困生管理工作小組;保證資金及時支付;建立貧困生檔案;組織申報工作。
2、學校在校長領導下,由專人負責資助貧困生工作,成立由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負責貧困生的申請和初審,研究擬定受資助學生名單和資助形式。
二、資助對象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資助資金的使用原則和救助條件
A、資助資金使用原則:用于老、弱、病、殘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戶子女救助。
B、享受資助資金的學生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法律、社會公德和校規,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勤奮好學。
2、確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未入學、輟學或即將輟學的學生。
3、下列情況學生,優生資助:
(1)殘疾學生。
(2)父母一方死亡,離異的單親貧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災、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資助申報、審批程序
1、貧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請資助的學生一般于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表》,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2、學校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學生有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貧困程度排序,提出貧困生資助名單和資助形式,公示無異后,學校將資助名單,審核確定。
3、學校通知受助學生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領取表》,并由學生及其監護人和班主任簽字確認。
五、賬戶與資金管理
資助資金實行專帳,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
六、監督和檢查
1、受資助學生名單、資助項目和金額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布,建立檔案,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2、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貧困生。
資助實施方案 篇3
為更好落實有關“精準扶貧”的重要指示精神,讓貧困家庭的應屆大學生不因學費而輟學、棄學,從20xx年起,xx省紅十字會在全省開展“愛心圓夢大學,資助貧困家庭大學生—紅十字在行動”,得到社會的.廣泛好評和稱贊。今年,省紅十字會、省教育學會聯合繼續開展“愛心圓夢大學,資助貧困家庭大學生—紅十字在行動”活動,具體資助政策如下:
一、救助范圍
凡我省在20xx年度考入全國普通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城鄉低保家庭大學生,以及因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火災、重大疾病及腫瘤患者貧困家庭)造成生活特別困難家庭的大學生。
二、救助標準
每名大學生資助3000元,資助學生100名,額滿為止。
三、救助程序
城鄉低保家庭大學生即日起,持以下材料前往xx省紅十字會業務處申請辦理資助:
1、戶口簿;2.低保證(有效期內);3.身份證;4.入學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5.申請救助的大學生本人在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開具的銀行卡(并提供標準的開戶行名稱);6.《xx省紅十字會圓夢大學人道救助金申請表》。
《xx省紅十字會圓夢大學人道救助金申請表》:可在xx省紅十字會官方網站或xx省教育學會官方網站下載;xx省紅十字會網址:、xx省教育學會網址);也可直接到xx省紅十字會業務處申領現場填寫。
經xx省紅十字會業務處審核通過后,救助資金直接以銀行轉賬形式撥付。
因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大學生需持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困難原因證明原件。
xx省紅十字會地址:
四、工作要求
各地紅十字會、教育學會要根據本地實際,積極開展以救助貧困家庭學生為主題的助學活動。省紅十字會、省教育學會將共同在媒體及網站發布資助信息。同時,積極呼吁社會愛心企業愛心人士、社會組織等為貧困大學生募捐,共同為貧困家庭大學生解除后顧之憂,順利完成學業。
資助實施方案 篇4
一、發放對象:
1、品學兼優的貧困生
2、品行良好的貧困生
3、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
二、名額分配:
七年級:30名貧困生,10名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
八年級:20名貧困生,10名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
九年級:10名貧困生,10名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
三、注意事項:
1、九年級10名貧困生、10名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每人一次性發放300元助學金。其他年級的貧困生、綜合素質優異生每人每年300元扶貧助學金,連續資助3年。
2、受資助的學生在收到助學金后應當向資助愛心人士寫封感謝信表示感謝,并反饋必要的學習情況和每學期期末考成績,進行適當的交流,但不要直接向他們再要扶貧金,如有較大困難可與本人直接聯系。
3、七、八年級受資助貧困生每人需辦一張存折(或銀行卡),交由學校保存管理(自設密碼,學校只是代理),后兩年的助學金將在每年的秋季發放。本人將委托學校進行必要的管理,如有出現下列情況的:輟學、轉學、重大違規違紀、學習態度不端正等,學校有權將助學金轉發給其他貧困生或扣發助學金。八年級貧困生畢業后有再就讀的,可向學校領回存折(或銀行卡),但沒再就讀的,學校將轉發給其他貧困生。如有爭議的可與本人聯系。
4、一些資助愛心人士表示,如果受資助貧困生能刻苦學習,成績優異,考上好大學,他們將繼續資助到大學,所以希望受資助貧困生不要放棄學習機會,好好學習。世界充滿愛,會有許多愛心人士幫助你們的。
資助實施方案 篇5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皖政〔20xx〕74號)、《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扶貧辦關于做好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xx〕5號)、《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安徽省軍區動員局關于印發的通知》(皖財教〔20xx〕914號)、《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徽省財政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方案》等省市文件精神,現就實施20xx年民生工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
(一)主要目標。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水平,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和完善各項助學政策,確保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部納入資助范圍。
(二)基本原則。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
1.加大財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加大財政投入,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2.經費合理分擔。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補助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由省級財政統籌資金對高校給予資金支持。我省承擔部分的分擔原則是:分級分擔,職責明晰;結合財力,區別對待;鼓勵支持民辦教育。
3.政策導向明確。在努力讓貧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教育的同時,鼓勵學生刻苦學習,接受職業教育,學習國家最需要的專業,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鼓勵學校面向經濟欠發達地區擴大招生規模。
4.多元混合資助。統籌政府、社會等不同資助渠道,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采取獎、助、補、減、免、貸等多種方式進行資助。各方責任清晰。中央與地方、各相關部門及學校明確分工、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完善制度,操作辦法簡便易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各項政策措施順利實施。
5.各方責任清晰。各相關部門及學校明確分工、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完善制度,操作辦法簡便易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各項政策措施順利實施。
二、實施范圍、對象、內容與資金保障
