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隊民警先進事跡材料
寧,男,1973年09月16日出生,中共黨員,本科文化,現在xx市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作為一名交通事故處理民警,寧能夠努力鉆研業務知識,時時不忘為民服務,力爭每件交通事故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處理公平、公正,盡量讓當事各方滿意。 w年10月11日01時00分,在我隊轄區xx高速公路上行線600m處,發生一起一輛牌號為晉ms重型半掛牽引車與一輛蘇ab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刮撞交通事故后車上所載貨物又將在行車道因大霧而短暫停車的小型轎車砸壞,該起事故造成四車及高速公路護欄受損,王當場死亡,付受傷。經過現場勘察,及時對當事人詢問調查,得知死者王系晉ms重型半掛牽引車乘車人,駕駛員系王妻子,事故發生時系王妻子付駕駛車輛發生的事故,而付所持有的駕駛證c1型不能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死者王親屬及付親屬趕到后說,付家有兩位老人都已60多歲,還有一2歲多的小孩,所駕車輛又是按揭貸款剛買一個多月的車,請求寧將駕駛員認定為系有符合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證的王駕駛的車,這樣保險就能用上。并將一沓百元鈔票向他衣兜里塞。寧當場拒收后向其展示現場勘查證據,并耐心向當事人親屬宣傳法律的嚴肅性。而在取證兩輛在路上停車的小型轎車駕駛員筆錄時,由于停車很短暫,駕駛員始終不肯承認停車事實,后來寧向其出示現場執法記錄儀對其他證人的錄音及現場散落物所處的位置向當事人質證,在事實面前,當事人心服口服的承認了當時由于突然遇見團霧,前面看不見路而將車停了下來,在研究該起事故責任認定時,事故中隊中隊長沈提出有一位當事人李陳述材料不扎實,寧與沈x又連夜驅車趕往李在上海的打工地,找到李扎實證據后,已經深夜23時,第二天上午又匆忙趕到大隊。在向當事人及當事人的委托人證據公開時,當事人及當事人的委托人都心服的認可證據事實,該起事故得到公平公正的責任認定。在此期間,寧多次到付所在住院治療的利辛縣中醫院協調對付實行道路交通事故綠色通道,在沒錢的情況下,要及時救治。還多次聯系付所駕車輛上的所載貨物的貨主,耐心細致的調和其存在的矛盾,最后得到雙方滿意的結果,貨主順利將貨物倒走。在處理該起事故過程中,寧用他的熱情、耐心、正直、人性化感動著當事人。付親屬在給寧送錢不要,請吃飯不去,無以為感的情況下,制作了一面錦旗親自交到了寧手中.寧在交警部門工作多年,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從沒有為難過當事人,還多次拒絕吃請和送紅包。也許,在別人眼中交通事故處理可能是撈油水的好差事,可他卻處處為當事人著想,嚴格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相關法律規范辦案,以事實為依據,依法律為準繩,陽光作業。辦案過程中,他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辯解,結合證據材料,讓事實說話,使當事人對事故認定心服口服。幾年來,他所受理的大小事故,無一起因事故認定不公而投訴或上訪的。他始終堅信,只有帶著責任去執法,才能充分展示人民警察的執法水平,只有帶著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去執法,才能充分展現當代人民警察的風范。在處理交通事故中,他堅持嚴格、文明、認真、公平、公正執法,并能夠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去執法。他經常對同事說,:“處理好每一起交通事故是我們交通民警的職責,如果我們連自己的本職工作都干不好,如果我們連公正執法、文明執法都做不到,那我們就是一個不稱職不合格的交警,那我們就有愧于人民警察這個光榮的稱號!”他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從警以來,他始終用自己的勤學、智慧和對交通管理、事故處理工作的熾熱情懷,在平凡的崗位上默默奉獻青春,恪盡職守,真正體現了一名共產黨員的高尚情操,展現出了一名普通交通民警的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