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重慶市首屆“十佳法官”、共產黨員劉忠華
今年2月1日清晨,春寒料峭的重慶市沙坪壩區歌樂山鎮金剛村,一位中等身材,和善而透著英武,穿著威嚴法官制服的中年人,帶著幾位同樣身著法官制服的年輕法官,跋涉高高的山路,來到村里已85歲的原告馮家惠老人家。 “老人家,我是劉忠華,沙坪壩區法院民一庭的。我們專程來,就是為您和您兒女贍養的事情。對不起,我們來晚了……”
“啊,你就是劉庭長啊。不晚,不晚,我實在是忍不住了才找你們法院為我主持公道的。想不到,你們這么快就來了!快過年了,還辛勞你們!”
原來,85歲的原告馮家惠老人有6個子女,兒子陳光耀認為老人對子女沒有做到“一碗水端平”,就不愿付老人每月30元的贍養費。不知是看到庭長為這點小事親自到村里來辦案,被感動,被震憾,還是自知理虧,陳光耀忙不停地說:“庭長,我們家這點小事怎么好麻煩你啊!對不起……”陳光耀當場就付給老人今年1年的贍養費。劉忠華開導和教育陳光耀:“不要因為我們是法官,你才贍養老人。老人是我們的生身父母,養育了我們。贍養老人,是我們幾千年的傳統美德。人人都要老……”一席話,說得陳光耀慚愧不已。現在,劉忠華也常掛念這事,托人詢問,聽到陳光耀孝順老人的信息,劉忠華的心才漸漸地放了下來。
在劉忠華的文件夾中,保存著馮家惠老人托人寫來的感謝信:“……你們為我這個弱勢群體中最弱勢的普通老百姓,年老體衰雙眼失明的老太婆主持公道,付出了勞累,花費了心血……”劉忠華把這封信放在自己的文件夾中,不是為了表功,而是時時警醒自己和同事:法官是不是人民的法官,人民的心里最清楚!
而像這樣的事情,劉忠華每年都要辦很多。同事們都知道,從去年以來,劉庭長就給庭里定了一條制度:凡是贍養案件,一律就地開庭審理。一是為了不讓老年人受奔波之苦,二是可以為老人節省交通費用,更重要的是現場說法,教育更多的人。
劉忠華,一位在民事審判戰線工作了近20個春秋的人民法官,他想得最多的是,人民群眾。他常掛在嘴上的一句話就是:什么是司法為民?司法為民就是在最實在的地方做最實在的事!
多么平凡而又擲地有力的話語!為了這句誓言,近20年,他以一名共產黨員的崇高信念,刻苦學習,勤奮鉆研,公正執法,默默奉獻,真正贏得了人民群眾的依賴。
就在~年9月,重慶市民通過填寫選票和網上點擊投票方式,選出了重慶市首屆“十佳法官”,重慶沙坪壩區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劉忠華榜上有名。什么樣的法官才配得上18萬張選票選出來的“十佳”,沙坪壩區人民法院院長陳巧一語中的:劉忠華同志的“十佳”,得益于他的三個“到家”啊!
鉆研到家
自1986年調入沙坪壩區法院后,劉忠華就一直從事民事審判工作。盡管年過五旬,又體弱多病,但劉忠華始終絲毫沒有懈怠學習和鉆研業務知識。他總是強調:作為一名黨員,一名庭長,審判業務不能水,法律事業更不能水。《民法研究》,重要章句均被他用直尺卡著劃出筆直的紅線。同事們笑著說:“庭長這樣用尺子量著一尺一尺地讀書,難怪比我們囫圇吞棗強多了。“
嚴謹的治學作風催生出豐碩的成果。他與同事聯合撰寫的論文《蘭洋與重慶地質儀器廠游泳池更衣室玻璃門傷人賠償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編入《中國審判要覽》(1999年民事審判案例卷);《對掛靠有關問題的芻議》一文被全國多家法學刊物刊載;論文《母親中毒胎兒死、精神損害應賠償》被~年出版的國家級刊物《新世紀發展叢論》選用,文中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應當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將侵權人的實際賠償能力作為判決賠償數額的標準之一的觀念,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制定的精神損害賠償指導性文件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采用。 作為一名黨員,就應該站在改革的最前沿。幾年來,他領導的民一庭成為沙坪壩區法院審判方式改革的“前沿陣地”。1997年,他主持擬定了民事案件審判規則實施細則;XX年,他起草審判長、獨任審判員選任辦法;~年4月,在民一庭又進行法官助理的改革試點,制定了一套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實施細則。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系統確定了17家法院作為法官助理試點單位,沙坪壩區法院名列其中。劉忠華處處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展示出當代共產黨員與時俱進,勇于開拓的嶄新精神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