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通用16篇)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
甲方:乙方:項目部
根據路局計劃和安排,乙方在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接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的基坑開挖、后背、滑板、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墻及附屬工程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施工地段的行車及人身安全、明確施工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責任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 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 作業內容:京原鐵路線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的基坑開挖、橋體預制、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墻及附屬工程施工。
3、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 影響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1、甲、乙雙方嚴格執行《技規》、《行規》及北京鐵路局京鐵師[_______]_______號《關于公布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和配合作業。
2、乙方按《驗標》、《施工規范》、《設計規范》、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嚴格施工。
四、安全防范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在車站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統一指揮,乙方施工駐站人員應主動到甲方車站聯系施工有關事宜,未得到車站值班員準許不準擅自施工。
3、施工期間乙方應按北京鐵路局批準的施工計劃(電報),于施工前兩天10:00前到車站,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計劃施工)》上進行施工登記。內容要與施工計劃(電報)相符,正確齊全不準涂改,甲方負責向列車調度申報施工登記。
4、施工前1小時,乙方施工駐站員需持《施工駐站員證》進入車站行車室,在車站辦理登記、簽認、消點等聯系事宜。
5、施工必須得到準許施工的調度命令,雙方簽認后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嚴格命令時間,嚴禁提前動用設備。
6、施工期間乙方駐站員在車站行車室負責聯系防護,現場設專人監護,行車室至施工現場拉接直通電話,保證與現場的聯系暢通,并及時向甲方車站全班員匯報進度,施工完成后,應及時登記消點,由甲方車站值班員向調度請求開通命令。
7、乙方設置的一切防護或限速標志必須符合《技規》《行規》及路局有關文件的規定,不得干擾正常的運輸生產。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淶源站行車室“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運統-46進行施工登記本,由車站值班員受理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員)的施工登記。
2、施工開始必須憑車站值班員交付乙方施工負責人準許施工的書面調度命令。
3、施工完畢,根據乙方施工負責人登記消點及開通消點的內容,車站值班員負責向列車調度員請求施工完畢的開通調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到石景山車務段聯系、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措施,確定施工期間具體施工負責人及駐站員。
5、乙方施工如影響或動用其它既有設備時,應提前征得車站同意并按規定登記要點,施工時要嚴守時間,延時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設專人防護,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員、機械等物不準侵入線路限界,不準影響列車正常運行。施工完畢,徹底清理線路障礙物,必須達到列車運行條件后,方準登記消點及辦理開通手續。
7、施工期間,乙方制定防護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列車通過施工地段時不頂進制度。
8、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安全情況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雙方共同采取緊急措施,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9、車站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盡量給乙方提供方便,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10、確實需要延長施工時間時,乙方按規定提前登記要點。
11、甲方工作人員在發現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車的隱患時,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因施工造成影響行車秩序、設備故障、行車、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2、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或未按規定履行本協議時,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定蓋章后生效。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及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定性定責。
3、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過程中的絕對安全,依照國家和無錫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簽定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提供施工場地,創造施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影響施工的管線,鄰近建筑物等的保護工作。
4、對乙方現場的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本身應辦理的有關手續,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2、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和甲方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外墻涂料使用電動吊籃施工,每部吊籃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的專人負責控制,嚴格按吊籃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違章操作而發生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所有進場人員進場前要進行一次三級全面的安全教育,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答卷備案)。必須具備高處作業條件方可進場作業。作業操作必須有內容詳盡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保證施工場地整潔,符合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三、履約與違約
1、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終止。
2、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非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3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環境。
2.2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主關于本工程的安全規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范,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區設立警示標志,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進行工程施工,需要占用公路用地,為保證施工程路段公路安全暢通、保護道路路產設施完好,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涉路施工時間 乙方建設工程為(臨時/永久)占用,涉路施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條所述乙方涉路施工日期是指乙方工程從施工區域內安全設施設路的時間開始至乙方涉路施工人員、機械、 安全設施撤場并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后結束。
二、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本協議路段內的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如乙方施工行為對道路設施、行車安全等造成影響、造成安全隱患或潛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接到甲方停工通知后,應當立即停止施工,甲方就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占用路段區域安全設施配置及擺放須按照公路管理部門要求及關于涉路施工的規定進行設路。因安全設施布置不齊全或未按要求標準進行擺放和設置,造成過往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的,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承擔責任或甲方被追訴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須保證施工區域內路段整潔干凈,道路路面不得因施工原因造成道路污染,如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施工完畢后由乙方負責恢復占用區域原狀,并達到甲方要求。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出施工場地,禁止堆放或丟棄在道路路肩、中分帶等附近,不得對道路通行環境造成污染和影響。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5
委托單位(甲方):
監理單位(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__)、公安部關于《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監理服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CCCCCC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CCC縣板CCC路與蓮CCC山路交匯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
四、監理范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__,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托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復、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簽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于委托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托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范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報告委托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范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并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托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托單位(章):監理單位(章):
