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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4-05-02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精選34篇)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1

  為加強對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的督查檢查工作力度,促進"兩違"綜合治理工作的規范化、常態化和制度化的終端落實,根據《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督查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成立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督查工作組,安排如下:

  督查工作組下設三個督查小組,具體督查責任區域和人員組成如下:

  二、督查內容

  緊緊圍繞"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相關工作安排和決策部署,根據《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確定的相關職責、任務,重點督查各鎮(街道)、村(居)以及各職能單位推進專項行動的貫徹落實情況,主要督查以下幾個方面:

  (一)按照《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工作要求的.推進情況;

  (二)各鎮(街道)年度、階段性指標完成情況;

  (三)各責任單位在綜合治理專項行動中履職情況;

  (四)重點對專項行動中重難點工作的督查,如"四重點、六先拆"、"兩違"制止拆除后的跟蹤控制情況等;

  (五)黨員領導干部在參與"兩違"中的各種違規情況;

  (六)通過督查及時將存在問題向相關單位進行反饋,并督促整改落實。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組下屬三個督查小組對所屬督查責任區域進行督查,推行"一事一單"模式,對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以《督辦通知單》的形式,責令相關單位、人員立即整改。三個小組適時展開交叉督查。

  (一)定期督查。各督查小組根據督查要求,做到每天督查一次,了解掌握"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的開展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

  (二)現場督查。根據各鎮(街道)報送數據,定期對各鎮(街道)完成拆違情況、內頁資料進行現場"對賬單"督查。

  (三)節點督查。對專項行動中明確的時間節點以及春節、國慶等"兩違"多發關鍵時間節點進行重點督查。

  (四)跟蹤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督辦。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人員務必強化責任意識,勤勉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抓好工作落實。

  (二)各督查小組要建立完善督查工作臺賬,于每周四前將本周督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督查工作組。督查工作組于每周一對各督查小組上一周匯報情況進行匯總并上報區"治違辦"進行通報,表揚先進、督促后進。

  (三)督查工作組定期、不定期召開督查工作會議,聽取各督查小組匯報,厘清督促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集思廣益,不斷探索研究對策,確保督查工作取得實效。

  (四)對督查過程中發現履職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任務完成較差等情況的責任單位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相關責任人要嚴格追究責任。

  (五)督查結果將納入各項與"兩違"相關的考核、績效評估內容。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2

  為扎實推進東區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優化環境衛生,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建設品質,助力我縣省級文明縣城創建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東區治理要求,我局積極謀劃、創新治理舉措,通過規范市容市貌,維護市政設施安全,改善環境衛生等專項綜合治理措施,以解決東區臟、亂、差人居環境問題為目標,著力提高東區精細化管理水平。現結合東區治理現狀,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協調推進“四個全面”,實現“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抓住現階段城市高質量發展關鍵期,助力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現代化建設進程,突出重點、補齊短板、綜合提升,以標準化、規范化、智慧化為著力點,立足實際,聚焦重點、聚焦民生,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主要方向,深入實施城市精細化管理,積極創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努力建設秩序優良、環境優美、特色鮮明、和諧宜居的潔凈鰲城。

  二、目標任務

  組織實施“市容環境整治、市政設施維護、環衛設施更新”等三個行動計劃。根據縣委、縣政府部署要求,強化東區綜合治理專項整治,以市容市貌、市政設施、環衛設施、園林綠地、占道經營、戶外廣告等工作為重點,以點帶面,從細微入手,全面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確保東區市容環境始終保持在較高水平,并緊緊圍繞東區整治目標,明確工作職責,規范工作流程,夯實工作責任,以“三個”提升行動為主要任務,充分利用3個月時間,構建完善市容環境整潔有序、市政設施配套完善、園林綠化提檔升級、行政執法嚴格高效的城市管理新體系,全面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努力營造城市良好環境。

  (一)科學謀劃,重點整治(20xx年7月底)。制度科學合理有較強針對性的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細化任務分工,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以前期摸排數據為重要抓手,深入開展“五化”提升工程,以“三個”專項行動為重點任務,通過整治占道經營、亂堆放、亂張貼、公共設施損壞、公園綠地雜亂、環衛設施更新等城市管理領域突出現象,補齊治理短板,全面提升東區主次干路管理水平,打造東區精細化管理示范街區,提升城市環境形象。

  (二)鞏固提升,閉環銷號(20xx年8月底)。根據“三個”專項行動成果,發揮樣板示范作用,推進精細化管理擴面提質,從主要道路向背街小巷、居民小區延伸,從道路綠化像公園廣場延伸,以重點整治問題清單為基礎,徹底解決存在問題,實行逐項消除,閉環管理,著力打造東區環境精品亮點,凸顯環境治理成效,使城市面貌邁向更高臺階。

  (三)總結經驗,長效管理(20xx年9月底)。根據前期治理成效,總結經驗、推廣做法,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實現精細化、規范化、制度化、智慧化的城市管理工作新常態,以東區為試點向老城區縱深推廣,使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升,推動城市管理走向城市高品質發展,逐步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促進城市運行高效有序,實現城市讓生活更美好。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開展“序化”行動,促進交通運行暢通有序

  1.市容環境整治。對東區主要道路沿街店鋪進行店外經營、作業、展示商品等違法行為進行治理,督促店戶落實門前衛生責任區管理。根據《壽寧縣臨時“攤規點”實施方案》劃定攤販嚴管核心區,嚴禁沿街叫賣、占道擺攤,在鞏固現有治理基礎上,擴大嚴管核心區域。疏導區要規范管理,對各類疏導點、便民服務點和馬路市場進行全面清理整治,按標準規范管理,明確業主單位,落實專項值班人員駐點嚴格管理,對不符合疏導點設置條件的馬路市場堅決予以取締。

  2.城市道路管理。一是加強市政道路維護管理,要積極與國投公司對接,形成聯動機制,根據《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組織人員對東區范圍內的道路設施進行巡查,及時發現路面病害,進行快速處置。積極開展精細化管理道路創建,建立長效的養護管理機制,鞏固道路整治成效,提高市政設施養護質量。要保障主次道路及背街小巷道路設施完好,確保各類窨井蓋并保持與路面平順相接,逐步規范統一路面材質。同時提高應急快速維修處置能力,強化定期監管力度,及時消除市政道路安全隱患;二是加強道路挖掘審批管理,嚴格落實《城市道路管理條例》限制挖掘城市道路,合理組織道路開挖、文明施工,避免重復開挖、野蠻施工,有效維護道路的完好、有序。加強批后監督管理,對現場文明施工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揚塵污染、視覺污染的,超范圍、超時間的占道、開挖等行為及時制止并進行處罰。對未經審批擅自違章占道、挖掘的嚴格管理執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二)深入開展“潔化”行動,促進市容環境整潔清新

  1.提升城市道路潔凈。按照“機制健全、資金保障、人員到位”的要求,根據《城市道路清掃保潔質量標準》《壽寧縣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標準及考核實施細則》等規定,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要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明確道路清掃保潔質量標準,督導第三方服務公司做好保潔工作,全面提升城市潔化水平。

  2.完善環衛設施配套。根據東區現有環衛設施配置情況,對不符合《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設置的垃圾桶、煙蒂箱等環衛設施及時進行更新調整,確保滿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和管理要求。并加大沿街垃圾桶衛生保潔,要將日常保潔全面納入道路清掃保潔范圍,嚴禁出現垃圾桶垃圾外溢、污損等情況。同時,要規范環衛作業標準,優化垃圾運輸路線,提升垃圾運輸效能,保障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3.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做好東區垃圾分類示范點建設,規范垃圾分類容器外觀顏色、標識,根據《壽寧縣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專項治理三年行動方案》文件要求,積極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對東區垃圾分類亭進行科學謀劃,合理布局設置地點,增設相關配套設施,同時做好陽光水岸小區垃圾分類試點監管指導工作。

  4.加強公廁治理管護。推行公廁統一分級管理,落實免費開放和專人保潔制度,規范公廁標識標志設置,公廁設施及環衛潔具各項衛生指標符合要求,完善公廁導向牌、電子地圖等指引服務系統,提升整體樣式,努力打造一批設施先進、示范性強、可復制的亮點公廁。

  (三)深入開展“美化”行動,促進城市形象優美靚麗

  1.規范戶外廣告。堅持“政府主導、統一規劃、依法設置、規范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根據《壽寧縣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技術規范》,促進戶外廣告健康有序發展。規范道旗(燈桿)廣告管理,統籌東區道路綜合整治實際,按照道路區域、等級實施東區道路分類設置管理,嚴格燈桿商業廣告審批制度。同時加強日常執法管理,根據《壽寧縣城市管理局關于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深入開展戶外廣告設施整治,及時查處各類違法設置行為,督促整改殘缺污損的戶外廣告設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沿街立面整潔。根據《寧德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結合此次東區專項整治行動,及時清理違法搭蓋、亂掛、亂擺等影響市容市貌的突出問題,加強日常執法管理和監督考核,督促主要街道和重點區域建(構)筑物的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定期對建(構)筑物的外立面進行清洗、修飾。

  (四)深入開展“亮化”行動,保障城市景觀安全靚麗

  1.加強路燈管理。規范東區各類燈桿管理,對破損桿線、路燈及時進行修復,維護市政路段設施安全,對東區LED路燈節能改造,背街小巷、主次干路分期逐步推進實施,并對改造后路燈運行的穩定性、可行性進行綜合評估。對東區路燈設施存在安全接地不規范問題,實施TN-S安全接地系統改造,確保路燈安全運行;對部分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存在行道樹影響路燈照明效果、安全隱患等情況的,采取行道樹樹枝修剪或挑燈加長、燈桿改造等方式來提升路燈亮化效果。

  2.實施亮化工程。嚴格執行《城市照明管理辦法》規定,強化屬地職能,城市功能照明設施的管理維護,按照歸口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消除或增亮城區街巷暗區,由相應城市照明專業管理機構組織實施;開展亮化示范區塊建設,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的管理維護,由屬地政府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對東區主要建筑物、構筑物、蟾溪河段,進行夜景亮化和照明節能改造,并建立景觀照明設施日常養護監督檢查制度,督促落實亮化長效管理。

  (五)深入開展“綠化”行動,促進城市生態生機盎然

  1.魅力休閑空間。以“城在綠中、綠在眼中”為提升方向,以打造“精、細、雅、潔”城市綠地為目標,通過實施精細化管理,逐步建立高效、完善的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運行體系。全面治理東區濱水區域、公園濕地、地質地貌、古樹名木、山體植被等具有獨特風貌的資源,推進東區魅力空間建設。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現有公園、步道等設施,建設濱河親水步道、運動慢跑道或休閑棧道。

  2.園林綠化提升。加快對東區主次干道景觀進行層次梳理,適當疏減行道綠樹和彩化補植,營造色彩豐富、季相分明的植物群落。以東區建設發展為著手,合理布局東區周邊公園綠地、水系林地等重點區域園林建設,提升城市的綠化、花化、彩化水平,營造“四季有景、三季有花”的道路景觀,有效增加城市綠量,拓展城市綠化空間。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主體。局各負責股室、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要切實履行職責,綜合統籌、協調安排東區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按照城市管理工作規范規程,落實標準化管理,督促解決有關問題,逐項推進行動部署,并推行城市管理網格責任制,建立健全“全面覆蓋、分級管理、上下聯動、主動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體系。

  (二)加強制度建設。要針對序化、潔化、美化、亮化、綠化等“五化”重點內容,分門別類、分區分級逐項制定管理標準,切實做到“可衡量、可操作、可監督”的東區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方案,要完善城市精細化管理各項工作規范規程,從行業角度實施標準化管理。并建立主體規范、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監督到位、責權統一的管理機制,從制度層面保障東區精細化管理工作深入開展。

  (三)完善考核機制。把東區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列入領域內環衛保潔、園林管護等服務行業的考核范疇,加大考核占比率,以領域監管考核數據為基礎,規范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細化考核項目,提高考核標準,嚴格日常考核,強化約談制度,注重整改時效,推動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充分發揮考核在城市管理中的導向激勵作用。

  (四)注重宣傳發動。采取各種有效形式,深入開展東區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成效的宣傳活動,通過宣傳引導提高市民群眾文明素質,形成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城市生活。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監督和導向作用,弘揚社會公德意識,為城市管理提供強大輿論支持。積極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政府官網、單位舉報電話等渠道,引導公眾主動參與管理,努力營造環境治理齊參與,美化環境共受益的良好氛圍。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3

  為認真落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進一步做好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切實解決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創造有利于廣大中小學生、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結合教育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xx學年度,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__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重點,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為核心,以“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為抓手,堅持教育與管理并重,堅持治理與建設并舉,強化宣傳教育,強化工作措施,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科研和生活秩序,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努力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綜治辦、教育、公安、司法、安監、文化、衛生、工商、建設、城管、規劃、通信、交通、團委等部門和單位的分管負責同志參加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負責具體實施,市綜治辦負責協調工作。

  各成員單位、各鄉鎮(園、區)也要及時調整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辦事機構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工作的部署、指導、檢查、協調等工作。

  三、重點內容

  1、徹底整治中小學、幼兒園周邊環境。結合實施“凈化校園文化工程”,徹底整治中小學、幼兒園周邊道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頓周邊違章建筑,查處取締違法經營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經營點、小賣部、飲食店等,強化對周邊流動人口、暫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的管理。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準的依法予以取締。

  2、加強中小學生法制宣傳教育,特別是道理交通安全教育,及時排查中小學、幼兒園周邊的交通安全設施,加強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的查處工作,確保校園周邊的道路交通安全。

  3、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排查中小學、幼兒園內部安全隱患。對所有中小學、幼兒園的各類建筑和水、電、氣等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所等進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強對城鄉結合部、事故多發地區的中小學、幼兒園的檢查,加強對校園危房、老化電氣線路等方面的檢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立即處理,限期整改。