(一)高校研究生資助制度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萬元。
2.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由高校負責組織實施,獎勵高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省級財政按照碩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數的40%,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數的70%,每生每年10000元的標準給予支持。學業獎學金標準不超過同階段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
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無固定收入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資助標準為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碩士每生每年6000元。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出資設立,參照普通本專科生國家資助資金分擔辦法共同承擔。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無固定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國家助學金。
(二)高校本專科學生資助制度
1.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每生每年8000元。
2.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生中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面約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總數的3%。從20xx年起,高職在校生資助面由3%提高到3.3%,每生每年5000元。
3.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預科、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預科)在校生總數的20%,其中:從20xx年春季學期起,高職在校生資助面提高10%。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實行分檔資助,分檔標準為20__元、3000元、4000元,各高校可結合實際分為2-3檔。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高校本專科學生享受最高檔國家助學金。
(三)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制度
1.中職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具體名額由省財政廳、教育廳確定。
2.中職免學費補助。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含戲曲表演專業學生,藝術類其它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其中,涉農專業為20xx年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和20xx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規定的農林牧漁類所有32個專業,以及輕紡食品類的糧油飼料加工技術、糧油儲運與檢驗技術專業和醫藥衛生類的農村醫學等3個專業。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0%確定。
公辦學校的補助政策:對因免除學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按照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和免學費標準補助學校,彌補學校運轉出現的經費缺口。
3.中職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0__元,我縣實行分檔資助,分檔標準為1000元、20__元、3000元。我縣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確定。
為切實減輕貧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家庭經濟負擔,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xx-20xx年)》有關精神,我省大別山區連片特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范圍。
中等職業學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最高檔國家助學金資助。
4.資金分擔。中職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承擔,中職免學費補助和中職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省級與市以下財政按比例分擔。免學費補助資金和國家助學金由中央財政統一按每生每年20__元的.標準與我省財政按比例分擔。其中:中央與我省的分擔比例為6:4,我省承擔的部分,根據財政供給渠道實行分級承擔,縣管中等職業學校由省級與縣級財政按7:3比例分擔。
(四)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制度
1.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對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免除學雜費。免學雜費標準按照省級人民政府及其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學校學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對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并取得正式學籍、符合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標準給予補助。民辦學校學雜費標準高于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政策范圍寬于或標準高于本辦法的,按照原政策繼續實施。
對因免學雜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按照免學雜費學生人數和免學雜費標準補助學校,以保證學校正常運轉。
2.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學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__元。我縣具體標準分為1000元、20__元、3000元三檔。
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執行最高資助標準。
3.資金分擔。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和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省級與市以下財政按比例分擔。其中:中央與我省的分擔比例為6:4,我省承擔的部分,根據財政供給渠道實行分級承擔縣管普通高中由省級與縣級財政按7:3比例分擔。
(五)校內學生資助制度
公辦普通高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業收入中提取4%-6%的經費,用于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公辦普通高中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3%-5%的經費用于勤工助學、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中等職業學校應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資助學生。
民辦學校應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資金,用于獎勵和資助學生。
要繼續執行并不斷完善現有的校內資助政策,不得因政府加大資助經費投入抵減校內資助。要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各級政府、企業和社會團體等面向各級各類學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等資助項目。
三、實施程序
年初制訂民生工程目標任務,各校按照下達的指標和資金,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廣泛開展政策宣傳,讓資助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使廣大學生知曉受助的權利。
加強數據共享,精準鎖定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特殊困難群體。
按照組織學生申請、評議和認定;開展各類項目評審;評審結果公示;逐級上報材料;發放資助資金;資助信息歸檔等程序,認真組織實施各資助項目。
四、監督管理
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經費安排使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學校收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各級教育、財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受理群眾的舉報投訴,廣泛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切實加強督查考核,對于日常調度、審計監督、媒體曝光等發現的各類問題,建立任務清單,加強約談跟蹤逐項整改到位。對虛報學生人數,騙取國家專項資金等違規行為,要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學校領導的責任。