委托單位代表(簽章):監理單位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6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并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于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十、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復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名稱:共和縣沙珠玉鄉寄宿制小學教學樓
二、施工地點:沙珠玉鄉
三、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發生以下情況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1)人生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4)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和警告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工程款內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乙方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甲方承包工程項目,為了確保施工安全,甲乙雙方簽訂本安全、環保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場地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
乙方向甲方提交“三證”證件,即安全許可證、資質等級證、營業執照。
乙方應針對承擔的工程任務制定施工安全和環保措施,特殊施工必須制定單項安措報安環部備案,對招用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后,按照規定配備需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確保甲方配備的環保設施在施工過程中能投入正常運行。
乙方如承擔特種設備的施工安裝,必須持有有效的證件到相關的部門辦理相關的手續,并交甲方安全部門審驗后,方可施工。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甲方應向乙方交清工程項目中的機、電、儀、環境、能源介質、有毒有害氣體、危險部位等,乙方應了解清楚后方可開始施工,施工結束后要對現場進行環境衛生清潔處理。
協議期間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環保污染事故,一切法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及甲方規定的各項安全和環保規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乙方不準招取60歲以上人員和童工,應對其入場員工按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乙方應對施工場地周圍進行圍堵,防止作業引起跑、冒、滴、漏等環境污染和其它傷害事故。
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及施工人員的“三違”行為和施工安全進行檢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自愿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
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如發生一起重傷事故,乙方承擔違約金3000-5000元;發生一起工亡事故,承擔違約金10000元。其發生事故的一切費用按本協議第6條辦理。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未簽訂時,雙方的工程承包合同不發生效力。
甲方: 乙方: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9
工程實施中為了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簽 定本安全協議。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1.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 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愛護甲方財產并且不影響甲方正常生產。
3. 該項目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規定,操作人員上崗,必須規定使用防護用品,不得違章操作,如果出現任何安全問題,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4. 所有工程必須保證質量,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使用,所有安全防護措施及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行解決。
5. 乙方必須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損壞甲方的機器設備,如有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
6. 甲方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幫助。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鑒于甲方通信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
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信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促進通信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通信建設工程施工。
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為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信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工程建設期間,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信網絡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信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依照規定委托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桿、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桿路、埋式)等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范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九條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
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并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
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驗收通過的;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5、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8、乙方將所建工程項目轉包給其它單位的;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設備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并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并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為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簽字頁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1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等。為了確保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建設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2條、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乙方的資質名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乙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復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揮部備案。
第3條、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4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協調和管理,對違規、違章有權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責成有資質單位或個人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第5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2、乙方的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
3、嚴格執行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現場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
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同時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書上崗。
6、乙方投入現場的各類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并遵守操作規程。
7、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并將保單復印件交給甲方被查。
8、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水、用氣等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9、施工過程中對人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
10、乙方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政府有關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頒《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__)》標準要求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__)》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并罰款。