  4、全面清理整頓不合格辦學機構和教職工隊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辦學資質進行一次普查,對違規設立的各類非法辦學機構一律限期整改,經教育行政部門驗收達到辦學條件和標準后再履行合法辦學手續,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堅決關閉或限期整改,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進行清理,對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堅決調離教師崗位。

  5、嚴肅查處侵害中小學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典型案件。對中小學、幼兒園周邊治安狀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查處一批侵害中小學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典型案件,嚴厲打擊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侵害師生安全的流氓團伙和黑惡勢力;逐一梳理近年來發生的針對中小學生、少年兒童的各類違法犯罪案件,對影響惡劣、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要掛牌督辦,限期偵破,堅決打擊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重點偵破、查處傷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四、時間安排及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09年9月1日一9月10日):及時動員部署,大力宣傳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構建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體系。

  2、自查整改階段(09年9月11日-10月20日):各地、各學校對照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進行全面自查,針對存在的隱患,采取整改和保障措施。

  3、鄉鎮和部門復查階段(09年10月21日-11月10日):各部門、鄉鎮按照各自職責,在學校自查的基礎上組織復查。對學校承諾已整改的隱患逐一檢查落實,并將自查和復查的情況進行匯總上報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組織抽查階段(09年11月11日-30日):市組織進行抽查。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的部門、鄉鎮和學校責令其重新整改,如學校確有困難的,及時報所屬部門或鄉鎮協調解決。

  5、總結整改(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6、復查抽查(1月-4月):結合常規檢查有選擇性地進行復查,對該項工作進行跟蹤。

  7、第二輪自查整改(5月8日-5月30日)。

  8、第二輪驗收、年度工作驗收(6月1日-6月20日)。

  9、全學年度工作總結(09年7月-8月):對該項工作未到位的部門限期整改,匯總資料、總結、評比、表彰。

  五、部門分工

  各鄉鎮(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職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處罰到位。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中小學、幼兒園進行檢查、指導,研究協調解決在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安全管理問題。

  綜治部門:負責專項整治協調工作。

  教育部門:督促中小學、幼兒園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園內部安全隱患;督促學校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制,進一步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學校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衛生監督制度、采購索證制度及食品衛生安全月報制度;督促學校加強對門衛的安全保衛意識教育,嚴格門衛檢查、登記制度,禁止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全面清理整頓不合格辦學機構和教職工人員,注重加強對維護中小學生、少年兒童安全的社會宣傳教育,充分調動和發揮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自覺關心、積極參與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加強對師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通過建立心理咨詢室對在校學生的心理問題進行疏導。

  公安部門:把偵破侵害中小學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作為工作重點,嚴防事件發生;合理設置中小學、幼兒園周邊交通信號燈、指示牌、斑馬線等交通安全設施,強化交通安全管理,維護良好交通秩序;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周邊出租屋、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的管理,及時排查各種治安隱患;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周邊地區的治安巡邏,尤其是對易發案的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和重點部位的治安巡邏,嚴密防范各種社會治安問題的發生;加強對接送學生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對機動車的安全檢查,保持良好的車輛性能,查禁報廢接送學生車輛,確保行駛安全。

  司法部門:與教育等部門和學校配合,共同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教育,規范法制副校長的選聘、培訓工作,為廣大師生提供法律咨詢,積極參與調解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矛盾糾紛。

  安監部門:

  1、協助教育部門加強各學校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2、指導和督促學校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

  3、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學校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問題。

  4、根據市政府的授權,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開展學校安全事故調查。

  文化部門:依法規范中小學、幼兒園周邊文化娛樂場所,及時查處、取締非法、違規經營的書刊店、音像店、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及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衛生部門: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及其周邊飲食行業的監督管理和查驗工作,開展經常性的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確保食品安全衛生。

  工商部門:加強對學校及周邊無照網吧的查處和食品銷售經營的監管,負責查處取締學校周邊無前置重要條件的無照經營。

  建設、規劃、城管部門:依法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周邊市政管理,及時拆除各種違章建筑,查處各種占道經營攤點,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環境的整頓和管理;將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列入學校及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通信管理部門: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淫穢網站。

  交通部門:加強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的查處工作,做好校園周邊的道路安全隱患的整治工作。

  共青團組織:加強對青少年的自我保護教育,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積極開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健全制度,強化組織領導

  1、健全組織領導制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征求學校的意見,針對問題,及時組織整治行動,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努力為學校營造良好的教學與生活環境。各學校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及時傳達有關會議精神,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分析工作情況和趨勢,研究治理的重點、難點問題和解決措施,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校長各負其責、學校教師全員參與的良好局面。

  2、健全責任追究制度。教育部門要與各學校簽定《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責任狀》,逐步完善檢查督促制度、評比獎勵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協調例會制度。各學校也要與內部各處、室、班、組簽定相應的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教育部門要對責任書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學校,要堅持“一票否決制”原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取消學校的一切評優評先資格,力求防患于未然。要將創建“江蘇省平安校園”工作納入年度教育工作綜合考評范圍,確保各類創建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校園安全,確保師生平安。

  3、健全維穩工作制度。要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則,努力把矛盾和問題及時化解在基層,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萌芽狀態;要按照重大突發事件處理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和群體,邊處置邊上報,避免事態擴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預測、事前防范、事初化解、事中處置、信息上報、善后工作等一整套運作機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維護社會持續穩定;要進一步轉變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細致地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變x為下訪,把信訪案件和越級x事件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導工作,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突出重點,強化專項整治

  1、開展城區學校門前交通秩序專項整治。組織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對城區學校門前交通秩序進行專項整治,鞏固前期整治成果,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2、開展網吧及非法出版物專項整治。組織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門,對網吧、校園書店的非法出版物進行專項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現象,凈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環境。

  3、開展校園周邊攤點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組織教育、衛生、工商等部門、對校園商店、流動攤點、學校周邊的飲食店食品衛生狀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存在問題的校園商店依法進行整治,對影響學校環境的流動攤點堅決取締。此外,組織公安、教育等部門,對學校周邊出租戶進行專項檢查,徹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員,消除治安隱患,確保周邊良好的治安環境。

  (三)拓展途徑,強化法制教育

  l、以課堂為主渠道,加強學生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加強對有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積極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防止學齡青少年過早流入社會,進一步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開展法制講座(每學期上法制課不少于2次),研究探索預防在校生違法犯罪的新途徑和新措施,增強法制教育工作實效。

  2、以活動為主要形式,強化學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園廣播、黑板報等宣傳法律知識和預防犯罪措施,通過演講賽、知識競賽、主題班會等形式,開設“青少年模擬法庭”、“珍愛生命,遠離毒品”、“拒進網吧”和“少年兒童平安行動”等主題教育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實效,從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長學校”為載體,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采用學校、家庭、社會三方聯動的形式,廣泛開展創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區以及青少年維權崗等系列活動,將法制宣傳教育延伸到每一個社區、家庭,提高家長及社會各界學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制訂工作計劃。各成員單位、鄉鎮(園、區)綜治辦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能,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考核內容,積極幫助解決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幫助學校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廣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為構建和諧校園、促進社會和諧作出貢獻。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年正常召開兩次會議,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和重要信息。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4

  20xx年我辦綜合治理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及全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以狠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助推社會管理創新為重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為十二五規劃開局起步、加快推進機構編制創新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綜治職責

  1、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矛盾排查調處工作一崗雙責責任制管理,編辦主任對全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負組織協調和綜合監督責任,各處(中心)是本部門綜合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辦綜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認真履行職責。要切實把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市綜治委的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創造性地貫徹落實,做到與機構編制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定期召開編辦主任會議研究解決存在問題。

  3、推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逐級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4、完善績效考核辦法,把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作為崗位目標任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年終和處室及個人考核結果相掛鉤。對發生重大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5、強化日常管理,健全綜治工作檔案資料。加強督促檢查,每月進行安全檢查,半年小結,年終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督促改進。

  二、嚴格內部管理,抓好平安建設

  1、嚴格落實辦綜治領導責任制工作制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和各項內部管理規章,確保全辦安全、穩定、和諧。

  2、認真執行重大節假日領導帶班、干部值班制度,確保值班人員、帶班領導到崗到位,值班記錄齊全完備,交接班銜接緊密。

  3、強化車輛安全管理,經常性開展安全性能檢測,加強駕駛員安全教育,確保全年行車安全無事故。

  4、定期開展辦公用電安全檢查,抓好易燃物品管理,消除隱患,嚴防發生火災事故。

  三、做好矛盾調處,維護辦內穩定

  1、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廣泛開展談心交流活動,凝聚人心,消除矛盾,確保干部隊伍團結穩定。

  2、堅持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糾紛,及時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確保辦內不發生群體性或越級上訪事件,不發生參加邪教組織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3、完善信息報送工作制度,根據綜治環境情況每月向市綜治辦報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治安檢查報表及平安創建活動動態,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4、抓好上級交辦的信訪突出問題調處工作。著力解決好信訪、舉報電話受理工作。要以全國兩會、七城會召開等敏感時期安保工作為重點,制定預案,堅決防止形成現實危害和發生極端事件,全力織牢綜合治理防控網絡。

  四、注重宣傳教育,推動工作開展

  1、把綜治宣傳教育做為機關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真抓好綜治及平安建設宣傳月、法律六進等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綜治工作氛圍。

  2、廣泛開展平安處室、平安家庭創建活動,教育引導干部職工,自覺維護社會穩定。

  3、認真開展綜治和平安建設知識學習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對平安綜治的知曉率,以及遵紀守法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5

  為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貫徹鄉村振興戰略,探索基層社會治理,弘揚“孝”文化,激發廣大群眾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山七鎮試行鄉村治理積分制管理,重點圍繞村規民約落實、人居環境整治、文明創建、社會綜治等幾大類別建立積分體系,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鄉村治理工作格局。

  一、指導思想

  以創新基層制度管理體系,以充分發揮模范帶動作用為目標,通過實行農戶積分制管理,實現農戶日常管理的精細化、科學化、規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帶動、獎優罰劣、動態管理新平臺,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構建和諧穩定發展的社會環境。

  二、總體要求

  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提高基層隊伍的社會治理能力,確保社會治理的正確方向。堅持以人為本,引導群眾積極參與積分制管理全過程,做到積分制管理為了群眾、依靠群眾、服務群眾。堅持正面引導,加強宣傳,營造人人參加積分的濃厚氛圍,凝聚積極向上的正能量。堅持公平公正,實現積分項目全覆蓋,積分對象全參與,積分過程、積分獎勵全公開,確保積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三、運行規則

  (一)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成立由支部書記牽頭、支委具體負責的領導小組,做好積分管理的領導和宣傳發動。成立支部書記任組長,村“兩委”成員、村民組長為成員的積分管理工作小組。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村積分制實施細則,負責農戶積分的審核認定,并結合工作實際,策劃并組織各類積分分享實踐活動。確定一名村干部負責農戶積分的申報、記錄、初審等具體工作。積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

  (二)積分的主體和內容

  以宅為單位,以家庭為積分主體。農戶積分的內容分為四大類:村規民約落實、人居環境整治、文明創建、社會綜治。

  (三)積分流程

  村里建立管理臺賬,有參與意愿的村民以戶為單位建立積分手冊。

  1、一日一記錄。積分申請可通過口頭、電話、短信、QQ、微信等多種方式申報,也可由村民組長代為申報,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報時要清楚告知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事由,并提供相關證明。

  2、一月一審核。積分管理工作小組每月對農戶積分進行審核認定,認定結果在每月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中進行公開。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將農戶的積分情況在村公開欄中進行公示,接受廣大村民的查詢、監督。村民對積分有異議的,可進行反映,支部調查核實后,根據調查情況作出處理。

  (四)積分結果運用

  1、積分手冊制作、發放、計分,以及物資兌換由積分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兌換物品參照附件2,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2、積分每年度兌換一次,下年度積分重新累積。

  3、農戶積分排名情況每季度通過適當方式公布,按照積分排名發布“紅”“黑”榜。

  4、可兌換的物品根據村集體收入情況,制定具體獎勵辦法和標準情況,并通過公告發布。

  5、對各村年度積分排名前5的`農戶家庭頒發“年度鄉村治理示范戶”門牌,并給予一定獎勵。

  6、對高積分戶在項目建設、村級公益性崗位等方面優先安排;在“星級文明戶”、“五好家庭”、美麗庭院等各類榮譽表彰中優先推薦。

  7、對申請入黨村民落實黨員發展隨訪制度,在鄉村治理過程中積極參與、成效顯著的,優先推優入黨;對消極應付、效果不佳甚至不達標的,酌情延期或不予發展。

  (五)愛心超市

  1、標準。

  (1)各村建立“孝美積分兌換超市(專柜)”,能夠容納生活用品、糧油等物品即可。

  (2)由各村負責超市管理和運營,負責對物品進行積分定價,自負盈虧。

  2、物資籌集。

  (1)各村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站,自行支配財政撥付的補貼資金,依法依規自行采購相關物資。

  (2)動員各級組織、社會各界、社團組織自愿捐贈生活用品和錢物,幫助愛心超市補充貨源。

  (3)有條件的村可從村級集體經濟、公益金中列支補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聯動效應

  各村是此次工作的實施責任主體,村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整體統籌、安排,切實扛起責任,抓好落實。要加強同群眾、社會各界的協調聯動,爭取廣泛參與,形成推進積分管理制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宣傳引導,堅持公平公正

  各村要將積分管理制融入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者服務、“我為群眾辦實事”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各項活動之中,并利用微信群、電子屏、宣傳資料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知曉率、參與度和滿意度。以戶為單位,實現積分管理全覆蓋、積分兌現全參與、積分過程全記錄、積分獎勵全公開,確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強隊伍建設,強化考核督查

  各村要以積分制管理為契機,加強村級黨組織建設,不斷提高村級黨組織的號召力和凝聚力,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帶頭引領作用,加強村干部、村民組長、志愿者的培訓,提高積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務群眾的水平。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6