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并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的監督。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專項資金或擠占、挪用、延壓發放國家助學金的行為,以及不能按時、足額發放學生資助資金的學校,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五、工作要求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針對性強,涉及面廣,資金投入大,受益人數多,工作層面多,各學校要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扎扎實實地把這件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大事抓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切實加強工作領導,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各項資助政策全面落實到位。
教育、財政、民政、扶貧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物價和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相關管理辦法,結合各自分工,加強領導,不斷完善我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配套政策。要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情況納入對所屬學校的督導考核內容和辦學水平評估指標體系。
各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擺在突出位置,明確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實行學校法人代表負責制。校長是學生資助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長應切實把好政策落實關,全面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把好資助程序關,學校資助工作程序要符合國家要求和各項規定;把好受助學生名單審核關,對受助學生名單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把好資金發放關,按照要求及時、足額發放各類資助資金;把好信息報送關,及時準確維護好資助系統信息、及時按照要求報送相關資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關,確保受助學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資料歸檔關,要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受助學生信息檔案,并保證其完整和準確。
(二)確保資金落實,強化預算管理
要足額安排、及時撥付應當負擔(含超出中央和省級財政分擔定額的部分)的資金,確保應當負擔的資金落實到位。
各普通高中學校須按規定比例及時、足額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經費;中等職業學校按一定比例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經費;民辦學校從學費收入中提取經費,用于校內資助。要完善制度,嚴格程序,細化管理,確保助學資金及時發放、專款專用。各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必須建立嚴格的預決算制度,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按部門預算要求,編制綜合預算;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與標準支出;加強內部控制和審計制度,確保各類獎、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資金使用的規范和有效。
各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要按照規定建立專門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受理結果、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切實加強學生資助檔案管理。
(三)嚴格界定資助范圍,規范資助對象認定行為
各學校要認真對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嚴格界定資助范圍,規范資助對象認定行為。各學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科學可行的資助對象認定工作機制,加強資助對象認定與公示工作,保證資助資金真正用到符合條件的學生身上。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核實受助學生名單及資助資金發放信息,堅決杜絕虛報名單、套取國家資助資金現象發生,確保讓所有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都能及時享受到國家資助。對于因資助對象變動等情況而結余的資助資金一律不得挪用。學校要及時將發放情況逐級上報,凡隱瞞不報的、違反政策規定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要規范各類學生信息系統數據填報,切實做好學生資助信息的月報和年度報告工作。
(四)按時足額發放資助資金
各中等職業學校對于符合國家免學費政策條件的農村(含縣鎮)學生和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入學時應直接免收其學費,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通過學生資助卡發放給受助學生,原則上按學期發放,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按月發放。普通高中學校對符合國家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時應直接免除學雜費,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通過學生資助卡發放給受助學生,原則上按學期發放。各類獎、助學金不得發放現金,不得打入飯卡或校園卡,更不得以實物或服務形式抵頂或扣減。同時,按照脫貧攻堅要求,及時足額發放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
(五)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管理,做好基礎工作
對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質進行全面清查,并定期公布有資質中等職業學校名單。同時,要利用全國中職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中職資助子系統、技工院校電子注冊和統計信息管理系統做好學籍管理、電子注冊和資助對象的認定工作,保證學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準確。
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及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普通高中資助子系統,加強學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信息庫,并與中等職業學校受助學生名單比對,避免重復注冊申請資助資金,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真實、可靠。
(六)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各學校要制訂宣傳方案,廣泛利用各種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認真組織各學校對學生進行政策宣傳,使廣大學生及其家長及時知曉受助的權利。要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各學校資助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推動資助政策全面貫徹和落實。
資助實施方案 篇6
一、活動目的
為了蒸湘區明天的發展和培育更多的青年人才,讓今年考起大學的`貧困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幫助貧困優秀畢業生“圓夢大學”,并激勵貧困學生自強不息,奮發成才,回報家鄉。
二、活動程序
(一)、舉辦現場發放儀式
1、時間:八月十七號
2、地點:衡陽市蒸湘區政府大樓408會議室
3、與會人員:
①區級領導:唐文峰陳樹生羅厚坤毛菊桂李來清張永英楊艷斌
②受救助學生
③新聞媒體
(二)、議程
主持人:
①團區委介紹受救助學生情況;
②助學金發放;
③受救助學生代表發言;
④捐助方代表發言;
⑤區委領導講話。
三、宣傳
1、媒體:衡陽電視臺、衡陽日報、蒸湘黨政門戶網。
2、助學金發放儀式結束后,區委信息員迅速撰寫活動信息動態上報團市委、團省委。
3、積極挖掘學生資助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撰寫材料上報學生資助工作信息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