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實施方案(精選5篇)
資助實施方案 篇1
一、活動目的
為了蒸湘區明天的發展和培育更多的青年人才,讓今年考起大學的`貧困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幫助貧困優秀畢業生“圓夢大學”,并激勵貧困學生自強不息,奮發成才,回報家鄉。
二、活動程序
(一)、舉辦現場發放儀式
1、時間:八月十七號
2、地點:衡陽市蒸湘區政府大樓408會議室
3、與會人員:
①區級領導:唐文峰陳樹生羅厚坤毛菊桂李來清張永英楊艷斌
②受救助學生
③新聞媒體
(二)、議程
主持人:
①團區委介紹受救助學生情況;
②助學金發放;
③受救助學生代表發言;
④捐助方代表發言;
⑤區委領導講話。
三、宣傳
1、媒體:衡陽電視臺、衡陽日報、蒸湘黨政門戶網。
2、助學金發放儀式結束后,區委信息員迅速撰寫活動信息動態上報團市委、團省委。
3、積極挖掘學生資助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撰寫材料上報學生資助工作信息動態。
資助實施方案 篇2
為弘揚慈善精神,傳遞社會正能量,營造人人關心并參與慈善的良好氛圍,20xx年7-8月,市慈善協會、華泰地產集團在市區聯合開展“慈善助學·金秋圓夢”活動,通過此項活動幫助20xx年度考取大學的家境貧困,品學兼優的學生克服暫時困難,順利入學。
一、活動時間
此次助學活動時間為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8月20日。
二、救助對象及標準
救助對象:參加20xx年度高考并考取全日制二本以上院校并具有XX市愛輝區戶籍的孤兒、城鄉特困、城鄉低保、殘障、建檔立卡貧困學生。
救助標準:每名學生一次性資助5000元。
三、資金來源
此次救助資金預算15萬元,由XX市慈善總會和華泰地產集團兩方共同承擔,各負擔一半費用。
四、申報及救助程序
(一)報名申請:7月13日至8月10日,申請救助的學生持戶口本、低保證(孤兒證、特困證、殘疾證、建檔立卡證明)、身份證、高校錄取通知單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市慈善協會報名,并填寫《XX市20xx年“慈善助學·金秋圓夢”審批表》(一式兩份)。
(二)入戶調查:8月10日至15日,市慈善協會核查小組,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入戶調查。
(三)集中審批:8月15日至20日,市慈善協會對上報的救助學生名單進行集中審批,并在XX市民政信息網公示。
(四)集中發放:8月20日,市慈善協會、華泰地產集團共同組織發放儀式,對獲得救助的學生進行助學金集中發放,宣傳社會愛心,弘揚慈善精神。
五、具體要求
一要廣泛宣傳,確保政策落實到位。通過電視、報紙、民政、公眾號等多種信息渠道,廣泛開展宣傳,認真摸清困難學生的基本情況,確保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不落一人。
二要規范程序,確保救助過程透明。要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做好審核工作,做到誰簽字誰負責,確保救助活動在陽光下運行,切實把好事辦好。
三要材料齊全,確保救助理由充分。申報人佐證材料齊全、準確、清晰,對于申報材料不齊全,市慈善協會不予審批。
資助實施方案 篇3
根據安岳縣相關資助文件精神,為了使國家學生資助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確保各項政策更好的順利實施,經研究,我校決定落實好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活動主題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
二、活動目的
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普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知識,讓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項學生資助政策,掌握國家獎、助、貸、還、償等各資助項目的申報條件和申請程序,使國家學生資助政策深入師生之中,確保國家資助政策順利實施,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生,引導他們在獲得資助的同時,對國家和社會有所回報。
三、活動內容
1、資助政策宣傳
2、公益活動
3、感恩勵志教育
4、經濟困難學生代表座談會
5、20xx年資助工作總結表彰
6、放發臨時困難補助金
四、活動時間安排
1、將宣傳內容印發到各班級并制作成宣傳板,同時在校園內懸掛宣傳條幅,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2、資助政策培訓。
3、開展“助學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比賽。
4、各班級利用班會組織同學認真學習國家資助有關政策,開展“誠信、感恩、勵志、成長、回報社會”主題活動。
5、召開20xx年學生資助工作總結表彰暨發放臨時困難補助金大會。
6、組織受助學生開展義務勞動或服務社會等公益活動,回報社會。
7、召開經濟困難學生代表座談會。
8、各班學生工作處報送開展“誠信、感恩、勵志、成長、回報社會”主題活動。
五、要求
各各班級要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活動,積極向學生宣傳各項資助政策、申報條件和申請程序,認真組織學生參加“資助宣傳”的各項活動,精心制定好主題班會和服務社會活動,確保“資助”活動順利實施。
資助實施方案 篇4
一、發放對象:
1、品學兼優的貧困生
2、品行良好的貧困生
3、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
二、名額分配:
七年級:30名貧困生,10名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
八年級:20名貧困生,10名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
九年級:10名貧困生,10名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
三、注意事項:
1、九年級10名貧困生、10名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每人一次性發放300元助學金。其他年級的貧困生、綜合素質優異生每人每年300元扶貧助學金,連續資助3年。
2、受資助的學生在收到助學金后應當向資助愛心人士寫封感謝信表示感謝,并反饋必要的學習情況和每學期期末考成績,進行適當的交流,但不要直接向他們再要扶貧金,如有較大困難可與本人直接聯系。
3、七、八年級受資助貧困生每人需辦一張存折(或銀行卡),交由學校保存管理(自設密碼,學校只是代理),后兩年的助學金將在每年的秋季發放。本人將委托學校進行必要的管理,如有出現下列情況的:輟學、轉學、重大違規違紀、學習態度不端正等,學校有權將助學金轉發給其他貧困生或扣發助學金。八年級貧困生畢業后有再就讀的,可向學校領回存折(或銀行卡),但沒再就讀的,學校將轉發給其他貧困生。如有爭議的可與本人聯系。
4、一些資助愛心人士表示,如果受資助貧困生能刻苦學習,成績優異,考上好大學,他們將繼續資助到大學,所以希望受資助貧困生不要放棄學習機會,好好學習。世界充滿愛,會有許多愛心人士幫助你們的。
資助實施方案 篇5
一、強組織領導
1、成立資助貧困生管理工作小組;保證資金及時支付;建立貧困生檔案;組織申報工作。
2、學校在校長領導下,由專人負責資助貧困生工作,成立由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負責貧困生的申請和初審,研究擬定受資助學生名單和資助形式。
二、資助對象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資助資金的使用原則和救助條件
A、資助資金使用原則:用于老、弱、病、殘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戶子女救助。
B、享受資助資金的學生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法律、社會公德和校規,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勤奮好學。
2、確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未入學、輟學或即將輟學的學生。
3、下列情況學生,優生資助:
(1)殘疾學生。
(2)父母一方死亡,離異的單親貧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災、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資助申報、審批程序
1、貧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請資助的學生一般于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表》,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2、學校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學生有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貧困程度排序,提出貧困生資助名單和資助形式,公示無異后,學校將資助名單,審核確定。
3、學校通知受助學生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領取表》,并由學生及其監護人和班主任簽字確認。
五、賬戶與資金管理
資助資金實行專帳,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
六、監督和檢查
1、受資助學生名單、資助項目和金額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布,建立檔案,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2、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貧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