  20xx年我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黨的__大精神為指導,按照上級院綜治工作安排,結合我旗綜合治理工作實際,進一步充分發揮檢察職能,落實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努力為我旗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現將我院20xx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見。

  一、加強對綜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檢察機關綜治工作領導機構,建立由檢察長負總責的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與全院各科室局訂責任狀,做好責任區內各項綜治工作做到層層落實,對檢察機關分片包聯的蘇木鄉鎮的綜合治理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責任狀”的內容進行指導,力爭所包聯單位沒有一票否決的情況。并加強內部隊伍建設,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綜治措施。

  二、明確任務,提高認識,全面履行檢察職能

  在市院和當地黨委的正確領導下,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__大精神,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實處。首先我們明確任務,要明確綜合治理最根本的任務是為經濟建設服務,因此我們要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加強防范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市場經濟序,來推動先進生產力的發展,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我們必須要踏踏實實做好本職工作,認真履行法律負于我們的監督職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注重監督實效。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成員單位,要結合檢察業務,認識到預防工作本身就需社會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困此我們要立足檢察職能,提高預防職務犯罪的水平,研究發案的新情況、新特點,提出預防建議,在偵查監督方面要針對該立案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的案件進行監督。加強控申檢察工作的監督職能,要進一步落實首辦責任制,力爭把問題解決在首辦環節,切實解決群眾告狀難的問題,堅持接待日制度,重點抓好檢察長批辦案件的催辦和督辦,加大各級領導批辦、交辦案的辦案力度,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監督職能作用。

  三、保持高壓態勢,進一步深入持久地開展“嚴打”整治斗爭

  嚴打整治斗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首要環節,還要深入持久的開展下去,要突出重點,加大力度,繼續嚴厲打擊黑惡勢利,要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重點打擊殺人、搶劫、爆炸、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盜竊、搶奪、詐騙等嚴重影響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多發性的侵財犯罪,深入開展破大案,打現場,挖團伙、追逃犯、治暴緝槍等專項斗爭,把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專項斗爭與嚴打整治斗爭結合起來,嚴厲打擊各類經濟犯罪活動,鏟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加強面向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幫助其健康向上成長,參與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管理和安全文明小區創建活動,做好矛盾排查調解處理工作。

  四、發揮理論指導作用,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宣傳作用

  今年3月份是綜合治理宣傳月,我院認真組織開展好這次宣傳活動,大力宣傳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兩個《決定》和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大力宣傳綜治工作及嚴打整治斗爭中的先進人物和先進典型事跡,指導和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大力宣傳檢察機關在綜合治理工作中的職能和作用,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理論研究工作,積極撰寫理論調研文章,努力探索新形勢下社會治安的新規律,掌握新特點,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改進和指導工作,不斷探索和創新提供有力的理論法律依據,積極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積極性,形成維護社會治安人人有責的輿論氛圍,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7

  為進一步加快“電動寧德”建設,培育兩輪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換電新業態,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引導文明出行,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解決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銷售、拼改裝、上路行駛和合標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行駛、不按規定通行、闖紅燈、逆向行駛等突出問題,推廣兩輪新國標換電自行車,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及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嚴格查處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擅自改裝原廠配件、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將回收車輛配件以舊充新再次出售等行為。對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的,執法部門應依法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充分發揮市場監管申訴舉報平臺作用,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相關申訴舉報,嚴厲打擊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維護銷售市場秩序,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責任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推動換電自行車新業態。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布局新國標換電自行車換電柜,結合換電業務開展情況,適當在全市范圍增加自行車換電柜數量。發改、自然資源、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門要簡化新國標換電自行車換電柜報建手續;供電公司積極提供電力接入便利支持換電業務。支持地產新能源電池推廣使用,培育發展兩輪新國標換電自行車換電新業態。通過購車獎補、充電優惠、以舊換新等方式,鼓勵消費者使用新能源電池兩輪新國標換電自行車。

  責任單位:發改委、商務局、工信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國網寧德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加強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新國標認真查驗電動自行車的腳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車質量以及CCC認證證書、銷售發票等信息,嚴禁為未獲CCC認證車輛登記上牌。對不符合新國標要求的,一律不得注冊登記,并將違規生產、銷售企業和產品情況通報工信、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簡化辦理程序、推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等方式,為群眾辦理注冊登記提供便利服務。

  責任單位:公安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抓好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大力保障非機動車通行路權,提升非機動車道建設改造標準,明確城市新改建道路非機動車道寬度,確保非機動車道的平整性和延續性。加強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設計,完善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過街設施,設置足夠面積的非機動車過街囤積區,保障和引導非機動車路口規范通行。公安部門要集中整治非機動車逆行、走機動車道、闖紅燈、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城區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電動三輪車違法上路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制售電動自行車假牌套牌和非法改拼裝電動自行車違法犯罪行為。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大對非機動車道上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整治力度,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的出行效率。

  責任單位: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五)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督促村(局)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在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要發動鄉鎮、街道和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管理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對發現電動自行車違法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離;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并嚴格倒查生產、銷售等環節的責任。

  責任單位:住建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機構、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六)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宣傳。要通過媒體、微博、微信、門戶網站、戶外LED、手機APP等媒介,曝光電動車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違法亂象,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要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居民住宅區、出租屋集中區域等場所和快遞、外賣企業及其配送人員,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和交通事故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群眾和快遞、外賣企業購買并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文明辦、公安局、文旅局、教育局、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機構、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準備階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責任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穩步推進,確保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到位。同時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正面引導、案例宣傳等方式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的宣傳教育。

  (二)全面整治階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綜合治理實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務、分步推進,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集中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通行、停放、充電和管理違法問題,依法督促整改。

  (三)規范管理階段(20xx年1月1日—長期)。

  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日常管控,對綜合治理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銷售、通行、停放、充電等環節的管理制度,鞏固工作成果,建立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把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推動綜合治理工作持續深入開展。各責任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要制定操作性強的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抓推進、抓落實、抓效果,確保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責任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建立聯合檢查處理機制,形成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等環節的全過程監管。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通行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8

  為進一步鞏固提升全鎮“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成效,繼續控新拆舊,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維護國土空間管控和城鄉建設秩序,根據省、市、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相關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我鎮20xx-20xx年“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圍繞省委十屆十一次全會部署和全省城市和農村建設會議精神,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貫徹落實福建省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林業局聯合印發的《關于福建省“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xx〕1號)和市、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印發的《關于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以及建設高顏值廈門行動的相關要求,聚焦“兩違”綜合治理重點和難點問題,通過兩年時間整治攻堅,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維護國土空間管控和城鄉建設秩序,力爭實現新增兩違“零增長”、歷史違建“負增長”,扎實推進整治工作。

  二、總體目標

  按照堅決遏制增量、逐步化存量、全力防變量的工作思路,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通過兩年時間整治攻堅,堅決遏制新增“兩違”,健全“指揮-防控-執法”三大治違體系,完善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推進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積極穩妥化解歷史存量違建,進一步鞏固提升我鎮“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成效。

  到20xx年底,依托科技手段,確保“兩違”綜合治理管理平臺融合對接、有效運行,實現“發現、核查、處置、檢查、考核”閉環管理,“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科技控違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和用途管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全鎮統一農村個人住宅數據庫,農村宅基地、農村住宅建設審批和監管體系基本建立。

  到20xx年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以及自然保護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非法侵占河湖“兩違”整治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存量“兩違”分類處置辦法進一步完善,“兩違”綜合治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

  三、重點整治任務

  (一)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攻堅戰。根據中央、省、市、區相關工作部署,嚴格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構建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監管機制,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對頂風違法行為“零容忍”。對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層面制定的存量問題分類處置政策,結合我鎮實際,分步分類妥善處置存量問題。

  責任部門:農口牽頭,各村(居)、村居建設辦、綜合執法辦、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

  (二)開展自然保護地“兩違”整治攻堅戰。結合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對轄區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地(包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等)管理范圍內的“兩違”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兩違”問題,依據環境保護法、森林法、自然保護區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法律法規,集中推進整治。對已完成整治的,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后續監管,嚴防問題反彈。

  責任部門:林口牽頭,環保站、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三)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兩違”整治攻堅戰。對全市已劃定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范圍內的建(構)筑物進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實是否存在“兩違”問題。對排查出的“兩違”問題,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全面推進整治。同時,對屬于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以及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依據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進行同步查處。健全飲用水水源地日常監管制度,嚴防問題死灰復燃,切實提高水源環境安全保障水平。

  責任部門:環保站牽頭,村居建設辦、林口、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四)開展非法侵占河湖“兩違”整治攻堅戰。在鞏固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成效的基礎上,加強河湖巡查,對發現的“兩違”問題,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分步分類妥善處置。

  責任部門:河(湖)長辦牽頭,環保站、村居建設辦、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五)開展新增兩違整治攻堅戰。持續治違控違“嚴”的主基調,結合開展“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科技控違攻堅戰,充分運用科技控違、責任監督、聯防聯治等手段,采取強有力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嚴防、嚴控新增違法建設,加大第五立面占用屋頂和公共空間違章搭蓋的查處力度,健全新增兩違核查處置機制,力爭實現新增兩違“零增長”的目標。

  責任部門:綜合執法辦牽頭,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六)開展農村建房整治攻堅戰。加強村莊規劃管控,科學規劃實施村莊建設,充分尊重村民合理的居住需求,把握新建、嚴控現狀、疏堵結合,實現科學規劃、有序建設。加強農房的審批建設管理,切實規范宅基地審批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抓好用地供應、建房審批、建房安全、風貌管控、一戶一宅、違法查處。加強存量農房管理,消除房屋安全隱患,開展“裸房”整治和風貌改造,積極探索農村老舊、閑置房屋使用權流轉辦法,分類分步、分期分片,積極穩妥處理好農村歷史違建,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責任單位:村居建設辦和農口牽頭,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七)開展“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科技控違攻堅戰。強化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衛星遙感+互聯網”等科技手段,依托數據管理平臺,建立全覆蓋的線索發現機制、“短平快”的核查處置機制、“全程跟蹤、實時督辦”的監督管理機制,提升“兩違”綜合治理精細化、科學化水平。

  責任單位:綜合執法辦牽頭,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農口、村居建設辦、環保站、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階段(20xx年3月中旬)。根據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關于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結合我鎮實際,印發實施方案給各村各部門實施。主動對接、上下結合,確保整治工作按時有序開展。

  (二)整治攻堅(20xx年3月下旬-20xx年9月)。各責任部門自3月起全面啟動開展各項整治攻堅戰,按照省、市、區相關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機制,遏增量、化存量、防變量,形成部門牽頭、協同治理、聯動執法的治理格局,全面落實各項重點整治任務。

  (三)總結評估(20xx年12月、20xx年10-12月)。按照上級工作部署要求,持續跟蹤相關部門的治理工作進展,收集、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形成書面材料,做好迎接區治違辦、市治違辦、省治違辦組織開展的各項評估考核工作,強化追責問效力度,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全面推進綜合治理常態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組織領導,完善工作體制。各村(居)是“兩違”綜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要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巡查責任,做好巡查、勸阻、上報工作,以及組織或協同實施違法建筑拆除工作,做好違法建筑拆除善后等工作。

  (二)健全防控機制,強化治理措施。一是強化巡查發現。各責任單位、各村(居)要根據相關工作要求,完善網格化、片區化、責任化無縫對接的“兩違”巡查機制,結合航拍、衛星遙感影像、無人機、日常巡查、投訴舉報等手段加強日常巡查,加大主動發現力度,及時組織實地核查。

  (三)實行聯防聯治,強化部門合力。各責任單位要密切協作、相互配合、整合力量,實現部門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兩違”綜合治理工作。嚴格執行《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與資源規劃、消防、市場監督、供水、供電等部門聯動,運用停水停電、停止審批許可等聯合懲戒措施,建立失信行為公示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加強“兩違”利益鏈條的施工、設計、監理、供水、供電、建材等全過程監管,實施參與主體倒查追責。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良性互動機制,營造良好治違法治環境,保障“兩違”綜合治理行動正常開展。對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職責,及時出警處置,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四)堅持疏堵結合,強化批后監管。嚴格落實批后監管職責,把好新建農房的審批關、設計關、監管關。建立統一的農村住宅信息數據庫、農村宅基地和農村住宅建設網上審批管理平臺。加強服務延伸,在合理審批的基礎上落實“四到場”、掛牌公示、明確責任人等監管措施,對在建項目按照規定逐一核對、逐一排查、及時跟蹤,強化事中過程監督。加強對村民建房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保障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施工單位須嚴格按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由建設主管部門或屬地政府監督指導,對發現的違法建設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組織依法拆除,有效減少“裸房”,確保村莊風貌完整、美觀。

  (五)強化宣傳引導,加強信息公開。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兩違”綜合治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及“兩違”綜合治理對改善城鄉面貌和人居環境的積極作用,嚴格落實《廈門市“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實施辦法》,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違法性質惡劣的“兩違”案件查處的曝光力度,推動形成違建可恥、違法必究、公開公平公正的社會輿論氛圍。

  (六)強化考核督辦,完善獎懲機制。強化追責問效力度,上級將組織復核我鎮對“兩違”問題線索的核查、處置工作,對復核發現錯報、漏報、瞞報、弄虛作假、虛假處置等問題,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嚴格落實《廈門市治理新增兩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對“兩違”治理履職盡職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相對應的追責。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9

  為切實加強電氣火災防范工作,根據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滁防〔20xx〕16號)精神,市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利用二年的時間開展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氣安全技術規范、規定、標準,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堅持源頭控制、技術防范、綜合整治、長效管理,深入排查整治違法違規,加大對電氣、消防商品經營者的檢查力度,從嚴整治電氣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整治范圍

  滁城流通領域中的各類電氣、消防商品及其經營場所;建材市場、燈具店、家居城、電器城、商場超市、五金電器商店、商業集中網點;經銷各類消防栓、消防泵、滅火器、耐火材料等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的經營商店、批發戶等場所。

