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調解工作先進事跡材料
開拓創新與時俱進
開創人民調解工作新局面
~年,我市人民調解工作在xx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xx市司法局的指導幫助下,我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針,緊密圍繞“xx大”和xx市第二次黨代會精神。以服務經濟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為首任;以健全調解機構為重點;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規范操作為手段,以構筑“大調解”格局為目標,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協調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深入扎實地開展了人民調解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有效地化解了各類社會矛盾糾紛,全市各級調解組織共受理民間糾紛1328起,調解1328起,調成1321起,調解率達100%,調成率達99.5%,防止民間糾紛激化3起4人次,制止群體性械斗14起,防止群體性上訪12起305人次,開展矛盾排查活動80余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464場次,受教育群眾達34萬人。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較大發展,有了新的突破。我們的具體做法是:
一、爭得支持,健全組織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首要條件
人民調解工作是化解新時期社會各類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渠道,是保持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對創建良好的社會政治秩序、經濟秩序和生產生活秩序將產生重大的、深遠的影響。但是人民調解工作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工程,需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協作支持;需要專門的組織機構和穩定的人民調解員隊伍。這是人民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我們一直把爭得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支持,健全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工作放在首位來抓。
~年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結束后,我局領導高度重視,迅速行動,立即向市委、市政府詳細地匯報了會議精神,并將我市人民調解工作現狀、存在的問題、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神的意見上報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對我們的意見非常重視,協調相關部門召開了專題會議,對我局提出的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等一些問題進行了專門研究。對我局與市人民法院聯合制訂的《關于加強和規范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給予了充分肯定,并以市委、市政府辦公室的名義對該《意見》進行了下發[新辦(~)27號]。之后,市委、市政府辦公室又聯合下發了《關于建立健全我市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新辦(~)2號]文件,明確規定要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在我市建立健全市、鄉、村三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并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織機構、工作性質、人員組成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根據文件要求,我市首先設立了由司法局局長任主任的市級人民調解委員會,重點對疑難、重大、跨區域、跨行業的纏訪、累訪案件和深層次、影響面廣的各類矛盾糾紛進行調解。在我局指導下,在各鄉(鎮)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鄉(鎮)、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已全部成立,從而使人民調解組織形成了網絡化。截止目前,全市已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467個,配備了人民調解員1826個,自上而下形成了一個縱橫交錯、覆蓋面廣、滲透力強的組織網絡。在此同時,我局加強與人民法院的協調、溝通,就人民調解與訴訟銜接的具體問題達成共識。人民法院充分認識到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對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意義。明確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中,適用簡易程序。同時加強與我局聯系,共同研究解決人民調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法官定期深入人民調解委員會指導工作。建立雙向聘任制度,即法院選聘人民調解員擔任陪審員,安排他們參與案件庭審前的輔助性工作,幫助其提高業務素質;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選聘法官為人民調解委員會指導員,對調解工作進行有針對性的具體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