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加強內部單位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全面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創建“平安新洲”的總體部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街內部單位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針,規范和落實內部單位治安防范各項工作措施,努力營造更加安定、和諧的內部治安環境,為把我街建設成為“經濟強街當龍頭,商貿大街創特色,文明興街爭一流”提供強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內部單位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工作,最終目標是全面建立起內部單位治安防控“單位負責、政府監督”的新機制,構筑起以“技防為主導、物防為基儲人防為保障”的內部安全防范網絡,確保單位內部治安秩序良好。當前具體目標是:
(一)全街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分類管理。依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要求,全街各內部單位分為一般保衛單位和重點保衛單位,實行分類管理。
(二)全街內部單位主要領導對本單位內部治安防范工作負總責,建立起“誰主管、誰負責”的單位內部治安防范工作機制。
(三)全街內部單位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治安防范工作制度化。
(四)全街內部單位治保機構完善,安保人員、護廠隊員、護校隊員配備齊全,治安防范工作規范化。
(五)重點要害部位物防、技防設施安裝到位,治安防范工作技術化。
三、工作措施及步驟
此次活動分三步實施,時間從今年6月上旬開始至12月底結束。
(一)摸底確定(6月初至6月底)。邾城派出所、劉集派出所負責組織實施,各內部單位配合。
1、制定重點、一般內部單位分類標準及其管理辦法。
2、全面摸清全街內部單位的具體地址、主要負責人、保衛機構、安保人員及物防、技防設施等基本情況,逐一核實建檔。
3、對摸清確定的單位審核認定,提出擬定治安保衛一般單位和重點單位的意見,報街綜治辦確定后,以書面形式告各單位。
(二)全面實施(7月上旬至12月中旬)。各內部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邾城派出所、劉集派出所負責指導、督促。
1、機構建設。各單位要明確主要負責人為治安第一責任人,設立相應的治保機構并安排治保人員。重點單位設置專門的治保機構,聘用專職安保人員,統一著裝上崗,規范門衛、值班、巡查等安保工作;一般單位設置治保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治安保衛人員。治保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配備情況報街綜治辦和邾城派出所、劉集派出所備案。
2、物防、技防建設。各單位要因地制宜,加強物主、技防建設。未安裝物防、技防設施的要制定計劃,限時安裝,盡快投入使用;對閑置和未發揮作用的技防設施,盡快修復,投入使用。重點單位必須明確本單位的治安保衛重點部位,設置必要的物防、技防設施,實施重點保護,確保安全。
3、制度建設。各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治安特點,完善健全各項治安防范規章制度。必須制作“治保機構網絡圖”、“治安防范平面圖”和“治安事件處置流程圖”,懸掛在本單位醒目位置。“三圖”的要求是:“治保機構網絡圖”明確本單位的治保機構及人員組成、分工等情況;“治安防范平面圖”明確本單位的地理位置及人、物、技“三防”的分布情況;“治安事件處置流程圖”明確治安、刑事、災害等安全問題發生后的處置程序及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