  三、主要職責任務

  根據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通知》(滁防〔20xx〕16號)內容,工商部門負責打擊和查處流通領域建筑假冒電氣產品和仿冒他人注冊商標、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偽造產地,以及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電氣商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取締無照生產、經營電氣產品活動。

  四、任務分工

  企業個體監管科:1、負責牽頭落實電氣防范專項整治工作;2、制定《滁州市工商局關于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實施方案》;3、組織市局經濟執法局、消保、商標科等科室局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執法檢查;4、組織查處無照經營執法活動;5、組織落實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安排布置的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及報表等各項任務。

  消保科:1、組織電氣、消防商品抽檢監測,制定抽檢計劃并組織實施。2、加強對電氣、消防商品整治工作的宣傳。

  經濟執法局:1、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專項檢查,對抽檢監測不合的加大查處力度;2、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各類制售假冒偽劣、虛假宣傳、以次充好、“三無”等商品。

  商標科:參加電氣、消防商品專項檢查,查處流通領域建筑假冒電氣產品和仿冒他人注冊商標、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偽造產地等行為。

  廣告科:查處虛假宣傳,打擊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電氣商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

  辦公室:定期檢查辦公大樓電氣、消防設備安全情況,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填寫《單位電氣火災防范自查表》(附件1)

  五、工作步驟及措施

  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共2年時間分3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為集中整治階段。主要結合冬春季防火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制定《滁州市工商局關于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20xx年第一季度,1、組織市局經濟執法局、消保、商標科等科室局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執法檢查,開展查處無照經營執法檢查;2、開展電氣、消防商品抽檢監測,制定抽檢計劃并組織實施;3、檢查市局辦公大樓電氣、消防設備安全情況,填寫《單位電氣火災防范自查表》。4、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日活動加強對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

  20xx年第二至第四季度,1、組織查處無照經營執法檢查,不少于三次;2、對本單位辦公大樓檢查,不少于三次,及時填寫《單位電氣火災防范自查表》;3、繼續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執法檢查,及時查處流通領域假冒電氣產品和仿冒他人注冊商標、商品名稱、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

  第二階段:20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為建章立制階段。建立健全市工商局關于加強電氣、消防商品監管相關制度,強化監管力度,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

  第三階段: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建立電氣、消防商品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取得實效。開展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是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嚴格執法的客觀要求,是貫徹落實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電氣防范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的具體體現,市局相關科室局要提高對開展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抓好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落實監管責任,強化部門協作。各科室局要明確職責分工,履行監管任務,加強監督檢查,要加強溝通協調,推動職責落實,切實形成部門聯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強化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充分315國際消費者日活動,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廣泛宣傳電氣、消防防范專項整治的意義,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及時總結經驗,建立長效機制。市局企業監管科及相關科室局要及時總結電氣、消防商品專項整治中的經驗做法,鞏固整治成果,固化形成長效機制。同時,及時完成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安排布置各項工作任務,及時上報各類報表、工作總結。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10

  為依法保護土地資源,加強土地資源管控,加強城鄉規劃與建設管理,及時、有效的查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以下簡稱"兩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按照(發〔20xx〕3號)文件精神,經我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對我鎮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進行全面清理整治。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我鎮"兩違"集中整治工作,對嚴重影響我鎮重點規劃布局、重要規劃路網節點、重要交通安全、水利行洪安全等必須拆除的"兩違"建筑物、構筑物實施拆除;對頂風作案,偷建、搶建、強建情節極其惡劣的"兩違"建筑物、構筑物實施拆除;對原列入拆除至今尚未拆除的"兩違"建筑物、構筑物及整治期間新增的"兩違"建筑物、構筑物實行停止供電、供水、通訊網絡、電視網絡等公共服務。通過整治,進一步規范我鎮土地、建設市場秩序,增強依法建設、依法用地意識,確保我鎮總體規劃建設順利實施。

  二、基本原則

  堅持標本兼治、堵疏結合、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分級負責的原則。

  三、工作措施

  (一)以集鎮及周邊區域"兩違"整治為主,各村同步推進。

  鎮國土所、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集鎮規劃區范圍內"兩違"整治工作,同時對各村"兩違"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協調配合。各村同步推進"兩違"整治工作,并按時報送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1.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我鎮"兩違"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人大主席、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村(居)、鎮屬各單位及州縣駐鎮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國土資源所,對全鎮"兩違"日常巡查、制止和拆除負總責。

  2.職責分工

  (1)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工作職責:負責對違法建設行為的制止和立案查處,會同相關部門認定影響城鎮規劃布局、重要路網規劃節點的"兩違"行為,是查處違法建設行為的行政責任單位。

  (2)鎮國土所工作職責:負責對違法用地行為的制止和立案查處,會同相關部門認定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兩違"行為,是查處違法用地行為的行政責任單位。

  (3)派出所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兩違"集中整治專項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專人負責,負責"兩違"日常巡查、制止、執法工作中暴力抗法的應急處突,快速出擊,依法嚴懲,絕不姑息。

  (4)鎮水管站工作職責:負責對占用河道、影響行洪安全的"兩違"行為進行制止和立案查處,并對搭接和轉供水源的行為進行督查,禁止未沒有辦理用地和規劃手續的"兩違"戶供應水源。

  (5)供電所工作職責:負責對"兩違"行為非法、私自搭接和轉供電源行為進行查處,禁止為沒有辦理用地和規劃手續的"兩違"戶提供電源。

  (6)通訊、電視網絡部門職責:負責對"兩違"行為非法、私自搭接和轉供通訊、電視網絡信號進行查處,禁止為沒有辦理用地和規劃手續的"兩違"戶提供服務。

  (7)鎮紀委工作職責:對違法違紀案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對黨員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含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與"兩違"行為進行黨紀政紀立案查辦,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是負責黨紀政紀查處的責任單位。

  (8)其他部門職責:配合協助鎮"兩違"辦全力開展好整治工作。

  四、治理措施

  (一)廣宣傳。繼續加大宣傳攻勢,營造強大的"兩違"整治工作氛圍。分別從不同渠道、以不同方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宣傳方式以及宣傳手冊、宣傳單、宣傳橫幅、宣傳標語等載體廣泛宣傳"兩違"整治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形成嚴厲打擊和徹底杜絕"兩違"行為的輿論氛圍。此項工作由鎮科技宣教文化服務中心負責。

  (二)堵源頭。針對為"兩違"建筑提供建筑材料和供水、供電、通訊及電視網絡進行源頭管控,此項工作由鎮水管站、鎮供電所、鎮電信公司、鎮移動公司、鎮聯通公司負責。

  (三)立即停。加大巡查力度,及時采取斷水、斷電等強制措施對偷建、搶建、強建的行為全部停工。對妨礙、阻撓、暴力抗法行為,派出所依法予以嚴懲。

  (四)堅決打。組織強有力、常態化的`隊伍進行巡查,制定拆除行動方案,對"兩違"行為進行堅決打擊。此項工作由鎮"兩違"辦負責;對"兩違"建筑以及惡意偷建、搶建、強建的行為及時進行查處;對非法買賣轉讓土地和在非法轉讓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毀林挖山進行"兩違"行為、亂采濫挖河沙的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五)嚴格查。設立舉報信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和信息員報告制度,發動社會監督。查辦黨員干部和工作人員帶頭或參與"兩違"行為,縱容、包庇、指使搶建搶修行為,此項工作由鎮紀委負責。

  (六)綜合管。建立健全常態化綜合執法機制,建立由鎮國土資源所、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供電所、水利站、移動公司等單位參與的綜合執法機制,加大部門聯合執法力度,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局面,打造強有力的綜合執法監管機制。

  1.建立"兩違"快速處理和信息聯絡制度。要建立"兩違"快速處理機制,采取各種有效辦法,對新發生的"兩違"行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力求把"兩違"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同時要建立和暢通

  "兩違"信息渠道,各村要做好本轄區"兩違"行為的制止、報告及拆除工作,及時上報"兩違"動態。相關部門要健全執法監察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和早取締。

  2.建立"兩違"公開處理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典型通報制度,對典型的、重大的"兩違"行為要通過公開曝光、公開處理方式,做到查處一起,震懾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查處要堅持"查事與查人"相結合,對重大典型的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的相關責任人要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工作步驟

  整治活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部署階段

  1.召開動員大會。XX鎮"兩違"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各村(居)、鎮屬各單位及縣州駐鎮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2.開展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媒體及宣傳車、宣傳欄等,大張旗鼓地開展打擊"兩違"宣傳教育活動,始終保持"廣播有聲音、電視有影像、手機有短信"的強大輿論氛圍,在全鎮營造制止"兩違"的共識。

  (二)調查摸底階段

  1.對全鎮建設規劃用地范圍內所有"兩違"逐片、逐村、逐戶進行調查摸底,摸清新增違法占地、違法建設具體數量、面積等,掌握和區分

  "兩違"的在建、已建入住、分布地點和占用宅基地、耕地、林地、規劃紅線等情況,并歸集分類,登記造冊,建立臺賬,為制止和查處"兩違"工作提供齊全的檔案資料和法律手續。同時把臺賬送交鎮"兩違"辦提出處置意見,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2.調查摸底應當按照輕重緩急,分步進行。重點調查摸清違建頻發區域的"兩違"情況,之后逐步向轄區范圍全面展開,有關職能部門要結合調查摸底情況,下發停建通知書和責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書。

  3. 加強巡查,依法制止和查處一批屢禁不止、態度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的"兩違"行為,對黑、頂風搶建、違法買賣土地者要進行集中打擊,要組織幾場聲勢浩大的集中打違行動。

  (三)集中整治階段

  1.強制拆除前,要利用新聞媒體、公示欄等發布"兩違"強制拆除公告,責令列入"兩違"拆除對象限期自行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恢復土地原貌。

  2.強制拆除階段。對在規定期限內未能自行拆除或自行拆除確有困難的,由鎮"兩違"辦負責組織拆除工作。

  (四)鞏固成果階段

  1.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分步分類清理整治到位。鎮"兩違"辦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時掌握新增"兩違"動向,主動上報并牽頭組織,做到發現一處查處一處,形成露頭就打的態勢,以確保鞏固集中整治的成果。

  2.通過依法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做法,建立完善日常巡查、舉報受理、宣傳曝光、績效考核等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效。

  3.在集鎮規劃區域內,及時落實新農村建設用地選址工作,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審批的原則,啟動布局一定區域,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明確道路的走向、寬度,房屋的布局、風格,公共服務的配置等設施。用來安排城鎮村民建房、庫區移民安置建房、集鎮征地拆遷安置建房、地質災害搬遷建房、異地移民搬遷建房等,使城鎮建設步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良性發展格局。

  六、工作要求

  清理整治"兩違"工作,要依法查處一批、糾正一批、教育一批、震懾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和個人,營造濃厚的氛圍,徹底整治當前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行為。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要充分認識開展清理整治"兩違"的重要意義,增強全局意識,把該項工作作為各級各部門今后的工作重點,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實。

  (二)強化配合,形成合力。

  "兩違"整治工作涉及面廣,任務十分艱巨。所有參與"兩違"整治工作的部門和單位必須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做到機構、人員、任務、責任落實到位,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形成打擊"兩違"的強大合力,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三)把握政策,依法處置。

  "兩違" 整治工作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各職能部門要把握好有關法律法規,重實際、重證據、重程序,嚴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規開展整治工作。

  (四)強化督查,健全機制。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紀檢監察部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進行督查,督查情況要及時上報領導小組。同時,要建立健全督查通報、責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操作性強、切合實際、具有實效的長效管理機制。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11

  為加快推進黃河內蒙古段十大孔兌綜合治理,深入推動我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圍繞十大孔兌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聚焦突出問題、目標要求、工程項目、統籌聯動,緊緊抓住水沙關系調節的“牛鼻子”,落實“六大行動”,將十大孔兌打造成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樣板區。

  二、總體要求

  (一)主要問題。總體看,十大孔兌流域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稟賦條件較差、水沙關系不協調,近年來雖然進行了大量治理工作,但成效依然不明顯。特別是缺乏科技監測手段,入黃泥沙量沒有科學統計數據。分區域看:上游水土流失嚴重,上游溝壑縱橫,被有“地球癌癥”之稱的砒砂巖覆蓋,土壤抗蝕能力弱,林草植被結構單一,夏季雨后會形成大量粗砂,隨雨水裹挾下泄河道。同時,上游受立地條件限制,農牧業生產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特別是部分上游區域礦山較多,開采活動對生態的破壞更為突出。中游荒漠化嚴重,庫布其沙漠橫貫十大孔兌中游,有大面積的流動沙丘和半固定沙地,風力作用使流沙堆積在孔兌兩岸,每遇暴雨,大量泥沙沖入河道。同時,沙漠旅游對河道的影響也不容忽視。下游泥沙淤積嚴重,下泄的洪水泥沙直接進入黃河,泥沙大量淤積在入黃口和黃河河槽內,使得黃河內蒙古段河槽萎縮、河床抬高、河水變稠,流速變緩,主流擺動頻繁,形成“游蕩性”河道,河岸沖淘沖刷嚴重,險工險段逐年增加,對河道兩岸和下游平原區群眾生活和工農業生產形成極大危害,導致每年的防洪防凌形勢十分嚴峻。

  (二)目標要求。

  到20xx年底,十大孔兌入黃泥沙明顯減少,水土流失治理度由32.79%提高到43.6%;泥沙監測能力大幅提升,入黃口泥(風)沙監測站全部建成,監測體系基本形成;重點小流域治理扎實推進,攔沙換水試點工程全面完成,淤地壩體系持續完善,主要河道安全暢通運行。

  (三)基本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統籌謀劃。加強黨對十大孔兌綜合治理的領導,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水利局牽頭,整合多部門資金和力量,按照系統思維、統籌理念推進綜合治理,著力提升十大孔兌治理質效。堅決杜絕多部門各自為政、分頭治理,將各部門十大孔兌范圍的工程項目真正統籌起來。

  2.堅持重在保護、要在治理。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準確把握保護和發展的關系,堅決落實四水四定、節水優先,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現代化道路,助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3.堅持科學施策、協同推進。優化流域治理空間布局,以小流域為治理單元,推進上游丘陵溝壑區、中游風沙區和下游平原區“三區”分類分區協同治理,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建立統籌協調機制,構建“上中下游聯動、左右岸一體、干支流統籌”的治理新格局。

  4.堅持人民至上、生態惠民。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全力保障黃河安全、能源安全、糧食安全、產業安全。堅持綜合治理與農牧民生產生活、鄉村建設、產業發展等有機結合,統籌落實惠農惠牧政策,認真實施生態惠民行動,促進農牧民富裕富足。

  三、主要行動和重點工程

  (一)流域治理和泥沙減量行動

  1.淤地壩體系提升工程。推進淤地壩建設,實施除險加固工程,完善淤地壩“三大件”,提升防洪標準,有效減少入黃泥沙。新建淤地壩30座,除險加固19座。(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2.庫布其沙漠鎖邊固沙工程。堅持喬、灌、草有機結合,推進庫布其沙漠鎖邊林帶建設,完善綠色防風固沙體系,形成生物阻隔帶,阻止沙漠向北擴展。實施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中央財政造林補貼和植被恢復項目,建設庫布其沙漠重要節點鎖邊固沙工程,完成林業生態建設4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3.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推進生態恢復區封禁治理,加強綜合治理區治理,有效提高區域林草植被覆蓋度。實施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3條小流域綜合治理任務101.1平方公里,晉陜蒙砒砂巖區十大孔兌沙棘生態減沙工程種植沙棘153.3平方公里,實施自治區和市級投資5條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100.1平方公里。(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4.攔沙換水試點工程。加快推進攔沙換水試點工程,有效緩解水資源短缺現狀。相關旗區人民政府加快推進征地工作,建設單位盡早完成剩余75座攔沙壩和1處引洪滯沙工程。項目建成投運后,通過攔減入黃泥沙,置換黃河水指標2800萬立方米。(責任單位:市水務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

  5.入黃口改造提升工程。推進堤防工程建設,實施河道疏浚,提升兩岸防洪標準,控制主槽擺動范圍,對4條孔兌入黃口實施提升改造,清理入河口淤積泥沙,疏浚河道4公里,堤防加培0.8公里,迎水側干砌石護坡3.5公里,種植護堤林4.35萬株。(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6.灘區居民遷建工程。持續推進黃河河道有關問題整治,加快灘區居民遷建進度,啟動達拉特旗王愛召鎮德勝泰村田家圪旦社674戶1561人居民遷建項目。(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7.沿黃生態屏障建設工程。以沿黃高速兩側為重點,推進實施人工造林種草、飛播造林,推進沿黃生態廊道建設。實施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中央財政造林補貼低質低效林改造和植被恢復項目,完成林業生態建設6.55萬畝,其中新造林5.25萬畝、低質低效林改造1.3萬畝,爭取中央預算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19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二)“四水四定”和節水推進行動

  1.地下水超采區治理工程。加強達拉特旗超采區管理,建立長效機制,持續鞏固提升治理成效。推進達拉特旗3個地下水超采區25萬畝高效節水灌溉工程,減少地下水開采2500萬立方米。加強超采區周邊違規開墾草原、林地行為治理,壓減違規灌溉面積5萬畝,減少地下水開采1500萬立方米。(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2.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按照“應建盡建”“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地塊納入年度建設范圍。實行田、土、水、路、林、電、技、管綜合配套,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質量。20xx年十大孔兌流域范圍內新建高標準農田項目5.8萬畝。(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

  3.節水社會建設工程。按照“節水優先、量水而行”的原則,重點以滴管、噴灌、沿黃襯砌為主要措施,大力推進節水灌溉、優化調整作物種植結構、積極推廣畜牧漁林業節水方式,實現農業用水量減少。20xx年實施糜子品種展示示范與推廣科技項目4500畝、小雜糧品種展示示范推廣項目100畝。持續推進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力爭到20xx年,節水型生產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規水利用占比進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顯著提高。(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市水利局)

  (三)國土綠化和荒漠化防治行動

  1.重點區域綠化工程。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和鄉村綠化美化行動,推進黃河流域、城鎮村莊周邊和重要交通干線兩側、重點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造林綠化,重點在罕臺川流域、樹林召鎮、展旦召蘇木等城鎮周邊、重要交通干線開展區域綠化2300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2.庫布其沙漠治理工程。按照“先易后難、由近及遠、鎖邊切割、分區治理、整體推進”的原則,采取“南圍北堵中切割”的方式,持續推進庫布其沙漠治理。實施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中央財政造林補貼低質低效林改造、植被恢復項目,開展林草生態建設31.8萬畝,其中新造林20萬畝、低質低效林改造5萬畝、森林撫育6萬畝、退化沙化草原生態修復0.8萬畝,爭取中央預算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防沙治沙項目14萬畝、歐洲投資銀行貸款黃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續治理項目18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3.中上游地質環境修復工程。全面完成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科學謀劃和實施礦山修復工程,將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治理納入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提前編制治理方案,積極爭取治理資金。(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四)污染防治和環境整治行動

  1.綠色礦山建設工程。持續推進生態修復制度體系建設,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規范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計提使用監督管理,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指導達拉特旗3家礦山企業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2.流域排污口整治工程。推進十大孔兌入河排污口現場排查、監測溯源和治理整治工作,年內完成現場排查和監測溯源工作,推進哈什拉川北郊入河排污口和高頭窯煤礦入河排污口水質提標改造和及回用工程,實現水資源高效節約利用。(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加快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和廢舊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實施達拉特旗農膜回收區域補償制度試點項目。推廣全生物降解膜2.1萬畝,完成殘膜再利用2100噸。實施秸稈綜合利用示范推廣5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市生態環境局)

  4.人居環境整治工程。遵循鄉村發展規律,尊重農牧民意愿,堅持為民而建、數量服從質量、進度服從實效的原則,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妥善推進農村牧區廁所革命,梯次推進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持續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大力推進村莊清潔行動,整治提升村容村貌。計劃新建衛生戶廁300個,公廁60個,支持配套5立方垃圾收儲箱3000個,5立方清運車18輛,垃圾機掃車9輛,對達拉特旗白泥井鎮、中和西鎮2處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實施農村環境整治嘎查村15個。(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市鄉村振興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

  (五)生態修復和惠民行動

  1.自然生態修復工程。全面加強生態保護修復,采取補植補造、封山育林、中幼林撫育、灌木平茬復壯、退化草原生態修復治理、草種繁育、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多種措施,實施退化林分修復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在十大孔兌流域開展林草生態修復12.2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2.林沙產業發展工程。推進林沙產業高質量發展,在十大孔兌流域建設沙棘、紅棗、蘋果等林沙特色經濟林基地,發展沙柳刨花板和檸條、紫花苜蓿飼草料加工等林產品加工產業。支持發展林木種苗生產經營,推廣沙柳種苗基地,支持發展林下經濟。(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3.特色產業培育工程。按照集中力量辦大事原則,推動達拉特旗農牧業綠色化、規模化、集約化、品牌化發展。重點扶持建設現代農牧業產業園、產業強鎮、“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積極在培育壯大龍頭企業、精深加工企業、產業化聯合體、村集體經濟組織、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牧場等方面加大對達拉特旗產業發展扶持力度。創建國家級產業強鎮1個,實施奶牛飼草料收儲補貼項目,扶持建設市級現代農牧業產業園、“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等產業聯動項目。(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

  4.文旅融合發展工程。保護傳承弘揚十大孔兌流域黃河文化,圍繞十大孔兌綜合治理等現實題材,推出一批文藝作品。加大十大孔兌流域文物保護力度,完善非遺傳承體系建設。促進鄉村振興和旅游業融合發展,提升十大孔兌區域景區品質,打造沿黃沙漠旅游精品線路。推進恩格貝生態示范區內蒙古鄂爾多斯國家地質公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恩格貝生態示范區管理委員會,監督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5.光伏治沙修復工程。采取“光伏遮陰、板上發電、板下種植、板間養殖、光伏組件清洗與電站相結合”的模式,推進光伏治沙,通過實施國家大型基地項目、自治區保障性并網項目、新能源制氫項目、分布式光伏發電等方式,爭取更多光伏治沙項目。年內重點實施光伏治沙項目5個,總裝機規模310萬千瓦。(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能源局)

  6.林草生態惠民工程。認真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將十大孔兌流域草原劃定為禁牧區,實行全年禁牧,持續改善草原生態,增強農牧民草原保護意識,提升草原自我更新修復能力,穩步增強畜產品供給能力。年內爭取落實中央財政禁牧補助資金1.36億元,協調納入國家級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面積780萬畝,爭取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資金支持的國家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1.2億元。(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六)科技創新和監管能力提升行動

  1.入黃泥沙監測工程。按照全市入黃泥(風)沙規劃設計,規劃在十大孔兌每個入黃口建設1處泥沙監測站,沿黃建設11處入黃風沙監測站。聘請水利部泥沙研究培訓中心和清華大學分析全市入黃泥沙量和輸沙規律。(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2.科技創新支撐工程。以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為抓手,圍繞水資源高效集約利用、現代農牧業發展,開展科技攻關和創新平臺搭建。成立“鄂爾多斯鄉村振興研究院”(暫定名),持續推動已立項的十大孔兌綜合治理、水資源集約高效利用技術集成示范,現代農業節水和水肥精準調控利用技術研究與示范,黃河南岸灌區高標準農田灌排協同調控和耕地質量提升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強化同科研院所開展合作,推進十大孔兌水沙機理研究、綜合治理、河湖水綜合治理研究示范等課題研究,提升科技創新支撐水平。(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科學技術局)

  四、工程投資

  20xx年,聚焦十大孔兌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全力落實“六大行動”,計劃實施重點項目25項,總投資17.7億(能源局光伏治沙富民工程投資未統計),按資金來源劃分:中央5.78億元、自治區2.26億元、市本級4.92億元、旗區1.17億元、社會投資3.57億元。按部門劃分:水利8.91億元、林草5.22億元、農牧1.46億元、自然資源0.16億元、生態環境1.19億元、科技0.3億元、文旅0.13億元、住建0.33億元。按資金落實情況劃分:已落實資金17億元,缺口水利資金0.7億元。攔沙換水試點工程總投資6.43億元,其中通過水指標交易籌措4.2億元,市財政配套解決2.23億元,市財政已從市級水土保持補償費中安排1.5億元,20xx年安排的市級水土保持補償資金1.6億元全部用于十大孔兌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需市財政另外安排解決0.7億元。

  五、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完成實施方案編制、立項審批、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按照《政府投資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2號)規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資方式、資本金注入方式投資的項目(統稱政府投資項目),項目單位應當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按照政府投資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報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批。同時,需辦理土地、林草、環評、礦產壓覆、社會穩定性分析等相關手續。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依法依規簡化地方投資項目相關程序,參照水利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自治區水利廳、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實施淤地壩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做法,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水利局聯合印發,各旗區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實施范圍、建設規模、建設內容、投資標準等編制初步設計,由市水利局組織審查初步設計,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積極爭取項目支持,多渠道籌措資金。組建十大孔兌綜合治理工作專班,以旗區為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召開十大孔兌綜合治理工作動員會議,舉行十大孔兌綜合治理集中開工儀式。

  (二)綜合治理階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廣泛動員,聚焦重點,集中精力,全面啟動十大孔兌綜合治理項目。加強日常調度,不定期舉辦綜合治理現場推進會,統籌研究解決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認真總結綜合治理情況,形成年度工作報告。同步推進項目階段性審計驗收,總結治理經驗,積極推廣治理模式。根據十大孔兌綜合治理規劃,科學制定下一年度工作實施計劃和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把十大孔兌綜合治理擺在突出位置,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市長任組長、各相關市級孔兌長為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十大孔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統籌協調推進綜合治理工作。

  (二)狠抓責任落實。細化工作措施,壓緊壓實責任,各有關旗區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認真編制治理方案和實施計劃,健全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全面加強要素保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同心協力、密切配合,合力推動各項任務扎實有效落實。

  (三)拓寬資金渠道。堅持政府主導、多元投入,進一步拓寬資金來源。強化項目包裝儲備,統籌整合涉農涉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水土保持補償費、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治理資金等專項資金,積極爭取信貸支持,全面保障資金需求,形成資金綜合效益。

  (四)創新工作機制。建立領導干部包聯項目制度,組建專班集中辦公推進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日常調度、部門協作、聯動配合、信息通報等運行機制。充分利用高分衛星中心、信息監管平臺等,努力提升監管監測能力和水平。

  (五)強化考核問效。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目標導向,結合實際情況明確考核目標,細化工作任務,將此項工作納入各地、各有關部門“五位一體”實績考核內容,細化考核指標,壓實具體責任,定期公布重點工程項目進展情況。

  (六)廣泛宣傳動員。廣泛宣傳禁牧休牧、灘區禁限種植等相關政策措施,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綜合治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營造全社會支持、關心、參與綜合治理的濃厚氛圍。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12

  為深刻吸取xx市高新區“9.28”重大火災事故慘痛教訓,根據省、市工作安排,xx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綜合治理,全力推進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災風險,堅決防止類似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平穩。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__年11月9日。

  三、治理范圍

  全市范圍內使用液化石油氣、管道天然氣等可燃氣體的具有廚房功能的餐飲場所,具體如下:

  1.設置有供員工、學生等集體用餐的單位廚房;

  2.養老機構、福利院、救助站、醫院、衛生院等單位的內部廚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連片經營的餐飲場所;

  4.設置在大型城市綜合體內部的餐飲場所;

  5.飯店以及帶有食宿功能的酒店、賓館等場所。

  四、整治重點

  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暢通、防火分隔不到位、違規留宿住人、違規用火用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燃氣使用不規范等問題。對涉及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餐飲場所,開展排查整治,重點檢查燃氣、電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點整治將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違規將氣瓶放置于室內就餐場所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職責分工

  這次全市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總牽頭,各鄉鎮(街區)、市政府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須”的原則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

  (一)各鄉鎮(街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各鄉鎮(街區)要結合前期下發的“三類”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發動消防安全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附件一)要求,聯合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餐飲類場所開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隱患登記臺賬(附件二),同時,對餐飲場所經營者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二)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教育體育局牽頭負責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含無證的教育培訓機構)等集體用餐場所的內部廚房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開展聯合執法,市場監督管理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

  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開展對醫療機構內部廚房的檢查;

  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牽頭開展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網吧)、娛樂場所(KTV、游戲廳、棋牌室、酒吧)等有廚房功能的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

  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牽頭開展對生產加工企業內部餐廳、廚房的檢查;

  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開展對餐飲類場所的檢查。公安局要組織各公安派出所,指導基層網格力量,對旅館、沿街門店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能分工,開展本行業領域內各單位、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消防救援大隊具體負責督促、指導,對列管的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檢查。

  六、整治措施

  (一)對存在經營、倉儲、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員;搬出確有困難的,必須在住宿與經營、倉儲部分之間設置符合標準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應設置在靠近門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員不得超過2人。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二)對在門窗上設置金屬柵欄和防盜網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必須設置易于從房間內部開啟的裝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設置的,責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強制拆除。

  (三)對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道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強制執行。

  (四)對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責令改正,并處罰款。

  (五)對飯店內設置包間、休息室,變相留宿人員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員,對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實施臨時查封。

  (六)對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對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的,一律依法責令拆除;市場監管部門要從市場經銷源頭徹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鋼板。

  (八)對存在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對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場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定人、定責、定方案,強化憂患意識,真正走到、看到、落實到位;要強化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落實;要全面發動基層網格化管理力量,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傳教育。社區、村(居)民委員會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開展排查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要求,對于本行業領域內的各單位、場所消防工作負總責。不得以只檢查監管本行業領域內已經取得許可證的單位、場所為由,推諉扯皮,放松對無證單位、場所的監督管理。

  (二)精準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約談、傳單入戶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員、彩鋼板臨時建筑、電動車停放充電、用火用電用氣等重點,廣泛開展針對性宣傳,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嚴格責任落實。要全面壓實餐飲類場所主體責任,綜合運用執法、曝光、納入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等手段,讓法人代表把安全生產的職責刻到腦子里、落實到行動上。自即日起,各鄉鎮(街區)及餐飲類場所排查整治行業牽頭部門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隊上報整治行動部署情況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報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餐飲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臺賬及整改責任清單及排查整治工作總結,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上報復印件即可,原件本單位留存,餐飲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臺賬及整改責任清單排查整治工作總結簽字、蓋章后上報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消防救援大隊三樓防火辦)。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13

  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范”,集中排查整治學校內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學校安全穩定。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校長郝某某,副組長為副校長許某某,副書記張某某,組員為校委會成員,具體負責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20xx年7月中旬至20xx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25日前)。學校召開專門會議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26日至11月30日)。學校對校內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不同情況,逐一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學校于12月25日前完成校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學校劃定一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教師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學校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實名制管理,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落實管理責任。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以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學校充分利用班會、家長會、校內廣播、電子屏、宣傳欄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典型火災事故和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組織開展師生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14

  新鄉市第二中學根據《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切實做好電動自行車和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切實加強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將我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__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15

  為深刻吸取北京通州區“9·20”電動自行車充電亡人火災事故教訓,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新江街道決定在轄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以下簡稱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電動車火災風險。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明確職責任務,堅決防止電動車違規生產、違規流通、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等造成的火災事故,確保轄區電動車火災得到有效控制。通過專項治理,實現“三個顯著減少”和“一個不發生”的目標,即轄區電動車火災事故顯著減少,電動車火災傷亡人數顯著減少,較大以上電動車火災事故顯著減少,堅決不發生電動車重大火災事故。

  二、組織領導

  街道成立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安監站統籌落實:

  組長:梁東生,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曾海瀅,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長塘派出所、新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隊)、消防辦公室和各社區居委會。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站。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部署街道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重點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通報轄區電動車火災形勢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做好轄區整治情況的收集和統計工作;協調解決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督導檢查工作。

  同時,設立工作專班,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專項治理相關工作。

  三、治理重點

  (一)產品質量方面。治理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未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

  (二)流通銷售方面。治理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

  (三)維修改裝方面。治理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行為。

  (四)使用管理方面。治理電動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或充電行為;治理電動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為;治理電動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制定具體治理實施工作,壓緊壓實工作任務,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未實行物業服務的居民住宅區,電動車充電、停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至少率隊開展1次專項檢查,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存在隱患和整改措施的“兩個清單”。具體工作情況以工作簡報、階段性小結的形式報送至工作專班。

  (二)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對居民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責任進行監管;強化電動車火災防范知識宣傳,提高居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依法開展電動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

  (三)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曝光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典型火災事故和電動自行車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轄區公安派出所對電動車(含蓄電池)回收、改裝和維修場所進行檢查,嚴厲打擊非法改裝等現象。

  (五)各社區、各有關部門督促有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在有合適場地、滿足消防安全等條件的情況下建設、改造電動車停車庫(棚)和集中充電設施,將集中充電和停放納入老舊小區升級改造范疇。同時,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管理區域電動車日常管理,推廣安裝“電動車禁入電梯管控系統”。

  (六)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建立電動車及配件產品的生產、銷售臺賬,開展電動車及配件在生產、流通領域開展質量專項抽查,堅決打擊非法經營行為,建立電動車及配件產品“追根溯源”機制。

  (七)綜合行政執法辦(隊)堅決查處戶外公共區域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10月31日開始至20xx年10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0月31日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拿出具體可行、操作性強的硬措施,研究制定具體部署情況于20xx年10月31日前書面報送至工作專班。

  (二)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逐個區域、逐個單位開展全面檢查,對排查出的底數和隱患,要詳細登記,建立臺賬,督促整改;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堅決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車及產品行為,堅決查處非法維修改裝行為,規范電動車管理,集中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隱患。

  (三)驗收督導階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街道組織相關行業部門組成工作組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通報整治不力的單位,在專項治理期間發生亡人或者有影響的電動車火災的,進行約談和問責。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新江街道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明確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加強工作研判。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至少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推進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三)強化部門協作。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明確電動車消防安全監管的具體職責,對于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工作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及時通報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嚴格督導檢查。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將適時進行督查檢查,通報批評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專項治理期間,因電動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六)強化信息報送。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月底前報送表格(附件1~6);各社區、各有關部門于20xx年9月30日前上報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亮點工作可隨階段性工作小結及時報送。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16

  20xx年以來,龍巖市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3起,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暴露出了電動自行車在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著突出問題。為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龍巖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通知》(巖教綜〔20xx〕163號)及《龍巖市新羅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新羅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辦〔20xx〕14號)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實際,現就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自7月開始,通過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停放、充電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及時發現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電動車使用管理不到位問題,清理學校建筑物內或其他重點場所電動車違停、違規充電情況,提升校園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有否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二)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是否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校要通過微信、微博、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適時邀請專業人員進校園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整治時間及步驟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結合實際,出臺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要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讓廣大師生家長充分認識到不按規停放、違規充電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和嚴重火災后果。

  (二)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認真排查校內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數量及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建立底數臺賬;要全面摸排停放違規占用消防車道、樓梯間或門廳、圖書館、宿舍樓等共用通道、違規拉線充電、違規長時過充以及充電場所未配備滅火設備等問題。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結合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學校安全生產三年專項行動等文件要求,認真組織人員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問題。電動車集中充電需求量大的學校建議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具體標準參考《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

  (二)嚴格督查問責。區教育局將適時開展實地抽查,一旦發現學校思想不重視、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宣傳不力、停放場所設置不規范、違停違充問題排查不細致、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并導致發生校園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學校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做好情況報送。請各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于8月10日前書面報送區教育局安監辦,從8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附件)的紙質蓋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電子版發送局安監辦郵箱()。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17

  為進一步消除消防安全隱患,確保經營安全有序,根據《關于對商業城火災隱患和突出消防安全問題進行整治的函》(莆涵公消[20xx]4號)的建議要求,我委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治理工作按照“聯合整治、自律疏導為主、行政強制為輔、分類分期、標本兼治”的原則,在安委會各成員單位齊抓共管,聯合作協下,做深、做細、做實消防安全工作,形成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壓態勢,確實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火災隱患和突出消防安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有力推進并取得實效,成立火災隱患和突出消防安全問題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三、治理內容

  1、開展“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專項整治。按照《20xx年區“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力爭對現有“三合一”場所得到全面整治,實現員工集體宿舍、車間、倉庫全部分離,并建立健全防范長效管理機制,努力杜絕新的“三合一”場所的產生;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企業消防安全意識,堅決遏制“三合一”場所火災事故,確保不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副食品(茶葉)批發市場要開展全面位的綜合整治,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落實措施,督促整改。整治期間,治安聯防隊要在茶葉批發市場增設5號執勤崗,加強對市場夜間的巡查,安監部門要指導茶葉批發市場安保人員做好巡查,做到嚴防死守。(責任單位:各網格,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2、開展電氣線路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在20xx年對一期、20xx年對二期的平行線改造的基礎上,結合今年一期基礎設施改造的機會,進行進一步的全面疏理,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安監部門,由安監部門聯系電力部門及時化解消除隱患。戶內線路在區兩次集中整治活動中,雖然得到了較大的改善,但問題依然不少,各網格要再開展一次電氣線路全面排查,并將情況如實以每月《安全隱患排查表》上報。安監部門要認真匯總,適時組織消防、公安等安委會成員單位,邀請電力專業部門對上報電氣線路隱患情況進行認定,落實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商戶)采取斷電等進聯合執法強制措施,從根本上消除電氣陳舊老化和私拉亂接等火災隱患。(責任單位:各網格,管委會安監室)

  3、開展城市管理大整治活動。加大城市管理執法力度,以城建中隊為主,管委會城管辦、社會辦、治安聯防隊要密切配合,加大“兩違”行為的巡查力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清理。同時要加大占道建筑物及戶外廣告整治力度,依法清理占用公共空間的大型戶外廣告牌、大型遮陽棚等臨時搭蓋及附屬物。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占用道路亂擺攤設點、亂搭亂占、占用消防通道等違規經營行為,要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要做到日常巡查與集中整治相結合,確保救援通道的暢通。(責任單位:城建中隊、城管辦;協辦單位:治安聯防隊)

  4、開展交通秩序整頓活動。由涵西派出所牽頭,城建中隊、城管辦、治安聯防隊等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單位要全力配合,以治理車輛亂停亂放為切入點,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進一步規范一期、二期大門口及主干道的汽車、三輪車、摩托車的行駛秩序,嚴格查處亂停亂擺、隨意調頭等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為。管委會城管辦要做好一期、二期主干道等主要路段交通標線及停車位的劃線工作,在不影響交通安全和暢通的前提下,要做好應劃盡劃,盡可能為商戶創造便利條件,共同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責任單位:涵西派出所、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協辦單位:城管辦、城建中隊、治安聯防隊)

  5、開展消防器材檢測和培訓工作。由管委會安監部門牽頭,邀請消防、公安等專業職能部門,在轄區內各企業、加工廠、商鋪等單位,對滅火器、應急燈、報警器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開展一次全面性的消防器材大檢查活動,檢查一家過關一家,并做好相關記錄,確保數量、質量雙過關。同時做好消防安全及器材使用的培訓工作,沿街店鋪人員由社區負責組織召集,各企事業、加工廠由管委會安監室負責組織召集,邀請消防、公安等職能部門進行強化培訓,做到“三懂三會”(三懂:懂得本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產品及原材料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撲救的方法;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三會:會使用滅火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警),全面提高人民群眾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能力,從而從根本上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責任單位:安監室、社區居委會)

  四、時間步驟

  治理工作從20xx年1月21日-4月30日,為期3個月。

  本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中的各個專項整治,由各責任單位分別展開交叉進行,注重實效,不統一步驟。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強化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協調,制訂工作目標,落實工作措施,把整治責任逐級落實到基層,確保整治工作分工明確、措施具體、責任到人、取得實效,切實改善消防安全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2、加強宣傳,營造氛圍。以“人人參與消防,共筑平安”為主題,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貫穿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始終,深入發動基層組織和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突出抓好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3、加強監管,鞏固成效。管委會要建立與有關職能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綜合運用法律、行政、宣傳、技術等手段,形成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合力。要把各項專項整治有機結合起來,把各項政策措施統籌起來,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對排查出來的火災隱患,必須逐個整治、逐一過關,最大限度地減少消防安全隱患。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18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郵箱:。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19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學校干部職工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嚴格落實《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教育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局長董貺永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陳永雄任副組長,教育局各股室長、各校(園)長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股,承擔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負責人鄭明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學校。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干部職工及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干部職工及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四、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學校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LED、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隊)會課、國旗下講話、學校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干部職工及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及師生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校內各處室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及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各節日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教育局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檢查的內容。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匯總,并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學校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學校要對照實施標準、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七、實施標準

  各學校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八、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學校根據市教育局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學校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請各學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工作聯系人名單于8月27日前報送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9月份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4)。

  聯系電話:,傳真:。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20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學校干部職工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嚴格落實《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教育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局長董貺永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陳永雄任副組長,教育局各股室長、各校(園)長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股,承擔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負責人鄭明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學校。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干部職工及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干部職工及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四、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學校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LED、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隊)會課、國旗下講話、學校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干部職工及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及師生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校內各處室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及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各節日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教育局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檢查的內容。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匯總,并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學校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學校要對照實施標準、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七、實施標準

  各學校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八、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學校根據市教育局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學校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請各學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工作聯系人名單于8月27日前報送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9月份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4)。

  聯系電話:,傳真:。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21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xx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22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鎮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洪安發〔20xx〕3號文件要求,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

  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與督查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由劉保同志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總體安排,跟蹤督查活動推進情況,收集、匯總、梳理、通報和協調綜合治理中的有關問題和相關情況。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電動車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鎮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三、工作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電動自行車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使用劣質充電線路、器材充電,電動自行車長時間過充等現象。

  四、工作措施

  (一)規范停放充電。定期組織清理住宅建筑、生產經營場所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用劣質充電線路、器材充電,及時拔除已充滿電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材。生產經營單位、居民社區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按照《淮安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向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機關、團體、事業等單位推廣使用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

  (二)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各村(居)委會、各相關單位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種宣傳途徑,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各村(居)委會要深入轄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組織火災案例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五、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0日前)。鎮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村(居)委會和有關部門,并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銷售流通、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職責分工

  (一)鎮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相關文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各村(居)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二)鎮安監站負責屬地范圍內電動自行車銷售流通、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三)鎮企服站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點、維修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力度。要求各銷售點、維修點按規合法經營,銷售點不得銷售來源不明、不合格、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維修點不得擅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不得擅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及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市場局反映,堅決打擊上述違法行為。

  (四)老子山城管隊負責鎮區各主次干道兩側違法占路的電動自行車清理管理工作,督促電動自行車業主按劃定的停車位置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

  (五)老子山派出所、鎮安監站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各村(居)委會在轄區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要求轄區居民、經營者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了由鎮長謝紅軍任組長,派出所、安監站、企服站、城管隊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這次綜合治理,涉及到公安、安監、企服、城管、消防等部門,每個部門都有具體的分工和任務,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共同為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聚力發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鎮安委會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村(居)和部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據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村(居)及有關單位要做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擰緊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23

  為深刻吸取近期因電動自行車引起的火災事故教訓,深入貫徹遂安安委辦﹝20xx﹞38號文件精神,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全面加強街道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為扎實開展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推動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棚和智能充電裝置建設,

  切實杜絕居民住宅和居民自建房門廳、樓梯間和樓道電動自

  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二、時間步驟

  整治時間從20xx年7月7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主要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7日至7月12日)。

  各社區要明確工作任務,并召開會議進行專題部署。要組織對所有檢查人員進行培訓,明確工作標準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2日至9月20日)。

  各社區重點對轄區內出租屋、住宅小區、安置小區、地下停車庫、集貿市場、學校、三小場所、辦公樓、公共娛樂場所等開展排查和宣傳。對排查出電動自行車充電隱患及時登記造冊并督促落實整改,同時要組織對照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發現問題隱患不予整改的要積極對接消防、公安派出所、市場監管等部門并密切與各部門協作配合,依法予以查處。

  (三)鞏固總結階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社區要對前期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回頭看,確保隱患不反彈,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三、整治重點和要求

  (一)小區私拉亂接排查整治重點問題

  1.從戶內穿線到樓下或車棚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或將電動自行車駛入樓道內充電。

  2.私自在樓頂、車庫、樓梯間、門面房等處搭建違章建筑并拉線用電。

  (二)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整改。街道對商住小區,包括農民自建小區、安置居住區、無物業小區開展電線私拉亂接情況全面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和檢查臺賬,按照“立行立改、跟蹤督辦”的原則跟蹤整改落實閉環。問題清單應每十天更新一次,并報街道主要領導和街道專項整治工作小組閱批。

  2.建立長效機制。各社區應建立小區私拉亂接問題管理長效機制,組織開展小區常態化巡查,明確檢查范圍、周期,規范記錄巡查結果,及時發現并制止電線私拉亂接問題。

  四、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引導

  各社區要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車的危害,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進行曝光、形成震懾,積極推動廠家不違規生產,經銷商不違規改裝,群眾不購買三無產品和改裝產品;要廣泛動員志愿者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充分利用廣告宣傳牌、LED屏幕等滾動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廣告和提示內容,引導群眾正確使用、停放電動車和為電動車充電,營造良好的消防輿論氛圍;切實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壓緊壓實安全管理責任

  各社區要針對電動車火災多發特點,發動各方力量,組織物業公司、業委會落實群防群治措施,加大針對性防控力度。要加強形勢分析研判和風險監測預警,定期向重點單位(場所)提出要求,推動落實火災防范措施,督促指導各單位和物業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加強電動車停放車棚等的消防安全管理。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24

  本學期我們全面貫徹落實‘遼寧省學校安全條例’及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方針,以規范化管理為重點,以隊伍建設為途徑,以平安校園和學校特殊安全保護區建設為手段,以營造安全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為目標,提升我校的`安全工作質量,下面將本學期安全教育與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總結。

  一、安全工作。

  1、進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設。根據‘沈北新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了我校的有關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工作制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機制能力,有效避免和減少安全事件的發生。

  2、全面作好安全教育活動月工作。根據教育局安排,4月以創設良好的衛生環境為主題組織全校學生開展了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3、認真開展安全工作大檢查。中心校領導小組對本校及下面各主校進行了安全工作大檢查,要求各校加強自檢力度,不留隱患和死角,新增設了消防點,購置了成套的消防器材。

  4、認真做好安全法治教育課堂工作。充分發揮了課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繼續開展了安全法治教育進課堂工作,聘請了派出所周景峰警官為全校學生上了一節安全法治教育課,效果非常好。

  5、作好我鄉乘車學生的調查和安全教育工作。繼續實行實名制乘車,摸清了底數,每周向鄉校車辦上報一次,作好了家長工作,簽定了乘車協議,確保了學生乘車安全。

  二、綜合治理工作

  1、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工作。開展了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為主題的專題法治教育活動,作好‘兩法一例’的學習和宣傳工作,開展了‘崇尚科學’活動,組織了‘爭做守法小主人’征文評選活動。

  2、繼續作好禁毒宣傳教育活動。結合全國‘6.26’禁毒日,積極開展以‘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為主題的征文活動,利用了紅領巾廣播站進行了大力宣傳。

  3、積極配合聯防工作人員進行學校周邊違法擾校等情況的整治工作,確保校園的安全。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25

  為有效遏制全市電氣火災高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號)要求,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器產品生產質量、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排查整治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違章違規行為,力爭通過三年綜合治理,實現電器產品質量明顯提升,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質量明顯提升,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全市電氣火災事故顯著減少。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成立臨汾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市級教育、經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務、文化、衛生計生、工商、質監、電力、水利、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郵政、人社等部門的分管領導。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支隊,承擔領導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王永國兼任,負責了解掌握并定期通報各地區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查檢查,研究協調綜合治理有關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專門工作機構,明確各有關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實施本行政區綜合治理,因地制宜細化制定操作性強的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分行業、分領域組織開展排查治理。要定期分析研判、督導檢查、通報情況、集中調度、聯合執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根據本級政府的治理方案,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制定本行業、本系統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方案。

    三、治理內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開展電器產品生產質量綜合治理。

  1、全面開展電器生產領域治理。質監部門要嚴格落實電器產品生產企業資質審批、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督促電氣產品生產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加大對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嚴厲查處非法生產行為,嚴查電線電纜、開關插座等生產企業在絕緣材料、阻燃原料、線芯材質、線徑等方面不符合標準生產的違法行為,嚴查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充分利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及時依法公開違法違規企業和不合格電器產品名單,進一步完善電器產品質量源頭監管機制,規范生產秩序。

  2、全面開展電器產品流通領域治理。工商部門要督促電器產品批發市場、銷售儲存倉庫以及銷售門店等電器產品銷售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加大對上述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厲打擊銷售無證或偽造、冒用認證證書、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違法行為。加強對以x絡、直銷等方式銷售電器產品的監管,把好“線上、線下”電器產品銷售質量關。進一步完善電器產品流通領域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全面開展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綜合治理。

  3、加強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質量管理。住建部門要組織、督促各設計單位規范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落實電氣工程設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查設計單位不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的行為,依法追究因電氣設計不符合標準規范而導致電氣火災事故的設計單位責任。同時,督促施工圖審查機構加強對電氣線路施工圖的審查力度,確保建筑電氣工程設計的質量。

  4、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住建部門要組織施工單位開展電氣產品選用、進場和施工期間電氣設備安裝環節的自查自糾,督促其落實電氣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嚴格電氣產品及其線路施工進場檢查驗收。嚴查施工單位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和隱患;嚴查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質量的監理責任,不按照技術標準進行電氣隱蔽工程驗收;嚴查質量不合格電氣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嚴查施工不規范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溝)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公安部門要依法追究因電氣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火災事故的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

  5、督促落實建設單位電氣質量管理主體責任。住建部門要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期間的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建設單位指使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標準,降低電氣設計和施工質量。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有關電氣及配套產品的,督促建設單位保證電氣及配套產品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開展電器產品使用管理領域綜合治理。

  6、加強社會單位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督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居(村)民委員會、基層x格力量,發動工業企業生產場所、物流倉儲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小經營加工場所等社會單位開展電氣火災防范自查自糾,并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公安部門要以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督促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將電氣安全作為日常巡查、檢查的重要內容,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對電氣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測。要嚴查社會單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實問題;嚴查社會單位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用電負荷超額、電源插座數量不足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嚴查社會單位未配備專業電工、未按規定定期檢測電氣線路和設備問題;推動落實電氣系統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提高社會單位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能力。安監、教育、衛生計生、民政、文化、經信等部門要督促易燃易爆單位、工礦商貿企業、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娛樂場所、互聯x上x服務營業場所、工業園區等開展電氣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關部門要督促本行業、本系統的社會單位做好電氣火災防范治理工作。

  7、推動城鄉社區、村鎮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督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動社區居(村)民委員會、基層x格力量,開展轄區內居民住宅區域的檢查工作,督促整改隱患問題,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家庭開展電氣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有條件的市、縣(區),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請專業電工或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為居(村)民家庭提供電氣防火檢測服務。要督促居民住宅區(樓)的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管理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開展居民住宅區電氣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特別是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問題的排查整改,合理利用維修基金對老舊居民住宅區(樓)的電氣線路進行升級改造,建設電動自行車棚和集中充電設施,防范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對整治難度大的區域性電氣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并結合政府重點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將電氣線路改造納入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改造工程內容,整治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問題。電力主管部門要督促供電企業定期對農村、社區住戶進行用電安全檢查,排查城鄉社區、鄉鎮電氣線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電表箱設置位置是否符合規范,線路連接是否符合標準,核查用電負荷是否超過初裝容量,檢查是否存在私拉亂接電線、使用“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指導用戶安全用電,防止危害供電、用電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要督促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確保電工持證上崗,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用電常識宣傳。

  8、加強電氣相關從業人員監管。人社、住建、安監、電力、公安等部門要建立消息互通機制,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氣設備管理、使用和維護等相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規范電氣相關資格證書的發放、考核機制,切實提高電氣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加大對電力技術人員、配電房值班人員、電氣檢修作業人員、相關重點工種人員等專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檢查力度,核查電氣相關資格證書的合法性、有效性,檢查人員崗位電氣安全知識掌握情況。

  (四)突出抓好文物建筑重點風險領域電氣火災防范綜合治理。文物、宗教、公安等部門要加大對文物建筑電氣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密切合作,聯合執法,積極指導文物建筑的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開展電氣火災風險評估工作,采取有效的電氣火災技術防護措施,切實增強文物建筑電氣火災防控能力。要組織文物檢查工作人員、消防監督檢查人員以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電工等人員對《文物建筑電氣防火導則(試行)》進行宣貫培訓,切實提高其發現電氣安全隱患的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

  (五)加強電氣火災技防、物防措施。要結合實際,積極開展工作調研,找

  準當地突出的電氣安全隱患問題,探索電氣火災防范的措施,制定地方管理規定或地方標準,規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乙、丙類廠房和丙類倉庫,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廠房(倉庫),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電影院、劇場,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覽建筑,省(市)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電信和財貿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重點磚木或木結構的古建筑,宜按照有關國家技術標準對非消防用電負荷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鼓勵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安裝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

  (六)強化電氣火災防范宣傳教育培訓。電力、質監、工商、安監、教育、公安等部門要將電氣火災防范宣傳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結合“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月”等活動,積極協調電臺、電視臺、報刊等主流媒體和主要門戶x站,制作刊(播)電氣火災防范專題節目、欄目;利用樓宇電視、戶外視頻和微信微博、手機短信等新媒體、自媒體,廣泛播發電氣火災防范知識;將電氣火災防范納入校園、企業單位、黨政干部消防培訓內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制定印發電氣火災防范宣傳品、宣傳掛圖、實用手冊,普及安全防火常識;組織社區消防宣傳大使和消防志愿者,通過上門服務、組織居民集中普訓等形式,發動社區家庭積極參與互動宣傳活動。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5月開始至20xx年4月結束,分六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底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印發自查自糾通告,全面動員部署,合理安排進度,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各級各單位、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要組織對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社會單位責任人開展一次集中培訓,明確治理標準、排查重點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關內容。

  (二)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組織發動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生產、銷售和使用單位,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以及居民家庭,自行組織檢查,排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20xx年7月底前,自查自糾率達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自查自糾率達到100%。

  (三)排查試點階段(20xx年9日至20xx年10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對轄區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文物建筑、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等各類社會單位以及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本地區各類單位(場所)、區域的底數以及電氣線路消防安全現狀、單位落實用電安全管理制度、電工持證上崗等基本情況,并建立電氣火災防范基礎臺賬。隨后在每個縣(區)至少確定一個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或傳統村落,作為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試點區域,集中開展整治試點,整治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問題,對其電氣線路進行升級改造,安裝剩余電流保護裝置,形成可看、可學的經驗。同時,在本方案第(五)項規定的場所類型中各選取一家作為電氣火災報警系統的試點單位。20xx年9日10日前各縣市區報擬定的試點區域和單位情況。