1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政府、監理、甲方簽發的安全整改通知單應無條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14、在每月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甲方上報各種安全統計數據。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事故發生后,乙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同時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不得將事故隱瞞不報。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損害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7、簽訂施工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安全保證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將取消其資格,不再繼續與其合作。
第6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
同意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合同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成果責任期結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2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禮貌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務必指定一名安全職責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進入現場務必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務必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后務必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務必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后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燃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煙。
17、禮貌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職責: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3
甲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施工、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鐵路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標準化工地》、《標準化作業》等一系列標準規程,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務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勞務內容: 拌和站設備安裝工程
2、工期工程項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本項目竣工。
第二條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有序可控。
3.1杜絕責任安全一般A類及以上事故。
3.2杜絕職工因工責任死亡事故。杜絕職工因工重傷,輕傷率控制在5‰以內。
3.3杜絕責任火災爆炸事故。
3.4 杜絕責任工程質量大及以上事故。
3.5杜絕因我方責任引起的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3.6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率100%。
第四條 主要控制指標
4.1無重傷及以上事故;年度輕傷率控制在5‰以內。
4.2工序施工安全風險受控。
4.3無壓力容器爆炸事故。
4.4無因我方責任引起的交通亡人事故。
4.5無火災事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條款
5.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現行的國家及天津市有關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要求,遵守國家及鐵道部、湖北省有關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安全管理辦法,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5.2甲乙雙方均有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的義務,有責任制止任何不安全作業行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甲乙雙方在工作中發生矛盾時,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第六條 甲方責任及義務
6.1雙方勞務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整齊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6.2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6.3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6.4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須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6.5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6.6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采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或經濟處罰等措施。
6.7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于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6.8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素質差的施工、管理人員(年老體弱有礙建筑施工的疾病人員、未成年、無證的特殊工種和有前科、調皮搗亂、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等)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6.9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四級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6.10負責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驗收工作,保證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有效。
6.11對出現的安全事故及時上報,保護現場,配合上級有關人員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制定措施、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6.12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6.13采納勞務單位對安全生產提出的合理建議、辦法和措施。
第七條 乙方責任及義務
7.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7.2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于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上級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確保管轄范圍內的職工不發生不安全作業行為和違章、違紀現象,實現標準化工地和標準化作業。項目經理部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7.3乙方應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證明和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企業安全資格證明資料。
7.4乙方負責人的職責
①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確保本單位安全文明生產費用發揮有效作用。
②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及時如實向項目經理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7.5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特別是在設備安裝期間,應在現場配有專業的起重工和指揮人員,現場跟班作業。
7.6乙方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上崗證,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復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7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7.8乙方應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資金的投入,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7.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每日的班前必須召開成一個集中的安全會議,并進行點名上班,不允許不進行班前教育、交底,班后進行交班,杜絕無簽字、代簽字或漏簽字及管理人員比作業人員晚上班等現象的發生。每周一安全例會,必須以班組為單位,立隊準時到會,不允許擅自安排職工不參加安全活動去生產。
7.10乙方在安排工人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要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7.11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7.12乙方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不允許擅自拆除和違章用火,確保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自備的安全防護用品、設施、設備必須符合甲方有關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勒令其退場、嚴禁使用,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1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電源正確使用,且應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TN-S)的規定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不違章用電、擅自開啟機械和私拉亂接用電設施,所自備的特種作業人員、機械操作工必須持有地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局有效的操作證,嚴禁無證作業。
7.14所有施工人員須有合法的務工注冊手續,并齊全有效,嚴禁摻雜刑事犯罪人員和私招亂聘,雇傭童工及內存有再次分包的現象,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戴好安全帽,嚴禁職工中午或班中有喝酒行為。
7.15對甲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指令和下達的安全隱患通知無條件服從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如拖延不完成,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6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并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安全紀律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7因乙方未履行甲方對安全管理的要求,如安全管理松散,不按要求做好各類安全防護,無安全技術交底、盲目施工、擅自改動施工方案,不履行班前講話、簽字記錄、擅派非特殊工種從事特種作業,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屬內部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8人為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財產損失、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企業形象受損等一切費用和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7.19每月組織召開至少二次全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改進意見,并能及時、認真、公正地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隱患事故作出決定等。
7.20每月10日、20日、30日親自組織項目班組以上管理人員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活動,切實解決本項目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21嚴格執行甲方對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措施、制度和辦法,并納入甲方的月安全考核計劃,因乙方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或擅自安派未經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人員及有妨礙建筑業施工的疾病人員而造成事故的均有乙方承擔。
7.22該工程項目在施工中不得被鐵道部、武漢鐵路局、湖北省及湖北城際鐵路公司、各級質監站、監理單位等單位處罰,如若被罰,項目部將會對該工地再次處罰和通報批評。
7.23乙方因工程需要應設置的安全、消防、保衛、文明施工等購置的各種防護設施用品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做好日常的維護和管理工作。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7.24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7.25發生傷亡事故時,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主管領導匯報,并立即組織事故處理組和善后處理組,按照“四不放過”得原則,對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排除,預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并由乙方出面做好善后安撫工作,接待傷亡者的家屬,妥善處理好撫恤補償工作,不得出現其家屬進入施工現場或其它區域集中鬧事等,建立保密制度,有效的控制事故影響,必要時小范圍解決,甲方對此將積極配相關工作,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再根據各方所負的責任大小,協商費用分攤等事宜。
7.26文明施工,實現標準化工地和標準化作業,控制噪聲,防止擾民,加強環保,避免污染、破壞環境,保證百姓利益,否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罰則
8.1因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責任、義務或違反國家安全法規程序和鐵道部、湖北省、項目部的有關部門的規定,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8.2沒有按上級部門、中建公司和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應報的資料手續、交代的事項,每次罰款20__~20000元,并因拖延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3每發生一起輕傷事故處罰乙方施工隊長及,工長、班組長負責人和責任人1000元。
8.4發生打架斗毆現象,每發生一次處罰乙方1000~10000元,并一切費用、責任自負。
8.5發現未在項目安質部注冊和未經安全培訓的職工擅自上崗,每一位處罰20__元,退離施工現場,由此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自行負責。
8.6在現場大門以外和生活區宿舍大門以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交通、違法亂紀事故的由乙方自負。
8.7在信用評價中扣分的(包括安全、質量)、上級部門檢查出現較重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分每項處以20000元罰款。
第九條 法律條款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9.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員會或者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9.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從乙方人員進場第一天起至人員全部撤退為止或工程安裝合同終止時,此協議同時廢止。
第十一條 乙方安全管理網絡體系(必須如實填寫完整):
安全管理網絡圖見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葛占濤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標志、標識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標識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迅速報告甲方,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
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后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后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周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志,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并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并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征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系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于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10%/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著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并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系主要采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后,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地道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6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通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運營商及甲方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于土建建設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乙方承諾,在按照通信運營商要求開展具體項目的施工建設工作時,將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承擔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項目及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項目及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積極配合,并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五條 乙方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第六條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規范、規程。在具體項目施工現場并應遵守下述規定:
(一)土建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醒目的警示標牌,包括: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責任牌、安全紀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術措施牌、防火責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現場總平面圖。
(二)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志,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進行登高作業的施工人員應取得相應資格證,上桿前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并須安裝警示紅燈。
(三)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設備開箱后,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后,應立即重新封堵。
6、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后,方可接通電源。
第七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八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九條 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施工企業(乙方)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予有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原則上不得在夜間或雨天進行;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作業人員應佩戴相關單位頒發的證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八)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除本協議書約定外,乙方并應當遵守下列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一)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工程材料、施工工具等。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或嚴禁使用明火的地方用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并辦理《動火證》。
(三)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通信運營商或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甲 方: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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