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黨組書記個人先進事跡材料
1977年,18歲的謝群調任溆浦縣舒溶溪公社任婦女主任,這一干就是31個年頭。她把青春和熱血都獻給了她最熱愛的事業——婦女工作。在這個平凡的崗位上,她幾十年如一日,辛勤地工作,默默地奉獻。為了更好地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她更是不畏艱難,全力以赴,當你走進她的工作中,就不難發現,她對待每一件上訪案件,認真的態度和執著追求的敬業精神以及從中所顯示出的人格魅力。
一、勤政務實,是她人生的座標。
一個普普通通人,一顆滾燙滾燙的心,一個平平凡凡的崗位,一項平平常常的工作,不求轟轟烈烈,沒有驚天動地,求的是為弱勢群體排憂解難,求的是讓婦女兒童過上幸福如意的日子。這就是她,一個婦聯戰線老兵的人生座標。她從鄉、村走出來,在不同的環境工作,她視群眾為親友,把解決群眾疾苦為己任,經常深入調查,上下奔走,從經濟、法律上予以幫助,使每件來信來訪都有結果和答復,她讓人們更加知道“婦聯,這個婦女群眾的娘家,真正是受害婦女兒童的保護神”。31年來,不知進過多少家門,調解過多少矛盾糾紛,她自己都記不清。1997年調入縣婦聯工作后,她仍然把自己根植在群眾中,深入基層調查了解全縣的婦女工作狀況,并對帶傾向的婦女問題進行專題調查研究,寫出多篇調研文章,讓更多的人了解婦聯,讓領導關注婦聯。她憑自己多年的工作實踐提出了“維權工作常規化,特色工作社區化”的工作思路。從而改變了新形勢下婦女工作無序狀態。由于她工作業績突出,多次被縣委、政府評為優秀人民信訪員、優秀公務員、優秀黨員、黨務工作者、省市優秀婦干,她以自己對工作嚴謹,扎實的作風,實現了自己的人生價值。
二、勤政為民,是她人生的寫照。
在她眼里,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她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態度對待工作,始終堅持為民辦實事的原則,本著“群眾所急,婦女所需,婦聯所能”的工作態度,把自己溶匯于婦女群眾之中,當好群眾“娘家人”,依法維護好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她主管維權工作,盡管日常工作很忙,但她每月堅持下鄉,主要解決上訪群眾反映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XX年來她接待,調解的上訪案件1178件次,重點案件68件次。對待每一個上訪群眾她都耐心聽取一一解答,使每一個上訪群眾帶著問題要求來上訪,滿意高興地回去,有時為一個要案要與十幾個部門去銜接,調查處理她都耐心熱情地陪同解決。并為上訪群眾給路費和生活費達四仟余元。她常說:“群眾來找我們,就說明群眾信任我們。她考慮的不僅是婦聯的整個工作,對群眾的疾苦更是關懷備致。 XX年農歷臘月23日,一外嫁26年的向望連老人,老伴死后回故鄉投靠低莊鎮荊湖村的女兒,老人帶回四萬元現金沒給女兒,而被女兒趕出家門,在寒風中向望連老人,老淚縱橫,哭訴到婦聯,聽完老人的哭訴已是下午4點多鐘,她不顧寒風細雨帶著維權專干驅車趕往老人女兒家,通過耐心細致教育,女兒認識了錯誤,老人又回到女兒身邊。當離開老人家時已是伸手不見五指了。今年4月一在校讀高一的女學生張艷明被聘請民警嚴大奎,事后女學生想不通,吃藥自殺被送往縣中醫院搶救,得知這一情況后,嚴大奎外逃,這給救治工作帶來困難。這個案子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不處理好將會造成群體上訪事件,當接到這一上訪案后,她立馬向領導匯報,并配合公安部門組成了專案組,通過多方調查,取證,多方協調,使這一反響較大的案件平息下來,得到合理解決,消除了一個較大的群體上訪案件。為平安和諧創建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