  (四)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要結合實際,吸收試點經驗,進一步完善電氣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建立電氣工程及電工登記備案制度,健全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建立村(居、社區)電氣防火安全專管員和巡防隊伍,完善建筑電氣防火性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等方面要求。按規定將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器產品和開展電氣設計施工的企業單位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定期公布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單位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有關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五)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各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整治電氣安全隱患,遏制電氣火災多發勢頭。對查出的電氣隱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間采取可靠的措施,確保安全。要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在每年“3·15”和“安全生產月”期間,集中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集中銷毀假冒偽劣電器產品,集中處理違法責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電氣安全隱患,認真落實臨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氣火災治理加快推廣智慧用電安全隱患監管服

  務系統的通知》(臨安辦發[20xx]29號)文件要求,全力推廣使用具備CCCF認證的智慧用電安全監管系統。20xx年6月底前,本方案第(五)項規定的場所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安裝率達50%以上,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剩余電流保護裝置安裝率達50%以上,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電氣線路升級改造率50%以上;20xx年6底前,上述指標完成率達80%以上;20xx年2底前,力爭全部完成。

  (六)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各級、各行業部門要對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電氣火災防范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范水平,鞏固、深化專項整治成果。市安委會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整治不徹底、問題突出的單位,相關職能部門要聯合進行督辦,依法嚴肅處理。

  四、責任分工

  在市安委會統一部署下,堅持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由各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開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26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平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郵箱:。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27

  近年來,我國電氣火災多發,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有效遏制電氣火災高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務院安委辦下發《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下發《轉發國務院安委辦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為落實通知精神,決定組織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現就有關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動目標

  在產品選型、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和生產各個階段,全面排查整治電器產品質量,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電器產品及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排查整治電氣使用維護的違章違規行為,提升公司安全水平,杜絕電氣火災事故。

  二、組織機構

  成立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小組,活動辦公室設在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活動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活動主題和活動時間

  活動主題:全面排查整治電氣火災隱患,防止電氣火災發生。

  活動時間:

  四、活動方案和重點內容

  1、工程部:

  負責組織電氣設計圖紙審查,發現問題及時聯系設計院進行處理;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落實電氣工程質量責任制,嚴把電氣設備供貨商資質,嚴格電器產品及電纜驗收關和施工進場驗收關,嚴禁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嚴禁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參加電氣設備的調試、移交、竣工驗收等工作。

  2、物資部:

  負責采購有關電氣產品,落實物資采購保管制度,保證電氣產品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保證電氣產品質量,嚴禁不合格電氣設備入場。

  3、發電部:

  參與設備調試,發現電氣設備存在不符合標準的及時上報;參與電氣設備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已竣工移交電氣設備系統巡檢、運行狀況監視、缺陷管理。

  4、維護部:

  參與設備調試工作,發現電氣設備隱患及時上報;參與電氣設備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已竣工移交電氣設備的巡檢、檢查和維修維護。

  5、施工單位:

  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做好電氣設備的防雷接地工作,杜絕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杜絕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杜絕施工不規范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檢查電氣線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是否存在亂接線、使用“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嚴格執行設備調試大綱,按照調試程序進行設備調試,嚴禁野蠻調試和試運電氣設備,全面進行電氣設備的安隱患排查整治。

  6、監理單位:

  參加電氣設備到貨驗收,嚴把質量驗收關;參加設備的調試、竣工驗收工作,嚴格履行監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電氣火災綜合工作,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綜合治理工作作為建設本質安全型企業的重要舉措,全面落實各項技術標準和要求,嚴格落實電氣防火安全責任制,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

  (二)廣泛宣傳,全員參與。通過辦宣傳欄、收看宣傳片,專家講座、自我學習等形式,普及安全用電常識,形成全員關注參與電氣火災防治的深厚氛圍。

  (三)加強電氣相關人員監管和培訓。電氣設備管理、使用和維護等相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做到持證上崗。

  (四)強化考核,及時總結。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小組對各部門、各單位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行分階段考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考核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各部門、各單位活動方案和總結分別于6月25日和12月30日前報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小組辦公室。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28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國保有量已突破3億輛。全省約有1100余萬輛電動自行車,且每年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且火災致死率高。20xx年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4·25”火災造成18人死亡,20xx年浙江省臺州市玉環市“9·25”火災造成11人死亡,20xx年廣東省英德市“4·24”火災造成18人死亡。我省電動自行車火災也多發頻發,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省、市、縣領導批示要求,為切實加強華豐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華豐鎮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附件2),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消防辦,承擔日常工作,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陳旅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根據鎮消防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微信、海報、社區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物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鎮消防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內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鎮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鎮消防辦依托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省級指導服務組開展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29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書記凌云在《關于加強居民小區“飛線充電”治理的建議》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國各地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迅速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我縣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等法律法規,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實現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

  二、治理重點

  在居民住宅樓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或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時間步驟

  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17日前)。各鄉鎮召開專門會議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領導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全面摸排階段(2月18日至3月18日)。組織鄉鎮、村、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深入住宅小區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張貼宣傳海報和警示標識,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保有數量、停放場地和充電設施進行全面摸排,摸清現狀和缺口,擬定建設計劃,建立整改清單和責任清單。

  (三)集中整治階段(3月19日至6月19日)。組織鄉鎮、村、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飛線充電”等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對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由縣應急、公安、消防、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法依規查處;對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設置存在困難的居民小區,由縣資規、住建、應急、消防和鄉鎮社區等單位實地調研、會商解決,切實解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切實為民辦實事、解難題。

  (四)總結驗收階段(6月20日至6月底)。各鄉鎮、各部門要及時總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切實提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管理能力。對綜合治理工作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不落實的鄉鎮和部門予以通報,并責令繼續開展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規劃管理。住建、資規、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對于新建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因地制宜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非機動車車棚,滿足居民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的需求。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立即向公安、城管執法、消防等主管部門報告。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定期組織公安、應急、城管執法、消防等部門開展集中整治,依法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形成強大震懾力,營造良好氛圍。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停放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科商經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各有關鄉鎮要組織志愿者深入社區、單位、群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村(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群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冬春火災防控等工作,進一步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督查檢查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縣安委會、消委會要加大協調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在綜合治理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鄉鎮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請于2月17日前上報,3月19日前上報《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底數統計表》(附件1),以后每月20日前報送《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統計表》(附件2)及當月工作小結;6月底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聯系人:孫達賢、王陽陽,電話:,郵箱:。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30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聯系人: 周永 聯系電話: 轉502分機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31

    一、指導思想

  以突出特色,塑造典型和樣板,以點帶面,通過創建示范組,實現點上有亮點,有特色,依托(玖瑰園)打造生態人居環境。按照“示范帶動”的要求,以“綠化、美化、凈化、亮化”為標準,以徹底解決“臟、亂、差”等問題為突破口,以建立(示范組)工作長效機制為著力點,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搞好示范組工作,給廣大村民創造一個全新的生活環境。

  二、工作任務

  1、建立管理制度,造冊確定衛生保潔員和管理員,掛牌明確責任區域,進一步落實責任。

  2、在示范組行人醒目處或交通要道口設立宣傳牌懸掛橫幅,刷寫標語;

  3、家禽家畜實行圈養,嚴禁散放;

  4、合理設置垃圾點(房),清運積存垃圾,清理房前屋后,垃圾死角,做到日產日清;

  5、房前屋后堆放整齊,有礙村容村貌的建筑物予以拆除,保持巷道整潔美觀;(擬對全組民區進行風貌打造)

  6、對村道進行硬化、綠化、美化、凈化、亮化,路面平整,無坑洼,無露天糞堆,柴堆,做到村容村貌整潔有序;

  7、做好旱廁改水廁工作。

  8、抓好庭院及個人衛生。做到庭院清潔整齊,干凈衛生,人人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實施步驟及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組織宣傳動員階段。主要是召開各種會議,建立健全機構,利用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創建衛生示范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人人皆知。全面部署創建示范工作,層層落實責任。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階段。按照工作任務,分解表要求時限全面完成。同時做好日常衛生工作。

  第三階段:自查階段。搞好查漏補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示范組)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強化宣傳,全民動員。通過召開會議,張貼標語,更新板報等形式進行宣傳,形成人人關心、參與治理、支持治理的'濃厚氛圍。

  3、多方投入,保障經費。為了保證治理經費,社區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嚴格遵循有關程序,在確保一致通過的前提下在農戶中收取每人每月1元的清潔費,以解決資金短短問題,確保治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同時,積極組織廣大群眾投身到創建衛生示范村工作中,為創造干凈舒適、生態的生活環境做出積極貢獻。

  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整治成果不反彈。社區制定出一套科學高效的管護制度,明確包片的主要負責人,衛生保潔員,衛生監督員的工作職責,并落實好經費和人員報酬,確保環境衛生長期有人抓有人管。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32

  為扎實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不斷清除電動車火災隱患,堅決預防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近期,縣局深入電動車集中停放區域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排查檢查。

  一、加大排查力度

  檢查中,首先分小組、劃區域對轄區重點單位、社區以及企業、沿街店鋪等電動車停放場所進行了逐一排摸。隨后,重點針對停車庫充電區域電氣線路是否按規定敷設、消防設施是否配備齊全,是否存在亂接亂拉電線和使用移動插線板的現象,停車棚搭建是否占用消防通道、防火間距等進行了嚴格查看。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電動車違規停放、私拉電線充電等問題,執法人員依法嚴格查處,并督促相關單位負責人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及時消除隱患,防止電動自行車在停放和充電環節發生火災事故。

  二、定期宣傳教育

  定期開展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綜合治理,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重點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針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等問題加強管理。做到專項治理有領導、有組織、有方案,有條不紊地推進治理工作。

  三、下一步開展的工作

  在近期的檢查中,共清剿電動車火災隱患17處,為群眾的生產生活營造了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也鼓勵廣大群眾如若發現電動車火災隱患,可及時進行投訴舉報,共同維護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

  同時將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強化工作措施,緊密結合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宣傳教育活動,持續深入開展商店、居民安置點、小學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動自行車消防隱患排查整治,加強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狠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33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迎接黨的十八大做好消防安全保衛戰工作的重要部署,最大限度消除校園火災隱患、減少火災危害,推進“平安學校”的創建,構建和諧校園,我校根據《十八期間學校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決定自即日起至黨的十八大閉幕,在我校深入開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在校長黃舒江的統一領導下,以提升火災防控水平為重點,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采取有力舉措,凝聚一切力量,深入排查校園火災隱患,全面整治消防安全問題,努力實現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百分百,最大限度地防控和減少一般火災,堅決杜絕火災亡人和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校園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部署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門、班級、部室、要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確工作重點和目標,制訂具體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要研究

  解決重點火災隱患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重點消防工作進行督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切實整改火災隱患。各班級、部室要開展多角度、多層次的消防安全大檢查。重點檢查教室、實驗室、供電、供水、倉庫、儀器室、體育器材室和電腦室等重點部位和場所。對我校的重大活動場所實施消防安全“定崗、定人、定責”制。全過程進行監控。

  (二)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要強化消防安全宣傳,廣泛開展迎接黨的十八大打好消防安全保衛戰火災

  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宣傳報道。認真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學校要通過校園宣傳欄、廣播、圖片展、主題班會課、舉辦安全知識競賽、宣傳橫幅、黑板報、手抄報、網絡等形式,對廣大師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練。要組織廣大師生通過參觀、體驗和學習等方式,掌握防火知識,增強防火意識,提高消防能力,發動師生查找身邊的火災隱患,建立獎勵工作機制。計劃在4月中旬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大演習。

  (三)加強執勤備戰,做好滅火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根據我校情況,組織門衛、后勤及相關人員從嚴做好執勤備戰的各項工作,調整滅火救援力量部署,充實義務消防隊的戰斗力;認真開展校園消防設施的維護,加強器材裝備的維護保養、保持通訊設備的暢通,修訂、完善重點部位、重點場所的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認真開展義務消防隊崗位大練兵,提高滅火救援能力;加強管理教育,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防事故,保持校園的高度穩定。

  (四)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發動師生自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結合火災規律,突出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基本常識,常見火災的撲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領的宣傳。要充分利用校園網絡、校園廣播等媒介,加大消防宣傳的力度,擴大消防宣傳教育面,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效果;利用橫幅標語、板報、墻報以及發放宣傳資報料、設點咨詢、巡回廣播、知識競賽等,做好防火宣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黨的十八大是我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體師生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全力做好黨的十八大校園消防安全保衛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部署,統一思想認識,研究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責任,定期通報情況,堅決預防和遏制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要充分利用手抄報、廣播、黑板報、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廣泛開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滅火救援等主題宣傳報道,集中宣傳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為打贏黨的十八大校園消防安全保衛戰營造濃厚氛圍。

  (三)加強值班,快速反應

  從現在開始到黨的十八大閉幕,加強校園值班值日工作,每天要保證1名領導帶班,及時處理涉及校園消防安全和穩定的各類事件。學校領導小組成員要保持通訊暢通,外出要向學校辦公室報備;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按時交接班,及時做好值日記錄;嚴禁遲報、漏報和隱瞞不報,保證信息暢通。

  (四)加強督查,落實責任

  建立健全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檢查和督導制度,明確工作責任,發現隱患,落實整改責任人,限期整改,進行跟蹤管理。要對工作中工作能力強,成績突出的個人,在年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評、教師評先評優中予以加分;對組織不得力、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的人員,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責任。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篇34

  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且呈逐年增長趨勢,造成大量人員傷亡,事故暴露出電動自行車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標準規定。加快出臺實施國家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提請本級政府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并結合實際制定過渡期管理政策,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5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省、市、縣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制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組織制定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

  (三)各級政府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

  工商管理部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

  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消防局承擔協調小組日常工作。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及安全生產綜合督查檢查內容。各地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地方各級安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省、市兩級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省級安委會要派出工作組加強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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