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裝修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承包范圍:
0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0 $ 元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協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0( )本合同合同條款
0(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0 ( )圖紙及作法說明
0( )工程量清單
0(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0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0 合同訂立地點:
0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 生效.
00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0 1.2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0 1.3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0 1.4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0 1.5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0 1.6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0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0 1.8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0 1.9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0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0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0 1.12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0 1.13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0 1.14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0 1.15 圖紙及作法說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說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說明).
0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0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0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0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0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0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 )本合同協議書
0 ( )中標通知書
0( )投標書及其附件
0 ( )本合同合同條款
0 (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0 ( )圖紙及作法說明
0 ( )工程量清單
0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適用的法律,標準及規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語言文字時雙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法律,法規;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規及相關規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結合本工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法規及有關規定:
3.3 適用的標準,規范: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修繕及房屋建筑的標準和規范適用于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商定需進一步明示的標準和規范:
(1)國家標準,規范:
(2)行業標準,規范:
(3)地方性標準,規范:
3.4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部分有:
應由發包人在 日內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在 日內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所發生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第4條 圖紙及作法說明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內容,時間及套數:
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2 發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的保密要求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發生的費用 元,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若違反約定并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承包人泄密而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
4.3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及作法說明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外,應將全部圖紙及作法說明退還給發包人.
4.4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的承擔:
0 4.5 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第5條 工程師
5.1 發包人委托 對本工程進行監理,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工程師性名: 職務: 其職權主要內容:
發包人在實施監理前應將委托監理的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5.3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1)本工程如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理工程師交叉,其具體職權: